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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日
全国财政科研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科研部门在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和为财政中心工作、为现实工作服务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他提出,今后财政科研有三大任务:一是完善财政基础理论体系;二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问题;三是对“九五”及至2010年经济与财政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何盛明在大会上全面总结了1994年全国财政科研工作,并布置了1995年财政科研的具体任务。与会同志认真讨论了国家的经济形势和面临的任务,提出并落实了许多具体的研究课题,共商改进财政科研的措施。
4月13日
李鹏总理主持召开第61次总理办公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修改稿)。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意见:在科技投入上,全国总的财政科技拨款的增长率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力争到2000年全国科技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
4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关于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理登记的意见》。清理登记的基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以各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筹集建立的、...
4月1日
全国财政科研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科研部门在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和为财政中心工作、为现实工作服务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他提出,今后财政科研有三大任务:一是完善财政基础理论体系;二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问题;三是对“九五”及至2010年经济与财政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何盛明在大会上全面总结了1994年全国财政科研工作,并布置了1995年财政科研的具体任务。与会同志认真讨论了国家的经济形势和面临的任务,提出并落实了许多具体的研究课题,共商改进财政科研的措施。
4月13日
李鹏总理主持召开第61次总理办公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修改稿)。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意见:在科技投入上,全国总的财政科技拨款的增长率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力争到2000年全国科技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
4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关于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理登记的意见》。清理登记的基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以各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筹集建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1995年仍在执行的各种基金。不属于清理登记范围的是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赠建立的基金、基金会募集建立的基金以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建立的专用基金。《意见》指出,对不按规定如实清理登记、隐瞒不报的基金,一经发现,审计部门要将其全部没收上缴财政。需追究领导责任的,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4月13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几点要求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要立足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各项资金来源的结存规模、增减变化及使用方向等情况。同时还指出,各项资金来源的落实应由资金的管理单位和所有权单位提供承诺证明;城市住房基金由财政部提供承诺证明;单位住房基金由有关所有权单位提供承诺证明;住房公积金、售房预收款和其他住房资金由有关资金管理机构提供承诺证明。
4月14日
李鹏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2次总理办公会议,研究出口退税问题。鉴于按现行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存在严重的“少征多退”情况,给中央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出口退税办法必须彻底加以改革。先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将现行按名义增值税率(17%和13%)全额退税的办法,改为按实际征税率退税,分大类制定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即:煤炭、农产品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品和原实行的13%退税率的工业品退税率调整为10%;原实行17%退税率的工业品退税率调整为14%。2.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和1994年1月1日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统一实行“先免后抵,不足部分再退税”的办法。3.上述改进办法,自1995年7月1日起实行。
4月17日
全国工交企业财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议开幕式上,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做了重要的讲话,他强调指出:内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牛鼻子”,各级各地财政部门必须抓住这个“牛鼻子”,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部门优势,从现在起,集中力量,用3年时间,帮助企业搞好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同时还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参加开幕式的有:财政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金莲淑,财政部部长助理汪兴益,工交司司长于革胜,此外还有中央有关部委领导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代表。
4月18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出《关于在股份公司分红及送配股时维护国有股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第一,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决定股份公司分红和送配股事宜时,正确、有效地行使股权,不得赞同和批准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个人股采取同股不同权、不同利的方案。第二,凡是不正确行使国有股权,赞同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个人股采取不平等的分红或送配股方式,损害了国有股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对持股单位和批准方案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严厉查处。
4月20日
全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重点是: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案件,特别是要重点查处税务人员通谋参与,内外勾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偷税的案件。
4月24日
人事部、财政部印发《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暂行办法》,《办法》共10章,27条,对工效挂钩范围及条件、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的确定、工资总额基数的范围及核定、工效挂钩浮动比例的确定、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指标基数、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基数的调整、新增效益工资的结算和提取、应提工资总额的列支渠道和计征税、工效挂钩审批程序与组织实施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4月25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主要包括:(1)专项资金属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重点用于宣传文化工作的宏观调控”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3)专项资金按照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使用。无偿使用主要用于党和国家提倡的重大题材影片、重点纪录片、科教片、儿童片、美术片的摄制资助,重点图书和专业学术著作出版的困难补助及优秀图书奖励等。有偿使用一般用于城市专业电影院维修改造、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网点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临时性资金不足的借款。(4)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弥补主管部门行政事业费不足,不得用于请客送礼、滥发奖金、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办法》还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的拨款、借款和归还,一律采取银行转帐结算;专项资金借款,由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与用款单位签订合同书,期限一般为一年;借款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汇总上报财政部门。
4月27日
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北京饭店举行宴会,欢迎来访的美国美林集团董事长谭力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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