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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期间,福建财政把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等一系列办法,深入持久地开展“扶贫”、“帮富”工作,一方面扶持贫困县、赤字县摆脱财政困难,扭转财政赤字;另一方面重点支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县加速发展,实现财政经济腾飞。经过几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八五”期间,地县级财政总收入522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331亿元,年均增长26.2%。1995年,全省九个地(市)财政收入165.75亿元,比1990年增长220.19%。
一、扶持收入重点县涵养财源,增加财政收入
从1988年起省财政对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23个重点市县实施目标责任制,至1991年三年间省财政共安排重点县扶持生产周转金2.13亿元,用于209个生产项目,共新增税利1.1亿元,其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出全省平均增长幅度5.5个百分点。1992年起又从23个县(市)中选出10个收入大县(市)进行重点扶持,采取体制分成优惠,生产资金支持,完成协议奖励等措施,促其收入再上新台阶。1994年底,这10个县(市)均成为亿元县(市),共完成收入25.35亿元,占收入目标171.06%,全部实现收支平衡,并滚存结余9500万元。1995年,省财政又对按体...
“八五”期间,福建财政把加强县乡财政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等一系列办法,深入持久地开展“扶贫”、“帮富”工作,一方面扶持贫困县、赤字县摆脱财政困难,扭转财政赤字;另一方面重点支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县加速发展,实现财政经济腾飞。经过几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八五”期间,地县级财政总收入522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331亿元,年均增长26.2%。1995年,全省九个地(市)财政收入165.75亿元,比1990年增长220.19%。
一、扶持收入重点县涵养财源,增加财政收入
从1988年起省财政对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23个重点市县实施目标责任制,至1991年三年间省财政共安排重点县扶持生产周转金2.13亿元,用于209个生产项目,共新增税利1.1亿元,其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出全省平均增长幅度5.5个百分点。1992年起又从23个县(市)中选出10个收入大县(市)进行重点扶持,采取体制分成优惠,生产资金支持,完成协议奖励等措施,促其收入再上新台阶。1994年底,这10个县(市)均成为亿元县(市),共完成收入25.35亿元,占收入目标171.06%,全部实现收支平衡,并滚存结余9500万元。1995年,省财政又对按体制规定上缴的21个城市进行重点扶持,采取生产资金支持,完成协议奖励等措施,涵养城市财源,促进收入上新台阶,以增强省、地、县的财力。1995年底,21个城市均完成协议目标,共完成收入(地方级)56.16亿元,占目标的103.55%。21个城市财政1995年净结余1.29亿元,滚存净结余4.12亿元,历年有滚存赤字的均减少了滚存赤字额。在重点县优惠政策、措施带动下,全省各县(市、区)你争我赶,争创亿元县,再上新台阶的积极性异常高昂。1995年全省财政收入亿元县(市、区)达41个,比1990年增加37个。41个亿元县(市、区)的财政收入达82.18亿元,占地县级收入的49.58%。
二、加强财政挂钩协作,深入开展扶贫工作
“八五”期间,省财政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帮富扶贫,推动县级财政上台阶”工程,把纵向帮富扶贫与先富帮后富的横向扶贫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大改善了省财政和县(市)财政的运营状况。
(一)实施横向扶贫,增强“造血”功能。省财政厅从1993年起组织开展了财政收入亿元县(市、区)与贫困县结成帮促伙伴,在资源、资金、技术、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1.扩大交流。县与县互相提供产销信息,互设窗口,拓展国内外贸易,富县产品加工向山区县扩散。依靠山区资源作为原材料的企业向山区转移,以减少成本,吸收山区劳力就业,增加山区县的财政收入和富裕县(市)企业的利润。同时,山区县可利用本地的原材料,资金与亿元县合作,分产品、分税利。2.资金支持。亿元县努力为对口县提供资金帮助,或借给生产周转金,或协调资金调度。3.智力支持。互派干部、管理和技术人员挂职,使得山区县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共同发展经济,培养财源。4.投资参股分红。建立帮促伙伴,增加相互投资,重点投资效益好、见效快的项目和第三产业。同时,省地(市)财政对帮促伙伴在挂钩期间采取三项优惠政策:1.亿元县市在对口县合作投资项目实现的收入,省地(市)财政不参与体制分成。利润按股分红,税收全部留给贫困县;2.贫困县到富裕县(市)的合作参股投资可实行按投资比例分税、分利、分产品、分产值,所分得的税利,省地(市)财政不参与分成;3.帮促伙伴共同到异地投资所获得的收入,省地(市)财政不参与体制分成。经过努力,挂钩协作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1995年,结对子的16个亿元县(市、区)财政收入达51.17亿元,且全部实现财政滚存平衡,有13个县(市、区)收入超2亿元,8个县(市、区)收入超3亿元。10个低收入县财政收入3.53亿元,全部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实现了沿海与山区、富县与穷县的共同发展。
(二)对贫困县采取优惠财税政策和措施。在对贫困地县实行“定额补助,增收全留”的优惠财政体制基础上,1993年又对贫困县中财力较困难的个别县实行适度倾斜:建立闽东、闽西经济开发基金、省扶贫开发基金,提前使用补贴款,并在安排工、农、商等发展周转金上对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增加资金投入,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这一系列财政扶贫措施,大大增强贫困县的“造血”机能和财政自求平衡能力,使贫困县的经济和财政都有了长足的发展。1995年全省17个贫困县有5个摘掉了贫困帽子,并迈入亿元县的行列。全省12个贫困县财政收入达6.12亿元,12个贫困县在省市适当帮助和政策鼓励下,全部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为逐步改善财政经济状况打下好的基础。
三、促进平衡,扭转赤字,成效显著
“八五”期间,福建财政大力组织收入,发展经济,培养财源,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以及各类非公务、公用性支出,制止各种浪费现象,扭转赤字工作成效显著。1995年,全省9个地(市)实现地地平衡。全省滚存赤字县23个,比1990年减少14个。48个预算单位滚存结余6.42亿元,结余与赤字对抵全省地县级滚存结余2.25亿元。1995年当年出现赤字的预算单位4个,赤字额2500万元,赤字单位比上年减少11个,赤字额减少6300万元,67个预算单位1995年当年收支平衡并结余2.13亿元,结余与赤字对抵,全省地县级财政当年结余1.88亿元。“八五”期间扭转赤字的措施主要有:1.实施扭转赤字协议。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赤字县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对个别县进行体制调整,增强扭转赤字信心和能力。2.强化增收节支、扭转赤字,促进平衡工作。每年从年初开始就抓紧收入任务和增收节支措施分解落实工作,并密切注意各地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3.加强对赤字县审计。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每年联合布置对赤字县进行财政审计工作,促进赤字县抓紧增收节支,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四、乡镇财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1995年全省乡镇三项资金收入73.5亿元,比1990年增加58.9亿元,增长400.3%。其中预算内收入完成51亿元,占全省县级收入(老口径)53.5%,占全省财政收入28.79%。全省乡镇三项资金收入超千万元乡镇达188个,其中预算内收入超千万元的乡镇124个,5个镇(街道)的财政三项资金收入超亿元。在乡镇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管理水平也得到逐步提高,乡镇财政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既重点支持了农村经济建设,培养多种财源,又促进和保障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乡镇财政自身建设也得到不断加强,到1995年全省100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财政所,配备干部6533人,干部业务水平也有一定提高,涌现了一大批思想过硬,勤政务实,善于管理、高效廉洁的先进群体。
(本文作者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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