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是南京市财税改革力度最大,财政发展最快的时期,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财政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五年全市累计财政收入200.65亿元,年均递增24.92%;财政支出104.17亿元,年均递增29.86%。五年财政收入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财政收入的规模明显扩大,1995年完成收入65.17亿元,为1990年的3.04倍,“八五”累计收入为“七五”的2.19倍;二是“八五”后3年的增幅明显高于前两年,1993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增长39.82%,而1991年至1992年平均每年仅增长5.5%。1992年财政收入为23.84亿元,1993年36.06亿元,1994年54.67亿元,1995年65.17亿元,三年上了三个台阶。“八五”期间,南京市组织财政收入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了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南京市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和江苏省的有关指示,多次进行调查研究,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通过新闻媒介、讲座、办班等形式,积极宣传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使各方面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二是在落实市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时,坚持按江苏省对南京市明确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执行,不再出台新的集中财力的措施,及时制定了市对区县的分税制方案,从而保证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市以下顺利实施,调动了区县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认真做好新体制的基数测算和各项基础工作,按照新体制要求,调整预算统计口径,组织各项收入入库。四是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决贯彻中央明确的“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目标,把应交的税款收足收好。五是根据新财税体制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税务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就企业税负问题和区、县财政资金调度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妥善处理。
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中央明确以1993年为基数,并制定了“两税”增长目标,调动了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和江苏省关于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精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由于措施得力,新体制在全市得以确立并正常运行。1994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54.67亿元,比1993年增加18.61亿元。
2.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严格执行新税制,坚持依法治税。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控制各项减免税,全面清理越权制定的各项减免税政策,暂停审批临时性、困难性减免,做好各项欠税的清理工作,并通过财税大检查查处偷骗税和违纪减免“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等问题,切实贯彻好中央文件精神,将该收的税收及时足额收上来。二是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严禁收“过头税”和“寅吃卯粮”,杜绝人为抬高收入基数、弄虚作假的现象。三是及时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新税制以后的若干政策,纠正原投入产出承包企业的包税问题,保证了改革平稳进行和税收的增长。
由于严格执行税法,各项措施落实,停止了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纠正包税行为,克服了财政收入流失的现象,财税秩序得到整顿,保证了收入的稳定增长。与上一年相比,1993年财政收入增长51.26%,1994年增长51.61%,1995年增长19.21%,均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
3.加强税收征管和协调工作,大力组织收入。一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每年都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二是财政、税务、金库密切协作,建立了《南京地区国家预算收入征解管理网络系统》,使财、税、库三家能够及时在网络上了解、分析税收入库情况。三是针对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财税部门及时协调,对重点纳税、欠税大户,财税部门年终都派专人在企业催缴。四是利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等形式,加强税收查补工作,1995年仅地方税就查补入库1.6亿元。
4.加强目标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为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南京市坚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目标管理,每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保证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并且列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年终进行目标考核。为保证收入任务完成,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进行密切合作,排出新的经济和税源增长点,分解下达税收任务,按产业对税源大户进行重点跟踪反馈,并制定了对税务部门和重点纳税大户的考核办法。二是严格预算约束,认真贯彻《预算法》,坚持财政收支两条线。例如对税务部门的手续费和征收费用由退库逐步改为支出安排;对企业的扶持由过去的减免税形式改为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从支出安排投入;对执法单位的罚没收入,坚持按规定解缴入库,对办案必需的费用从财政支出上适当考虑。
5.大力培植财源,保证收入增长。经济增长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保证。“八五”期间,在产业政策上,南京市重点扶持了电子、汽车、化工等支柱产业,市政府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体现在财政政策上主要是投入资金近40亿元。同时,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兴办“三资”企业,使“三资”企业成为南京市财源新的增长点。1995年,南京市70家重点企业完成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分别占全市总量的50%、60%和80%左右,其中仅19户大中型国有企业入库增值税和消费税就达到25.77亿元,占全市“两税”收入的57.11%,对全市经济和财源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回顾“八五”期间,南京市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成绩,最根本的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抓住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机遇,严格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从而保证了财政收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定增长。
(本文作者系南京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