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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时期,山西省财政改革和财源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1995年财政收入达到129.4亿元,比1990年增长2.4倍,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消化了历年赤字2.04亿,扭转了8年来年年发生赤字的局面。“八五”时期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实现,为振兴山西财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范和完善新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八五”期间,山西省根据中央精神和本省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财政改革,尤其是实现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顺利过渡,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调控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体制。1994年省对地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以后,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运行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在调查研究和深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调整各级财政体制的指导意见》。各地市根据指导意见,对县级财政按照“核定收支、包死基数、三年不变、增收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原则,通过反复测算,进行了调整和核定。
(二)积极推进企业的各项改革。“八五”期间,山西省财政部门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八五”的前两年着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搞...
“八五”时期,山西省财政改革和财源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1995年财政收入达到129.4亿元,比1990年增长2.4倍,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消化了历年赤字2.04亿,扭转了8年来年年发生赤字的局面。“八五”时期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实现,为振兴山西财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范和完善新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八五”期间,山西省根据中央精神和本省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财政改革,尤其是实现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顺利过渡,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调控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体制。1994年省对地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以后,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运行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在调查研究和深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调整各级财政体制的指导意见》。各地市根据指导意见,对县级财政按照“核定收支、包死基数、三年不变、增收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原则,通过反复测算,进行了调整和核定。
(二)积极推进企业的各项改革。“八五”期间,山西省财政部门积极参与企业各项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八五”的前两年着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后三年,对15户税利统算企业承包财政返还,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强了后劲。
1995年山西把抓好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工作,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作为改革的关键和工作的重点。围绕这个中心环节,重点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省里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选择了30户试点企业进行国有独资、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改组改制工作,通过兼并、划拨、入股、转让等多种途径实现资产重组。二是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增资、轻装等问题。通过落实政策,对3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太原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业企业,按实际上缴所得税的15%返还企业,相当于可增补流动资本0.6亿元,将所得税后利润的25%补充流动资本1.4亿元,通过允许试点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技术开发费、33户试点企业“拨改贷”变为“贷改拨”等各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共增加企业资本金、减轻债务负担、处理企业潜亏等财务遗留问题29.3亿元,使企业轻装进入市场竞争,有效地支持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改进和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八五”期间,山西对支农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探索,初步建立起一套以“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追踪反馈问效制”和“项目验收暨经济效益档案制度”三位一体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快支农项目资金计划申报审批和预算资金拨付,从1995年起,省财政部门在每年9月开始编制来年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在10月底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来年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主管部门汇总后,在年末报送财政部门,在人代会批准财政年度预算后,即可下达预算并预付资金。对生产性专项资金年初根据主管部门所报项目预拨一部分,保证农业生产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其余资金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农业生产、农业建设项目的进度予以拨付,使支农资金到位情况和执行进度好于往年。
(四)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八五”期间,山西省对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通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加快了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分别设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五)完善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八五”期间,山西省财政厅积极参与支持各项改革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八五”后期,针对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和监督的状况,重点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种基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登记和重点检查,通过清理登记和重点检查,基本澄清了各种基金的底子。针对越权设立基金、随意扩大征收范围、票据使用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了加强各项基金统一管理,促进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建议和办法。二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新思路,并在赴兄弟省市考察和深入地市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一统三分”的新思路,即“统一专户、分级调控、分类管理、分权使用”的办法。通过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山西省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以改革促发展,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八五”期间,山西省在推动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针对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财政资金需求强烈的局面,省财政在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壮大财源基础,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积极拓宽财源,培植财源大户。“八五”期间,山西省财政部门根据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十四大精神,提出了更新理财观念,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对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以服务为主,寓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加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对财政生产性资金的使用,以效益为主,只要有利于提高主体生产力,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脱贫致富,经济效益好,就可以支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分税制”后,树立了“围绕财源抓经济,围绕效益抓财源”的观念,选择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为一些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提供资金保证,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保证了财源大户主要税源的稳定增长。此外,省财政还通过提前拨补等方式筹措资金,有重点地注入部分“重点县”,使一些县当年财政总收入达到亿元。
(二)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1994年实行了较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完善了税收制度,加强了财政队伍和国税、地税两套征收队伍,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办法,为拓宽财源,堵塞漏洞做了积极的努力。1995年,山西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围绕财政可用财力达百亿这个目标,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立足一个“早”,抓住一个“紧”,突出一个“实”,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一起抓,大税小税一起抓。财税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之后,狠抓督促检查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税务部门在全省建立了重点税源监测网,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控管,并通过协助企业清理货款,制定清欠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欠税的增长。同时还从强化税收目标管理入手,狠抓了税源摸底、税务管理等基础工作,调整了资源税、个体税收的征收定额,推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征收办法和集体企业所得税定额、定率征收办法,实现了全省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
(三)狠抓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首先,规范企业经济活动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税制改革和财会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针对所得税征收不力和国有资产收益、恢复征税、贯彻落实“两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测算和综合分析,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和奖励措施,规范了企业外部经济秩序,使企业处于相同的竞争环境。其次,狠抓挖潜改造,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通过定目标、定期限、定措施、定奖罚,落实包干责任人的“四定一落实”措施,分类指导,一厂一策,加大了改组改制的力度。1995年全省乡及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1081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省来自工业环节的税收比上年增长22.16%,增收5.47亿元。
(四)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首先,根据《农业法》及《山西省农业投资条例》的规定,采取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预算内支农资金投入比重。“八五”期间,支农生产性支出达42.6亿元,比“七五”时期增加16.15亿元。据统计,“八五”时期累计完成各类水利水保工程6.8万处,新增和改善水浇地1400多万亩,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治理面积370多万亩,推广应用农业新科技成果40多项,科技进步在农业增产中的份额上升到30%左右;重点支持发展乡镇企业项目6000多个,累计完成产值60亿元。同时,建立起一大批高产稳产田和以商品粮基地为主的农副产品商品基地。
当前,山西省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企业经济效益欠佳,资金短缺,包袱沉重,财政收入后劲不足;二是县级财政还比较困难,收入流失现象仍然存在,对农业、教育、科技等投入仍显不足;三是资金分散,财政支出增长仍然过快,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突出;四是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混乱和松弛现象,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预算平衡能力仍然很低。对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本文作者系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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