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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以《注册会计师法》为核心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执业队伍迅速壮大,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活动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注册会计师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的职能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执业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队伍的联合,成为“八五”期间统一行业管理的新起点,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九五”乃至2010年迈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法制建设,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产物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样离不开法制建设,注册会计师必须依法执业。“八五”初期,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建设尚属空白,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法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1992年6月,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成立了《注册会计师法》起草小组,经过紧张的工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1993年6月,经过多次重大修改形...
“八五”时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以《注册会计师法》为核心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执业队伍迅速壮大,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活动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注册会计师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的职能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执业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队伍的联合,成为“八五”期间统一行业管理的新起点,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九五”乃至2010年迈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法制建设,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产物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样离不开法制建设,注册会计师必须依法执业。“八五”初期,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建设尚属空白,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法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1992年6月,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成立了《注册会计师法》起草小组,经过紧张的工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1993年6月,经过多次重大修改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草案,上报国务院审议,1993年10月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1995年2月,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法制局同意,财政部批准,成立了由财政部条法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起草小组,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并于1995年11月将其印发给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
1994年10月,经财政部批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科研院校选派专家组成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1995年6月和10月又分别成立了中方专家组、外方专家组。1995年12月,发布推行第一批10个独立审计准则。1994年至1995年,制定发布了14个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制度和规定。
在短短的几年里,初步形成了以《注册会计师法》为核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体系,结束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无法可依、没有独立审计准则的历史,注册会计师事业向法制化迈出了重大的步伐,注册会计师行业依法执业观念大大加强。
二、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和储备人才
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4年累计报名考试人数为41.1万人,参加考试人数为24.8万人,4年累计全科合格人数为1.8万人。1994年、1995年两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外开放考试,境外报名2300多人,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反响。
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牵扯面大,政策性强,为搞好这项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组织编写辅导教材、培训辅导力量、科学合理命题、精心组织考试、集中阅卷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95年还专门为境外考生举办了辅导班。各地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委员会以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各项准备工作充分细致,组织工作有条不紊,连续4年完成了考试工作。
一年一度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不仅向广大考生,而且向全社会很好地宣传了注册会计师事业。考试合格人员的大量增加为注册会计师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储备了后备人才。
三、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不断开拓业务领域
几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了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工作,并加强了非执业会员管理。截至1995年底,由财政部和中注协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已达23849人,非执业会员28487人。据1995年底的统计资料分析,注册会计师队伍年龄结构日趋合理。一是注册会计师队伍逐步年轻化,60岁以上的为57%,59岁以下的为43%,其中40岁以下的达到17%;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60岁以上的人员占29.6%,41岁至59岁的人员占40.2%,40岁以下的人员占30.2%。注册审计师协会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后注册审计师转注册会计师28000多人。
“八五”期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前仅有会计师事务所233家,1991至1992年批准成立235家,1993年批准成立314家,1994年批准成立992家,1995年批准成立502家,截至1995年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约2400家,是“八五”前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10倍多。其中批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88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从无到有,已经发展到8家;发展了国际成员所3家。联合后的审计师事务所3900多家。事务所数量基本满足了我国目前会计市场的需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实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迅速扩展,已经渗入到各个行业,为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服务。1995年10月,朱镕基副总理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中明确指出:“凡是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社会审计的业务,必须进行审计。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要逐步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大中型国有企业审计要纳入社会审计的范畴,使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更加广阔。据统计,199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为12.7亿元人民币,1995年业务收入达到18.4亿元人民币。审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为14亿元。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关于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1994年成立了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八个部委领导组成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培训工作。
(一)制定后续教育制度,开展后续教育工作。1995年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了由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实施全国的培训工作和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龙头,地方协会为骨干,事务所为基础的培训组织体系。几年中,由中注协直接举办、合作举办、委托代办各种内容的培训班、研讨班近百个,培训人员达万人以上。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各地协会中选拔了近400名优秀的业务骨干送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进行培训。通过大规模的培训工作,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速培养专业化人才。1994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经与国家教委协商,并经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在7所具有培养会计学博士研究生资格、16所具有培养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院校开设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199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在校生已达34个班,1456人。同时,完成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9门核心课程教材的编审出版工作,从而保障注册会计师队伍有了稳定的较高素质的人才来源。
(三)着手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基地建设。1994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确定在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区建立三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培养注册会计师高级执业人员、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会计师高级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了三个培训中心的筹建思路、基地规模、工作计划。在有关地区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目前基本完成选址、征地工作。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业务监管,整顿行业秩序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质量管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同时,强化了业务监管工作。
(一)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业质量。一是强化监管职能。1995年2月,中注协设立了业务监管部,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年检制度,开展年检工作。1995年,中注协制定发布了《一九九四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关于一九九四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并于1995年6月到8月,派出检查小组奔赴10个省、自治区,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994年度年检,参加的注册会计师共22324人,年检未通过的有1875人,未通过人数占参加总人数的8.4%。三是开展质量检查工作。1995年6月到8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组成检查小组,对19家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四是建立惩戒制度,开展惩戒工作。另外,还加强了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监管工作的开展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形成注重职业风险,讲求职业道德,维护注册会计师声誉的良好风尚。
(二)整顿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7月,根据国务院整顿财税秩序有关指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整顿。这次整顿包括三个方面,四个步骤,五个重点。三个方面是:业务整顿、机构整顿、人员整顿。四个步骤是:自查、互查、省里抽查、全国抽查。五个重点是:领导班子、分支机构、人员结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通过整顿,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合格的或基本合格。
1994年、1995年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对有证券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政策性调整。1994年调整了39家事务所的310名注册会计师;1995年调整了76家事务所的432名注册会计师。这对保证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起到积极作用。
六、扩大对外交流,开放会计市场
“八五”期间,中注协对外交往十分活跃,在开放中国会计市场、进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席位等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有条件的开放中国会计市场。1993年3月,关贸总协定重开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国政府作出了开放包括会计市场在内的服务贸易市场的承诺。1993年10月,派代表赴日内瓦进行会计市场开放条件的谈判,对会计市场作出了逐步的、有条件的开放。截至1995年12月,已经有15个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地设立了35个代表处,成立了9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又着重加强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常驻代表处和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逐步实现了涉外工作法制化、规范化。1994年和199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外开放,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00多人报名考试,中注协拥有了台湾、香港、加拿大等地区的非执业会员90人。
(二)积极稳妥地解决进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席位问题。中注协在这个问题上已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会谈了十多年,基本方针和策略是在外交部指导下确定的。问题的关键是台湾会计师组织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中的称谓必须符合“一个中国”的原则。为此,中注协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多次接触,历任主席的态度都是积极的,每次解决问题的步子都是向前进的。
(三)与许多国家的注册会计师组织进行了友好交往。“八五”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团先后访问了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新加坡等国的会计师组织,赴爱尔兰参加了国际会议,赴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考察会计师协会运作情况及其行业管理情况。同时,接待了来访的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会计师组织和会计界朋友;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建立了友好关系;与俄罗斯、印度、斯里兰卡的会计界人士也有过接触。仅1995年一年,中注协就接待了60多个团组的来访。中注协与香港地区会计界交流频繁,合作良好。与台湾省会计师组织进行了多次接触,加深了海峡两岸会计师界的交流。
通过交流与合作,拓宽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增进了了解,对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七、改革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加快改革步伐。1995年,中注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现有体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走访了有关部委听取他们对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其他中介机构体制改革经验,经过认真研究,反复推敲,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统一认识,理顺关系,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制定了改革步骤,第一步,确立“三先”计划,即容易操作的先改,条件成熟的先改,愿意接受改革的先改。如与挂靠单位虚挂的事务所容易脱钩,可以先改;主动要求联合的事务所先改;愿意改制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先改。第二步,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可行措施。如鼓励有事业心、专业水平高的注册会计师承办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鼓励事务所之间进行实体性联合;对勇于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与一定的政策优惠;给事务所评定等级,对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实行考试制度等等。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道路。1994年,中注协开始积极推行以注册会计师为组合体,承担全部风险,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接轨,按企业机制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新体制。先后批准了8家负无限责任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3家国际成员所,1家无挂靠单位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另外还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原挂靠单位脱钩,有的事务所联合成为相互负连带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集团,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八、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推动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
(一)健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能。一是加强中注协组织、思想、制度建设。1995年,按照财政部“三定”方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机构设置为十部一室,编制80人,规定了中注协10条基本职能。中注协根据“三定”方案明确了内部各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确立了工作运转程序,要求各部室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半月有要事,工作有重点。同时,建立了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部门会议制度、工作计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文运转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访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中注协在财政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了党支部、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活动,反腐倡廉,并在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注册会计师事业,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注册会计师事业是一项新的事业,为了赢得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中注协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注册会计师事业。召开了《注册会计师法》实施一周年纪念会和二周年新闻发布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20余家报刊上发表宣传文章;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合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采访与报道;等等。中注协还投资数十万元,制作了四集电视专题片《市场经济的卫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组织各地协会和广大从业人员观看学习。三是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良好的外部执业环境。为了给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创造较好的社会环境,广泛地开拓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中注协加强了与中国证监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部、人民银行、保险公司、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并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协调工作,使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二)指导地方协会建设。在各地财政厅(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也相继成立。截至1995年底,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武汉、广州、重庆等市成立了市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分会。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明确了有关职责,具有了相应权限,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
九、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了联合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两支独立审计队伍,即隶属于财政部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的注册会计师和隶属于审计部门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管理的注册审计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这两种分离的独立审计管理体制,不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制,不利于规范审计标准和提高执业质量。经过充分协商,1995年6月,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了《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社会审计队伍已走向统一联合的道路。1995年12月,“两会”常设办事机构合并办公,开始了“两会”联合的实际运作。“两会”的联合,必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独立审计市场秩序,促进执业质量的提高,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
(本文作者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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