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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期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经企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累计签订合同金额34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1亿美元,实现利润67亿元人民币,外派劳务人员84万人次。1994年底外经企业固定资产净值7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值131亿元人民币。“八五”期间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今后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八五”期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同样在政策扶持、制度建设、资金投入、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为新起步的外经企业积累经济实力
为了支持外经企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如:对新成立的外经企业实现的境外利润5年内免征所得税,5年后按20%优惠税率交纳所得税。有些地方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在5年免税的基础上又规定免缴所得税3至5年。1994年税制改革后,在规范统一所得税的同时,对外经企业采取了过渡性的衔接措施——境外利润缴纳所得税实行“财政返还”政策,使总体税负与税制改革前基本持平。免税期内,企业实现的外汇净收入全额留用,免税期满后外汇净收入按50%比例留成,1992年又调整...
“八五”期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经企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累计签订合同金额34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1亿美元,实现利润67亿元人民币,外派劳务人员84万人次。1994年底外经企业固定资产净值7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值131亿元人民币。“八五”期间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今后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八五”期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同样在政策扶持、制度建设、资金投入、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为新起步的外经企业积累经济实力
为了支持外经企业的发展,国家给予了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如:对新成立的外经企业实现的境外利润5年内免征所得税,5年后按20%优惠税率交纳所得税。有些地方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在5年免税的基础上又规定免缴所得税3至5年。1994年税制改革后,在规范统一所得税的同时,对外经企业采取了过渡性的衔接措施——境外利润缴纳所得税实行“财政返还”政策,使总体税负与税制改革前基本持平。免税期内,企业实现的外汇净收入全额留用,免税期满后外汇净收入按50%比例留成,1992年又调整为按80%比例留成,1988年至1994年对外经企业上交的外汇额度给予奖励。从1993年起对外经企业全部免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1990年规定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办法,对在境内承包的国际招标外币工程视同境外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建立风险金,允许企业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坏帐准备金等;对因外汇体制改革产生的汇兑收益可分5年转销,对1993年“未分配利润”允许企业提取一部分公益金,其余的转增资本金;对1994年、1995年的税后利润规定按“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不高于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等等。
这些政策,尤其是对境外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增强了外经企业的经济实力,促进了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
二、及时制定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保证外经企业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使外经企业能正常、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财政部根据不同时期国内外大环境,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研究并制定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1982年根据外经行业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颁发了《国营对外承包企业财务管理试行办法》;1985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颁布了《国营对外承包企业财务管理办法》;1987年,为了使各外经企业更好地执行上述财务管理办法,颁布了《国营对外承包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0年又颁布了《国营对外承包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上述各办法构成了外经企业比较完善、系统的一套财务管理制度,对规范外经企业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当时国内各行业中率先打破了资金分项管理的限制,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坏帐准备金等,给企业以较大的自主权,增强了外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1993年7月,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外经企业的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在总结以往对外经济合作财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实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制度》,彻底改变了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又和国际惯例接轨。1994年随着财税、金融、外汇、投资等几大体制的改革,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95年为督促企业制定科学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国家赋予企业的理财自主权落到实处,颁发了《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和《财政部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
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外经企业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科学、完整、规范的财务制度体系,为外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平竞争,创造了一个较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建立外经周转金,鼓励、支持外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外经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开展国际业务,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做保证。财政部根据外经企业的经营特点,多方筹资设立了外经周转金;一些地方财政部门也适时地设立周转金,帮助外经企业解决部分项目流动资金。“八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共发放周转金人民币逾9亿元、现汇1.5亿多美元、外汇额度1.7亿美元,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财政部外经周转金共发放人民币4.89亿元、美元1.26亿元、外汇额度1.7亿元,支持外经项目大大小小约180多个。如中国港湾建设总公司实施的澳门国际机场项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境外承包的规模最大的一项工程,前期资金需要量较大,在财政部外经周转金支持下,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实现利润达1亿多元,为国家做出了贡献,赢得了荣誉。又如,中国有色对外工程公司从初次进入伊朗市场到占领市场,一直得到外经周转金的支持,使该公司在伊朗实施的几个大项目都取得了成功,受到伊朗总统拉夫桑贾尼的高度评价。由于争取到了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实力不断壮大,1994年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外经贸行业一百强之一。
另外,财政部从收回的经援贷款中核留外经贸部部分资金,设立了“国际经济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外经企业开展业务的需要,“八五”期间共向160余个项目发放人民币8.95亿元、美元7700亿元。
四、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外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为提高财政主管部门和外经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财政部加强了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1987年、1989年分别在上海、广东举办了财会培训班。1993年财会制度改革后,对中央各部门及地方财政部门主管外经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然后再逐级向下层层办培训班,使新财会制度及时在外经行业得到顺利实施。1993、1994年连续在香港举办了两期财政部门外经财务管理学习班。1994年还分别在福州、辽宁、北京举办了三期会计电算化培训班。企业财务人员通过财政部门的培训和在经营管理实践中的锻炼,已初步掌握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所需的有关知识,外经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已有很大提高,发挥了管理出效益、管理促发展的作用。
“八五”期间外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普遍有所提高。最明显的是出现了四个转变:一是经营观念的转变,由业务开展初期的单纯追求合同额、营业额转变为重视经济效益。二是企业领导对财务工作由不重视到重视的转变。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企业领导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很多企业的第一把手都亲自抓财务工作。三是财务人员参与意识的转变,从仅仅把财务工作看成是筹资和算帐转变为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核算与决策。四是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转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外经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国际承包市场上已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外经企业在许多方面,诸如市场布局调整、提高投资效益、资本金补充、人员培训等方面还有很多潜力可挖。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要针对上述问题,帮助外经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扩大外经企业在国际承包市场的占有率,为实现国家“九五”计划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系财政部外汇外事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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