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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提前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第二产业增加值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2亿元,比上年增长2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3.8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外贸进出口总额14.28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扣除棉花以出顶进),比上年增长29.3%,创历史最高水平。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财政收入自1993年以来连续三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1995年自治区财政收入完成38.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4%;财政支出完成96.4亿元,比上年增长35.6%。财政支出保证了自治区事业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基本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需求,各项生产建设性支出也比上年有较多的增长。
一、支持农牧业生产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一)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生产抗灾救灾。1995年,自治区财政把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放在支农工作的首位,加大了投入,共筹集安排水利建设资金4660万元,并采取“以奖代补...
1995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提前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第二产业增加值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2亿元,比上年增长2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3.8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外贸进出口总额14.28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扣除棉花以出顶进),比上年增长29.3%,创历史最高水平。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财政收入自1993年以来连续三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1995年自治区财政收入完成38.28亿元,比上年增长33.4%;财政支出完成96.4亿元,比上年增长35.6%。财政支出保证了自治区事业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基本保证了公用经费的正常需求,各项生产建设性支出也比上年有较多的增长。
一、支持农牧业生产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一)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生产抗灾救灾。1995年,自治区财政把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放在支农工作的首位,加大了投入,共筹集安排水利建设资金4660万元,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天山杯”农田水利建设竞赛活动,掀起了群众性兴修水利设施的高潮,引导吸引农村集体和农牧民大量的集资和劳务投入。为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继续安排1000万元资金,加强了易灾县基础设施和防灾草料储备;安排920万元资金,用于防汛工作和水毁工程修复;安排农牧业生产抗灾救灾资金1642万元,用于农牧业生产自救,有力地保证了自治区农牧业生产丰收。
(二)支持粮棉商品基地建设。为支持自治区粮棉生产,保持“南(疆)棉北(疆)粮”的格局,199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12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了12个粮食基地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共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05亿元,开垦荒地25.8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3.82万亩,造林3.08万亩。积极引导非农公司投资搞农业综合开发30万亩,并将其统一纳入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范畴。对第四期农业综合开发备选项目和“九五”棉花基地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争取到了50万亩棉花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并完成了农业综合开发“九五”棉花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支持农村改水工程。1995年,自治区防病改水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南疆防病改水工程,共筹集安排资金6300万元,作为全区防病改水工程的配套投入,加快了防病改水工程的进度。全年全区竣工改水工程121项,建成水厂195座,打机井215眼,修建水塔137座,铺设管道2734公里,安装手动泵深井343眼,解决了32万人、86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
(四)积极开展对口扶贫工作。1995年,全区扶贫工作会议确定和田地区洛浦县为自治区财政厅的对口扶贫县。财政厅及时召开厅务会议研究对口扶贫工作,成立了对口扶贫工作小组,对洛浦县七乡两镇的主要农牧业、水利设施、部分县乡企业以及洛浦县的社会发展、资源状况、农牧民生活等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了解,经认真研究分析后,确立了对洛浦县的扶贫思路,重点抓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发展棉、畜、蚕桑、建材等扶贫项目。1995年,财政厅对洛浦县的11个农业和县乡工业项目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主要是洛浦县杭桂乡阿卡乌斯孔支渠和红旗干渠防渗、铺膜机由窄改宽、棉花中低产田改造、拜什托格拉克乡用电、蚕桑服务体系建设、县石膏厂技改、县修造厂改造等项目。直至年底,这些项目正在抓紧建设,部分项目已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促进“科技兴农”,开展农业产业化试点工作。为尽快使农业科技成果用于农牧业生产,提高农牧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1995年自治区财政共筹集安排2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地推动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和自治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自治区财政厅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原则和要求,通过认真分析、选点、论证、申报等工作,完成了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和硕县成为全国10个试点单位之一。1995年底国家和自治区资金均已到位,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二、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一)支持、参与企业各项改革,合理调整分配关系。1995年,自治区财政部门在支持、参与企业改革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完善新税制,协调企业执行新的财务制度与纳税调整项目的衔接,对有关过渡性的财务制度及时作明确的规定,保证了新税制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参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具体解决企业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财务财政问题,对试点企业的总体方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三是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制止和消化自治区粮食财务挂帐的意见,与各地、州、市签订了“制止和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责任书”,在今后五年内,自治区帮助各地消化1991年粮食年度以前的政策性挂帐总额5.92亿元的83%,各地自行消化17%,并研究制定了《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实行停息的财务管理办法》。四是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参与制定自治区粮食企业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两条线运行的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粮食部门两条线运行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自治区财力情况和粮油收购状况,参与研究制定《收购粮食实行价外加价财务办法》,规定小麦每斤价外加价0.40元,玉米每斤0.24元,大米每斤0.60元。参与研究制定《“以棉补粮”等基金征集管理办法》。五是积极参与外贸体制改革。为促进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外贸企业管理体制下放各地、州、市管理,财务体制也一并下放,纳入各地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为配合自治区外贸体制改革,做好外贸企业财产的转移和清查工作,财政厅及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对外贸企业的资产、利润分配、超亏挂帐等遗留问题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
(二)积极筹措资金,扶持企业发展。1995年共筹集安排工业周转金1400万元,重点扶持了黄金、化工等企业的生产,培植出一批具有本地特点的龙头企业,对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如通过对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伊犁地区、克州等一些县市的黄金产业的扶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95年自治区已拥有4个万两黄金生产县,全区黄金产量已达13万两,跃居全国黄金产量的第8位。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改变往年“撒胡椒面”的做法,保证重点项目,集中财力加大技改投入,1995年,各地州、各厅局上报贴息项目246个,经认真审核,核定项目73个,安排贴息总额2800万元,如:对钢铁公司百万吨重点改造项目一次性贴息430万元,对新疆烧碱厂2万吨离子膜烧碱配套万吨PVA重点项目贴息400万元,保证了自治区重点技改项目的进行,为培植财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财政厅积极参与特困企业的调查,解决特困企业恢复生产、生产自救等问题,研究制定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等政策,安排特困企业工资贷款的贴息资金500万元,为和静钢铁厂、新疆汽车总厂等特困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稳定了职工队伍。
(三)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扭亏增盈。1995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将盈利在500万元以上的11户企业,亏损在300万元以上的30户亏损大户作为重点监护企业,上半年按季、下半年按月汇总会计资料,分析这些盈利大户主要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简报形式提供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为领导掌握这些骨干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及领导决策提供资料。财政厅积极组织人员与企业主管部门相配合,深入企业了解扭亏增盈情况,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选择产品有市场、投资少、见效快、扭亏有望的重点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如:新疆针织厂多年来一直亏损,生产规模上不去,产品上不了档次,1995年在针织产品市场看好的情况下,经财政部门反复了解研究,给予了200万元的扭亏措施费,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企业效益。全区全年共安排短、平、快扭亏项目四项措施费700余万元。
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1995年,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和财税部门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重点,加强工商税收征管工作。实行税收任务行政首长和税务局长负责制,把国税、地税完成任务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实行各级国税、地税局长完成税收任务层层负责制,将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业绩的一项硬指标。从1995年初开始,自治区政府就将“两税”增长目标和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国税、地税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纠正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减税让利政策和各种减免税行为。由于征管措施得力,1995年自治区上划中央两税30.5亿元,不但完成了中央下达给自治区的28.06亿元征收任务,而且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29.71亿元奋斗目标。
(二)采取措施,清理欠税。在自治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财税部门积极调查了解欠税企业情况,彻底摸清企业的欠税数额,制定清欠计划和目标,将清欠任务具体落实到欠税企业和基层征收单位及征管人员,实行定期报告清欠进度和征收滞纳金进度,对有资金而缴税不积极的单位,通过银行强行划拨税款,使旧欠逐步回收,新欠逐渐减少。
(三)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一是建立了农业税收目标岗位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地州—县(市)—乡(镇)层层实行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办法;各征收机关对征收任务实行包干办法,调动了各级征收机关和广大农税人员加强征收工作的积极性。1995年,全区农业各税完成4.42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二是加强了税收票证的管理。制定了《农业税票证管理办法》,印制了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完税证以及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证,并统一制做了全区各县(市)农业税收专用章和农业特产税税收检查站专用章,以此作为加强税收票证管理的配套措施。三是加强农业特产税税收检查站的规范化管理。为防止皮、毛、绒等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的流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区各地恢复设立18个农业特产税税收检查站。为确保税收检查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特产税税收检查站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税收管理证明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征管制度,并要求各地检查站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文明检查。
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支出
1995年,在原有支出基数基础上,增加了工资改革翘尾巴增支部分,增人增设机构等人员开支因素给各级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自治区各级财政按保吃饭、保稳定、保急需开支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支。
(一)为保边疆地区社会稳定,把人员工资放在财政支出安排的首位,力保及时足额到位。1995年,继续实行“工资基金户”办法,拨款时将预算资金分为工资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先将单位的工资拨入其开设的“工资基金”专户中,然后视资金调度情况将公用经费拨至单位经费户中。
(二)针对多年来财政包揽过多,支出内容庞杂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对行政费支出范围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不属于行政费支出的项目进行调整和划转,对行政费支出中的不合理的成分予以剔除,对有关的支出标准予以调整,基本上净化了行政费支出的内容,重新界定了行政费支出的范围。
(三)根据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结合自治区的财力情况合理确定了1995年文教行政事业支出预算,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合理安排了文教企业亏损补贴和纸张价格补贴支出,同时鼓励事业单位积极创收,对文教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收入下达了抵支收入指标,弥补了预算资金的不足。
(四)严格控制会议费和接待费用。大力精减会议,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和会议费定额包干办法,规定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年只能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全区性会议只能开到地州级,当地代表不安排住宿,各类业务会、协作会等会议经费一律自筹,财政部门一律不拨经费。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及自治区规定的接待标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自治区境内相互往来,一律不得搞宴请,不能用公款购赠礼品。
(五)加强小汽车管理。199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向全区发出通知,决定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小汽车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控办)负责管理。自治区控办在1994年征求各地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部分厅局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订了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的配备标准和定编管理办法。为切实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小汽车配备标准和定编管理工作,自治区控办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备小汽车实行“户口簿”登记管理办法,举办了“小汽车户口薄”核发登记学习班,为强化小汽车定编管理,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减少开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年全区共发放小汽车户口簿6573本,其中行政单位3612本,事业单位2961本;已核定小汽车编制17681辆,其中行政单位8626,事业单位9055辆;清理登记入户现有小汽车13428辆,其中行政单位7224辆,事业单位6204辆。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预算法》,严格按预算拨款,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千方百计予以保证。规范动用自治区本级预备费的审批程序。积极协调财政与税务(国税、地税)、国库的关系,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预算收支管理问题。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对困难地区不但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而且在资金调度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保证了全区人员工资的发放和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95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条例》,对已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按照规定缴入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进行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全年财政专户储存单位4368户,存入资金5.37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16.44%,支出4.9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6亿元。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票据管理,修订和完善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事业行政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登记,对使用的票据实行检旧卖新。在核销票据时,审检其票据收费项目标准是否扩大范围、是否提高标准、是否有乱收费现象,同时敦促其将收入存入财政专户,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认真搞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1995年全区大检查工作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工作高效有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自查率达99.9%,重点检查面48.4%。共抽调各类检查人员9261人,邀请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成员96人参加检查工作。全区共查出各类财经违纪金额2.55亿元,其中应入库金额2.3亿元,已入库金额2.12亿元,查出违纪金额和应入库金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3.1%和13.6%,入库率下降了1.9个百分点。查出违纪金额5~10万元的违纪单位373家,10~50万元的违纪单位204家,50~100万元的违纪单位28家,100万元以上的违纪单位12家,受经济处罚的单位3058家,受经济处罚的人数51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
(四)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1995年,自治区各级政府从财政、审计、银行、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共抽调干部3100人,组成900多个工作组、检查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对7739户地方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30.3%。全区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小金库”资金总额8.16亿元。经过清查处理,应专项上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1679万元,已上缴入库1474万元。
(五)认真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根据财政部清理整顿地方财政周转金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财政厅认真研究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成立了清理周转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预算处,负责日常工作。首先调查了解各业务口周转金的规模及其分布、使用情况,然后冻结全部周转金帐户,停止放款业务,实施清理,将全部周转金帐户交由预算处集中管理,做到了“五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清产核资工作。1995年,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狠抓了清产核资报表填制、微机汇总技术培训工作,为各有关厅局和地区先后举办了7期培训班,使清产核资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在各地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全年共对853户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总额为202.84亿元,负债总额为122.22亿元,总资产负债率60.25%;资产净损失7.97亿元,资金挂帐6.9亿元,资产净权益率32.41%。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界限,及时对33户自治区级企业进行了资产核实批复,共批准核销资金损失1.4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983万元,流动资产1.02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企业建立规范化资本管理和资本效益考核制度。同时对自治区资不抵债的企业做了一次摸底调查,在全区预算内企业中,有121户企业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这121户资产总额为24.83亿元,负债总额为29.27亿元,净权益为负4.44亿元。
(二)产权登记工作。抓好199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企业产权登记年检总户数为4499户,其中盈利企业2898户,亏损企业1601户,登记国家资本及其权益13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国有法人及权益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为搞好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初始产权登记工作,根据自治区编委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名单,反复进行核实,并以会代训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和操作方法。
(三)资产评估工作。1995年,自治区加强了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全国较早推行了对中介机构实施资产评估资格评定评级考核管理,从内部机构设置、评估人员培训、业务开展、工作质量、人员配置、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和信誉等各方面检查验收评估机构的工作。共审查批准了新的评估机构13家,取消了2家中介机构的评估资格,举办了4期资产评估学习班,培训450余人。全年自治区区级资产评估立项68项,经审核确认48项,确认项目帐面原值45.49亿元,帐面净值39.15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41.90亿元,评估增值2.70亿元,平均升值率为7%。
(四)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了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截至1994年底,全区国有资产占用736亿元,国有资产总额312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197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63.14%、非经营性资产115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36.86%;负债总额424亿元。
(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核定工作。截至1995年底,对自治区19个厅、局、公司所属的119户预算内企业下达了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其中对73户盈利企业下达1995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额为1.19亿元,保值增值率为104.84%,对46户亏损企业下达了减亏额8424万元。
(六)抓好改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主要参与了乌鲁木齐铝厂上市公司的准备工作,完成了乌鲁木齐铝厂上市前的产权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反腐纠风活动
(一)切实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1995年初,自治区财政厅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先后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四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花了三个月时间举办了五期《邓小平文选》学习班,对区级财政系统的8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参加学习的同志每人提交了一篇学《邓小平文选》心得体会文章,其中有11篇被《新疆财会》刊载。
(二)做好业务培训工作。1995年,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培训方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实施意见》,并与新疆财政学校等签订了培训协议书,确定新疆财政学校为自治区财政系统科级及相当科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基地,确定自治区其他九所财校为所属地、州、市财政部门科级以下财政干部的培训基地。全区全年共培训各类在职财政干部116人,其中:参加财政部培训46人,参加区级岗位培训70人。
(三)开展反腐纠风工作。1995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继续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自治区纪检委的要求,组织区级财政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收入申报表93份。同时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逐级签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使财政系统的不正之风初步得到遏制,广大财政干部的精神面貌和机关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善。1995年全区财政系统纠风工作均已达标,平均得分91.6,在自治区实行纠风目标责任管理的23个行业中列第6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谢煊、瞿绪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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