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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圆满完成了“八五”计划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亿元,增长1.1%;第二产业增加值75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60亿元,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345元,比上年增加660元,增长6.7%。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57.19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01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幅回落5.91个百分点。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5.3,涨幅比上年回落4.8个百分点。在经济加速发展,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也取得了好的结果,财政总收入完成18.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全区财政支出完成22.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0.5%,比上年增长16.3%。财政赤字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之内,并有所压缩。
一、努力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完善财税体制
为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1995年,宁夏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方面,各级党政领导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预算法》办事,各分管领导也从改革的大局出发,不因强调分管工作而随意审批...
199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圆满完成了“八五”计划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亿元,增长1.1%;第二产业增加值75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60亿元,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345元,比上年增加660元,增长6.7%。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57.19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01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幅回落5.91个百分点。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5.3,涨幅比上年回落4.8个百分点。在经济加速发展,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也取得了好的结果,财政总收入完成18.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全区财政支出完成22.9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0.5%,比上年增长16.3%。财政赤字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之内,并有所压缩。
一、努力争取多方支持,逐步完善财税体制
为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1995年,宁夏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方面,各级党政领导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预算法》办事,各分管领导也从改革的大局出发,不因强调分管工作而随意审批追加支出。另一方面,各级党政部门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根据本级财政的承受能力,从严控制直接或间接涉及财政减收增支政策的出台。此外,各级党政牢固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大力提倡艰苦朴素的精神,共同克服财政困难,保证各级财政预算任务全面完成。各级财税部门则抓住有利时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新体制下的理财之道。针对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税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1995年年初开始,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全区上下进行分行业、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体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广大财政、税务干部和财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尽快熟悉了业务,保证了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体制的顺利运行。根据新税制和国家陆续出台的税收政策实施后对宁夏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在全面、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地方政府税收管理权限,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税收政策和法规,调整了地区、行业和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合理解决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平衡发展。国家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后,宁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经过一年多的实际运行,发现该方案在调动区县两个积极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自治区财政厅对部分重点市县和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一年来的调查》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意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做了正式汇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下发了《关于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通过这次调整,基本理顺了自治区与地市县的利益分配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地市县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使分税制财政体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兼并、联合、合资、拍卖、破产,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开的两条线运营机制等,使财政改革逐步向更大范围渗透和扩展,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财政职能。
二、狠抓地方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全面发展
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地方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紧迫感明显增强。自治区政府根据全区财源建设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要,从更高的层次提出了“巩固现有财源,提高财源效益,调整财源结构,发展新兴财源”的指导方针。一年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这一新的思路狠抓财源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企业和水平较高的项目,通过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和利用财政间隙资金、周转金等,加大投资,促其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重组,发展成为自治区骨干财源。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在“九五”期间的财源建设目标是: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使西北轴承厂、石嘴山钢厂等五个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利税过亿元;银川起重机厂、宁夏机床公司等10个企业销售收入过5亿元,利税过5000万元;石嘴山焦化厂、宁夏中药厂等20个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1000万元。到1995年底,这些企业的技改项目落实、投资概算、经济效益预测、市场销售调查等前期工作已基本结束,陆续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为支持太西煤出口基地建设,自治区财政从1995年起分两年筹集1000万元资金,用于企业技改扩建,力争“九五”期间实现出口100万吨的目标。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乡镇企业局、林业厅从1995年起在全区实施了“强乡富民”和“兴果富民”工程,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共同发展的原则,与选定的市县、乡镇签订合同,通过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扶持一批重点乡镇和企业,促使全区乡镇企业和果品生产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达到了增强县乡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积累的目的。1995年“强乡富民”工程实施后所扶持的24个工程项目共计新增产值1.7亿元,新增利润825万元,新增税收1754万元。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进入正常运行轨道,自治区财政从增强市县经济实力,增加市县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决定从1995年起,继续与市县签订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责任书。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外省区成功经验,制定了《关于扶持市县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这一办法调动了被扶持市县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的积极性,对尽快扭转市县财政困难局面,实现财政良性循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继续支持工农业发展的同时,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使全区第三产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比重比1994年有较大提高,所提供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增长。1995年全区服务行业缴纳营业税比1994年增长2倍,来自集体、个体、私营经济的所得税收入达6542万元,比上年增长29%。
三、努力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机构分设后,国税、地税两个税务部门一方面狠抓分设后的基础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把主要精力放到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两个转移”(将税收工作重心转向基层,转移到征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征管改革,强化税务稽查,坚持依法治税上,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自治区国税局在税收任务连年加码的情况下,通过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努力清缴新旧欠税,强化零散税征收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1995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3.02亿元,其中上缴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完成10.05亿元。自治区地税局则努力克服税源零散难征、人员经费紧张、征管手段落后等困难,一方面在领导班子未定、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等不靠,深入细致地做好稳定队伍、安定人心的工作,统一干部思想,形成上下团结,勇挑重担,全力以赴,共抓收入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稳妥地进行征管改革试点,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工作,全面推进税收会计改革,初步形成了符合地方税特点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由于一手抓任务,一手抓改革,为1995年地税系统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全年共组织工商税收入4.0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0.75%,超收9700万元。其中:自治区级收入1.4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1.39%;市县级收入2.6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6.41%。地方税主要税种营业税收入完成2.78亿元,增长27.49%。
四、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财政收支差距扩大,资金调度困难是宁夏各级财政面临的主要矛盾。造成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有些市县、部门和单位支出控制不严,资金浪费严重。为此,1995年自治区财政在预算安排中采取断然措施,依据适度从紧的原则,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第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集中财力保重点、保工资、办大事,将支出重点放在发展农业、教育、科技及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上,从严控制“人、车、会”、公款吃喝和办公自动化等超常规支出。自治区财政厅专门制定了控制会议费、电话费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实行“一会一定、超支不补”的办法;对车辆购置从严审批,坚决杜绝超标准购车,对经营性亏损,欠缴税利,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第二,为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减轻财政支出压力,调动单位当家理财积极性,自治区财政厅在总结1994年自治区本级15个单位试行“零基预算”经验的基础上,1995年进一步扩大“零基预算”的试点面,对自治区级行政单位(除四大部门外)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与单位签订了经费预算合同。经过一年的运行,各单位基本没有追加经费,与1994年相比,自治区区级行政事业费支出大幅度下降。第三,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行政经费供应机制,合理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增长速度,1995年各级财政部门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部分行政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过整理、分析、剔除不合理的因素后,本着全面、合理、从紧的原则,明确了支出范围,并根据财力可能制定了预算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标准,依此安排单位经费,不仅保证了党政机关的必须开支,对控制支出,减少浪费,规范资金供应方式也产生了积极作用。第四、为加大公费医疗改革力度,进一步控制公费医疗经费支出的增长趋势,制定了《宁夏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并明确在银川、青铜峡两市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两市根据自治区试行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管理办法,控制了公费医疗经费的增长趋势。
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企业扭亏增盈
地方国有企业亏损问题是制约宁夏经济发展,影响财政增收的重要因素。因此,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推动企业扭亏增盈是各级财政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地方财源建设工作,与企业主管部门配合,为继续推动企业扭亏增盈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年初,自治区财政厅在充分考虑1994年实行新税制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完成扭亏增盈指标的影响后,依照《企业目标经营责任书》中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对扭亏增盈成效显著的区石化总公司、煤炭厅、石嘴山市经委和宁夏炼油厂、石嘴山钢厂等11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对发生巨额亏损的大河机床厂等26户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同时,依据1994年企业扭亏增盈的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到1995年可能出现的对企业效益影响因素,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测算,制定了1995年企业扭亏增盈计划和目标,即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不低于10.3%,实现利税增长10%,亏损面下降5个百分点。总的计划任务确定后,又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地市和企业主管部门,并继续向各行业和企业提出了扭亏增盈的具体要求,做到层层有任务,项项有落实。为确保1995年扭亏增盈目标的实现,自治区财政厅先后筹措财政周转金3350万元,对扭亏减亏有望的宁夏电化厂、吴忠仪表厂、银川拖拉机厂、青铜峡造纸厂、宁夏制药厂等区属企业及石嘴山、中卫、贺兰、惠农等市县部分企业的短、平、快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使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中资金紧缺的矛盾得到基本解决,生产经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如青铜峡造纸厂1995年实现利润380万元,比1994年净增长348万元;银川拖拉机厂1995年实现利润319万元,一举扭转了连续两年亏损局面。针对1995年宁夏工业生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电力短缺,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生产成本升高等不利因素给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带来的困难,自治区财政积极从政策上帮助企业,将以前年度企业收入退库借款1500万元全部予以豁免,直接用以弥补亏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债务包袱。同时,利用亏损补贴资金对部分减亏、扭亏有望的企业进行补贴,为企业早日扭亏为盈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使企业增强了信心,提高了积极性。此外,在工资分配上对亏损大户采取相应的鞭策措施,即将扭亏减亏任务与企业的工资分配挂起钩来,凡全年实现扭亏任务的,除提取相应包干工资外,每多减亏1万元,允许增提0.3万元包干工资;反之多增亏1万元,包干工资下浮0.3万元。上述措施对调动亏损企业扭亏积极性,促使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转机建制,节约挖潜,进而实现扭亏增盈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增加农业投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强化财政支农工作,1995年自治区财政确定了“一个优化、两个主动、两个突出、五个重点、一个确保”的财政支农工作新思路,并将其始终贯穿于全区财政支农工作中去,取得了较大成效。“一个优化”是:各级财政部门注重优化支农资金分配结构。通过资金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化结构不断升级。在资金投向上,实行“打破基数,优化结构,集中资金,保证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商品粮基地和产粮大县建设,引黄灌区第二代林网建设,“兴果富民”工程建设,引黄灌溉区养牛基地建设,沿黄渔业开发项目建设及“强乡富民”工程建设。“两个主动”是: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主动参与选择建设项目,主动参与项目管理,以项目定投资,从管理中要效益,促进农业建设项目由过去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摆脱了过去“部门要钱、财政拨款”的被动工作局面。“两个突出”是:在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事业费分配使用中突出投资效益、突出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坚持集中使用保重点,打破部门界限,按项目择优扶持,发挥了集约化投资效应;事业费分配则本着“保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遏制了人头经费过猛增长的势头。“五个重点”是:在支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扶贫开发工程建设五个方面。1995年自治区财政筹措164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入500万元用于扶持“强乡富民”工程建设,投入100万元用于“兴果富民”工程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农技推广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技术推广的12个项目,均取得较好的效果。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简称“1236工程”)是宁夏扶贫计划中的重点工程,为筹集第一期工程所需地方配套资金,自治区财政一方面通过预算内资金调度,投入2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制定了通过征收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加、预算外资金附加,发行彩票和社会募捐等渠道筹资的方案,每年筹资1.5亿元,六年共筹资9亿元,用于工程建设资金配套。由于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第一期工程顺利开工。“一个确保”是:为切实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确保已有支农资金来源不减少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支农资金筹集渠道,保证了“两个增长幅度”(一是支农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二是支农资金增长幅度高于上年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199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1.86亿元,比1994年增长25%;全区各级财政用于支农的各类资金达4.5亿元,比1994年增长21%,高出同期财政支出增长幅度5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1995年宁夏战胜干旱夺取粮食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40.6亿斤;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6.9亿元;农业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农民纯收入人均1037元;农产品商品率超过50%,30%的主要农产品实现了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村经济开始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轨道。
七、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科学规范财政管理
1995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科学规范财政管理,使全区财政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并依此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困难地县确保工资正常发放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初步完善了财政法规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审查部分市县1994年预算执行结果和资金运用情况、寓帮、教、改于检查工作之中,提高了市县财政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基础,同时也维护了《预算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其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重点对中小学、公路乱收费进行了严肃查处和清理,配合教育部门将中小学乱收费和不合理摊派进行了清退,配合农业等部门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还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截至1995年底,共查出违纪资金5599万元,应入库4629万元,已入库2545万元,占应入库的55%。在《会计法》颁布十周年暨《会计法》修改后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力量在《宁夏日报》、宁夏广播电台、宁夏电视台开展宣传活动,并开展会计优秀论文评选和纪念征文活动,召开纪念《会计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使《会计法》深入人心,提高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人们对会计工作的认识。
八、继续搞好清产核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全面清理企业户数、组织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在全区1663户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资产清查,核定全区1663户企业资产总额为121.11亿元,负债总额为94.1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6.98亿元;固定资产损失5839万元,流动资产损失3.46亿元,各项资金挂帐6.87亿元。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为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创造了条件。此外,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有产权管理为中心,积极研究和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参与制定和实施了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首先,制定并实施了《宁夏国有资本经营效益考核办法》,组织力量对区属120户企业和市县所属部分企业进行大量的数据调查,在此基础上开始实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考核,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开了新局面。第二,草拟了《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公司权责及其相互对称的关系,明确了公司与同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对控投公司的自身业务素质也提出了符合实际的要求,为组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第三,开展了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和产权登记工作,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基层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为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手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九、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抓好机关廉政建设
在党中央发出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号召后,自治区财政厅不失时机地向全区财政系统、地税系统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两个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孔繁森同志做为加强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为使这一活动的开展不流于形式,举办了孔繁森事迹和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图片展览,组织了向孔繁森学习报告会以及观看孔繁森事迹报告团录像,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在做好干部职工正面思想教育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针对财政部门具有支配资金的权力,可能成为“请吃”“请玩”的主要对象这一特点,突出抓好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工作。厅机关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财政部党组《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具体规定》和《关于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具体规定》,重申《宁夏财政厅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十项规定》,制定《宁夏财政厅机关干部不准参加宴请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具体规定》,强调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既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又要管好下面的工作人员,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查一级,逐级把关,层层负责。对可能接受“请吃”的有关处室和个别岗位的干部提前敲警钟,并严肃提出对违反规定和顶风犯规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规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马晓光、王心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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