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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1030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5亿元,比上年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4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374.8亿元,比上年增长7.6%。提前五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1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1%;接待境外游客44万人次,创汇1.3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7%。零售物价涨幅由1994年的25.9%回落到17%。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收入3046元,比上年增长4.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963元,比上年增加158元。
1995年,陕西省财政收入在1993、1994两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6%,加上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43.89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95.1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4.26%。全省财政支出102.69亿元,比上年增长20.09%,基本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财税改革进入整体推进、全面完善的新阶段
(一)地方分税...
1995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1030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5亿元,比上年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4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374.8亿元,比上年增长7.6%。提前五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亿元,比上年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1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1%;接待境外游客44万人次,创汇1.3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7%。零售物价涨幅由1994年的25.9%回落到17%。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收入3046元,比上年增长4.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963元,比上年增加158元。
1995年,陕西省财政收入在1993、1994两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6%,加上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43.89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95.1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4.26%。全省财政支出102.69亿元,比上年增长20.09%,基本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财税改革进入整体推进、全面完善的新阶段
(一)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新体制框架基本形成。1995年,陕西省在巩固新财政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顺利推行了省对地市、地市对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新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核定下达了各地市的体制基数,制定了《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有关收入征管缴库问题的规定》、《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国库收纳报解的规定》等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收入缴库级次和资金划解渠道,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调动各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建立了良好的机制。
(二)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一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认真做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完成了历时四年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明确国有资产出资者的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全面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制度,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对股份制企业实行委托管理,认真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落实企业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继续建立扭亏增盈基金,帮助扭亏有望的企业解决资金问题,重点抓好亏损严重的地区、行业和企业,逐步解决大面积亏损问题。三是帮助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强化内部管理。研究制定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中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了国有企业十项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
(三)支持流通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继续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重要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建立了物质基础。粮食企业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两条线运行,制定了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的具体实施办法,与地市签订了限期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责任书,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管理和调控。1995年陕西省在遭受特大干旱的情况下,省政府共动用粮食储备基金4000万元、调粮3.25亿公斤和副食品风险基金665万元,平抑了市场物价,缓解了重灾区群众生活困难。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前进。制定了《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统筹试行方案》,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改革试点。对国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及女工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搞好综合配套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管,提前完成地方财政预算任务
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财会制度实施时间较短,许多配套措施处在不断完善之中,受种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流失比较严重。一方面企业欠税严重,一些地方采用低率预征、缓征等办法,挖挤、截留国家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一些经济组织和经营者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偷税逃税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种情况,1995年陕西省财税部门严格以法治税,切实加强了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一)全面开展税源普查。1995年年初,陕西省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源普查,不仅基本查清了税源分布状况,而且通过普查,堵塞了漏洞,增加了收入,建立了制度,宣传了税法,掌握了完成财政预算任务的主动权,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开展税法宣传,增强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陕西省财税系统把让全社会了解财税政策法规、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加强征收管理,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为完成财政收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4月份开展了《税收与法制》宣传月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税收法规和政策。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在《陕西日报》开办的“地方税知识问答”获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最佳项目奖”。陕西省财政厅编印的《财税政策法规汇编》、《财经法规选编》受到企业、单位和广大财会人员的欢迎。
(三)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提前一个月完成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任务。1995年,陕西省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十分艰巨。针对自然灾害严重,资金紧张,企业欠税增加等突出问题,各级财税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一是各地市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深入企业、深入利税大户,催收清欠。二是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逐月确定上缴计划,逐旬检查入库进度。各级国税部门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制,采取领导包片、业务部门包县、专管员包企业的“三包”办法;各级财政、地税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切实抓好营业税、国有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个人所得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的征收入库工作,加强了对零散税收的征收,坚决制止偷逃税款,把该收的收入足额收缴入库。三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收入完成进度,研究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企业之间的关系。1995年,陕西省地方财政收入提前一个月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50亿元的奋斗目标,达到51.3亿元,加上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共完成95.1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收11.88亿元。
三、加强支出管理,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一)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1995年,陕西省各级财政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调剂资金,支持了东雷抽黄工程、三大灌区改造、盐环定扬黄工程、石头河引水工程、西北大学“211工程”、教师住房建设、职业教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开征了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当年财政对农业、教育、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分别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6.7、5.4和4.4个百分点。特别是省本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既要保省级机关正常运转,又要帮助贫困地县解决工资发放问题,支持抗旱救灾,省级支农投入比上年仍增长31.24%,高于省级财政收入增幅16.73个百分点。同时,省财政厅加强了向世界银行提款报帐及新上项目的申请和前期准备工作,为更好地利用外资奠定了基础。初步建立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监督体系,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基本建设资金到位率,保证了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开展“我为国家节约100元”活动。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关于厉行节约,控制行政事业性支出的通知》,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财会人员中全面开展了“我为国家节约100元”活动,从人员、车辆、会议以及水、电、暖、差旅费、电话费、邮电费等十个方面制定了节支办法,采取了措施。1995年有80%的部门、单位在人员编制、车辆管理、会议费控制以及水、电、暖、差旅费、、电话费、邮电费、文印费、培训费、医疗费等开支管理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这次活动中率先垂范,如省委办公厅对个人医疗费进行改革,由过去的一家包办,改为与个人、保险公司挂钩,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的过快增长;省政府办公厅针对汽车修理费用上升过快的现状,在政府车队成立了修理班,做到一般性维修不出车队,减少了浪费,1995年比1994年节约开支36万元。陕西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开展了清理违纪超标小汽车工作,建立了省级机关车辆台帐,对超编车一律不供给经费,对超标车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对行政事业单位、亏损企业和欠税企业停止审批购买小汽车等专控商品,在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节约支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省级抓骨干,地县抓群体,财源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理财观念发生根本性的转变。1995年陕西省各级政府把转变观念,理清思路,作为搞好财源建设的根本措施,正确分析省情、区情、市情、县情、乡情,借鉴外地经验,学习先进典型,寻思想差距,找工作不足,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观念有了很大转变,形成了共识,理清了思路。一是由等、靠、要转变为自力更生。一些过去特别困难的县乡,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走出困境的路子。如榆林地区的清涧县,长期以来,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困难,财政一直靠吃补贴过日子。这个县从本县具有得天独厚的红枣生产环境和黄河沿岸农民种枣有一定基础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在红枣上大做文章,一手抓红枣基地建设,扩大栽种面积,一手抓红枣深加工,开发系列产品,红枣生产已成为主导产业,1995年4月清涧县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红枣之乡”。红枣提供的税利已占到清涧县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二是政府由包办转变为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如延安地区的富县在建设肉鸡产业化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一方面制定规划引导农民家庭养鸡,另一方面组织县上有关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农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上,向农户提供种鸡、饲料、饲养技术、鸡病防治和集中收购、统一销售,调动了农民养鸡的积极性,促进了肉鸡养殖业的发展,形成了“百万雄鸡兴富县”的好势头。三是由单纯依靠国有经济转变为依靠多种经济成份。一些过去总想着大搞县办工业而又长期找不到出路的县,把着眼点转到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经济发展有了新的起色。一些县办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县,也把发展非国有经济作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强管理。1995年,陕西省各地、市、县、乡根据全省县乡财源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思路,在调查研究,算帐对比,认清优势的基础上,完善、修订了切实可行的财源建设规划,明确了具体目标、发展重点和工作措施。群体财源建设以地县为主,省财政拿出1亿元,支持各地发展乡镇企业、农村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突出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骨干财源建设按照省委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大重点产品、优势企业和优势行业技改投资力度的要求,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调查研究、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由省政府统一协调,财政、银行和企业三方联手落实资金计划38.42亿元,选择了48个建设周期短、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作为骨干财源项目。截至1995年底,省财政已发放借款1.64亿元,银行已安排贷款3.96亿元,已有7个项目建成投产。这些骨干财源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成为陕西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对陕西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
同时,为加强财源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陕西省财政厅借鉴世界银行贷款及项目管理经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财源建设资金借款办法》和《陕西省财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财政厅各处室都选择一个贫困县作为财源建设联系点,指导帮助这些县切实搞好财源建设工作。各地市县也实行了“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年度考核”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有的还把财源建设成效列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把财政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1995年是《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陕西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把依法理财与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了财税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整顿财政周转金工作。
(一)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5年,陕西省确定十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抽调20177人组成工作组、检查组4800个,共有825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大检查工作,邀请35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作为特派员参加,重点检查了92579户企业、事业和中央驻陕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82亿元,应入库6.12亿元,已入库5.76亿元,入库率达94.2%
(二)开展清查“小金库”和整顿银行帐户工作。对全省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和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284.4万元,已上缴财政1061万元;查出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424个,都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印发了《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中省驻西安市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罚没票据管理办法》,严把收费项目审批关,加强了票据的组织印刷和领购工作。
(三)财政生产资金管理改革、整顿成效初步显现,工作出现新的起色。1995年,陕西省财政厅根据省级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财政生产资金业务的发展趋势,对陕西省生产资金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和整顿,制定印发了《省级财政有偿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财政周转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理顺了陕西省生产资金管理局(简称省资金局)与厅机关各处室、省资金局与各地县财政生产资金管理机构及财政部门的关系,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项目推荐、项目评审、项目确定、资金投放、项目管理与监督、资金回收等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资金运营和监督约束机制,调动了工作积极性。1995年,省资金局认真整顿内部机构和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调查清理财政周转金,努力回收资金,全年回收资金3060万元,比上年增加1560万元。
(四)整章建制,将财政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1995年,陕西省财政厅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的部署,狠抓了财政法制建设,拟定了《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三个地方性法规草案,上报省政府法制局列入陕西省人大1996年地方立法计划.
六、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995年陕西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抓大事、抓落实”的工作方针,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出了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厅党组和处级干部坚持民主生活会,周五党小组学习日和处级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定了《陕西省财政厅1995年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不准参加营业性歌舞厅活动的规定》、《陕西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的规定》、《陕西省财政厅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以及《陕西省财政厅机关干部在国内公务交往中接受馈赠物品的处理办法》,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对不正之风的抵御能力。完善了机关学习培训制度,制定了《厅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加强了日常学习检查和考核,全厅干部职工中自觉学习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周彬县、李宝生执笔)
西安市
1995年,西安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51.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95亿元,比上年增长5.75%;第二产业增加值148.5亿元,比上年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163.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0.7亿元,比上年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17亿元,比上年增长24.5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7%。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14.6%,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上升17%。
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继续快速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995年,西安市地方财政收入18.21亿元,比上年增长26.1%,超额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财政收入确保18亿元的奋斗目标。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和省电力税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8.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
1995年西安市财政收入在1994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也调动了市、区(县)两级财政增收积极性。1995年,区(县)级财政收入7.65亿元,比上年增长31.2%,高于全市财政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城三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亿元,提前两年实现了省、市确定的奋斗目标。户县、临潼两县财政收入按老口径计算也过亿元。三是税务系统组织的工商税收由于征管工作的加强,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地税系统组织的地方税收完成情况较好。
1995年,西安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损失严重;工业生产受农业歉收和停水、停电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受到制约,效益不佳,给各级财政组织收入带来一定的困难。西安市各级财政既要保收入,又要保工资、保重点支出、保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工作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财税干部顾全大局,尽职尽责,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调度资金,不但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也保持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增长,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深化财税改革
1995年初,陕西省下达了省对市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西安市财政局根据这个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测算工作,对方案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主动向省财政厅和财政部反映。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及时解决了方案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理顺了省与市的分配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落实了市对区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其主要内容是:按照财权与事权相适应,保区县既得财力和市适当集中增量的原则,划分了市与区县的收支范围。主要做了两方面的调整:一方面为调动区县的积极性,将改革的基期年从1993年推后到1994年;将原体制中市与区县的分成收入及部分市级收入下放区县;将原总额分成上解改为定额上解。还从市级财力中挤出2000万元建立困难县补贴资金。另一方面为增强市级的宏观调控能力,市集中区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1994年以后增量部分的30%,将消费税和增值税75%部分的增量以1994年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为促进新税制各项政策规定顺利实施,加强税收征管,市财政局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了新税制实施情况的追踪调查和执法检查,组织了对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源调查,研究改进个人收入所得税征管办法。为加强税政管理,市财政局按财政部要求,成立了税政管理处。税政处成立后,迅速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税收减免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制定了《西安市税收退付申报审批办法》,为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奠定了基础。为配合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西安市财政局收回了原委托建设银行代管的基建财务管理业务,并成立基本建设处,恢复实施财政对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在基本理顺各方面关系的基础上,开展了基建投资管理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状况的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为适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市财政局成立了社会保障处,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工作,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此外,还参与了西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加快财源建设步伐
1995年,西安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财源建设的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扶持政策;转变工作作风,搞好协调服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了财源建设的投入力度。为支持工商企业调整结构,市财政局通过各种方式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支持西安焦化厂焦炉改造工程、带钢厂异地改建工程、内燃机配件厂激光配套工程以及商业网点建设等财源建设工作,有的项目已投产见效。为贯彻中央关于保护和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基础财源建设,1995年全市投入资金1.42亿元,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入手,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双三0优质果林工程”、“菜篮子工程”、乡镇企业挖潜改造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995年,西安市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仍达到175万吨,比上年增长11.3%;全市农业特产税收入达984万元,比上年增长21%;乡镇企业上缴财政的税收达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8%,占区县财政收入的43%。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西安市财政局加大了城建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年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4.5亿元,重点支持了黑河引水工程、二环路建设、城市天然气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此外,市财政局还组织人力,开展了县乡财源建设现状调查、农业特产税税源普查、教育费附加征收情况调查,为进一步搞好财源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大企业改革和扭亏增盈力度
1995年,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西安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体改委、经委、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搞好11户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参与试点方案的起草、拟订和研讨论证,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有关财政、财务问题。二是参与西京服装厂、包装纸板厂等两户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协助两个破产清算组严格按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三是努力做好企业兼并、租赁中的财政财务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重点抓了汉斯啤酒饮料总厂对西安啤酒厂兼并中的资产清理、财产移交和帐务合并与调整,保证了兼并工作的顺利实施。四是对市级120户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及负债结构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根据债务负担、不良资产及经营效益进行了分类排队,在此基础上,配合国家专家调查组和市体改委等部门,认真研究论证了债务重组试点实施方案及有关财政财务政策问题。由于基础工作扎实,统计资料翔实,方案积极可行,国家体改委已批准西安市为债务重组试点城市。五是与粮食局密切配合,在认真研究、详细测算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西安市粮食企业“两线运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两条线运行)办法。
在积极推动企业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扭亏增盈力度。西安市实行了扭亏增盈分级负责制,市与13个区县和10个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区县和各企业主管局也将扭亏目标层层分解到企业;配合市级领导建立联系亏损大户制度,经过调查研究,在12户企业召开了13次现场办公会,解决了这些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了资金投入,除市财政拿出1350万元扭亏资金外,还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融通资金8000多万元。针对上半年西安市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猛增的严峻形势,组织了大量人力,对亏损企业的现状、原因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扭亏增盈10条措施,并对市级91户工交亏损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提出“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实施方案。1995年,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67户,亏损面为39.6%,亏损额1.64亿元。与上年比较,亏损户减少12户,亏损面下降5个百分点,亏损额减少18%,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扭亏目标。
四、加强财税管理,抓好增收节支
新的财税体制不但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各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也加重了各级的责任,在加强财税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级党政更加重视和支持财税工作。1995年初,省对市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下达后,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党委、政府也把财税管理和财源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有的区县专门召开财源建设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些区县还就加强财税管理、搞好财源建设问题以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明确提出转变工作重点,狠抓财税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的措施和办法。
(二)税收征管力度加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1995年,西安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新的财税体制要求,坚持依法治税,狠抓收入征管,使全市财政收入又迈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落实新的财税法规。各级财税部门一方面利用各种形式,如开展新财税法规知识竞赛、举办税收知识学习班、组织财税干部上街进厂进行税收法规义务咨询和宣传活动,以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坚持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财税干部学习税收征管法和各种新税法,要求熟练掌握新税法,正确执行新税法,真正做到依法收税,依法治税。二是分工包干,落实责任。各级财税部门根据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计划并结合实际,进行层层分解,分工包干,落实责任。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超收1.8亿元,确保财政收入完成18亿元的目标任务后,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将任务落实到每个处室、每个干部,明确责任。户县、临潼、长安等县财政局在农税征收季节,实行科所包片、干部包乡的办法。三是坚持既抓大,又抓小,在狠抓各项主税征收的同时,切实加强零散税收的征管。城三区结合城区第三产业发达的特点,狠抓营业税的征管,还针对集市贸易税、个人收入所得税等零散税种税源分散不易征收的特点,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征管,使零散税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各县财政局针对农业特产税税源分散,分布面广,农税人员少的特点,普遍在各村建立了协税员制度,既抓生产环节,又抓收购流通环节。四是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道路设施建设附加、供水设施建设附加、市政设施配套费等专项收入,实行了派驻专管员并调动代征单位积极性的办法。五是改革征管办法,加强征收力量。市地税局为加强地税征管,一方面结合税种和征收对象将直属分局一分为二,相应充实了征管力量,将稽查队改为稽查分局,加强了稽查力量;另一方面,建立了纳税申报厅,运用计算机进行申报纳税,完善了税收代理制度。由于各级财税部门普遍加大了征管力度,使西安市财政收入又迈上一个新台阶,按老口径计算,突破了30亿元。
(三)财政支出得到初步控制。1995年,西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年初预算编制和整个预算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财政支出在确保重点支出的同时,增长幅度得到了初步控制。一是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调度资金,不但确保了市本级职工工资的发放,还挤出8000万元帮助4个困难县基本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二是适当增加教育和公检法支出。全年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达4.18亿元,比1994年增长18.5%。三是加大对农业的投入。1995年全市用于农业方面的各种资金达1.42亿元,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6116万元,比上年增长14%。四是对城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办法。凡是用于城建方面的各种收入,做到随收随拨,不压库,不拖延,全年共投入4.5亿元,基本保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五是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共储备粮食1亿公斤、食油200万公斤、食糖100万公斤、生活用煤2万吨、肉200万公斤、食盐200万公斤、化肥1万吨。建立了4500万元的粮食风险基金和1750万元的副食、蔬菜风险基金。在确保重点的同时,坚决控制和压缩各种公用消费性支出,改革购置费、修缮费、差旅费和电话费管理办法,对部分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实行了“零基预算”制度;对会议费实行在部门经费内切块包干,超支不补的办法,加强源头控制,使会议费比年初计划节约20%;配合有关部门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遏制了公费医疗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经过不懈努力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使财政支出得到初步控制,年终执行结果,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低近11个百分点。
(四)企业财务管理取得新的进展。随着《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已成为财政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1995年,西安市财政局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尝试:1.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西安市实际,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狠抓三个重点,突出八个加强”的工作思路,即:以财源建设为中心,狠抓企业改革、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三个重点,加强企业效益分析和收入管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加强扭亏增盈工作,加强物资企业财务管理,加强风险基金管理,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加强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加强企业财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并召开全市财政企业工作会议做了全面部署。2.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和省财政厅的安排,在市冶金机电局进行了建立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工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并印发全市企业推行。3.在对《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决定》,对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财务行为。
(五)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1.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在市审计局、银行、大检办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从1995年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3479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检查。为做好清理检查工作,市财政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和西安电视台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市共查出“小金库”资金1624.47万元,应入库585.68万元,已入库462.36万元。
2.在全市范围内,对向企业单位或个人筹集建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进行清理登记。经过几个月的自查和重点清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基金设立和征收使用情况。截至1995年6月底,全市共设立各种基金24项,其中省及省以上设立的16项,市级设立的8项;在开征的24项基金中有12项基金的收入进入财政预算外专户或上缴财政,其余均由部门管理。
3.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在自查阶段,全市共有63427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自查,其中有违纪问题的13162户,占自查数的20.75%,共查出违纪金额1596.45万元。自查阶段结束后,全市共抽调4666人组成1260个检查组,对44793户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70.6%,其中有违纪问题的23658户,占重点检查户数的52.8%,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3.62亿元。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3.78亿元,其中应入库3.77亿元,已入库3.62亿元,入库率为96.1%。
4.结合西安市实际,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将预算外资金由市财政局综合处统一管理改为由各业务处室分别管理,由综合处统一协调。新的办法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同预算内资金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同时,为加快财政立法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通过,并上报省人大待批。
5.搞好清产核资收尾工作。按照财政部、省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西安市清产核资工作于1995年底全面结束。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历时四年,历经小范围试点、扩大试点和全面开展三个阶段,对全市1816户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土地清查估价、资金核实以及政策落实和代码编制等工作,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任务,基本上达到了“摸清家底、扶优解困、强化管理”的预期目的。
五、强化和改进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
(一)改进方法,提高质量,不断健全统计和登记工作。1995年,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改变以往存量统计从财政取数的方法,改由基层企业直接填报,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抽查、检查,最后进行全市汇总、分析的方法,使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在产权登记年检工作中,采取了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法人年检联合办公的做法,使两个登记趋于一致,既加快了工作进度,又提高了质量。同时,注意发挥产权登记的功能作用,如在对清产核资户数的清查中,以产权登记户数来对照清产核资户数;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中,依据产权登记核定的国有资产总额来确定考核基数;在资产评估中,依据产权登记来核对、审查是否合法占有所报评估资产等。
(二)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
1.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股份制改组。为了使企业股份制改组更好地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1995年,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在继续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股权设置、产(股)权代表委派等工作的同时,对改组后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和转让、重大决策的形成和执行、年终分配方案的确定、国家股红的收缴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加强管理。为了体现、发挥和规范国家产(股)权代表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发了《西安市公司制企业国家产(股)权代表报告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的规定,凡是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国家产(股)权代表必须首先向委派单位报告,并按照委派部门的意见或意图去行使职责。
2.组建西安市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5年9月,西安市第一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西安市纺织资产经营公司正式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受市政府委托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方,颁发了《西安市纺织行业国有资产经营授权书》,依照市政府的决定,办理了有关授权事宜,确定了授权经营范围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3.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管理。1995年,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继续抓紧和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整顿、规范和管理,力求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在1994年市政府要求整顿产权交易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的基础上,1995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起下发了《关于清理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实行了产权交易机构许可证制度。通过清理、整顿,使产权交易市场秩序开始改观,产权交易行为逐步得以规范。作为西安市唯一一家领取了许可证的机构——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了《企业产权交易程序》、《处置资产工作程序及规定》等规章制度,在交易活动中,严格执行产权交易政策和法规,既维护了国家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保证了交易的公正、公平、合理,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995年,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抓了宣传和落实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做出了程序规定,并先后对一批报废和转让事项进行了审批;对森林旅游服务中心等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办理了授权占用证书;对农科所种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产权界定;办理了宗教事务管理局、市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资产移交划转手续;根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管理现状,设计印制了“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台帐”和“国有资产登记卡”,对资产实施规范化的管理。同时,注意加强政府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体改委、人事局等五个部门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报告》,并由市政府批转各部门、各区县贯彻执行。还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撤销、合并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撤并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西安市财政局供稿,王蕾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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