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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贵州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39.01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242.9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4.5%;第三产业增加值1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农业在重灾之年再夺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948.85万吨,比上年增长1.6%,为历史最高水平。重点建设继续加强,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内外贸易继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478.21亿元,贷款余额513.41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24.3%、18.7%。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8亿元,为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24.2%;财政支出85.33亿元,为预算的106.08%,比上年增长14.95%。
一、继续巩固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参与其他改革
(一)在认真总结1994年以来实施分税制的实践和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结合贵州实际,着重理顺省、地(州、市)、县(市、区)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税种划分、收入留解和资金调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了各级政...
1995年贵州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39.01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242.9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4.5%;第三产业增加值1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农业在重灾之年再夺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948.85万吨,比上年增长1.6%,为历史最高水平。重点建设继续加强,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内外贸易继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478.21亿元,贷款余额513.41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24.3%、18.7%。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8亿元,为预算的115%,比上年增长24.2%;财政支出85.33亿元,为预算的106.08%,比上年增长14.95%。
一、继续巩固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参与其他改革
(一)在认真总结1994年以来实施分税制的实践和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结合贵州实际,着重理顺省、地(州、市)、县(市、区)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处理税种划分、收入留解和资金调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了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二)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缓解贫困县的财政困难,帮助贫困县加快脱贫步伐,在保持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全省48个贫困县采取特殊措施。省级财政将省里集中的增值税增量部分的10%和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资源税四个税种增量部分的50%,在三年内全额返还给县级财政。
(三)完善省对贵阳市和遵义地区的财政体制。为了体现非均衡推进的原则,为贵阳、遵义两地、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后劲,省财政厅经过认真研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取消两地、市体制上解的递增。
(四)支持其他改革。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改制中的财务行为。强化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参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有关办法,为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使用、营运中的财务行为创造条件。积极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二、采取措施,强化税收征管,狠抓财政收入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财政工作。省和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均成立了加强工交生产、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税务、计委、经委、金融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小组或办公室成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及时协调各方关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税收入库等问题,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加强调查研究,开辟增收渠道。各级财税部门,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收入征管,狠抓农业各税、所得税和企业利润上缴收入。财税部门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财、税、库之间的协调。在抓好大税源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管,以增加财政收入。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过渡性执行承包上缴办法的企业按期恢复征税。继续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偷税和骗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减少收入流失。大力清缴企业欠税,严格滞纳金制度,把已实现的税款及时足额清缴入库。并尽力帮助企业挖掘资金潜力,加强货款回收,增强纳税能力,为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创造有利条件。经过努力,初步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调度的矛盾。
(三)强化工商税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收税。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纳税检查等税收征管事项。同时,适应新的形势,坚持和完善公开办税制度、上门申报纳税制度和征、管、查三分离或两分离制度;把贯彻新税制与严格执行《征管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密切了征纳关系,促进了税收征管的法制化。
2.加强征收管理,抓好税收检查,堵塞偷税漏洞,减少税款流失。为了摸清纳税户底数,1995年地税部门全面换发了税务登记证,清理出漏管户1559户。在此基础上,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加强了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同时,把税收征管与税收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抓紧抓好,取得了效果,全省共查出偷逃工商税7000多万元。各级国税部门推行税收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克服一些重点税源企业产品销售不好,资金短缺以及受特大洪灾影响、税源减少、税源发生变化等困难,实现各项税收任务超额完成和稳定增长的目标。
3.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省国税局结合贵州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发票管理规定》和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18条具体补充规定,并制定了《票帐结合管理制度》,加强发票销、运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通过统一部署,国税、地税部门均组织了发票的专项检查。省国税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中,共查出偷逃税和多列期初存货已征税款6219万元,补缴入库477万元,罚款37万元;同时,积极与公检法部门配合,继续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专用发票的专项斗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案件由1994年的80件下降到1995年的18件。地税部门对普通发票的填开、真假票的鉴别和防伪进行了认真辅导,确保普通发票的印制、保管、发放、使用诸环节安全、顺畅,基本上做到专库、专柜保管和专车运输和发放。
1995年,全省地税系统共完成税收任务14.59亿元,为计划的108.96%;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51.4亿元,为计划的105.8%。
(四)农业各税和契税超额完成任务。一是加强征收管理。农业特产品实行外运证制度后,省财政厅结合贵州实际,作出补充规定,加强了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对以往年度的欠税进行调查清理,督促各地清收入库。针对各地开发区耕地占用税难收、征收后不入库以及擅自减免税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协调,逐步理顺开发区耕地占用税征收中的关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地贯彻《贵州省征收农业特产税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针对各地烤烟特产税征收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烤烟税收的及时结算入库。三是检查落实减免税政策。为保证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极贫户农业税减免政策,对14个贫困县的极贫农户减免农业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1995年,全省农业各税和契税征收入库8.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7%,比上年增收1.13亿元,增长14.7%。其中,农业特产税完成4.94亿元,农业税完成3.28亿元,耕地占用税完成4727万元,契税完成1179万元。
(五)超额完成国债发行任务。1995年共组织发行国库券7600万元,定向债券3200万元。组织兑付1995年到期国库券1.05亿元,本息合计1.73亿元。组织销毁1994年已兑付的国库券券面6000多万元。
三、严格控制支出,保证重点需要,促进事业发展
(一)调整支出结构,大力节减支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要求,加强支出管理,按照有序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对支出结构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首先保证工资发放、机关正常运转经费和救灾急需;其次是增大对农业、科技和教育的投入,然后保证其他各项支出的基本需要。发扬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大力节减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费、电话费、车辆费和社会集团消费的不合理增长。在工资性支出方面,主要是消化已出台的工资改革增资部分,保证当年工资正常发放,并逐步兑现欠发的工资。为了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工资发放问题,省、地(州、市)共安排1.8亿多元的资金补助特困县,对确保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行政经费方面,严格执行经费定额包干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零基预算”办法,改变省级预算单位按基数增长编制预算的办法,提高了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努力支持农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财政支农工作摆在财政投入的突出位置。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综合利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种支农资金捆起来,形成合力,加大投入量,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5年,全省共投放支农资金9.43亿元,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48%;农林水气象部门事业费支出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46%;扭转了支农支出连续三年下滑的局面,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的发展。另外,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资金4000万元,专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598万元,筹措拨付农业救灾资金3310万元,对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抗洪抗旱抢险、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筹集资金,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挤出部分资金支持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如省财政安排8000万元用于龙洞堡机场建设,安排1500万元用于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把保值增值指标与扭亏增盈指标相结合,与工效挂钩相结合,对企业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也便于操作。1995年,在推行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3635户企业中,盈利企业1805户,亏损企业1830户,增值额为5.05亿元。二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建立国家股股权定期报表制度,规范国有股股权管理工作,健全了考核监督机制。依法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份制合作、企业兼并与转让以及其他产权变动中的产权进行界定,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资产评估制度建设,严格对评估机构的管理监督,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四是完善产权转让审批制度,规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产权转让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产权转让机构的监督服务功能,促进闲置资产的处置利用。五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报损、报废审批制度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审批制度。
(二)积极帮助企业扭亏增盈。1995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属企业的亏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分析企业亏损原因,在此基础上,拟出方案,对11户省属亏损企业下达扭亏增盈指标;针对省级企业亏损严重的情况,又分解下达了省级企业减亏指标。同时,深入贵州有机化工厂、贵州化肥厂、剑江化肥厂、平坝化肥厂、贵州铁合金厂等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制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加强资金、成本管理的办法,协调解决资金、原材料、铁路运输等问题,帮助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工作。1995年是贵州省清产核资工作全面铺开的一年,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全面清理了境内国有企业、单位户数;编制了国有企业代码;对全部国有境内外企业、机构、组织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全部国有企业开展了土地估价工作,逐步建立起国有土地基准价制度;完成1995年度和前两年试点工作全部数据的加工汇总;编制了全省国有资产负债表;认真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并核定了国家资本量。1995年资产清查的结果是:全省资产清查汇总企业数为5070户(含境外企业9户);全部资产总额333.8亿元;负债总额210.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01%;所有者权益123.45亿元。1995年,全省产权界定工作的重点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股份制合作、企业兼并与转让以及其他产权变动中的产权界定,经过产权界定,增加资产466万元;属于估价范围的土地5870万平方米,估价后的价值为74.43亿元,升值72.49亿元。按估价后价值的50%入帐,增加资产总额37.21亿元。三年清查的全省地方企业的整体数据为:全省地方企业清产核资户数为5559户(不含境外企业9户,金融企业3户),地方企业资产总额为704.54亿元,负债总额为462.79亿元,国有企业净资产总量(所有者权益)为241.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4.31%。
五、世界银行贷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成绩
1995年,贵州省执行中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有6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总额为1.22亿美元,当年执行完毕的项目有3个,共完成贷款金额7370万美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积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和启动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财务核算、提款报帐和资金拨付工作,并保持了良好的信贷资金循环;同时,加强财务培训,举办了“卫VI项目”和“西南扶贫项目”财务、微机、提款业务培训班各一期,保证了项目管理和提款报帐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世界银行贷款的财务管理工作,使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第三笔农村信贷项目”至1995年已执行完毕,共建成投产项目123个,年创产值3.35亿美元,年创利税4700万元人民币,受益农户4.87万户,每户年均增加纯收入410元,加工业新增就业人员4000多人。此项目的建成,对贵州省农业信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决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家造林项目”,至1995年底共完成造林面积5.88万公顷,为协议造林面积的147%,面积核实率、良种使用率均为100%,保存率为93.4%,超过部颁标准。此项目的实施,不仅发展了项目区的森林资源,而且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以林业经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教材改版项目”1995年已执行结束,实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44.8万美元,顺利完成了小学1—3年级课本的改版印刷工作。“贫困省教育发展项目”,至1995年底已完成总投资1.93亿元人民币,其中提取世界银行贷款1180万美元。项目各项效益指标与实施前相比分别为:适龄儿童入学率增长21%,小学生升学率增长21.7%,教师合格率增长21.6%,教学仪器配备率达国家标准100%,生均图书从1.1册上升为2.3册,校舍危房比例从10%降为6.3%。项目的高教部分进展顺利,学校合并、专业调整已完成,设备已陆续安装投入使用,1995年学生人数较1991年增长了70%,项目效益日趋明显。“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至1995年项目区村卫生室覆盖率从41%上升到67%,儿童四苗接种率达83%,婴儿死亡率由84‰降为58‰,孕产妇死亡率由273/10万降为214/10万;此项目还为建立贵州省的医疗保健网络、卫生培训网络和卫生规划管理网络打下了基础。“西南扶贫项目”,预计到2001年,可使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按1992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690元,将使350万贫困人口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项目区的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等也将会得到显著改善。
六、狠抓财源建设,扶持县级财政经济发展
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转变观念,增强生财、聚财意识,把财源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战略位置,切实把财政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做大“蛋糕”上来。1995年5月份,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源建设研讨会,对贵州省财源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省财政厅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代省委、省政府拟定了《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经省委、省政府讨论通过并作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的意见》的附件正式下发,从1996年起执行。这个办法的基本目的在于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搞好财政工作的积极性。
1995年,各级财政部门在狠抓财源建设中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财政扶持资金与其他资金的关系:一是抓好现有支柱财源的巩固和充实,对“两烟”(即烤烟和卷烟)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二是大力扶持和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省拟筹集部分资金,分期分批对各县进行扶持。为加大扶持力度,省财政1995年安排8700多万元财政周转金,集中用于发展烤烟生产和支持贫困县实施“温饱工程”。三是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努力培植新的财源。此外,省财政厅为了激励各级财政进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对过去几年同19个县签订的扶持县级经济上台阶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完成合同目标和单项目标的17个县分别进行了奖励。
七、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管理。1995年是《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贵州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认真贯彻《预算法》,强化了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逐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把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决算的编制、审批等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增强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积极改进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界定财政周转金的范围,合理确定资金来源、规模和投向,提高财政周转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成绩显著。1995年大检查自查面为96.5%,重点检查面48.5%;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56亿元,应入库2.33亿元,已入库2.13亿元,入库率为91.33%。
(三)清查“小金库”工作进展顺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贵州省从1995年5月起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省财政厅通过召开动员会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普遍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各级财政、审计、银行部门制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办法,推动清查工作健康发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清查工作也给予大力支持,使这次清查工作收到较好效果。据统计,全省共有19741户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自清自查,各级财政部门对2717户企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清查,共清理出“小金库”资金4500万元,应缴财政1474万元,已入库989万元。有421户企业和单位受到经济处罚,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堵塞支出漏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贵州省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加,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法规,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较多。1995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主要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行政性收费收入,凡属国家明文规定须纳入预算管理的,坚决按要求纳入预算,必要的支出由财政核拨。1995年,全省已纳入预算内收支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达4370万元。对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按照国家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199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户数达到5201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金额7.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297户和2.1亿元。
2.认真搞好收费管理工作,切实治理乱收费。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了把收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制发了《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把票据的管理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经常性的检查制度,为治理乱收费打下了基础。二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和行政性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对省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收入的管理情况进行年审,废除、注销一批已过时的《收费许可证》。在年审和专项检查中,特别注意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再执行。三是严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关。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同行政事业性收费日常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一律不予立项,不发放许可证,不给予收费票据。四是对群众关心的公路乱收费、农民负担、中小学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专项治理。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制发了《贵州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收费站(点)的设置原则、收费人员配置以及收费收入的使用。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和审核,取消收费项目32项,纠正14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针对群众对中小学收费反映大的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消和停止了37个中小学乱收费项目。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杨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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