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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海南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81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2.2%,第二产业增长5.7%,第三产业增长4.3%。农业增加值134.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工业增加值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96.5亿元,比上年下降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8%。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44元,比上年增长22.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52元,比上年增长18.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
1995年,全省财政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总收入完成46.9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7.2%;总支出完成42.4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2%,比上年增长3.8%。在全省财政总收支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6%,比上年增长3.6%;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2.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5.9%。按新的财政体制结算,收入和支出相抵,全省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艰苦...
1995年,海南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81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2.2%,第二产业增长5.7%,第三产业增长4.3%。农业增加值134.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工业增加值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196.5亿元,比上年下降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8%。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44元,比上年增长22.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52元,比上年增长18.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
1995年,全省财政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总收入完成46.9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7.2%;总支出完成42.4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2%,比上年增长3.8%。在全省财政总收支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6%,比上年增长3.6%;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2.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5.9%。按新的财政体制结算,收入和支出相抵,全省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艰苦努力,在困难中前进,在改革中发展。
一、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收入有所增长
1995年,全省财税部门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有所增长。(一)广泛开展税源调查,从行业入手,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先后对服务业、广告业及四类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摸清税源分布状况,找出征管上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征管措施。(二)强化税收征管,公平合理地对纳税户进行税收的评税、管理、稽核。(三)开展税收清查,督促企业依法纳税。省地方税务局组织6个税收清查小组,与省检察院、法院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对海口地区进行税收清查,有效地打击了偷税行为,保证了国家税收的足额入库。(四)大力清理企业欠税。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采取各种措施追缴企业欠税款。1995年,全省累计清理欠税3.1亿元。
二、调整支农支出结构,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是海南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1995年来自农业的税收已占到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14.6%,因此,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海南的资源优势,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一直是海南省财政研究的重点课题。省级财政在安排支农支出预算时,在保证经常性支出的前提下,调整资金投向结构,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中心,以市县农村财源建设为重点,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为重点,大力支持“菜篮子”和“米袋子”工程,促进发展生猪和禽种生产基地、水产品基地、反季节瓜菜基地、水果基地等,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各种名特优农产品生产。二是大力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5年,省财政重点支持了农机、农技、畜牧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一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使全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三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农业产业化建设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资源条件,确定了海南省农业的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产加销、农工贸、经科教紧密结合。
三、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于1995年5月2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在全国率先步入法制化轨道,这对于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推动国有资产存量合理流动,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尽快将《条例》付诸实施,省财税厅组织专门小组抓紧制定《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实施细则》,于1995年10月25日提交省政府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实施。同时,省财税厅还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讲解材料》,制定了《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与授权管理责任书规范意见》、《海南省企业国有资产委托目标的确定方法及保值、增值考核意见》。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为海南省全面实施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产权交易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为了进一步优化海南产业结构,促进产权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海南省把建立和培育产权交易市场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培育和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1995年,全省的产权交易活动在发展中逐渐得到完善和规范,交易市场在健全体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等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海南省在产权交易管理方面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励企业产权流动和重组。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会促进大规模的产权流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对现有资产进行存量重组,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产权流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有企业的经营困难,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减少银行呆帐损失,同时,介入产权市场也是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引进外资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使产权交易活动法制化;鼓励各类产权,如股权、专利权、实物资产等进入市场流通;彻底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到海南参与产权转让;鼓励本企业职工个人或集体合资购买本企业产权。二是积极培育交易、策划、评估等各类专业机构,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服务系统。重点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投资顾问机构、经纪和信息服务机构;以资产经营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为依托,组建一批专业化的企业经营顾问和重整机构,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配套服务。三是广泛推行专业机构代理制,完善产权交易协议成交价格的形成。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从健全制度入手,标本兼治
1995年,海南省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从基础工作入手,着力建立一套较为规范的预算外资金的征集、使用制度,从而做到标本兼治。(一)省财税厅起草了《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多家开票,一家收款”的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收入一律缴入国库,实行预算管理。对包括燃油附加费在内的各项事业性收费、电力发展资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收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事业性收费财政专户”;支出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由用款单位编制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按计划拨付。这一《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收费管理,对管好用好收费资金,促进海南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严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关。省财税厅对省直有关部门送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申请,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对其中不符合收费政策或收费依据不足的,不管来自何部门、何单位,坚决不予批准。1995年,省财税厅共收到收费立项申请29件,被省财税厅否决了的有8件。(三)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检查力度。通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发放的审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收入不按规定上缴国库或存入财政专户的单位,一律不予发售收费票据,从而有效地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财政管理的范围。(四)各级财政、物价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对发现的乱收费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做到违法必究。(五)省财税厅会同省审计厅、监察厅对全省1994年征收的各种基金进行清理登记,为今后规范各种基金的管理打下了基础。
六、积极参与粮食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努力做好相应的财政财务工作
(一)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中央补助和地方预算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必须按时到位。为了争取财政部的支持,保证海南省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省财政依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省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优先安排省级粮食风险基金1298万元,并及时将其转入基金专户,支持了全省粮食收购工作,对促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根据海南省粮食价格已经放开的实际情况,从本省财力出发,改革海南省粮食储备运行机制。海南省粮食储备在保持必要存量的前提下,由粮食部门根据粮食产销、市场供求及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轮换,推陈储新,所需费用随销售情况自行消化。
七、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开征土地增值税、行政事业性收费营业税和瓜菜糖蔗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
1995年1月,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了摸清开征土地增值税对海南省经济的影响,省财税厅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到海口市、琼山市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对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和收入情况进行测算。经测算,开征土地增值税的负担轻于缴纳土地增值费的负担,开征土地增值税不会影响海南省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真正抑制的是土地和房产的炒买炒卖。从长远看,开征土地增值税,还可以增加海南省的财政收入。据此,省政府正式批准从1995年6月1日起在全省开征土地增值税。此外,省财税厅还广泛征求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提请省政府批准,开征了瓜菜糖蔗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了营业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困难。
八、加强征税中心建设,加快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
按照要实行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申报、代理、稽查相结合的新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省财税厅向全省推广自核自缴的税收申报制度。在海口市已基本实现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三亚、琼海等8个市县为第一批应用计算机进行征收管理的推广单位,建立电子征税大厅和计算机网络。各电子征税大厅已逐步与银行联网,实施税收、银行一体化服务,大大加快了税款入库速度和票据传递速度,从而使海南省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朝着无纸化的方向迈进。海南省的税收征管改革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1995年,海南省财税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查办力度,从上到下,领导带头,齐抓共管。(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财税系统的廉政建设。1995年5月,省财税厅主持召开了全省财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财税系统纪检组长会议精神,统一部署了全省财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为做好全省财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严明党纪、政纪。1995年,省财税厅共受理财税干部违纪案件16件,其中,财政干部违纪案件6件,税务干部违纪案件10件,有7人受到纪律处分。通过严肃查处,教育挽救了一批财税干部。(三)建立和完善财税制度,努力从制度上建立一种规范的、公开的、廉洁高效的财税运行机制,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全省财税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海南省财税系统的廉政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赴海南检查组的表扬。
(海南省财税厅供稿,杨传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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