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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广西国内生产总值为166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65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第三产业增加值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4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增幅回落28个百分点。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6.4,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32.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5%,其中出口总额22.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2%。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1995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133.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5%,比上年增长27.59%;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5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比上年增长10.2%。1995年财政支出140.59亿元,完成预算的89.66%,比上年增长12.54%。
一、努力开发地方财源,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1995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财源开发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观念,积极培植财源,努力改变广西财政的困境。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财政亿元县建设,增加...
1995年,广西国内生产总值为166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4%;第二产业增加值65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第三产业增加值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4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增幅回落28个百分点。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6.4,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32.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5%,其中出口总额22.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2%。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1995年,广西财政收入完成133.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5%,比上年增长27.59%;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5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比上年增长10.2%。1995年财政支出140.59亿元,完成预算的89.66%,比上年增长12.54%。
一、努力开发地方财源,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1995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财源开发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观念,积极培植财源,努力改变广西财政的困境。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财政亿元县建设,增加县级财政自给能力。1995年初,自治区财政厅与灵川县建立联系点,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并提供经济咨询,帮助该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发展优势产业,使灵川县实现了财政收入超亿元的目标。截至1995年底,广西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32个,县级财政实力大大增强。
(二)树立大农业观念,发展开发性农业。在粮食稳定增产的同时,根据广西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亚热带特色的优质、高产、高效种养业,确立农业特产重点发展项目,建立了桂南和桂中的糖料蔗基地,桂林地区的白果、沙田柚基地,玉林地区的玉桂、荔枝、龙眼基地,百色地区的芒果基地,以及沿海地区的海产养殖基地等等。抓好区域性规模生产,集约经营,形成有特色的拳头产品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开发农业特产税源,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财政产出能力。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1995年,全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8.55亿元,比上年增长5.68%。通过其他各种渠道筹集资金12.5亿元,投放企业,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应变能力,不断提高产品产量、质量以及经济效益。其中,用于支持广西支柱财源糖厂、水泥厂的技改、扩建项目66个,投放资金2.6亿元,支持柳州市五菱汽车集团和两面针集团开发新产品资金5000万元等。在支持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广西支柱产业糖业生产的特殊性,将支工周转金的投放范围扩大延伸到制糖原料基地,会同柳州地区财政局、武宣县财政局联合建立了高产甘蔗示范基地8000亩,在购买肥料、选育新品种、灌水等方面从资金上给农户以扶持,使示范基地的甘蔗产量大大提高,平均亩产约在8吨左右。采取这一措施,使农民增收、企业增利、财政增收,三方受益。
(四)继续扶持乡镇企业,加大地方财源开发的力度。1995年,广西财政部门用于支持乡镇企业的资金达2.5亿元。重点支持了立足本地资源开发、产品市场广阔、销路较好、符合本地产业发展要求的企业。
(五)加快贫因地区的开发步伐。1995年,广西用于扶持贫困地区的开发资金为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22%。为了提高扶贫效益,自治区财政厅总结多年的扶贫工作经验,调整扶贫政策,实行分期分批、抓住重点、梯级扶贫的方法。年初确定隆林、巴马两县为自治区本级财政的重点扶持对象,先后投入扶贫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两县重点项目的建设以及发展甘蔗种植和山羊养殖等种养业,使农民脱贫与财政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年底,经过调查论证,决定对隆林、田东两县采取提前使用财政补助款的措施,将三年的财政专项补助一次性拨付到位,用于发展生产,开辟财源,提高贫困县的财政自给能力。
二、采取积极措施,大力组织收入
(一)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1995年,广西各级税务部门坚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抓收入为中心,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强化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一是抓好收入计划的落实,建立定期分析汇报制度,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重点税源的税收收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与36户重点地方税源企业、9个重点税源地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同时,对征管难度大的税种加大控管力度,实行源泉控制。三是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四是加强税收稽查工作,堵塞漏洞。制定稽查工作制度,落实检查计划,强化税务日常检查以及开展重点检查等。1995年,广西地税局查补地方各税5.33亿元。全年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收入达12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工商税收收入107.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二)努力完成农业税收收入。1995年,广西农业税收完成12.43亿元,比上年增长41.66%。其中,农业税完成5.77亿元,比上年增长30.46%;农业特产税完成472亿元,比上年增长73.71%。农业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粮食丰收,农业税计税价格提高,特别是折征代金部分;二是开征了糖料蔗农业特产税;三是强化征管,建立了以自动申报纳税为主体,源头控制为中心,村级征收网络为补助的新型农业税收征管模式,减少了税款流失;四是开展了对历年欠税进行清理催收入库工作。
(三)认真做好国债发行工作,圆满完成国库券认购任务。1995年,广西国债发行工作改变以往层层分任务的做法,采取自愿认购方式。广西全年共发行无记名国库券4300万元,凭证式国库券946.96万元;同时,超额完成财政部下达的特种定向债券发行任务,实际完成7206万元。
三、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的过快增长
1995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国家出台的反通货膨胀措施,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首先保证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需要,保证教育、科技、农业以及重点建设和企业挖潜改造支出,严格控制一般项目开支,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的过快增长。一是控制工资性支出的过快增长。严禁各地自行出台增加工资性支出的土政策,同时,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进行严格管理,使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实现利税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二是配合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工作,改变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状况,并实行定额控制制度。三是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表彰会、协作会,努力节减各种会议费开支。四是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超前消费。
四、加大支农力度
(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一是增加对农业的直接投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全年财政支农支出达12.6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5.27%,高于全区财政支出增长速度12.73个百分点。财政支农的重点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的建设等。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运用配套、低息、贴息、无息等形式,引导集体、个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安排无息支农资金3500万元,用于扶持广西3700个“空壳村”(没有集体经济的村)发展集体经济;安排低息支农资金3000万元,重点扶持种养业的发展;专项贷款财政贴息430万元,贴息贷款规模为1.16亿元。三是运用财政支农周转金,继续支持农村企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共发放支农周转金2.1亿元。四是引进有偿扶持资金5990万元,扶持开发性农业的综合开发。五是提前拨付农业生产资金,支持农业生产。1995年1月份,为了保证春耕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提前预付地膜玉米、地膜育秧经费615万元。
(二)逐步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的监控机制。针对支农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支农投入增长缓慢,少数地方出现负增长,资金到位差,部分地方挤占、挪用、欠拨资金,以及支农资金结余越来越大等情况,自治区财政厅于6月下旬发出《关于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全力完成财政预算任务的通知》,10月份,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加大支农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及时到位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增加农业投入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确保支农支出及时到位,并严肃纪律,加强检查监督,逐步建立起财政支农投入的监控机制。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改革
1995年,广西财税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地方税征管体系,努力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不断改进财政资金供应方式,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继续研究和解决新体制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一是完善分级管理制度。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哪一级受益由哪一级投入的原则,规范上下级财政关系,逐步做到不挤不让。二是完善税收返还制度和缴库制度。三是完善和规范地(市)对县以及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地方税征收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一是建立和健全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制定了42个地方税收征管制度,使基层地税部门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税务登记和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健全纳税人户籍档案;三是按照严密、规范、服务经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四是建立纳税人监控网络。此外,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纳税申报制度,进行税务代理,以及开发应用计算机,实行银税一体化等方面,都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三)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改革财政资金供应方式和分配办法。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基本原理的要求,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界定、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同时,改革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唯一的拨款方式为拨款、补贴、上缴、信用等多种方式,改变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揽一切事业经费的做法。一是广西财政部门配合机构改革和事业体制改革,清理财政供应对象,核定财政负担人员,对不属于财政负担的对象,在核定预算时将其经费予以剔除,由单位从服务收入和收费收入中开支;二是重新界定单位预算管理方式,清理供给范围;三是进一步研究落实改变资金供应渠道和管理方式,对科学事业(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事业进行了具体的分类,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四)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1995年,广西选择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另外,自治区又选择30户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广西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试点企业的财务政策,参与试点方案的审核,试点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拨改贷”转增国家资本金等项工作。
此外,还积极参与了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认真进行资产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一是完成了1994年度企业的资产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全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为350.48亿元,比上年增加11.76%;办理1994年度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检9397户。二是完成对广西行政事业单位33497户的统计,国有资产到1994年底为245.07亿元,比上年增加14.8%。
(二)积极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做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1995年,广西组建和正在组建的企业集团有: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糖集团公司、广西物资集团公司、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广西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制定了授权经营书,明确集团公司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集团公司应对国有资产负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做好自治区直属股份制企业股红收缴工作。1995年,全自治区设有国家股的股份制企业67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5户,国家股应收股红1.12亿元,实际收缴数为7251万元,占应收缴数的64.7%。为加强股份制企业股红收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股份制企业国有股红有偿使用问题的通知》,加强和规范了股份制企业国家股红的收缴和管理。
(四)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广西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正式批准为财政厅管理的二级局,落实了机构编制;二是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审议;三是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成立了广西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和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干部的培训,开办了清产核资培训班152期,培训人数达14212人,开办评估培训班2期,共培训178人。
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继续治理乱收费。首先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区的水产、农机、消防等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重新审核,审核收费项目共70项,取消11项。其次,与物价、审计部门一起对199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审,先后审核收费项目24714项,收费许可证6072个,收费收入31亿元,收费支出24.6亿元,查出违纪金额5708万元,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570个,对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制止和纠正了乱收费的现象。
(二)清理整顿各种基金,促进各种基金规范化管理。通过清理,全区共设基金35种,其中,经国家批准的12种,自治区批准的16种,各地自行设立的7种;基金收入13.16亿元,支出12.51亿元。针对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基金管理规定》,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加快收费票据的立法工作。一是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据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适当集中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管理权限,印制权集中在自治区财政厅,地(市)、县财政部门分级管理,形成三级财政管理收费票据的格局。
(四)认真开展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大检查。1995年下半年,广西财政部门对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期间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区自查单位12220个,占自查单位总数的96%,自查预算外资金收入95.72亿元,支出82.65亿元;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单位6749个,占应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单位的52.8%,储存金额19.83亿元,占应专户储存金额的20.71%;自查有问题的单位3194个,占应查单位的25%,金额达13.79亿元,占实际自查收入金额的14%。全区重点检查的单位1360个,收入44.59亿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收入的46.4%,支出39.85亿元,占预算外资金总支出的48.21%;重点检查单位财政专户储存金额4.05亿元,占重点检查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9.08%;重点检查有问题的单位524个,金额达31.32亿元,占重点检查单位收入的70.23%。
八、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1995年,广西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了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交叉进行的方法。截至1995年底,大检查自查户数363489户,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户数138943户,检查面38%。共查出违纪金额6.72亿元(不包括财政部委托检查的239个中央单位违纪金额2039万元),应入库金额5.95亿元,已入库4.56亿元。通过大检查,还收缴欠税1.42亿元。全区清查“小金库”违纪金额7924万元,是1989年清查“小金库”违纪金额的2倍多。在这次大检查中,全区受经济处罚的单位7419户。检查出的主要违纪问题:一是偷逃工商各税的违纪问题比较普遍;二是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罚没收入以及违反国家价格监审法规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逃避监督的行为时有发生;四是利用非法手段截留各种收入,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违纪问题屡禁不止。
九、努力规范和改进财政信用工作
1995年广西财政信用机构投放财政信用资金达22.1亿元,1995年末投放资金余额为35.9亿元。财政信用资金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财政信用资金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管理不严,一些项目周期长、效益不理想,造成资金回收率低,部分资金沉淀等。针对这些问题,广西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财政信用问题的研究,努力规范和改进财政信用工作。首先,认真学习财政部有关文件,积极贯彻执行“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方针,及时落实《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其次,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资金的投放规模和投向,周转金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检查、总结。第三,完善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资金的投放建立领导集体审批制度、公务回避制度,并对审批的权限进行了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制度,要求各级财政信用部门按期编制资金来源和运用计划;建立资金回收制度,对逾期资金加收资金占用费,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收;规定资金的投向只能用于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和高科技开发应用,支持科学、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和支持地方产业的发展,不得用于搞房地产开发、期货、股票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曾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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