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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9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0.3亿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817.5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增加值697.9亿元,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5.01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对外贸易保持稳定增长,全省进出口总额2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出口20.9亿美元,增长10%,进口8.3亿美元,增长13%。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42亿元,比上年增长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两项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9和6.3个百分点。
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各种困难,坚持改革,培植财源,强化管理,扎实工作,财政收入又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8.16亿元,比上年增长25.93%,完成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95.88亿元,为中央分配任务的100%,比上年增长9.52%。全省完成财政支出173.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不但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还消化了历年积累的全部老赤字。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经...
1995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9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0.3亿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817.5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增加值697.9亿元,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5.01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对外贸易保持稳定增长,全省进出口总额2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出口20.9亿美元,增长10%,进口8.3亿美元,增长13%。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42亿元,比上年增长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9%,两项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9和6.3个百分点。
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各种困难,坚持改革,培植财源,强化管理,扎实工作,财政收入又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8.16亿元,比上年增长25.93%,完成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95.88亿元,为中央分配任务的100%,比上年增长9.52%。全省完成财政支出173.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不但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还消化了历年积累的全部老赤字。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经济发展
1995年,湖南省财政厅继续狠抓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完善工作。首先,进一步调整部分地市县的财政体制。省财政在本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1.16亿元资金,从体制上对8个地州市本级和31个县(市)进行适度调整,解决了部分地市县财政困难的问题,为实行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打下较好的基础。其次,完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根据分税制的基本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事权、粮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各地粮食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盈亏纳入地州市财政预算管理,改变了过去长期由省财政统包统揽的体制,解决了多年来未曾解决的粮食财务体制不顺的问题,对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关心粮食财务的积极性,促使粮食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减轻财政负担,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对以前年度的粮食财务挂帐进行认真清理,制定了解决新老挂帐的具体政策措施。1995年,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消化5亿元的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第三,加快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在扩大乡镇国库试点、组建街道财政、理顺县乡两级预算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级财政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重大决策的实施,加强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试点和调研工作,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如双峰县按照分税制的特点和要求,在合理划分收支范围、科学确定基数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实行“核定基数、递增上解或递减补贴”、“一定五年”的预算管理体制,调动了乡镇政府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乡镇财政的活力。
二、财源建设实现由重点扶持向整体推进的转变
1995年,湖南省财政厅始终牢牢抓住财源建设这一中心环节,采取一系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措施。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文件精神,确立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财源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实现了全省财源建设由重点扶持向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转变。随着财源建设的深入开展,全省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稳步增长的势头。1995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包括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大关。按新口径计算,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市)已达8个,过千万元的乡镇已发展到37个。二是为促进全省的财源建设向整体推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从1995年开始,将原来对部分地州市县的决算补助改为按财源建设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初步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有效的财源建设激励机制。三是各地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投入。全省已有常德市等57个地市县建立了财源建设基金。
三、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199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在部分地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税源损失严重的困难条件下,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了组织收入的力度。尤其是进入第四季度后,全省集中力量打好组织收入的攻坚战,大部分地市取消了与组织收入无关的活动和会议。广大财税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1995年的收入任务。
(一)认真落实“两个转变”,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工作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征收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1.加强税收工作的计划性,在税收均衡入库上有了新的突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制定了《关于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的意见》。各地按照省里的部署,迅速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列入岗位责任制和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坚持旬抓进度、月抓分析、季抓考核,确保各级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同时,各地还实行财税收入完成情况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以及局长包片、科(室)包所等多种形式的目标考核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各级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2.狠抓税源管理,在重点税源税种征收入库上有了新的突破。各级财税部门对影响全局收入进度的重点税源实行跟踪控管、分级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税源,对重点纳税户设置税款过渡户,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重点的增值税管理,制定了《增值税管理规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办法》等,使增值税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金的核实和抵扣工作,全省共核减重报期初存货已征税金1.5亿多元。进一步严格出口退税管理,严肃查处出口骗税案件。通过以上措施,加大了重点税源税种的征管力度,深挖了增收潜力,取得明显的成效。3.狠抓税务稽查和税收大检查,在堵塞收入漏洞上有了新的突破。一方面各地抓紧组建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改进稽查手段,扎实有效地开展税务稽查,全年各级税务稽查机构共查补税款7.1亿元。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税收大检查。各级税务部门都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投入精干力量,选择难点税种和纳税、欠税大户为检查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税收大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入库,减少了税收流失。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征管改革试点,为建立新的征管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积极探索,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征管改革思路,选择部分县、市、分局进行征管改革的试点。一是国税部门进行撤销税务所组建征收分局的改革试点,充实征管第一线的力量,节约了税收成本,促进了基层建设。二是地税系统建立代扣代缴、委托人代征、联合征收、配合协征等几种代征方法,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三是按照新的征管模式,制定了《关于办税大厅建设的暂行规定》,加快了办税大厅建设的步伐。办税大厅运行以来,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明显上升,纳税秩序明显好转,征管效率明显提高。
(三)加强税收宣传,坚持依法治税。各级税务部门紧紧围绕“税收与法制”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相声、小品、戏曲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纳税意识。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税制实施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维护了新税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依法治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涉税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1995年,全省各级税务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涉税犯罪案件168起,抓获案犯400余人,避免税款损失5.6亿元,增强了对各种涉税犯罪的威慑力。
四、合理安排支出,保障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保证了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建立“三保”机制,规范支出管理。1995年,省财政厅制定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发放、确保政法部门基本办案经费、确保农、科、教投入合理增长的具体措施,各级财政部门都建立了工资基金专户和重点支出月报制度。全年基本做到了按时发放工资,累计拖欠的工资由年初的3.75亿元降到年底的2000多万元。农业、科技、教育和政法支出增长幅度均高于其他各项支出的平均增长水平。同时,精心调度资金,积极支持各地的抗洪救灾、恢复生产和社会救济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预算资金分配办法,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根据适度从紧的原则,在财力增长不多的情况下,改进预算资金的分配办法,彻底打破沿袭多年的“基数增长法”,采用有保有压的“因素法”。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业务工作量的大小和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认真细致的测算,制定合理的开支标准,并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状况采取“核实收支、审核标准、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和“以收定支、收支统管”等形式,合理安排各单位的经费预算,充分调动各单位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对教育、科学、农业、计划生育、政法办案经费等给予重点倾斜,保证了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拓宽理财思路,实行预算内外统筹,支持和鼓励单位开展有偿经营服务活动。一方面,选择部分单位试点,在年初安排预算时,将单位自身组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单位收入计划,与财政安排的预算内资金捆在一起,统一安排。这样既缓解了预算内资金紧张的矛盾,又规范了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另一方面,继续大力支持和鼓励事业行政单位开展有偿经营服务活动。与省文化厅共同召开了湖南省第三届“以文补文”经验交流会,重申了财税部门对事业单位创收的优惠政策不变,并把支持事业单位创收作为开辟替代财源的一项内容来抓。据统计,1995年,全省事业行政单位自身组织的收入用于抵顶财政拨款和弥补经费不足的资金达8亿多元。
(四)开展医疗保险试点,加强公费医疗管理。按照“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行医疗经费由医院管理为主,并适当与单位、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取得显著的成效。1995年,全省人均医疗费开支只有174元,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有效地抑制了医药费过快增长的势头。另外,还开展了大病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试点。
(五)进一步加强控购工作,抑制社会集团消费的过快增长。各级控购部门一是严格专控商品的审批,及时调整审批权限,加大控购工作力度,有效地控制了社会集团消费,促进了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控购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全年共征收控购调节基金9200多万元,为平衡财政收支作出了贡献。三是狠抓控购纪律的检查和违控行为的查处。1995年,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会同省经委、省监察厅、省大检查办公室对全省的控购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违控行为作了严肃处理。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预算外资金支出101.29亿元,比上年增长24.1%;收支相抵,当年节余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2.88亿元。
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取得新的进展。1.加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的力度。首先,扩大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的范围。其次,加强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管理,建立了分户台帐,重新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的审批。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普遍建立了收费资金管理机构,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力量,统一核发了全省收费及罚没收入稽查证,加强了日常监督。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监察厅对各地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收缴违纪金额483.8万元,促成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3.01亿元。3.切实加强房地产资金的管理。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补贴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修订了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4.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规范化管理。出台了一个办法(即《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严格了两个环节(即换发了票据领购证,变多头领票为主管部门统一领票;印发了票据使用情况表,以监控票据使用),强化了三项监督(即单位内部监督、财政监督、群众监督),建立了四本帐(即票据印制登记簿、保管登记簿、购领登记簿和分户登记簿)。由于措施得力,执行严格,对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起了重要作用。
六、财政支农成效显著,乡镇财政稳步发展
(一)财政支农成效显著。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指示精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战略决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1.省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增加农业投入的规定,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确保支农支出增长幅度不得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得下降。这一规定对全省的财政支农工作起到了较强的指导作用。
2.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一是积极稳妥地安排支农支出预算,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支农支出16.27亿元,比上年增长18.44%,比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高出3.62个百分点,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9.36%,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基本保证了农业生产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狠抓支农支出的进度,将支农支出的完成进度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农财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来考核。为缓解地、市、县财政资金高度紧张的矛盾,省财政先后两次就支农问题调度资金1.5亿元,基本保证了支农资金的及时到位。
3.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十多个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二是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的管理;三是推行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4.突出支农重点。一是集中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粮棉油生产;三是支持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四是支持产粮大县的财源建设;五是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资金保重点,促进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促进了乡镇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促进了产粮大县的财源建设;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乡镇财政稳步发展。1995年,湖南省乡镇财政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职能为主要内容,较好地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为全省顺利完成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整个乡镇财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收入稳步增长。1995年全省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42亿元,比上年增长27%;预算外收入达6.57亿元,比上年增长31%;自筹资金收入完成16.64亿元,比上年增长44%。
2.财源建设收获颇丰。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建立了一批效益好、产出高的乡镇财源建设项目。1995年全省乡镇财政共扶持24345个项目,投入资金4.35亿元,新增国家税收2.26亿元,财政收入过千万元的乡镇达到37个,比上年增加27个。
3.城市街道财政初具规模。1995年全省共组建175个街道财政所,占应组建的98%。出台了《湖南省街道财政管理暂行办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强化了财税征管,全年共实现街区财政收入3.5亿元,城市街道财政已初具规模。
4.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的决定,积极参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并紧紧抓住撤区并乡这一契机,进行了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试点,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乡镇实体财政、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积累了经验。此外,召开了全省第四次乡镇财政工作暨文明财政所表彰会,提出了发展乡镇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七、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秩序
(一)认真搞好财政日常监督检查。据统计,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对20个县(市)和248个乡(镇)的财政收支和44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8856万元,收缴财政2579万元。
(二)积极开展清理“小金库”的专项检查。全省各级财政监督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小金库”的专项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小金库”资金4416万元。
(三)重点抓了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对186例举报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查出违纪金额589万元,收缴财政203万元,补缴税款和罚款92.9万元。
(四)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各级财政监督部门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改进方法、突出重点,取得明显成绩。全省重点检查了23.2万个单位,检查面达到58.5%。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8.57亿元,应入库7.81亿元,已入库7.04亿元,入库率达到90.1%。
八、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1995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中心,在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顺利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1995年全面铺开。据统计,全省境内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总户数为11907户,资产总额为1442亿元,负债总额为112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1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8%。共清出资产损失74.9亿元,资金挂帐168.4亿元,两项合计243.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9%。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得到加强。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三定”方案》,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升为副厅级机构,下设5个处室,行政编制45名。二是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关于确定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及其责权的意见》,并就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诸如企业拍卖、出租、转让、资产收益、清产核资企业的亏损挂帐、国家股分红返借等制定了优惠政策。三是对授权经营的6家集团总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点。四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产权交易取得新的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组建产权交易代表团参加了第五届“湘交会”(湖南省第五届出口商品展销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据统计,“湘交会”共推出99户企业进行产权转让,资产总数达39.36亿元,在会上签订合同的有9家,合同金额3510万美元。制定了《湖南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产权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五是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资产评估方面,重点抓了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工作,全省各级共对113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的111家。1995年成立了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加强了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通过年检和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了资产评估工作质量的提高。在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方面,重点抓了省直企业的产权登记年检工作。据统计,全省各级共办理产权登记年检10266户。六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严格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报损、转让等审批工作。开展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征收占用费的工作,1995年全省共征收占用费1612.5万元,取得比较好的成效。此外,还加强了对住房制度改革中公有住房出售的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较好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必要条件。一是认真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1995年,省政府选择50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株洲市也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8个“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城市之一。为了搞好这些试点,帮助企业减轻债务负担、消化亏损、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顺利转换经营机制,省财政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特别是关于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政策措施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予以推广。二是积极筹集资金扶持小化肥企业技术改造。1995年,省财政厅把支持小化肥企业技术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了浏阳氮肥厂等10家小化肥企业,其中有5家当年竣工投产,每家每年新增税利都在100万元以上。三是根据“抓大放小、择优扶强”的原则,将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环保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集中起来,重点投向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培植了一批新的财源增长点。四是狠抓扭亏增盈工作。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考核办法,遏制了企业亏损增加的势头。如株洲化工集团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累计亏损1.73亿元,通过狠抓扭亏增盈,1995年实现利润800万元,比1994年减亏增利4696万元。
九、认真搞好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一)认真搞好机构改革。省财政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进行了机构改革工作。一是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二是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先后两次召开机构改革、干部交流的动员大会,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三是精心组织,进行厅机关处室分设、合并和干部交流。经过机构改革,厅机关内设18个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合并了两个处室,增设了4个处室,处级干部的交流面达70%。由于这次机构改革准备充分,工作细致,交流的处级干部在一个星期内全部到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受到上级机关的赞扬。
(二)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1995年,省财政厅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廉政制度建设。为了把中纪委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廉政建设八不准》等7个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把原则性强、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同时,调整、充实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重新确定25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和敢于坚持原则的党员干部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三是抓厅处两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制定了《湖南省财政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孔繁森同志事迹报告演讲会》、《公仆风情录》等廉政建设专题片,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四是抓使用军警车牌、财政周转金管理的专项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9件,已有8件调查处理完结。五是抓全省财政系统的廉政建设。召开了第一次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组长会议,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廉政建设的指导。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蒋德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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