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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江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5.45亿元,比上年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602.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3%;第三产业增加值37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86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7%。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比上年上升15.9%。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99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64.13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其中工商税收完成39.0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加上缴入中央库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41.1亿元,全省财政收入共计105.2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8.7%。全省财政支出1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做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至此,“八五”时期,江西省年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县县当年无赤字。财政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表扬和肯定。
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税改革
(一)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5年,江西省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制定了省与地县共享的八种税收收入以1993年为基数、对实际上缴省收入的增长部分按5...
1995年,江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5.45亿元,比上年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602.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3%;第三产业增加值37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86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7%。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比上年上升15.9%。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99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64.13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其中工商税收完成39.0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加上缴入中央库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41.1亿元,全省财政收入共计105.2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8.7%。全省财政支出1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20%。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做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至此,“八五”时期,江西省年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县县当年无赤字。财政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表扬和肯定。
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税改革
(一)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5年,江西省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制定了省与地县共享的八种税收收入以1993年为基数、对实际上缴省收入的增长部分按5%作为代征手续费拨付地税部门的办法,大大调动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和上解省财政共享税的积极性;二是在安排农业税收入预算时,按正税的6%留作农业税灾情减免;三是按分税制要求编制省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预算的管理;四是1995年是江西省执行省政府过去批准的减免税收政策的最后一年,按照新体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恢复征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税制。1995年,在广泛开展新税制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围绕着巩固和完善新税制,注意掌握新税制的运行情况,强调严格执法。第一,加强新税制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围绕税收工作“两个转移”(将工作重心转向基层、转移到征管)和江西省新税制运行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了开展各项调查活动外,先后五次组织综合工作组分赴基层搞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工作。重点开展了税源及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和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情况以及如何加强基层建设的调查;召开了全省性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四次。第二,认真开展新税制执法大检查。为纠正新税制实施以来各地在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全国电话会议精神,江西省国税局于1995年2月中旬,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5月上旬,组织八个工作组,会同地市县国税局,对全省10个地市新税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各地市对新税制政策执行情况是好的,新税制各项政策均已落实到位。
(三)继续深化文教行政和社会保障财务改革。一是积极参与全国在九江的医疗保险向纵深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如推进全省实施以个人帐户为重点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为控制会议费的增长,对会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统一标准,分类包干”办法,有效地遏制了会议费增长势头。四是完善行政经费“下管一级”定额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省、地(市)、县控制行政经费一级抓一级的格局。
(四)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一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颁发了《江西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全省统一印发了月报表、登记表,专用缴款书、清算单、明细登记表和专用票据等六种票据和表格。二是省财政厅和部分县(市)财政局审核、批复了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1994年财务决算,对超支和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开支进行纳税调整,并核定利润的分成比例,将财政部门的分成收入纳入城市住房基金管理。三是编报“江西省1994年全省住房资金财务收支决算表”。1994年,全省住房资金收入20.25亿元,支出18.3亿元。1995年年终滚存结余8.75亿元。
(五)积极参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狠抓国有土地收入征缴入库。一是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江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由土地受让方按出让合同规定,将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入财政部门“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土地管理部门不设过渡户。1995年,全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入库49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6.6%。二是参与研究制定《江西省建设用地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并根据《征收办法》,与省土地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江西省建设用地附加费财务管理办法》,印制专用票据,建立了帐簿和返还等结算制度,并在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征缴,到1995年底,土地建设附加费的征缴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三是参与省人大组织的《土地管理法》执法大检查。通过对吉安地区所属的吉安市、万安县、遂川县和吉安河东开发区的检查,对贯彻《土地管理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写了专题报告。
二、严格依法治税,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千方百计组织“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995年,江西省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58.6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增值税、消费税收入52.5亿元,比上年增长5.1%。
1.抓紧抓实税收计划的执行,重点抓紧抓好“两税”。一是在银行建立税款过渡帐户;二是严格把住税款抵扣关,通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进项税金抵扣情况的检查核实,核减进项税金4亿多元;三是组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的“回头看”,审查减少一般纳税人约5000户;四是抓住重点税源,把各自管辖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税源大户的征管工作作为收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五是对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重新确定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大力压缩欠税,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逐级下达清欠计划,采取许多有效手段,把欠税压到较低额度。6月和9月,两次召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电话会议,并五次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抓收入,促进了全省“两税”收入的入库工作。
3.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央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以及集体、个体税收的管理。一是建立所得税管理制度,从政策上理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范围,对未按照分税制要求将中央所得税缴入地方库的做法进行纠正;二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汇算清缴,对非金融性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查增应纳税所得额6500万元,查补所得税2100万元;三是抓紧对集体和个体等零散税收的征管。全省地方各税收入入库4.22亿元,比上年增长18%。
(二)实现地方税大幅度增收。1995年,江西省各级地税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大力组织地方税收入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始终,确保地方税收入的超额完成和均衡入库。
1.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进度考核,奖惩兑现,调动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组织收入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经济税源分析通报制度。省地税局于4月、8月和10月先后三次组织召开经济税源分析会,定期分析通报收入进度和形势,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挖掘税源潜力,指导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开展。
3.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加大征管力度。全省地税机关切实转变观念,做到大税小税并重,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建立和完善适应零散税收特点的征管制度,加强源泉管理,控制零散税收流失。
4.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据统计,全省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缴共查补地方各税1.58亿元,比上年查补数增长73%。同时,认真做好清欠压欠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5.抓好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组建和运转。省直属分局从7月1日开始运转,人员到位、工作运转快,组织收入快,至12月底已组织各项收入8600万元。
6.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方税收大检查。自查工作10月31日全面结束,自查户数71267户,自查面100%,自查补税金额1900万元,入库1300万元。截至年底,重点检查15000余户,查补税款5500万元,并已组织入库。
(三)加强农业各税征收管理工作。1995年,江西省连续发生地震、大风、冰雹、暴雨等多次灾害,尤其是4月入汛以后,暴雨、大暴雨轮番侵袭,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影响,农业税征收工作遇到极大的困难。对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广大财税干部一方面积极投入到抗洪救灾第一线帮助抗洪救灾,一方面强化征收管理,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征收任务。1995年,全省农业各税收入8.03亿元。为预算的130.6%,比上年增长12.6%,全面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1.制定农业特产税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和目标考核办法,推动全省掀起农业特产税征管工作的热潮,涌现出一批上台阶的县乡级财政局、所。
2.财政部《关于全国统一使用“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税收证明”的通知》下发后,及时组织部分农业特产税收入大县及边境县进行学习,并根据江西省实际作了补充规定,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特产税源头征收,防止税收流失和重复征税,同时也方便了农业特产品商品流通。
3.坚决克服和纠正农业特产税平均摊派现象。一方面发文要求“各地在组织收入的同时,要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掌握税收政策,坚决杜绝按人口、田亩平均摊派收税的错误做法”,另一方面专门组织追踪检查,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继续贯彻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95年,全省支农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1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
1.积极支持抗洪救灾工作。1995年,江西省遭受百年未遇的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为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压缩和暂缓其他支出,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灾区。为保证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及时拨付防汛、救灾经费1.34亿元,并安排1亿元帮助受灾地区和财政困难县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根据灾情减免农业税,有力地支持了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安定生活,为夺取1995年农业全面丰收作出积极的努力。
2.积极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打破支农周转金投放的“基数法”,正确引导资金合理流向,省财政厅采取切块下达控制指标的办法,共投放支农周转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100个乡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一批有地方经济特色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项目。
3.搞好粮食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发展粮食生产。1995年各级财政共安排粮食生产专项资金4400万元,支持42个粮食生产县的88个项目区、1209个乡镇,改造中低产田65.3万亩。同时,实现了对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另外,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高科技粮食生产项目;狠抓了支农周转金到期回收工作。1995年支农周转金当年回收率达80%,累计回收率达89%。
(二)积极促进社会文教事业发展。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支出的同时,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预算内用于教育的经费达到19亿元,比上年增长8.45%。同时,还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保证了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和行政、公检法工作需要,对公用经费也有相应的增加。
1.继续支持各类教育事业发展。1995年,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都有新的发展。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省财政继续安排1800万元专款,支持南昌大学实施“211”工程。为更好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省财政与中央财政为41个贫困县拨出义务教育专项工程专款,大力调整中小学校网点结构,提高了教育质量。
2.增加政法部门经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5年全省公检法支出达5.27亿元,比上年增长31.8%。政法部门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办案效率大有提高,社会治安状况大为好转。
3.支持文化、科技、体育事业发展。1995年,全省共安排科学事业费7167万元,比上年增长12.1%。随着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文化、体育经费也相应增加。
4.大力支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1995年,省财政厅成立了社会保障处,负责专项管理公费医疗、抚恤及社会救济事业费。1995年全省社会保障经费实际支出10.8亿元,比上年增长20%。一是保证重点,大力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搞好农村“三项建设”工作。1995年全省共筹措农村“三项建设”资金22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为1400万元,维修改建扩建农村卫生院200所,防疫站10所,妇幼保建所10所,消灭危房面积8.1万平方米。二是为了提高农村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条件,继续采取省、地、县、单位各筹一点的办法,由省卫生厅按照农村卫生院医疗仪器配备标准,统一购置,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三是大力支持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据统计,1995年全省共查螺20.4万亩,灭螺8.3万亩,检查病人615458人,治疗血吸虫病人192129人(含化疗人数),检查耕牛22878头,治疗耕牛56509头。至1995年底,全省有18个县市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7个县市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四是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出台了公费医疗药品报销目录,进一步规范药品开支范围;针对医院药品收入管理混乱的情况,通过清理“小金库”工作,对省级医院实行“药品让利”纳入预算管理的办法,规定让利收入的70%用于弥补事业费,30%用于职工福利奖励(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改造)。
(三)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节约会议费、行政费。1995年,为控制会议费的增长,年初制定了《省级行政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明确了召开会议的原则和审批权限,对会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统一标准、分类包干”的办法,规定各类会议必须安排在党委、政府和行政单位的接待部门召开,不得到涉外高级宾馆开会,节约了会议经费的开支。1995年,财政部继续对江西省省本级行政费实行定额考核,为完成考核指标,省财政厅及时对省级行政单位下达了定额指标,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级行政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强化预算约束,继续实行综合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政策。省直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分别制定节支措施,取得好的效果。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经费管理,完善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的定额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省、地(市)、县控制行政经费一级抓一级的格局。
四、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支持搞好国有企业
(一)积极参与和配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1.1995年,经省政府同意,全省选择新余钢铁总厂等104户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省财政厅参与了试点方案的起草和审定工作,积极做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等转机建制的财政、财务工作,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促进提高经济效益。
2.为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1995年,省财政安排给工业方面的科技三项费用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围绕新材料及精细化工、生物技术及新药、电子信息和机电一体化等领域,遴选了105个重点课题,组织科技攻关,全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640万元。(2)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着力培养新的增长点,1995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250万元,集中用于江西庆江化工厂承担的“高分子微孔滤膜及滤器”和江西光学仪器总厂承担的“单镜头反光系列照相机”两个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产值1.8亿元,利税6800万元。(3)实施火炬计划项目20项,安排科技三项经费70万元。
3.省财政安排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3200万元,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临时周转的困难。
(二)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促使粮食企业扭亏为盈。
1.1995年是江西省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定购粮收购(不含公粮征实部分)实行价外补贴,同时,从1995年9月1日起,对全省居民口粮销售价格实行区别定价的办法,除大中专学生等五种供应对象的口粮外,适当提高居民口粮销售价格,并对职工实行定向补贴。对此,省财政厅积极参与方案的设计,并制定了相应的财政、财务与会计处理办法,为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2.促进粮食部门“两条线运行”改革。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就全省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提出实施意见,并制订相应的财政、财务处理办法,逐级布置执行。
3.制止和消化粮食财务挂帐工作到得新的进展。长期以来,粮食财务挂帐是困扰粮食财务管理工作的难题,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措施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解决挂帐效果不理想。为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政府根据1994年各地、市清理核实上报的挂帐数额,经进一步核实,将挂帐核实到各地、市,并逐级核实到粮食企业。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五年力争四年消化挂帐,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消化江西省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办法的通知》,并与财政部签订了消化粮食财务挂帐责任书。为了确保1995年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20%的目标实现,省财政厅与粮食部门反复协商后下发文件,采取措施,并制订了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办法和专户管理办法等,使1995年实际消化挂帐数超过原定目标。据统计,1995年,全省粮食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6.5亿元,比上年增长42.99%,全行业盈亏轧抵实现利润2亿元,比上年增长81.49%。
五、大力支持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多方位培养财源
1995年,江西省财政厅认真总结“八五”时期财源建设经验,并围绕省委提出的“把江西的经济大厦建立在现代农业基础之上”的经济发展战略,抓住京九铁路贯通的机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县域经济、培养财源的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谋划京九沿线生产力合理布局的指示精神,继续大力开展财政收入上台阶活动,制定财政收入上台阶规划,多方位培养财源。1995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46亿元,为全省财政收入的72%;1995年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21个,比上年增加6个,财政收入超5000万元不到亿元的县市达43个,比上年增加32个;超额完成“八五”县级财源建设规划目标。
(一)积极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培植农村财源。1995年,江西省继续开展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活动,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同时,对少数受灾县市、财政困难县市,发放一定数额的生产发展资金,帮助发展生产、培植财源。1995年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中,南康市、贵溪县财政收入超2亿元,赣州市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二)继续加强乡镇财源建设。1995年,江西省财政借给乡镇企业生产发展资金9000万元,用于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继续搞好农业的综合开发,1995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达1.35亿元。
六、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监督职能
(一)认真组织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清查“小金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做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遵照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发出《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大检查工作,召开全省大检查工作会议,并组织协调省政府6个大检查工作组赴各地、市推动指导大检查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大检查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省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5.01亿元,其中应入库4.37亿元,已组织入库4.2亿元,入库率达到96.1%。
2.着力抓好“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清查“小金库”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清查“小金库”工作。据统计,自5月至9月中旬,通过自清自查和重点清查,全省共清查出“小金库”资金1.7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000万元,已上缴入库3500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新闻媒介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建立和完善了群众举报登记、保密、稽查、反馈、奖励等制度,加强对群众信访工作的管理。二是对群众举报案件,有一起,查处一起,尽快核实处理,并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三是认真组织重点清查。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抽调114人组成38个检查组,开展了对305户省直和中央单位的重点清查,收效较好。
3.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不合理的非生产性消费支出。据统计,1995年江西省社会集团购买力实际支出16亿元,为总指标的102.22%。从整个执行情况看,集团消费增长势头明显减缓。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9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48.79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成为实施宏观调控、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的新路子。为从理论上指导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对省内部分地(市)、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并向财政部报送了专题调查报告,向省政府报送了《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及建议》。
2.坚持财政监督,继续做好财政“专户储存”工作。在做好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日常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专户储存”单位的联络,大力宣传其必要性,取得较好的效果。1995年纳入“专户储存”的省直行政单位99户,资金17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
3.通过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年审工作,清理整顿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促使一些单位提高了“专户储存”的自觉性,并惩处了一些不按规定“专户储存”的单位。
4.严格票据管理,统一收费票据。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废止了各地市、县原来的票据监制章,规定全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996年7月1日起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1.宣传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规。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预算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培训、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守法意识;同时,认真贯彻《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规定各级财政应当做到收支平衡。1995年,省政府批转了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以及预算调整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大张旗鼓的地宣传贯彻《会计法》,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十周年。1995年5月1日,南昌市举行了有1500余名财会人员参加的纪念《会计法》颁布十周年大会。同时,开展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江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百题知识有奖竞赛,全省有4万多名财会人员参赛,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14名;团体12名,鼓励奖200名。
2.贯彻《注册会计师法》,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严格审查,批准成立了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办事处,批准注册会计师223人。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的管理,制定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批准612位同志为非执业会员。二是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通过年检,共有623名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同时对个别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限期整顿,并对江西、南昌两家具有证券上市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调整充实了有关人员。为了摸清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调查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调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1995全省共有9809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数21人,单科合格人数2275人。与此同时,完成了1994年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和单科合格人员的验发证书工作以及单科换全科合格证书的工作。四是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先后组织39人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各种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研讨班,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一期主任会计师研讨班和两期由注册会计师参加的《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学习班,共培训人员232人。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据统计,1995年参与考核的企业共有6879户,考核企业的总资产为813.68亿元,国家所有者权益为138.86亿元,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03.6%。
(二)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江西省的清产核资工作在1993年小范围试点、1994年有重点推开的基础上,199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在省政府和财政部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清产核资企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完成各项预定任务。一是摸清了企业“家底”,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据统计,截至1995年3月31日(清查时间点),全省参加清产核资的10006户企业、单位资产总额为741.61亿元,负债总额为627.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4.37亿元,资产权益率为15.42%。二是明晰了产权关系,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据统计,在10006户清产核资企业、单位中,经界定收回资产数为200万元,界定后继续被使用资产数为4600万元,由于多种原因暂列待界定的资产为1.24亿元。三是重估固定资产,解决了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等问题。据统计,10006户企业、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原值重估前为173.16亿元,重估后原值248.99亿元,增值75.83亿元,增幅43.79%;全部固定资产重估前净值132.42亿元,重估后净值181.09亿元,增值48.67亿元,增幅36.75%。固定资产重估后,每年预计可增提折旧6.22亿元。
(三)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统一管理。一是在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内新设立了专职的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对全省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二是加强对评估机构的年检和资格审查工作。1995年共对58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经年检合格的55家,新批准评估机构12家。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1995年共举办三期评估人员培训班,培训学员376人,为提高评估队伍的素质起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完成了宜工、华意两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初审工作。全年共评估立项327项,确认评估结果315项,评估价值45亿元,增值率为52%,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五是组织实施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认定和考试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全省资产评估事业进一步发展。
(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与产权登记管理制度。一是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一布置,认真完成了1994年度的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二是对15136户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年检,登记国有资产总额为232.19亿元,年检户数和登记的国有资产总额较上年都有较大的增长。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管荣升、毛祖逊、周小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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