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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51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4年增长15.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4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75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5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17.5%、14.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49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国有单位投资5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7%。物价涨幅逐月回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14.3%,比上年回落9.3个百分点。
1995年,江苏省财政收入完成350.50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5.86%,比上年增长19.4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64亿元,为调整任务的113.21%,比上年增长26.37%。全省财政支出253.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62%,比上年增长26.64%,总体上看,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是财政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基本保持同步增长,地方财力有较多增加;二是财政支出结构经过调整发生了好的变化,生产性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有所上升;三是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消化了一部分老赤字。
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
1995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51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4年增长15.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4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75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5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2%、17.5%、14.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49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国有单位投资5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7%。物价涨幅逐月回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14.3%,比上年回落9.3个百分点。
1995年,江苏省财政收入完成350.50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5.86%,比上年增长19.4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4%;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64亿元,为调整任务的113.21%,比上年增长26.37%。全省财政支出253.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62%,比上年增长26.64%,总体上看,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是财政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基本保持同步增长,地方财力有较多增加;二是财政支出结构经过调整发生了好的变化,生产性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有所上升;三是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消化了一部分老赤字。
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和制度。
1.抓好县、乡两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落实到位。各市县按照省政府《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了市与县、县与乡的财政体制。至1995年底,全省县及县以上财政全部实行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大多数乡镇也都完成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
2.认真执行税收政策和制度。(1)贯彻落实1995年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抓紧做好贯彻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江苏省的贯彻实施意见。(2)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重新审查认定,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取消资格;认真核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严格审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认真做好金银首饰改变纳税环节和供电发电环节电力产品税率调整后的税收征管工作。(3)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和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使用审批及改版工作。同时,加强税收科学研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征管改革和新税制下促产增收进行了重点理论研究,并召开了理论研讨会。
(二)有效地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的实施。
1.完善部分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办法,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列入工效挂钩内容,并对原实行的计划增长工资办法进行了修改。新的工效挂钩办法,有利于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营运效益,抑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
2.研究、出台粮食部门实施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方案,制定了分五年逐步消化粮食企业27.8亿元老挂帐的目标任务,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分别与财政部和各市签订了责任状。经过努力,全省粮食经营两条线运行方案已经开始实施,1995年消化老挂帐的任务已经完成。
3.收回建设银行代行的基建财务管理财政职能,顺利地实现了工作交接,汇编了历年来的基建财务制度,制定了省级统筹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全省基建拨款程序,各项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已开始正常运行。
另外,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了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及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等项改革。
(三)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
1.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起草的《江苏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江苏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确立和授权办法》及《江苏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等配套文件经省政府批转实施,规范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省级127家和各市150家企业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参与了省级10大企业集团的组建、论证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的审批工作。
2.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我省股份制企业国家股权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工作中的国有股权管理,特别是加强股份制改制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探索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3.批准部分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分红方案;审查了南通机床、“常柴”配股方案;加强对股权转让的管理,支持“常柴”国家股配股股权转让、“小天鹅”国家股股权转让,吸引社会资金3.6亿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6家上市企业选点及方案设计工作。
二、狠抓财政平衡,努力增收节支
(一)制定奖惩措施,促进财政平衡。抓好财政平衡是江苏各级财政部门1995年的一项中心工作。针对全省财政赤字较大、赤字市县较多的情况,省财政厅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财政平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从1995年开始,各市县财政必须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并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灭老赤字。为了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省财政厅出台了《财政平衡奖励办法》和《创亿元县财源建设周转金扶持办法》。前者规定,完成年度消化老赤字任务的市县,由省给予一定数额的财力奖励;完不成消化老赤字任务的,省将扣减有关市县的财力,后者要求,受扶持的县(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县级领导有强烈的发展经济、改变财政困难状况的愿望,把财源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保证三年内扭转财政赤字的局面;二是经济发展有清晰的思路,财源建设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已经开始实施,保证三年内财政收入超亿元。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1995年全省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消化老赤字6.37亿元。睢宁、阜宁、沭阳、东海和赣榆等一批财政困难县跨入了财政收入亿元县行列,全省已有55个县(市)成为财政收入亿元县(市)。
(二)加大财税征管力度,努力增加财税收入。
1.1995年,江苏省各项国税收入完成293.59亿元,其中,工商税收274.37亿元,在工商税收中,增值税、消费税233.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7%,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全省地方工商税收完成87.4亿元,比上年增长26.23%,加上国有企业所得税和其他收入,全省共组织地税收入91.35亿元。税收收入任务能够圆满完成的主要原因:(1)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税收征收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检查了解组织收入工作情况,明确指示各级税务部门要确保税收收入尤其是“两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副省长亲自深入基层,与财税部门共同研究组织收入的措施,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各市党政领导也亲自出面协调资金调度,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困难。(2)狠抓进度。各级税务机关及早下达收入任务,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辅之以奖惩激励措施,保证收入任务按时完成。(3)明确主攻方向,大小税种一起抓。切实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大户和重点税源地区的征收管理,加强对个体税收、涉外税收和中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源严加控制,明确扣交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建立正常的扣缴制度。把开展专项调查和清理“小金库”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共查补应缴个人所得税1.5亿元。(4)扶持生产,培植税源。对税源大户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促使其上规模、上水平;对发展中的税源,精心培植,使其尽快成为现实税源;对后续税源及时发现,并给予重点扶持,增强收入后劲。(5)依法治税,查处偷骗税。全年共查处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以上大案要案60起,共查补税款11.03亿元,比1994年上升154.63%。
2.组织征集“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和其他收入。1995年,江苏财政部门共征集“两金”9710.7万元;征集市场调节基金3990万元,并及时拨付到位,平抑物价,保证市场供应;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2779万元。
(三)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支出。
1.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包干办法。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江苏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预算包干”或“总额包干”。各地按照财力状况、单位性质以及收入情况,分别采取“零基预算法”、“综合定额法”、“比例增长法”等预算分配办法,合理地安排经费预算。同时,根据社会公共需求原则,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淮阴、扬州市对超编和临时借聘人员、民政供给对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和享受对象进行重点清理,压缩不合理开支,节约了财政支出。
2.加强对“人、车、会、电话”支出的管理。各市在压缩这些公用经费方面,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连云港市继续采取节编经费财政预留、年终按实兑现节编奖的办法,控制人员经费支出;苏州市继续完善行政机关汽车定点维修办法,1995年年初对行政机关的汽车进行清理,不属财政拨款的大修经费由单位自理;无锡市对会议经费实行包干办法,将会议分成三类,分别确定包干标准,明确由财政负担的会议的范围和种类,鼓励参加会议的当地代表不住会,发给这些代表一定的补助费,年终各部门需要召开的各类表彰会,由市政府统一召开,会议经费由分管财贸的市长一支笔审批。全省各地已基本实行了党政机关领导住宅电话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无锡市实行“定额包干”办法后,一年节省电话费100万元。
3.加强公费医疗经费开支管理。各地继续推行和完善以医疗单位为主,公费医疗享受单位、享受个人经费挂钩的管理办法,使公费医疗经费增长较快的势头得到一定控制。镇江市作为全国医疗试点城市之一,经过艰苦努力,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制度改革取得显著的效果。1995年,全市职工实际发生医疗卫生费用1.68亿元(含个人自付1216万元),比1994年下降15.2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发生医疗费用6483万元,比1994年下降14.97%;全市人均医疗费370元,比1994年下降15.28%,其中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下降9.5%,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下降11.8%。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在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江苏省财政部门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讲究资金使用的实效。
(一)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优先增加农业投入。全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支出20.02亿元,比1994年增长26.3%,其中省级安排支农支出和农林水利事业费4.6亿元,比1994年增长52.8%。在资金使用上突出了重点,如增加水利投入6900万元,保证了泰州引江河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安排滩涂开发资金2700万元,支持“百万亩滩涂开发工程”的启动;拨出抗旱经费8500万元,支持淮北地区和镇扬丘陵山区农业抗旱夺丰收,确保全省粮棉生产的稳定增长。全年征收防洪保安资金5.3亿元,保证了治淮河治太湖等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加快世界银行贷款灌溉农业项目的实施步伐,全年累计向世行提款8505万美元。为保证各项支农措施的落实,省财政厅1995年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中央和省农业投入政策的执法大检查;对耕地占用税、防洪保安资金的征管情况也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扶持企业发展,促进扭亏增盈。为了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1995年,江苏各级财政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补充工交周转金1800万元,增加科技发展基金2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省财政还专项安排扭亏贴息资金500万元,与有关银行安排的5000万元扭亏贷款配套使用,选择45户扭亏有望的企业进行扶持。到1995年年底,45户企业中有38户扭亏为盈,实现利润超过3000万元。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分7批投入资金1.8亿元,扶持177个重点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企业利润9.82亿元。
(三)做好省政府交办的实事,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1.确保省政府确定的1995年要着重抓好的25件实事中涉及财政的各件实事的落实。这些实事主要有:(1)改善淮北高氟地区群众的饮水问题。全年用于改水的投资719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30%,补助166个乡镇改建小水厂,使受益人口新增200万人,提前并超额完成省政府布置的任务。(2)支持苏北和其他革命老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年安排配套资金1000多万元,改造116个乡镇卫生院。(3)解决无电村的通电问题。全年扶贫通电基金拨款2.44亿元,完成239个无电村、34万无电户的通电任务。(4)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到1995年底,拨付给南京新机场的工程经费已达4.5亿多元。同时,安排技术改造周转金3500多万元,对20项省重点工程给予支持。(5)积极扶持江苏高新技术的发展。安排1100万元用于实施火炬项目和星火项目,安排重点技改贴息资金3500万元用于全省94项重点技改项目。(6)安排7000多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扫盲、兴建高校教师公寓、高校实验室等。此外,还安排1.26亿元用于建设省游泳馆、省人民医院门诊楼、省美术馆业务楼、南京博物院展厅、省妇幼保健院、省档案馆综合楼、省残联康复教育培训中心等。
2.在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中,省财政继续贯彻“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重点保证对教育、科技的投入和政法办案经费的必要增长。全年省财政安排的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支出达82.69亿元,比1994年增长13.62%。除安排好正常的事业费外,还保证了义务教育补助、职业教育补助和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共建以及中试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的落实。为了妥善解决苏北地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报经省政府同意,从1995年起,由省财政每年对困难县教师人均财力低于5000元的补足5000元,全省增拨教师工资款8800万元,对稳定教师队伍、缓解贫困地区财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对政法部门大案、要案的办案经费也给予保证。
(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扶贫攻坚计划,加大扶贫力度。省财政厅全年安排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比1994年有较大的增长,扶贫资金的到位情况也是好的。对于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的滨海县的扶贫工作更是尽心尽责,除由一位副厅长蹲点亲自负责外,其他几位厅领导也都先后带领有关处室的同志到扶贫点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排忧解难。1995年,滨海县的扶贫工作取得较好效果,该县全年财政收入达9078万元,比1994年同口径增长41%。
(五)加强世界银行贷款管理,促进世行项目实施。
1995年,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在世行贷款管理工作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全过程参与世行贷款管理。
1.全力参与世行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使项目符合世行的要求和确保效益的原则,加快了项目的进度,到1995年底,苏南环保项目经世行批准的工业子项目达53个,贷款金额为1.64亿美元,加上非工业子项目的4500万美元,实际可利用的贷款金额已达2.1亿美元。
2.狠抓报帐支付,促进项目实施。江苏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措施与世行贷款局亚洲支付处、世行北京代表处联系,采取专用帐户报帐和直接支付的方式向世行提款。环保项目共向世行申请提款18次,报回1.05亿美元。按规定批准9300万美元的设备、货物及软件减免进口关税,共减免关税、增值税4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亿多元,大大缓解了国内配套资金的压力,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减少了项目风险,加快了项目进度。
3.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完成还本付息任务。随着江苏利用世行贷款进程的加快,还本付息任务越来越重,1995年,江苏针对各个项目转贷落实债务的特点,逐个落实还款责任。对滩涂开发项目实行还款奖励办法,凡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凡逾期不还的,采取财政扣还的办法。星火、交通、环保项目全面完成财政部下达的还本付息任务,滩涂开发项目的还款情况大大好于往年。
四、严格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财政周转金
(一)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5年,江苏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共组织11286个检查组,计32730人,对238758户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达40%。经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省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61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9.2亿元,已入库8.84亿元。
(二)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1995年,全省共组织2016个检查组计9068人,对9531户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出“小金库”金额2.26亿元。通过清查,追缴财政7185万元。
(三)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与省物价部门配合,对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项进行重新审批,严格把关,有效地控制了乱收费现象的蔓延。进一步完善资金和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手续。加强对公路收费站的财务管理,将全省55个公路收费站收取的通行费8.4亿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草拟了《江苏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继续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积极参与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等活动。
(四)认真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和监管工作。1995年,江苏共发行国债24.1亿元,兑付国债本息14.5亿元。通过对“变造券”、伪造券的检查处理,打击犯罪行为,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和国债的信誉。
(五)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准确地贯彻“两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在实施“两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江苏财政部门制定了若干措施和规定。有代表性的如盐城市要求:(1)强化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包括加强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执法监督。(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3)建立申报、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监督,防止企业效益的“跑、冒、滴、漏”。定期抽查重点企业的帐、证、表,把监督工作寓于正常的服务之中;建立财务互审制度;加强企业年度决算的审查验证等。此外,不少市县财政局注重抓企业法人、财会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企业厂长(经理)及财会人员执行财会制度的自觉性。
(六)规范财政信用行为。江苏省财政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财政信用“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16字方针和财政部有关财政信用资金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整顿财政信用的一系列原则。其主要内容是:(1)对财政部门兴办的公司,坚决实行“三脱钩”(公司在业务经营,财务收支,干部任职和管理上与财政部门脱钩)。公司要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不得利用财政名义发放周转金和信用资金,开展信用业务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财政周转金不得用于经营房地产,不得炒股票,不得放高利贷,不得参与期货交易。(3)财政资金对金融、保险投资参股,必须是用地方财政净结余部分。有赤字的县,在消灭赤字前,不得增加财政信用规模。小额贷款利息、小额贷款基金可以用来弥补赤字。(4)财政信用的投向要合理,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和企业技术改造,坚持“填平补齐,拾遗补缺”的原则,不得用于基建。每笔贷款的规模控制在100万元左右。(5)健全周转金和小额贷款基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建立发放、管理、回收、检查、监督制度。(6)财政信用原则上要集中管理。(7)小额贷款利息的收取必须合理,可以区别对待,但是,最高不得高于银行同期技术改造贷款利息,不得压低利息另搞回扣,不得将利息用于个人分配。根据以上原则,各市县制定了相应的财政信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信用行为。同时,江苏财政部门对财政周转金进行清理,摸清了周转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打下了基础。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培育产权交易市场
(一)强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1.率先在全国完成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各种报表提前上报,并经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一次审批通过,取得比较完整的全省国有企业的基础数据。据清产核资报表统计:截至1995年3月31日,全省对15639户国有企业和118户国有境外企业、机构进行了清产核资。境内企业资产总额为4283.24亿元,负债总额为2893.1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90.12亿元,其中国有权益1257.17亿元(含土地);境外企业资产总额为2.29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81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4800万美元。
2.规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1)组织对全省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1994年度检查,对18家存在问题的评估机构作出限期整顿的决定;吊销了两家不合格机构的评估资格。(2)制定了临时资格评估机构转为正式资格评估机构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3)加强协调工作,履行对资产评估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责,主动与土地、商检等部门协商资产评估的统一管理工作,支持省科委成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4)推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5)抓好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据初步统计,全省1995年资产评估立项1507项,确认1419项,资产评估的帐面值为202.4亿元,帐面净值171.9亿元,确认值为282.2亿元,资产增值率为64.15%。
3.开展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调查,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力度。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省纪委、审计厅于9月份分别邀请经济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召开专项调查会。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监察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该项调查工作将延续至1996年6月份。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草拟了《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提交省政府法制局审定;二是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对出售公有住房的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的流失;三是部署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工作。
(二)培育和发展国有产权交易市场。
1.1995年,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江苏国有产权交易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向省政府提交了《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报告》。
2.为保证产权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产权交易活动的管理。产权交易机构也加强了自身的制度建设。
3.初步建立江苏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产权交易机构已有10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6家,县级3家。全年共完成产权交易54项,出让企业净资产总额2.5亿元,评估后净资产总额2.3亿元,产权转让所得收入1.55亿元,涉及职工14645人。另有两户企业转让给外商,产权转让所得收入896.9万美元。
六、建立会计选拨机制,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成功地组织各种会计考试和评审。
1.在全国率先组织会计电算化考试。省财政厅制定了“定点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管理办法,从考试软件的开发到出题、阅卷、发证,拟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指导全省电算化培训的组织、办学等工作。经过省财政厅的努力和协作单位的帮助,全省会计电算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有2万多人参加统一考试。在全国最早实行会计无纸化考试和从出题到登分的全自动化管理。
2.负责办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登记、组织、发证等工作。1995年,全省报名参加199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财会人员有10万多人。报名工作结束后不久,省财政厅即与财政部和印刷厂联系,尽快定购了教材,并在一周时间内把170吨、16种类型的考试用教材有秩序地发放到考生手中。1995年初,江苏省通过199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验收和确认。1995年,全省又有一大批会计人员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其中,14210人获得会计员职称,11881人获得助理会计师职称,12080人获得会计师职称。在会计证和荣誉证的发放过程中,江苏财政部门对照条件认真把关,不符合手续的不办,对手续不全的要求其补办。经过考试选拔,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加速了会计队伍建设。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绝大部分已被聘任相应的专业职务,成为全省经济管理队伍中的重要力量。
3.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选拔高级会计人才。1995年,江苏省财政厅共收到130份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其中,有1/3的对象属于要求破格晋升的中青年财会人员。为了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省财政厅组织18位评委,对照条件,认真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议通过72人,其中,破格晋升的有19人。由于评委严于律己,拒礼倡廉,各方面对评审结果表示满意。
(二)发展壮大注册会计师队伍。截至1995年底,江苏共有省批独立会计师事务所107家,比1994年增加25家。拥有注册会计师1775人,连同其他从业人员和非执业会员,会计师事务所总人数达6000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1995年达到1.3亿元。1995年全年业务收入在百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有36家。注册会计师队伍执业水平有很大提高。截至1995年底,全省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上市公司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有6家。经省财政厅、省体改委批准具有定向募集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17家。省财政厅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管理,针对省内少数地方存在的行业垄断现象,发文明令禁止,并要求各市财政部门对此进行检查监督。
七、重视财政宣传和法制工作,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财政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1995年,江苏省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全省财政平衡和粮食企业消化老赤字以及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经验,有效地推动了财税改革及各项财政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年全省财政系统在《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财政新闻宣传稿件300余篇,其中一篇获全国财政系统新闻稿三等奖,有20多篇获《中国财经报》各类征文一、二、三等奖。《中国财经报》驻江苏记者站被评为全国优秀记者站。1995年,省财政厅为解决新体制下的财政问题,对18个全省重点财政科研课题进行研究,承担并完成了财政部科研所“财政支持农业发展问题研究”课题的研究任务。在中国财政学会组织的全国第二次优秀财政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中,江苏推荐的5篇论文有1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2篇获三等奖。一年中,江苏财政系统全年发行财经期刊、财税法规汇编19种,达176337份,其中中国财政杂志社编辑出版的《财政》和《财务与会计》49565份,居全国之首。
(二)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加强财政法制工作。为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江苏各级财政部门把财政法制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1995年,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性的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并进行有关法制业务的培训工作。会后,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财政系统“二五”普法验收工作,得到财政部“二五”普法验收抽查组的较高评价。江苏省财政厅被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同时,各地财政部门还十分重视地方性财政法规的立法工作,对一些重要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加强对系统内法制工作的指导,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水平。此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税收与法制”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掀起了学习税法、宣传税法的热潮,使广大纳税人和基层财税干部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新税制的各项政策法规。
(三)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深入地开展反腐倡廉活动。省财政厅领导注重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论述,自觉地用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规范大家的思想和行为。重点抓了中层干部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多次组织处以上干部轮训和党员学习班,从思想教育入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1995年9月,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的党风和廉政建设。为了防止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省财政厅制定了《财政厅党组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具体规定》和《财政厅党组关于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具体规定》,并根据省纪委二次会议精神,重申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学习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项制度。1995年,上述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好的,在省级机关政风评议中,省财政厅再次被省政府评为“政风先进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张开辉、张作雄、刘忠信执笔)
南京市
1995年,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576.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第二产业增加值30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0%;第三产业增加值23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2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3.86亿元,比上年增长51.5%。零售物价总指数(以上年价格为100)为115.1。全市财政工作坚决贯彻《预算法》,依法落实市人代会通过的收支预算,加大改革力度,保证重点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1995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65.17亿元,比上年增长21.67%。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完成35.74亿元,比上年增长14.6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9.43亿元,比上年增长31.5%。全市财政支出3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3.97%。全市滚存结余2.88亿元,扣除专项结转后当年净结余3600万元。
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1995年是《预算法》施行的第一年,市财政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依法办事,严格预算约束,把握好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量入为出”原则,根据财政收入和财力预计,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企业技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配合各项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矛盾和热点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全市分税制财政体制。一是根据财政部的分税制方案及全市区、县所属乡镇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型对乡镇财政实行分税制,划分税种,核定基数,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二是1995年南京市区划调整之后,针对人、财、物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对涉及的6个城区、2个郊区和1个县的财政收支基数进行核定,解决区划调整对有关区、县收入、支出以及财力带来的影响。三是贯彻全省财政平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措施,鼓励各区、县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解决区财力不足的问题。1995年,市本级及15个区、县全部实现了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1995年,根据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财、依法理财。开展财政“二五”普法工作,通过了上级财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积极落实农业发展政策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实施“城乡一体,兴工强农”的发展战略,1995年,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安排9763万元,比1994年增长66%,高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
(一)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建设的投入。针对1994年遭受旱灾后暴露出的问题,1995年市本级财政对水利建设投入达4000万元,重点用于句容河整治工程、江湖堤防护坡工程、重点水库和滁河应急加固工程、重点翻水线维修和抗旱打井工程等。1995年7月,全市遇到特大洪涝灾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了十条措施,组织抗洪抢险突击队,实行紧急行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迅速投入抗洪抢险斗争,并从预备费和防洪保安资金中一次性安排1850万元,用于全市抗洪抢险,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1995年安排1000万元增加对乡镇企业投入,重点支持城乡联营项目;安排600万元增加对发展多种经营的投入,支持乡镇集体、农民对荒山、荒水、荒坡实施规模开发;安排400万元用于新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农产品深度加工,支持“科技兴农”项目。为了确保资金集中投入,按照“定向、定项、定量”的原则,建立了科技兴农基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等,总额达2000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的发展。
(三)做好扶贫和农业税减免工作。对19个由市挂钩扶贫的乡镇发放100万元扶持资金;对人均年收入800元以下、村均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市级投入300万元,扶持贫困乡镇和经济薄弱村的发展。根据1995年遭受洪灾情况,按照政策对县郊受灾农户减免农业税865万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受灾农户的关怀。
三、抓住改革重点,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1995年,市财政用于扶持企业的预算内投入达4.96亿元。一是继续对原投入产出承包企业兑现返还政策,共支出2.93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发展后劲。二是扶持地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预算内安排扶持资金近8000万元,支持东风企业集团、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以及南宇玻璃有限公司和锦湖轮胎项目建设。三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对浦口、新港两个开发区实行优惠政策,其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以外,下余部分约1亿元均用于开发区建设。为支持全市地方工业发展,1995年,市财政利用有偿资金近4亿元,支持新港工业区、兰天股份有限公司、化纤厂、电化厂、友谊公司、创新计算机公司、高淳陶瓷厂等一批企业。此外,还通过落实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企业集团发展。
(二)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难点问题。为保证公共交通车辆的正常营运和煤气的正常供应,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1995年,市财政分别对公交、煤气公司实行新的承包,并分别给予补贴3650万元和8000万元。继续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如对钢铁公司凤凰山铁矿实行减亏承包,推动了钢铁公司扭亏工作。为了妥善解决特困企业的职工生活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向特困企业职工发放生活费1244万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困企业职工的关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发挥调控作用,平抑市场物价。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发挥政府对粮食、蔬菜、副食品价格的调控作用,1995年,拨补粮油补贴7109万元,蔬菜副食品补贴1858万元。为了抓好“米袋子”,建好“菜篮子”,市财政局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为全市的蔬菜、副食品和粮食争取到2583万元的无偿资金、3100万元的贴息、有偿资金。通过政府调控,全市的零售物价指数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居第30位。为消化粮食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挂帐,从1995年起三年内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来解决财务挂帐。市财政局积极支持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改革,参与制定方案,从机构、人员、核算上做到经营性和政策性分开,为1996年1月1日正式运营作好准备。为支持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市财政安排400万元资金,支持发展100个粮食经营连锁店。
(四)积极参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第一,根据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配套工作,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印制了《出售公有住房收入专用收据》票据,积极与省财政厅及市房改办、银行联系,了解房改动态,编制收入征收程序,为南京市进一步推进房改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二,为加强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定了《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第三,配合市房改办、计委、银行等部门做好全市安居工程的项目认定、配套资金的落实、管理工作,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到1.1亿元国家安居工程专项贷款,为全市完成安居工程开工18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提供了资金保证。第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初步弄清土地出让金管理混乱、出让金到位率低等问题,写出专项调查报告,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此外,为加强出让金的收入征管工作,根据市政府部署,积极参与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工作,共计催收土地出让金9000多万元。
(五)开展调查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1995年,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重点问题,市财政局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先后提出《关于进一步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地方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意见》等文件,上报市委、市政府;完成了《关于南京高新区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大城市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南京吉山铁矿近期经营情况》、《国有工业企业负债情况》和《国有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企业土地出让情况》等多篇调查报告,得到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同时,还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改组方案的调查、论证,拟定了企业集团有关财务管理规范性意见。
(六)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职能。在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向高层次、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市财政部门从努力加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入手,继续建立健全企业基础档案资料制度,帮助三资企业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使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此外,市财政部门贯彻财政部的指示精神,收回了原由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在市建设银行的支持配合下,有效地实施了基本建设财务和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实现了平稳过渡。
四、实行重点投入,支持全市各项事业发展
(一)按照教育发展纲要和规划,安排经费,保证对教育的投入。1995年,全年教育支出6844万元,为中小学建立了56间微机房、20间语音室,85%的城区中学都建立了微机房。市财政还实施重点投入,改造了金陵中学、南京师大附中等一批学校,建设现代化教育设施,使其达到国家重点中学的硬件要求。同时,为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达标成果,对江浦县大桥中学、高淳县桠溪中学、溧水县晶桥小学等一批学校给予专项扶持。对全市部分贫困学校实施“百校扶贫”计划,投入550万元,用于这些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此外,全市出台了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建立人民教育基金等一系列支持教育发展的措施,增加教育投入的资金来源。1995年,教育附加支出1.0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8%。
(二)增加科学、卫生方面的投入。科学事业专项经费重点保证了1995年“科技年”有关活动的开展,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3.7%,科学事业费支出2038万元,比上年增长26.6%,科技风险基金已达到2651万元,这些投入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支持建成全国第三家国际英特纳科教网中心,为11家科研所购置了科研和中试设备。对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将人员经费转化为专项投入,促进了科研单位的发展。1995年,安排12个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过努力,全市完成了“八五”期间对126个乡镇卫生院的改造任务。在爱国卫生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重点解决了3个空白乡镇农村改善饮用水和购置消毒设备,扶持市级医院添置医疗设备及防治防疫设备。
(三)积极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建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对《醒醉记》等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节目,安排专项经费进行扶持奖励,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安排经费重点支持7个区、县图书馆和文化馆改造及维修,改造面积达7170平方米。溧水县少儿图书馆成为全省唯一的有独立建制的儿童图书馆。此外,支持180个农村广播室的改造,解决了文物征集、陈列防盗监控设备及防火设施等的经费。
(四)保障社会安定,增加公检法支出。1995年,改造了3个公安分局、4个派出所、8个看守所,建造了戒毒所,重点支持了公安、安全部门配备技术侦察装备和通讯设备,支持法院、检察院配置囚车以及区、县检察院修建办公房及购置设备。同时,安排经费用于市检察院、司法局搬迁,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办公用房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提高了公检法干警津贴,保障了全市政法部门的工作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安定。
五、千方百计筹集调度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国城市运动会体育场馆建设
1995年10月,全国第三届城市运动会在南京市举行。为了保证城运会顺利召开,市财政千方百计筹集、调度资金,用于城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和城市道路改造。1995年是南京市城市建设投入力度最大、取得成效最明显的一年。
(一)市财政局抽调专人参与城运会集资办公室的工作,制定了《城运会集资款财务管理办法》和《城运会捐献物资管理办法》,保证将集资款和捐献物资集中用于体育事业。据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集资捐款8000多万元,确保了龙江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水上运动学校、清凉山体校等一批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工程如期竣工。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建设“一年初见成效,三年面貌大变”的目标和“城运会”有关要求,市财政从预算内外安排资金8.44亿元,用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鼓楼广场地下立交南北向工程、户部街、华侨路、上海路、中山北路、御道街、太平门路、中华路、鼓楼立交南北连接路等20余条道路工程,累计拓宽改建道路总长度约23.7公里,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实施了公共交通公司“电改汽”工程和公共交通站点建设,新增公交车辆103标准台,双层客车5辆,支持了煤制气厂技术改造等公用项目。进行了解放门一台城段、解放门—玄武门段南京古城墙维修工程。继续进行了内秦淮河整治工程等。在城市建设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共调度资金2.17亿元,其中用于内秦淮河整治工程2700万元,用于鼓楼广场地下立交南北向工程4000万元,为新飞机场建设安排资金7200万元,为沪宁高速公路南京连接线安排资金2000万元,为保证南京市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环保投入。1995年,市财政除安排3600万元排污费用于149项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治理改造外,还安排1000万元用于污染企业搬迁,并为中山北路、中央路、中山路等主干道的路灯更新提供了资金。
六、理顺产权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5年,市财政部门以加强产权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形式及途径,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一是建立起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系三个层次的框架。第一层次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管理局;第二层次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第三层次是国家独资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形成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同时,要求并指导区、县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各主管部门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这一框架体系的建立,为全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形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组织网络。截至1995年底,全市1862户国有企业、单位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据统计,全部资产总额550.87亿元,负债总额370.36亿元,所有者权益180.51亿元,各项资产损失及挂帐38.35亿元。在清查中,1995年还重点抓好土地清查估价工作和境外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清查580户企业、单位的土地面积2803.7万平方米,估价金额68.8亿元;清查境外企业36户,资产总额2854万美元。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和掌握了全市国有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
三是加强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管理。开展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据对全市办理产权登记的1501户企业年检统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为79.34亿元,其中国家资本62.5亿元。核发了国有股股权证书,对部分公司侵占国家股东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维护了国家权益。制定了《南京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指标与企业厂长、经理年薪及职工工资挂钩。积极参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选择20户企业进行试点,配合做好雷电集团、二机床厂、伯乐电器公司及东汽集团等组建集团方案的论证工作。坚持“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做好股份制企业国家股红利收缴工作,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将部分红利暂留企业作借款,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管理。积极开展资产调剂工作,做好对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股份制改组中经批准核销的3851万元的毁损、报废、闲置资产的处理工作,盘活了资产,变现了资金,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将无形资产、土地、房产、集体资产等一律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对收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按照“优化投资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对20个发展潜力大、效益好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投资额达3000多万元。对取得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审查,取消了1家评估机构的临时资格,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七、加强财政监督与管理,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
(一)强化财政监督,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第一,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1995年共查处违纪金额1.26亿元,并对大检查中查出的违纪问题逐项进行纠正。第二,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私设的“小金库”进行清理检查。第三,对1993、1994年上缴防洪保安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补收入400万元。第四,贯彻适度从紧的精神,对社会集团购买力适度从紧控制,加强指标管理,严禁超标准购车,遏制社会集团消费过快增长。第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1995年组织人员编写培训教材,对全市会计人员开展了电算化知识普及教育。对会计证实行首次年检,审核了全市2万名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对会计证培训办学单位实行审批制度,严把教学质量关;组织1.1万名会计证培训班学员进行统一考试,为全市提供了近5000名会计人员。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培训,提高了技术和理论水平。为三十年会计工龄的会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增强了会计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参与企业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市财政部门还充分利用中华函授会计学校大力开展财经专业中专学历的招生培训,为经济战线输送财经人才近1000名。
(三)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1995年,会计师事务所在查帐、验资、资产评估、会计咨询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完成各种服务项目1837项,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社会服务。市财会学会创办了《财会法规摘编》,及时为广大财会工作者提供财会法规政策的文件资料。
(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995年,市财政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7件,其中,主办件25件,协办件42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受到市有关部门的表扬。
(五)发行国债1.4亿元,提前完成发行任务。市财政部门还利用国债营业网点,完成国债交易量1.8亿元,兑付到期国债1.5亿元,方便了人民群众购买和兑付。
八、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1995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市财政局成立了机关党委,注重抓好全局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每周三下午学习制度,采取办培训班、举办报告会、看录像、召开学习交流会、组织政治业务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形势任务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举办了《预算法》、《国家赔偿法》等知识讲座;组织85人参加计算机知识培训,94人参加市级机关干部初级外语培训考试。
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制定了《南京市财政局思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财政干部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强化“五个意识”,即:机遇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党性意识、整体意识,着重从提高工作效率和为基层办实事上下功夫;制定了《为基层办实事指标》和《南京市财政局工作效率标准》,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开展“开门评议机关”的活动,切实抓好计划目标的落实,促进全局的思想作风建设。
在干部管理方面,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完成了199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力度,又有4名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被聘任为处级领导。大力表彰先进,用先进典型带动全局“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对乡镇财政干部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对乡镇财政所长持证上岗制度。经过考核,对乡镇财政所165名聘用制干部全部转为录用干部。
由于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市财政局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圆满完成1995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被南京市市委、市政府授予“1994年度~1995年度文明单位”、“1995年度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南京市市级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南京市财政局供稿,王开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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