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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44.1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577.2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1085.9亿元,增长8.6%。农村经济继续发展,全年农村社会增加值108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420.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全年国有企业完成增加值665.7亿元,比上年增长0.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缩小,全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4.6亿元,比上年下降1.5%。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4%。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0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外贸出口总额8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3%。通货膨胀得到初步抑制,全年商品零售物价涨幅由上年的20.6%回落到14%。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307元,比上年增长20.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5%;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757元,比上年增长23.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全省全年完成各项税收3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省财政收入184.37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大连市财政收...
1995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44.1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577.2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1085.9亿元,增长8.6%。农村经济继续发展,全年农村社会增加值108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420.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全年国有企业完成增加值665.7亿元,比上年增长0.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缩小,全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4.6亿元,比上年下降1.5%。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4%。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0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外贸出口总额8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3%。通货膨胀得到初步抑制,全年商品零售物价涨幅由上年的20.6%回落到14%。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307元,比上年增长20.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5%;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757元,比上年增长23.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全省全年完成各项税收3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省财政收入184.37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大连市财政收入42.92亿元),比上年增长20%(同口径对比,下同);全省缴入中央库的“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49亿元。财政支出273.83亿元(包括大连市财政支出56.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税改革,大力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财税改革,确保新体制的健康运行。按照省政府1994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确定的“增加省级财政实力,以增强省政府调控能力,促进全省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各市既得利益的基础上,省对市的增量财力和收入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针对新体制运行中出现的收入混库、错库,省级收入不能及时划分报解,以及占用应上解省级国库收入等问题,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于1995年6月联合下发《关于确保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康运行的几点意见》,明确了具体收入的划分报解问题,要求财政、税务部门和银行加强配合,规定了奖惩政策。同时,到基层进行具体指导、检查落实情况,从而保证了新财政体制的健康运行。省财政厅与省地税局相互配合,完成了开征土地增值税、制定新产品计税“先征后退”的具体操作办法、赈灾支出等所得税计税扣除政策和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等,既保证了新税制的贯彻落实,也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奠定了基础。
(二)大力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不断健全财政职能。
1.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建立预算外财力征管体系。1995年,在总结鞍山、抚顺等市实行“第二预算”管理(即对预算外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大量的论证、筹备工作,省财政厅起草了《辽宁省预算外财力实行财政第二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5年末,召开了全省建立第二预算征管体系工作会议,决定自1996年起,在全省建立第二预算征管体系。
2.积极推进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机制的运转。为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加速进入市场,强化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辽宁省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财政厅提出《关于全省粮食企业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改革现行粮食财务管理体制的意见》,得到省政府的采纳。1995年10月,省政府下发文件,规定从1996年起在全省粮食部门全面实施“两条线运行”机制。省财政厅重新核批了1991年底的粮食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额,研究制定了逐年消化财务挂帐的具体措施。
3.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省、市财政部门相继设立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机构,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业务交接工作。大力支持劳动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基金的收缴工作,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和卫生事业的财务管理,控制公费医疗支出的过快增长,强化社会抚恤救济工作。
4.理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正式收回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基本建设、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建立了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拨款帐户,逐步理顺了与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合理安排资金,向农林水利、教育方面倾斜,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建设投资,重点项目的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实现了基本建设、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
1995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强化税收收入征管,从严控制减免退税,促进了各项税收的增长。全省工商税收入143.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7.2%。其中,地方各税收入增加较多,完成101.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5%,比上年增长24.2%,占工商税收增加总额的93.5%。
1995年,全省税源变化较大,企业亏损严重,资金短缺,加上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给组织预算收入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省财税部门认真分析了财政收入结构和税源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多次深入企业、税源大户进行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及时纠正错级次、串户以及收入退库等问题。同时,及时向省政府反映财政收支预算和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1995年7月以后,辽宁省由于受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企业欠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向政府汇报、提出建议。省政府对企业欠税问题十分重视,组织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的欠税进行清理,加大了税款入库和清欠的力度。
三、积极筹集资金,支持经济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1995年,全省预算内农业支出达18.97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增长21.8%。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的支持,当年安排辽宁省预算内农业资金1.54亿元,比上年增长51.6%,借入支农周转金2802万元,比上年增长69.6%。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科学规划、区域布局、规模开发的原则,当年投入资金1.48亿元,比上年净增4800万元。开发区域由1994年的9个市24个县(市)区,扩展到1995年的11个市27个县(市)区。加快了粮食、蔬菜、畜牧、水产、水果、林木土特产品和创汇农业7大产业化工程的建设步伐。县级财政建设取得长足发展。1995年,全省74个县(市)区当年财政收入(按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同)46.6亿元,比上年增长23%;财政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县(市)区有14个,比上年增加7个。在完成对全省74个县区财政经济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域财政经济活动分析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召开了全省第四次县及城市郊区的财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九五”期间县级财政建设的工作规划,为进一步搞好全省县级财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2.保障抗旱和抗洪抢险的资金需要,实现大灾之年夺丰收。1995年初,省财政集中各种支农资金8000多万元,调动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和引导农村集体与农民投资投劳近1.5亿元,用于抗旱和春耕备耕生产。及早下达修复1994年水毁工程资金和1995年防汛费1800多万元,带动市、县、乡财政投入3200万元,吸引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8800多万元(含投劳折款),修复险工险段1000多处,小水库加固除险12座。加强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治理主要河流,增强了农业抗灾减灾能力。1995年7月末,辽宁省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全省财政部门及时划拨各种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资金1.8亿元,修复决口及损坏堤防1002处,总计1380公里,抢修部分水库险工险段和农田水利排灌工程,为夺取粮食丰收创造了条件。
(二)支持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步伐。
1.继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995年,全省各级财政拨付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3%。重点支持了一批填补国内空白和提高产品档次及附加值的项目。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省财政认真做好四亿元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全年共拨付资金3.4亿元,支持改造项目48个。拨付科技三项费用资金7979.5万元,支持科研项目近700个。以上支出推动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加快了辽宁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
2.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1995年3月末,完成对全省9872户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其中国有独资企业8164户,中外合资合作企业108户,股份制企业111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051户。核实后的资产总额为3681.7亿元,负债总额2530.9亿元,所有者权益1150.8亿元,其中国有权益1040.6亿元。清理出资产损失179.2亿元,资金挂帐206.1亿元。企业全部资产平均负债率为68.74%,剔除尚未处理的资产损失和潜亏后为71.36%。坚持边清边改边建制,全省按规定共处理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117.1亿元,帮助国有企业卸掉了一部分历史“包袱”,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基础性条件。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及全省实际,明确了全省财政主管机关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的职责,提出了具体解决改制企业存在的历史包袱沉重、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困难、离退休人员负担过重等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帮助解决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存在的实际困难。1995年,财政部门参与了全省35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先后参加了本钢集团等近1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点方案的论证工作,针对试点方案中涉及的财政、财务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或补充意见,规范了试点方案,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国债发行、兑付与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工作进展顺利。1995年,全省国债发行92亿元,是发行量最多的一年,兑付到期国库券34.5亿元。顺利完成国债发行任务,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平衡财政预算,支持各项改革做出了贡献。1995年,辽宁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项目,得到财政部和世界银行的批准,贷款额为1.5亿美元。
四、认真贯彻“科教兴省”战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
(一)加大对科技、教育的投入,支持建立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科教工作体制。
1.继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1995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36.6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长17.6%。在基本保证教育事业费支出的基础上,针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队伍严重超编的问题,财政部门提出了可行的调整意见,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调整了学校布局,压缩超编人员,优化了教育支出结构。
2.继续增加对科技的投入。1995年,全省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5.98亿元,比上年增加8900万元,增长17.5%。科技投入主要用于高新技术及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了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进程。
(二)严格控制和压缩其他各项支出。
1.全省范围内普遍推行了“零基预算”制度和行政费定额考核办法。1995年,召开了全省文教行政财务工作会议,提出将事业单位原来的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贴(上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影响支出较大的各类弹性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并制订《社会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电话管理的意见》等节减支出的具体管理办法,强化对经费使用效果的考核,收到良好的效果。全年全省行政管理费支出19.57亿元,为预算的97.8%;公检法支出15.51亿元,为预算的96.7%。全年省本级共压缩出国经费300万元,压缩外事经费150万元,用于抗洪救灾。许多地区也相继出台了小汽车燃修费、电话费、差旅费、外事费等管理办法,节减了一部分支出。
2.社会集团消费得到控制。1995年,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起草了《辽宁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执行。各级控购部门强化对专项控制商品的审批管理,从严控制社会集团配备小汽车的档次,坚决制止社会集团购买进口豪华小汽车。针对全省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及农业大面积受灾的情况,从1995年下半年起,先后暂停审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经营亏损、欠缴利税、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购买小汽车。同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社会集团消费,采取按档次缴纳车辆增容费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合理消费。全年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60.54亿元,为核定控制指标的92.7%,比上年增长2.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降低12.69%。
(三)认真开展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周转金使用效益。从1995年9月份开始,全省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清理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摸清了财政周转金”家底”。1995年,全省财政周转金资金来源共74.17亿元,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为16.52亿元、39.02亿元、18.63亿元;资金运用共65.83亿元,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为13.88亿元、34.80亿元、17.15亿元;期末结存8.34亿元,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为2.64亿元、4.23亿元、1.47亿元。二是边清边改,实行规范化管理。在清理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弄清实际坏帐损失、具体资金投向等问题的基础上,对照周转金管理办法,初步解决了周转金管理中存在的多头开户,多头对外贷款,核算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整顿,财政周转金管理初步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保证资金的使用坚持“拾遗补缺,注重社会效益”的方针。规定业务费开支必须严格控制在当年本级占用费收入的5%的范围内,严禁将业务费用于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
五、加强财政监督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加强财政监督力度。1995年,全省对企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进行清理,受理群众举报800余件(次),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为加强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省政府颁发《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更换了全省罚没票据,规范了罚没财物管理,并对全省执罚单位的罚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了一些错误作法,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收缴入库,取得较好成效。1995年,罚没、行政性收费收入14.57亿元,比预算超收7.42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增长70%。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全省66万户企事业单位普遍进行了自检自查,其中有45.4%的企事业单位由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1.3亿元,应缴财政10.5亿元,已入库8.6亿元,入库率为81.9%。另外,收回以前年度欠缴税款4.6亿元,对严肃财经纪律,增加预算收入,起到积极的作用。
2.加强企业财务管理。1995年7月,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企业财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企业管理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交流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部署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9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促进了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化运行。
3.加强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1995年,全省会计人员已达33万余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已达18.5万人,为会计人员总数的56%。会计师事务所已发展到125家,从业人员3496人,为1990年的3.1倍。其中注册会计师1604人,为1990年的6倍,发展非执业会员1683人。会计电算化也取得较大发展。为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杂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全省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各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等5000余人举办了《会计法》培训班,对贯彻《会计法》起到了保证作用。为贯彻朱镕基副总理提出的整顿会计工作“约法三章”的要求,召开了全省会计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表彰了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活动,对提高全省的会计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在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加快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全省产权交易,促进资源合理流动,搞好资产评估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清产核资政策,帮助企业卸掉历史“包袱”。1995年,全省3218户国有企业共清理出各类资产损失及潜亏23.42亿元,按照现行政策共处理10.55亿元,为清理出的全部损失及潜亏的45.05%。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既促进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完整。
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通过开展加快进入市场经济轨道大讨论,促进财政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1995年,全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快进入市场经济轨道大讨论,使财政干部在思想上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思维方式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的思维方式转变。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张旗鼓地宣传孔繁森、张鸣歧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民主生活会发动党员“照镜子”、找差距,促进机关党的建设,使财政系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扶贫帮困与抗洪救灾活动中,省财政厅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扶持54名失学儿童和10名特困生继续读书,为灾区捐款6万多元,捐衣物、被褥3557件。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工作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进行了处理,推动了勤政廉政建设。
(三)加强法制教育。1995年,省财政系统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进行“二五”普法验收检查,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学法、用法,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发展。1995年,全省财政系统“二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四)完成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省财政厅公布了《厅机关各处室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对厅内部分一般干部进行了交流,对1995年3月1日以前在册的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进行重新确认和晋升。打破论资排辈,坚持择优晋升原则,有少数同志被破格晋级。各市财政部门也基本完成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为振兴辽宁财政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李永柱执笔)
沈阳市
1995年,沈阳市国民生产总值682.6亿元,比1994年增长9.9%;工业建筑业增加值264.5亿元,比1994年增长9.7%;农业增加值51.4亿元,比1994年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4亿元,比1994年增长3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6.9亿元,比1994年下降8.5%;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3.5。
1995年,沈阳市财政工作围绕抓收入,压支出,深化改革,力保平衡;保稳定,促发展,依法理财,强化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确保了全市各项社会事业稳定发展。1995年财政收入完成35.5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比上年增长19.89%。财政支出完成45.8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5.4%,比上年增长33.83%。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结算,1995年沈阳市财政收支平衡,并有结余800余万元。
一、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财务改革
(一)大力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沈阳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于缺少一定的法规,管理不规范,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有鉴于此,在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财政局组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公室,开展了收费项目调查和收费清理整顿等工作,查清全市共有收费项目364项,收费总计约21亿元。对于这些收费项目和资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委托征收,纳入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不同的管理办法。制发了《沈阳市文教行政事业预算外资金收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管、规范资金供应、使用范围和标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个别地区和部门越权立项,擅自收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和批评、处罚。1995年底,沈阳市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性收费管理网格系统正在形成,从立项到票据管理一系列规章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
(二)改革干诊(干部门诊)公费医疗办法,建立干诊现金看病制度。近几年来,干诊公费医疗经费增长过猛,已成为困扰沈阳市财政的一个突出问题。1994年沈阳市直单位干诊公费医疗开支达3892万元,居全国14个城市之首。因此,改革干诊公费医疗办法势在必行。经过几个月的摸底调查,并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市里几个部门联合制发了干诊公费医疗实行现金看病管理办法,以控制干诊公费医疗支出。与此同时,为了消除老干部的疑虑,印发了宣传提纲,下拨了300万元财政专项报销资金,承担干诊医疗的医院也按时完成了微机联网工作,从而保证了这项改革办法的顺利实施。
(三)改革机关公费住宅电话费管理办法。机关公费住宅电话费支出,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每月超支甚多。市财政部门在长达十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和统计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的管理经验,提出市局级机关公费住宅电话费实行包干的管理办法,即规定一个限额,超支不补,结余归己。从调查统计材料看,这个办法对于控制支出有一定的作用和效果。到1995年底,市直各主管部门80%已将公费住宅电话转由个人交费结算,沈阳市13个县(市)区中,有7个县区比照市里的办法进行了改革。
(四)改革环卫系统财务制度。沈阳市环卫经费近年来增长幅度较大,财政负担日益加重。为改变这种状况,1995年初,市财政局会同市建委、市城建局联合向市政府提出并经市政府同意,对市环卫事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环卫经费按业务设施量核定,经费总额遵循市政府包基数、区政府包增长的原则执行。按照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粪便管理、环卫设施维修等项目测算,包干基数为1.2亿元,有效地控制了环卫经费的迅速增长。此项改革方案的出台,彻底改变了旧的环卫经费管理办法,充分调动了广大环卫职工的积极性,为沈阳市创建卫生城做出了重要贡献。新办法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到1995年底财政未再追加环卫事业费。为进一步调动环卫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环卫工作质量,市财政局与市城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沈阳市环卫事业经费总承包中预留5%经费使用的规定》,将环卫经费与环卫工作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对完成全年环卫工作量的单位,全部返还预留的5%环卫经费;对未完成全年环卫工作量的单位,按规定扣减部分预留的环卫经费。该规定充分体现了奖勤罚懒的改革成果。
(五)市属高校招生“并轨”改革试点。1995年上半年,市政府批转了由市计委、教委、财政局等五家联合提出的《关于在部分市属高校本科层次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即在招生中,将公费生与自费生“并轨”,全部实行统一收费制;学生一律实行奖学金、贷学金、补助基金及勤工俭学助学金制度。这是深化高校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推动了高校财务体制的改革。自费生增多,减少了财政对学生正常经费的负担,使财政能集中资金增加对高校硬件或教育的投入,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积极筹措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大力支持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为适应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1995年3月沈阳市财政局组建了社会保障处,由于沈阳市工业企业效益低下,农业生产遭受灾害,失业、待业、特困、养老等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解决。1995年主要是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进行对口衔接,求得对沈阳市社会保障事业以更多的支持,同时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对沈阳市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保险进行财务监督,并着手研究社会保障基金问题;对沈阳市特困企业和特困户情况进行了调查,发放特困职工周转金100万元,解决了29863名职工生活问题;1995年4至12月,对沈阳市约15000特困人口每人每月增加50%平价供应粮;帮助企业解决贷款,并为企业垫付资金,以解决特困企业发放工资问题。另外,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积极妥善地解决了企业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问题。
(二)积极筹措资金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1995年7月末8月初,沈阳市遭受了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给全市的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地投入抗洪抢险、安民减损工作中。一方面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沈阳市灾情,取得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及时调整支出结构,筹措救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1995年沈阳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1.4亿元资金,保证了抗洪抢险物资供应、修复水毁工程和市政设施、控制市场物价、搞好灾区防疫、安置灾民生活和恢复生产等的资金需要,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抗洪抢险、安民减损工作的全面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
(三)认真解决城市建设中涉及市民的“热点”问题。环境卫生一直是困扰沈阳市城建工作的难点问题,1995年,市政府把创建“卫生城”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财政局先后筹集资金1071万元,帮助市区环卫部门更新改造垃圾运输车、改造水洗厕所、更新垃圾箱等。通过一次性补助,先后拨款2095万元,帮助市城建局购置了两台现代化垃圾清扫车;帮助市电视台购置两套摄像设备,用于宣传创建卫生城活动;支持市爱委会购置消杀药剂;支持市卫生局在全市开展卫生知识调查;支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开展城市管理;支持市统计局在全市开展创建卫生城调查;支持市工商局新建25处集贸市场公厕。在创建卫生城最后阶段,根据市创建卫生城指挥部的要求,市财政局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又筹集资金1321万元,打通了北七路,清理了市属公园内小商亭、小饮食服务摊点等,维修了与创建卫生城有密切相关的道路,清理了新建外环路于洪段残土、支持团市委维修了破损的公共电汽车候车亭,并对沈阳市三、四级道路进行了大面积的硬覆盖。同时,拨款525万元,帮助新民市和康平县、法库县改造了道路、排水、给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重点扶持了康平县沙金台乡的基础建设,改善了乡镇的环境面貌。
(四)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重点供应。为了支持沈阳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调度,保证了资金的重点供应:一是投入大量资金,保证沈阳市抗洪抢险、安民减损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抑制通货膨胀,控制市场物价,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的投入,保证农业稳定发展和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四是基本上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五是保证了粮食企业亏损补贴的及时到位;六是支持了企业挖潜改造工作,国家技改专项资金和投入产出承包企业列收列支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七是满足了沈阳市城市建设的资金需要,重点工程进展顺利。
三、抓收入、压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强收入管理,保证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国税部门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国家征收政策,不断改进征管办法,打击偷印增值税发票和偷税骗税行为,确保增值税、消费税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地税部门把完善征管措施、保证税收及时入库做为中心工作来抓,根据地方各项税收的特点,全面进行税源清查工作,积极清理欠税,对地方零散税收加大征收力度。财政部门在保证企业收入和农业税收足额入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的预算管理。经过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适度紧缩的财政政策,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守年初预算,坚持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在保证农业、教育、科技和重点建设项目支出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下管一级、限额管理”的办法,加强对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促进这些单位逐步实现自收自支,减少财政拨款。继续压缩工业主管部门的经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在开展全市性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对会议费支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市财政局带头开短会,压缩会议支出,如将两年一度的财政系统表彰会改为颁奖仪式;将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合二为一,费用随之大大缩减。市财政局正在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与人个适度挂钩的办法,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不同程度的开展了这项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坚持市本级车辆鉴定和定点维修制度,到1995年底,市直单位申请修车费近300万元,经鉴定审核,实际拨款116万元,节约了经费,减少了支出。
(三)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增强财政收支平衡意识。针对沈阳市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低下,财政支出增势强劲,资金调度紧张,特别是洪水灾害又造成减收增支,使一度偏紧的财力状况更加困难的严峻形势,市财政局从1995年初就坚定这样一个信心: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预算法》,不论是地方税还是中央税,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都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不开减免口子,不出台减免政策,不办理任何追加预算,把收支平衡作为财政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要宣传渗透给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级行政领导,努力促成共识。通过大会、小会、各种专业会、协调会的宣传、解释,各级领导,各部门特别是税务和金融部门给予很大的支持和理解。水灾发生以后,采取了严格控制直至停办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批,严格控制直至停办追加预算的措施。同时,采取“两分法”强化税收征管:一是分解,无论大税和小税,中央税和地方税,新税和旧税,将其收入任务按日、按旬分解落实到征收部门(单位);二是分析,为了保证各种税收能够均衡、及时、足额入库,对其收入任务按日、按旬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和催缴。
四、围绕“管理年”,全面加强财政、财会管理
沈阳市财政局把1995年定为“管理年”,把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管理年”,各级财政部门全方位加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沈阳市国有工业企业在前两年出现严重滑坡的情况下,1995年产销继续下降,亏损大户上升,亏损额巨增。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低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完成。面对这种局面,市财政局组织干部,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企业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狠抓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狠抓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使亏损户由1994年的201户下降至1995年的175户。为加大企业财务管理的力度,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会后还出台了一些办法。为加强企业财会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会计岗位十佳能手竞赛活动,有力地调动和促进了全市财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和热爱本职工作的热情。
(二)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为加强税收政策的管理,1995年,沈阳市财政局成立了税政处。一年来,经过广泛深入的开展工作,税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税收政策法规文件。实行新税制以来,中央陆续下发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国税、地税等部门。市财政局税政处及时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协调研究,结合沈阳实际组织贯彻实施。税政处还着手对与新税制有关的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准备建立税收文件库,用来指导税政管理工作。二是掌握税收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三是抓好税收列收列支工作。如为扶持沈阳市商品交易所发展,发挥其促进经济、服务经济的作用,对其实行了“营业税”等列收列支办法。该单位申报列收列支140万元,已拨给100万元。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盘活存量资产,使国有资产存量按市场需求优化配置,确保国有资产在运行中保值增值,制定了《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开展转让、出售、兼并及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立项51项,评估结果确认36项,确认资产总额1.48亿元。为28户新办企业进行产权登记,审核、确认国有资产9687万元,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起了积极作用。为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对劳改、劳教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已清产核资企业按要求重新进行了土地评估登记。核定了商贸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为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创造了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宣传,在市文化局系统举办了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在市纪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采取自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超标准小汽车进行调查,共查出154台超标车,经过逐台核查,对46台进行封存处理,并拿出部分超标准小汽车进行拍卖。
(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强化财政监督。1995年,沈阳市财政监督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把清理“小金库”做为维护经济秩序,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几个月的工作,有83169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组成检查组对8000多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市共查出“小金库”违纪金额2520万元,已支出1977万元,期末滚存余额543万元,清查后应上缴财政412万元,已上缴243万元,入库率为59%。二是为确保赈灾款足额及时到位,成立赈灾款项核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全市赈灾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截留、挪用、挤占、转移等现象的发生。截至9月末,社会各界捐款6630万元,未发生一起违纪事件。三是针对康平、法库两县粮食企业亏损严重的情况,派出调查组,对两县粮食非生产性占用和生产性占用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同时,制发了《关于加强康法两县粮食企业资金管理的意见》,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规范了资金管理,堵塞了跑、冒、滴、漏。
五、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开展调查研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一)建立竞争机制,做好职位聘任工作。1995年,沈阳市财政局结合“三定”方案,认真开展干部职位聘任工作。1995年初,财政局党组决定通过实行聘任制突破机关“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的缺口,创造一个积极向上,人人奋进的激励竞争的良好氛围,并把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局党组的意见,于2月份组织全局干部民主推荐处级干部,进一步完善充实和调整了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在此基础上,有8名一般干部被提拔为副处长。3月17日,市财政局召开了局机关1994年工作总结表彰及推行公务员制度动员大会,当场对聘任的42名处级干部颁发了聘书。一般公务员的职位聘任工作,经过双方选择、处长聘任,共调整53人,占一般干部总数的25%。干部实行聘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沈阳市财政局干部实行聘任制的做法,得到市人事局的肯定,并在1995年10月1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行政学院联合举办的沈阳市推行公务员制度高级研修班上做了经验交流。
(二)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1995年初,市财政局党组把调研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各部门将调查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同时,建立了局长全面负责,副局长、局长助理分别主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部门设置调研联络员的制度。县(市)区财政局、各处(室)的领导也积极带头搞调研。1995年,市财政系统共形成调研报告90篇,其中市财政局74篇,县(市)区财政局16篇;被市局评选出的优秀调查报告22篇,其中,《沈阳市社会财力模型系统及其应用研究报告》,荣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是加强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首先根据工作要求,先后制发了《关于1995年财政调研课题的通知》、《1995年财政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评选1995年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对调研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使调研工作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其次,实行了调研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确保调研课题如期完成,局党组对调研工作进行了责任规范和工作量化,并指定一名秘书专门负责调研工作,使调研工作目标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再次,实行了调研工作督办制度。为有效地推动调研工作的开展,设专人经常到各部门了解调研工作进展情况,并以《调研通报》形式,上下沟通,反映情况,督促检查,保证调研任务的完成。三是强调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使调研工作更好的为财政中心工作、为实际业务服务,工作中强调做到三个坚持,即:在调研方向上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在调研内容上坚持为现实财经业务服务;在调研方法上坚持以加强财政管理和工作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咨询服务。例如:《关于市直干诊公费医疗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的调查》,通过对干诊公费医疗经费执行情况,超支原因的剖析,指出了记帐看病存在的弊端,提出实行现金看病,强化经费管理的建议,并将该调查报告形成方案报送市政府。该方案得到市政府的批准,从而加强了财政管理,控制了公费医疗支出。
(沈阳市财政局供稿,庞敏丽执笔)
大连市
1995年,大连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45.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第二产业增加值3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7.1%;第三产业增加值27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72亿元,比上年增长45.1%。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全市自营出口创汇25.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0.2亿元,比上年下降6.5%。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全年新批利用外资项目1187项,协议外资金额25.2亿美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对外开放先导区的作用不断得到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6624元,比上年增加81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438元,比上年增加505元。
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大连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继续完善新财税体制、提高财税管理水平为工作中心,不断深化财税改革,积极探索理财新思路,加强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财税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财政收支规模继续扩大,连续第三年实现了收支平衡。1995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9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财政支出56.31亿元,增长39.2%。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全市收支平衡并结余4646万元。这是自1984年大连市计划单列以来所辖各区市县和市本级第一次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一、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新财税管理体制
(一)加强地方税收组织机构建设。1994年,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成立并全面投入运转,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等19个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1995年1月,相继组建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二、三、四、五分局,稽查分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7个直属分局,以及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等4个区地方税务局,并实行垂直领导。由市地税局指导管理的旅顺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等6个地方税务局也于1995年1月间陆续挂牌运转。全系统共任命处级领导69名,调整任用科级干部138名,组织起一支1800人、平均年龄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0%的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税收队伍。
(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制订了一整套符合大连市地方税收征管实际的、操作性较强的征管规程、制度和办法,保证了税收征管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些制度主要有:税收公告制度——增强纳税人主动缴税的意识和税务机关公开办税的透明度;税务登记制度——及时掌握纳税人的自然状况和分布状态,合理调配征管力量;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办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检查工作规程——提高税务检查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此外,还编辑发行《地方税收文件汇编》9期48万册,编发地方税务丛书一套。
(三)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1995年,大连市提出要实施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争取两年内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奋斗目标。根据这一要求,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推出征管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内容是:改变对纳税人的管理方式,逐步取消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各项税收征管事项全部集中到办税大厅实行窗口管理;改革税款征收入库方式,强化对税款征收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改革传统税务检查方式,建立现代税务审计规范;科学设置征管机构,合理配备征管力量。二是确定改革试点单位。大连市地税四分局、中山区地税局、旅顺口区地税局作为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修订征管规程,进行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开展计算机操作和有关业务培训等等。三是扩大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开发应用范围,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水平。选择目前国内最先进的计算机广域网为开发目标,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将全部纳入计算机处理和管理范围内,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条件的税务查询、统计、报表、监控、分析、预测、决策的需要,最终实现税款征收电子化、统计和报表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和领导决策科学化。截至1995年末,已完成计算机软件编程和部分硬件配置工作。四是税务代理工作平稳起步。大连市是全国税务代理工作10个试点省市之一,1995年成立了税务代理管理服务中心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大连市税务代理有关管理办法,认定480人税务师资格,批准29个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纳税人近千户。
(四)确保市对区市县新财政体制的平稳运行。1995年是大连市对各区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式运行的第一年,针对新体制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财政、税务部门及时与银行部门联系,并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对这三个税种的分成比例、缴库办法重新作了规定,保证了新体制的顺利实施。
(五)探索分税制条件下的乡镇财政工作。针对大连市某些贫困乡镇收支矛盾突出,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的状况,开展了乡镇财政体制基本情况的调查,初步了解了拖欠工资的原因,并从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完善县(市)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扶持贫困乡镇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预算管理范围,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适应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非国有经济迅猛发展的实际,在不放松对国有经济税收征管的同时,加大对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税收征管力度,认真清理各种不规范的税收减免,同时进一步拓宽理财领域,财政收入又有大幅度增长。
(一)确保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继续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要求企业必须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持卡购票”和用后交验制度;每月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10%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工作,全年稽核检查27000户次。二是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大连市国税局充实了税务检察机构力量,试建了税务公安派出所和税务法庭,全年立案检查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案件11起,并于1995年11月14日召开有中央、省各新闻单位驻大连记者站和大连市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税法的严肃性。三是财政与国税部门齐心协力。1995年1~10月份大连市“两税”收入进度迟缓,仅完成正常进度的76.9%,在这种情况下,各级财政与国税部门及时沟通情况,齐心协力,采取措施,保证了“两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全年“两税”完成33.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54%,完成年度计划的105.74%。
(二)立足于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努力挖掘地方税收增收潜力。针对地方税收点多、线长、面广、征收成本高、难度大的特点,大连市财政局、地税局认真抓好税源调查,加大征管力度,促进了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一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实现重大突破。长期以来,由于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征收机关征管力量薄弱,个人所得税流失较多。1995年,大连市各级党政领导思想统一,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当成缓解分配不公、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来抓。首先,税法宣传到位。各区、市、县都组织了大规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利用开办专题栏目,开设纳税人的咨询热线等方式,及时报道纳税动态。其次,征管措施得力。普遍推行了纳税申报制度,代扣代缴制度,对特殊行业和人员实行定率或定额征收办法,并实行了个人所得税目标管理责任制,使个人所得税成为收入增幅最大的一项,全年个人所得税入库3.75亿元,比上年增长97.6%。二是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商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幅,全年入库1.54亿元,比上年增长77.8%。三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营业税大幅度增长,全年营业税入库1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占市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大连市发出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必须依法纳税的通知》,发布了《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从一些收费大户入手加强征管,仅此一项,营业税全年就入库3000多万元。
(三)加强税收稽查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防止财政收入的流失。1995年,在整个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过程中,大连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把税务稽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首先,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稽查队伍,使税收稽查人员比例由20%提高到30%,并赋予稽查人员检查、处理、入库三权。其次,统一稽查文书,规范稽查程序,实行了稽查工作底稿制度。在此基础上,选准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各级党政加强组织和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把促进社会各界遵纪守法作为根本目的,并建立激励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市参检人员达12000余人,应自查户97800户,自查率100%,重点检查45098户,重点检查面46%。共查出违纪金额3.7亿元,应入库3.62亿元,已入库3.62亿元,分别比1994年增长52%、61%、61%。
(四)规范预算管理范围,提高财政对应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的统筹能力。大连市始终认为:政府性质的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这一原则,1995年对已纳入预算的机动车辆增容基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资金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按照国家“收支两条线”要求,加强征收管理的基础上,将其一部分纳入预算管理或调入预算统一使用,全年共集中此类性质的资金5亿多元。
从财政收入的构成看,1995年,来自非国有经济成份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51.8%提高到57%,而市本级国有工业企业上缴利税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下降到17%,非国有经济已成为大连市的主要财源和最重要的财政收入增长点。
三、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职能,增强财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能力
(一)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新的观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切实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发展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全年支农资金完成2.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在资金使用上注意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使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1.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94年,十五号强热带风暴袭击大连,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尤其是对水利设施破坏极大。199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283.5万元用于修复水毁工程,由于资金安排足,投放早,施工快,水毁工程6月末大部分已修复并投入使用,确保了农业生产创“八五”时期第二个丰收年。
2.建立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基金。为提高大连市粮食单产、总产和自给能力,从1995年开始建立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投入粮食主产区的96个乡镇。要求在1995~2000年6年期间,建成高产稳产骨干田10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万吨以上。1995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农业局、水利局制定了《大连市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共投放资金1256万元,完成高产稳产骨干田12.48万亩。
3.加大农村林业资金投入。1995年是大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苦干三年,基本绿化大连”的第二年,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加大了农村造林资金投入力度,全市用于农村造林资金2674万元,比去年增加1160万元,增长76.6%。完成荒山造林面积40.8万亩,是全年计划的113%,“四旁”植树、沈大高速公路两翼绿化、海防基干林带封闭合拢及园林式村庄、花园式单位建设也都超额完成任务,使大连市农村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经省检查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97%,面积核实率100%,均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4.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根据大连地区的特点,把海水养殖业和果树栽培业作为发展重点。投入水产补助费730万元,全年海水养殖业产量达1289万吨。在资金使用上把高效优质品种的推广作为重点,如一次性投入长海县獐子岛乡315万元,使这个乡虾夷扇贝由浮筏养殖发展到海底地播增殖,在大海里种上了“庄稼”,当年产量达到2100吨,产值4340万元,出口创汇690万美元。1995年,全市新栽培名、特,优果树1277.5万株,水果总产量80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5.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1995年,大连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增粮、改土、创收为重点,共投入资金近1亿元,先后完成了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开发等44个工程项目,使全市17个开发乡镇的10万多亩中低产田得到改造,粮食产量和人均收入均有很大提高。
6.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发展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1995年,大连市把提高乡镇企业规模效益和整体素质作为重点,共投放支农周转金1.2亿元,扶持了一批产品附加值高、创汇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全年乡镇企业总产值有较大增长。
(二)抑制通货膨胀,稳定人民生活。在近几年全国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拨付6亿多元资金,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和化肥、农药、食糖等物资的储备贴息,参与市场调控,保证了大连市1995年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针对大连市部分城市居民收入偏低、生活比较困难的实际,市财政局进行了市内4个区居民生活保障经费的测算,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月人均生活费低于140元的居民均可申领社会保障金。全年财政共发放保障金536万元,受益居民达1.3万人。
(三)大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投资应逐步退出一般经营性领域,转而加大对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这一思路,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保证了经常性支出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基本建设支出完成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倍,其中市本级完成7.43亿元,是1992年的12倍,使1995年成为大连市城市面貌变化最大的一年。(1)全市人民群众瞩目的引碧(碧流河)入连(大连)三期工程南北两段全面展开,南段第一阶段和引碧(碧流河)入旅(旅顺)配水工程已完工输水。(2)大连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道路工程、全长10公里的疏港路主干线建成通车,成为横贯市区东西的大动脉。(3)开工建设了连接市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北路北段(跨海高速公路)和振兴路,打通整治了西南路、西北路,完成了中南路、仲夏路的改造。(4)北海头热电厂二期工程和春海热电厂两炉一机完工并正式供热。(5)东北地区最大的地下商城——大连站前不夜城地下主体工程平顶。(6)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大连大学新校园投入使用。(7)完成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友谊医院装修改造和长海县海底电缆等项工程建设,口腔医院和老干部健身房主体工程封顶。(8)有69年历史的大连自然博物馆新馆工程全面开工,有86年历史的动物园搬迁已完成,新的森林动物园正在加紧建设。(9)全市完成住宅竣工配套面积186万平方米,解决特困户住房6000户,实施低洼区改造14处,安置动迁居民3650户,占动迁户总数的一半以上。(10)重点抓了5大公园和3个广场的改造,拆除各类临时建筑设施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6.7万平方米,栽培了草坪和高档次的花木;“还园于民”,改公园的实体围墙为空透护栏;将人民广场的草坪更新为长绿草坪,将中山广场改建成音乐广场。全年市区共铺种草坪100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增加到5.5平方米。
(四)贯彻“科教兴市”战略,支持科教事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1995年全市预算内外用于科技教育的支出共达13.82亿元,比1994年增长24.5%,其中预算内用于科技教育的支出达7.45亿元,比1994年增长24%,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同时,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协调金融机构,为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科技企业发放贷款2.95亿元。教育支出重点支持了大连市北部三个贫困县(市)——庄河、普兰店、瓦房店市教育的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对这三个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未达标的9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考察,拨付450万元,并将资金按项目落实。年内经验收,这9个乡镇已基本达标,使本市提前实现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另外,针对这三个市部分贫困乡镇拖欠教师工资时有发生的状况,市财政局在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暂借款1600万元补发教师工资,稳定了教师队伍;并决定从完善财政体制着手,促进贫困乡镇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五)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切实压缩经常性开支。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采取了多种卓有成效的措施。一是推行零基预算,规范预算行为。对市属事业单位全部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办法,年初将预算一次性确定,年内除新出台的政策及新的事业发展需要外,不再追加预算。使各单位做到量财办事,改变了以往没钱就向财政伸手要的做法,全年各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费基本稳定在核定的指标水平上。二是制定了会议费、电话费、接待费、差旅费和外事经费管理办法,大大压缩了不合理的消耗性开支。全年接待费比上年下降17.5%;经市政府批准召开的会议48次,会议费申报数599.4万元,经审核实际拨款403.2万元,压缩32.8%,会议费基本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实行新的电话费管理办法的单位和部门,经抽样调查,电话费比上年增长1.6%,增幅比前三年平均增幅下降15.4个百分点。三是实行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的办法。市本级在继续对各区市县行政经费支出总额限制的基础上,对各区市县本级进行单独考核,并实行奖惩。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市本级行政经费控制力度,将市本级行政经费控制在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之内,得到了财政部的经费奖励。四是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加强了对财政开支单位和集团消费热点集团购买的控制和管理,开展了对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小汽车编制的工作,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乘坐的超标准小汽车也进行了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强化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和发展这一观点,在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围绕深化企业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积极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一)按时完成1994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工作。统计结果表明,大连市国有资产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截至1994年末,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汇编户数4863户,国有资产总量223.57亿元,比1993年增长11.9%。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127.65亿元,增长7.11%,低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占国有资产总量的57.1%。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长,但国有资产整体运营效益与1993年相比却明显回落,尤其是国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较为严重。全市1292户国有工业企业1994年实现利润总额4.08亿元,比上年减少3。83亿元,资金利润率由1.53%下降到0.66%,经营亏损额由5.21亿元增加到5.73亿元。
(二)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结束。大连市清产核资工作经过1992年试点,1993年的扩大试点,1994年的全面铺开,1995年全面结束。在此项工作中,大连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共组织3.8万余人,完成了对全市1318户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全市1318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81.1亿元;负债总额433.9亿元;所有者权益247.2亿元,其中国有权益235.5亿元,占95.3%。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52.3亿元,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核销32.7亿元。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了国有企业的家底,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企业潜亏严重,潜亏总额达5.9亿元;二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滑坡,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帐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债务负担沉重;四是投资项目市场预测不准,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较大。
(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资产优化组合。针对大连市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不合理、效益低下的问题,1995年大连市政府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放在推动企业间资产优化重组,盘活国有资产,进而提高经济效益上。完成了大化集团、大钢集团等9大企业集团的资产重组工作和大连电机厂等5户企业的资产兼并工作,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核销损失,帮助企业卸掉包袱。为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探索企业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这一新形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具备条件的金重、大化、冰山集团办理了资产授权经营,明确了被授权经营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探索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约束机制。一是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单位对外投资有关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国有企业单位在对外投资时,须将有关投资方向、数额等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凡以实物资产进行投资的,必须首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对外投资实行有偿原则,并与被投资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这一规定的发布实施,使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更具体的依据。二是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即在核定每户企业国有资产占用量的基础上,依据企业近三年的实际情况,核定一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作为企业承包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并与厂长(经理)的个人利益挂钩。完成指标的奖励,未完成指标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产生了制约作用,强化了产权的约束力。
(五)强化财政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大连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5年,大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邀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和财经专家,召开了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座谈会。会议指出,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专司管理,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财政局的行政关系要按财政部“三定”方案执行;两局要试编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并以此作为理顺管理体制的突破口。
五、加强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和财政法制建设,做好国债发行工作
1995年,大连市把财会管理和财政法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其对财政工作的保障、规范、服务、导向作用。
(一)改善和加强财会基础工作。一是针对会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草拟了《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规定》、《会计数据失真责任管理办法》和《大连市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以维护会计工作的严肃性。二是重新修订了《大连市会计证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证年检工作,截至1995年末共检查6.5万人。三是利用《会计法》宣讲、会计电算化培训等机会,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把推动企业的科学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和指导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港务局、大连友谊集团、大连重型机器厂等建立了较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五是对全市209户国有工业企业前2年财务运行的200多项指标、12.5万个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建立起数据库,为进一步建立全市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净化财政执法环境。1995年是财政“二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是巩固财政“二五”普法成果,总结工作经验的关键一年。按照财政部“查漏补缺”的原则,在全市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等五个法规的普法教育。针对《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重点开展了《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各区市县主管财政法制工作领导和专职干部学习班一期,印发考卷5000多份,宣传教育面达98%,较圆满地完成了“二五”普法收尾工作,受到财政部“二五”普法检查团的肯定。
(三)做好国债发行工作。1995年,大连市适应国债发行市场化的需要,积极向财政部争取任务,与金融部门共同分析市场形势,多渠道、多层次做好宣传,调动了方方面面认购国债的积极性。全年共发行国库券7.38亿元,比上年多发行3.21亿元。其中,凭证式国库券4.94亿元,实物券2.08亿元,特种定向债券3600万元。
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素质
(一)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一是组织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并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加快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加深了财政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开阔了思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任务和作用更加明确。二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了全市财政系统科(股)级干部的培训,共培训190人,培训工作受到财政部培训中心的好评。三是举办了两期机关干部计算机培训班,对全局干部轮训一遍。
(二)机关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始终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机关党委常委从自身做起,定规则、抓落实,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常抓不懈,并于1995年7月12日召开了大连市财政局机关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纪委。
(三)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199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财政部门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各级纪检监察会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认真抓了中央关于“两个五不准”规定的落实,全体干部对照“两个五不准”进行了自查自纠,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三是清理机关职工住房,对大连市会计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苗头,及时找有关人员谈话和进行教育,对18封举报信调查核实,并进行了严肃处理。
党组织建设的加强,干部素质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财政中心工作的开展。1995年,全市财政系统共有12个部门3人次获财政部表彰;8个部门6人次获省表彰;4个部门21人次获大连市表彰。
(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于远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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