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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紧紧围绕财税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不断探索,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进行外事财务制度改革
1995年,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事财务制度,通过改革外事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外事财务管理,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
(一)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部、外经贸部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的通知》,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境外企业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不再规定统一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由国内投资单位负责所属境外企业的工资管理工作,取消以前的供给制成分,将与个人生活有关的各种开支全部纳入工资,企业不再负担。国内投资单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驻在国有关规定和做法,通过工资总额包干,工效挂钩或利润承包等办法,对其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进行核定和控制。1995年7月,劳动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进一步促进了境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进行。(二)修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为适应国内外情况的新变化,财政部、外交部联合下发《修订<关...
1995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紧紧围绕财税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不断探索,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进行外事财务制度改革
1995年,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事财务制度,通过改革外事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外事财务管理,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
(一)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部、外经贸部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的通知》,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境外企业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不再规定统一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由国内投资单位负责所属境外企业的工资管理工作,取消以前的供给制成分,将与个人生活有关的各种开支全部纳入工资,企业不再负担。国内投资单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驻在国有关规定和做法,通过工资总额包干,工效挂钩或利润承包等办法,对其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进行核定和控制。1995年7月,劳动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进一步促进了境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进行。(二)修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为适应国内外情况的新变化,财政部、外交部联合下发《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从199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赴俄罗斯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伙食费开支标准,调整赴南非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提高赴台湾地区的公杂费开支标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汇200美元。
(三)改革出国教师工资及生活待遇。随着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援外人员等工资制度的出台,财政部、国家教委联合下发《出国教师工资及有关生活待遇规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出国教师工资及有关生活待遇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由补贴制改为工资制,将能纳入工资的各种费用全部纳入工资,严格划分公私费用开支界限,减少供给制成分。1995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教委又联合下发《<出国教师工资及有关生活待遇规定>实施细则》,对出国教师工资及生活待遇改革办法作了补充完善。
(四)制定《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1995年2月,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对改革方案实施范围、职务工资套改、工资标准调整、奖金和补贴的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两分社内派人员工资改革办法,保证了两分社内派人员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外事财务制度改革。财政部在搞好上述改革的同时,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行其他外事财务制度改革。与有关部委配合,共同制定并下发了《专业外交信使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关于驻外使领馆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驻外使领馆兼职馆人员赴兼职馆工作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关于重申国家公务人员出国乘机应乘坐中国民航班机的通知》、《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出国乘机实行优惠票价和使用国际运输专用发票(统一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国际旅客列车乘务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援外艺术教练国外生活待遇的复函》等一系列文件。另外,对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及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援外体育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管理办法等问题进行了调研,为1996年的各项改革做好准备。
二、加强经费管理,保证外交外事工作正常开展
1995年我国外交外事工作有很大的发展。为保证我国外交工作的正常进行,1995年中央财政安排外交支出预算34.54亿元(不含国际组织会费、捐款支出),比1994年增长19.76%,为外交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加快驻外使领馆的馆舍改造提供了资金上的保障。
(一)为重大外交工作提供资金保证。开展高层互访、广交朋友是1995年我国外交工作的一大特点。一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访问了50多个国家,并接待了来自43个国有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来华访问。针对1995年外交工作的特点,财政部及时拨付资金,保证了我国重大外交工作的开展。
(二)加快使领馆馆舍改造。我驻外机构馆舍由于购建年代较久,约有三分之一需进行大修改造。根据财政部与外交部、外经贸部等部门确定的分年分批改造旧馆舍规划,1995年财政部拨出专款4.3亿元,新建馆舍41处,购建面积19350平方米,维修改造老馆舍153处,修缮面积87200平方米。通过馆舍改造,不仅改善了使领馆外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也为驻外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为配合香港回归工作,1995年财政部对外交部驻港大楼投资概算进行了初步核定,并按工程进度分年安排经费拨款,为大楼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做好世界妇女大会物资财务管理工作。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是在我国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会议,出席会议的中外代表达1.76万人,还有3万余人参加了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财政部先后安排资金3亿元,并积极参与世妇会的财务、物资管理工作,派出专人参与世妇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世妇会财务物资管理办法,保证了大会的圆满进行。
(四)进一步做好外事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各部门对外交往日益增加。财政部在“外交支出”预算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深入重点部门了解情况,圆满完成了预算安排工作。在决算编审过程中,对部分单位的外交支出帐户进行抽样审查,了解其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1995年底召开了中央级外事财务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几年来外事经费的管理情况,表彰了1994年度决算编报优秀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外事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努力做好用汇控制工作,完善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
为推进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化管理目标,1995年健全了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适度控制供汇,确保预算内各部门和地区外事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做好购汇限额管理基础工作。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使用及购汇情况,适应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的需要,财政部对原来的购汇人民币限额年度、季度执行情况报表和年度预算报表作了调整和简化;同时下发了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1995年执行情况和1996年预算的通知。
(二)保证购汇限额预算的安排,满足外事工作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全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为87.12亿元,实际执行数为70.31亿元,是预算的80.70%。其中出国用汇为8.2亿元,是预算的94.96%。1995年国家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公临时出国约100360人次。1995年实际执行数比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汇率因素,人民币不断升值;一些项目人民币资金没有到位;以及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项目没有实施等。
四、重视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加快境外投资财务制度建设工作
为适应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发展变化的需要,1995年财政部重点抓了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调查研究境外企业存在的问题,促使境外企业依法经营,提高境外投资经济效益。
(一)加强理论研究,做好基础工作。为宣传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探讨有关境外投资财务管理的宏观管理问题,先后在《财政》和《财务与会计》杂志发表文章,阐述境外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的重要位置,以及发展境外企业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并结合财税、财会改革发展趋势,对境外投资收益纳税、利润分配、财务报告制度、企业财务与资产管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
(二)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工作。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对境外投资越来越多。截至1995年6月底,我国政府批准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累计4739家(不含金融、保险企业),中方协议投资金额53.27亿美元。其中贸易性企业2917家,非贸易性企业1822家。1995年,财政部在加强境外企业基本数据统计的同时,调查了解了境外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召集拥有境外企业较多的十几家中央单位举行座谈会,交流开展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经验,推进财务管理工作改革,提出完善和深化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使境外企业财务管理逐步趋于规范。
五、加强国际组织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
财政部在国际组织支出管理中,主要管理我国政府参加各国际组织需交纳的会费、捐款及其他有关支出,根据我国的经济及财政状况,配合各主管部委参与审定各国际组织财务与预算,做到既要保证我国作为国际组织成员国应履行的财政义务,又要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以加强我国与多边经济机构的合作。本着有给有取的原则,在我国向国际组织提供一定支出的同时,尽可能争取国际组织向我国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并对部分援助进行财务管理,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批复国际组织支出预算并办理拨款。为保证我国按时履行对国际组织的财政义务,财政部批复了1995年国际组织支出预算并及时办理了拨款。1995年,我国共向联合国及其他一些主要国际组织交纳会费2.8亿元人民币,交纳联合国维和摊款2.5亿元人民币,向国际组织捐款9000万元人民币。
(二)审定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有关的财务问题。配合各主管部门制定和审定我国参加国际组织会议的有关财务对策,主要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行政预算会议、国际劳工组织82届大会、世界卫生组织48届大会、世界气象组织12届大会、教科文组织28届大会、粮农组织28届大会和联合国50届大会五委会议以及北太平洋组织、东亚太平洋行动计划及西亚太平洋行动计划等与会财务对策,确定了我国应上交联合国会费的份额及向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在下一财政年度应交纳的会费。
(三)参加国际会议,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为加强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1995年,财政部派人参加了11次国际会议。主要有:联合国50届大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大会,亚太经济合作行政预算两次会议,世界卫生组织28届大会,国际劳工组织、教科文组织、粮农组织、北太平洋组织、原子能机构和世界气象组织等大会。通过参加这些会议,一方面对这些国际组织上一财政年度的年度预算执行、下一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分配、财务结构以及会费比额等有关财政方面的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地把握我国应交纳会费、捐款尺度。另一方面了解国际组织提供经济援助的适用范围,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援助;同时也借此机会让国际组织了解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国际组织支出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向国际组织捐款并接受国际组织援助。我国每年都向一些国际组织提供一定数量的捐款,从1973年到1995年,我国共向国际组织提供捐款1.19亿美元及8000万元人民币。1995年,我国从有关国际组织中获得约1亿美元的无偿援助和高度优惠贷款,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2000万美元,儿童基金援助2000万美元,人口基金援助700万美元,粮食计划署援助1500万美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提供2000万美元的高度优惠贷款,其他国际组织1000余万美元。截至1995年底,我国共从国际组织获得无偿援助(包括实物和现金)约20亿美元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2.6亿美元,这些资金多用于我国教科文卫、农业发展、能源、交通、水电及救灾等方面,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加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的管理。
1.财政部作为我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的债务担保人,为保证项目的有效执行、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偿还贷款,于1995年2月向国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地区颁发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并于1995年7月召开了项目区财政部门参加的项目财务管理座谈会,使各项目区财政部门统一了思想,加强了对项目的财务管理。
2.与农业部一起研究了“中国北方草原畜牧发展项目”还款催收办法,并与农业部一道去河北省督促落实河北盐碱地改造项目偿还资金,办理了湖北贷款项目的对外还款,并对其他项目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确保我国的偿债信誉。
3.参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江西赣州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及贷款协议的谈判,使江西省这一开发项目获得2000万美元的高度优惠贷款。
六、继续贯彻落实“两则”、“两制”,积极支持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
1995年,我国外经企业已有近500家,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截至1995年底,累计签订合同额497.1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21.19亿美元,实现利润110亿元人民币;外派劳务人员121.6万人次;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00亿元,净资产200亿元。其中,1995年当年对外新签合同额96.7亿美元,比1994年增长21.9%,完成营业额65.9亿美元,比1994年增长10.2%,全年实现利润20亿元人民币,与1994年基本持平。在1994年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杂志评选的225家国际大承包商中,23家中国公司榜上有名。
(一)帮助、指导外经企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1995年,财政部继续贯彻落实“两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两制”(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和关于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精神,为帮助、指导和督促外经企业更好地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国家赋予企业的理财自主权落到实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发了《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结合财税、外汇、金融等体制改革后外经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出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为引导外经企业走效益型企业之路,正确评价外经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外经企业行业特点,发出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为促进外经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经营活动,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企业分配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会同外经贸部联合制发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与制定与外经企业相关的财税政策。针对外经企业业务主要分布在国外的特点,由财政部牵头,组成国家税务总局、外经企业参加的工作组到国外就外经企业境外所得税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为制定《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加强外经周转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支持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外经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和《外经周转金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外经企业到国际市场开拓业务,重点支持有效益的企业和有效益的项目。在发放周转金的同时,大力抓好回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95年财政部共借给36个单位外经周转金人民币1.37亿元,现汇2650万美元,支持项目39个;收回外经周转金人民币1.26亿元,现汇1610万美元。通过周转金的发放,支持了外经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各地财政部门对外经企业的财务管理。
七、加强援外财务制度建设,参与援外方式改革工作
(一)积极参与援外方式改革。1995年,财政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积极参与对外援助方式的改革,主要是参与推行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援助工作。政府贴息援外优惠贷款是借助我国金融资金,参与对外援助,以扩大援外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过去,我国政府将援外预算资金的大部分用于对受援国的无息贷款援助,根据《批复》精神,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援助推行后,即不再向受援国提供新的无息贷款援助。按照新的援外方式,1995年,财政部从当年援外预算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指定的承贷行),与其发行债券自筹的资金一同作为优惠贷款资金。对外贷款利率4%~5%,与基准利率的差额,由援外预算资金贴息。为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积极参与《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暂行规定》起草工作。
(二)继续从对外援助支出预算中安排资金援建成套项目、派遣援外医疗队和与第三世界国家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1995年,援外成套项目竣工30个;在44个国家的84个医疗点上有我国援外医疗队员791人;国家科委举办由第三世界国家有关专家参加的培训班32个,培训外国专家535人。
(三)加强援外财务制度建设。1995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国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颁发了《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援外人员国外生活待遇。配合外经贸部制发了《技术合作项目投(议)标报价取费办法》,使援外技术合作项目投(议)标报价取费办法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援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从1995年起,财政部参加外经贸部对外援助项目招标委员会的招标工作,对加强援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加强旅游企业财务管理,支持旅游事业发展
1995年是“中国民俗风情游”年,当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4638.65万人,比1994年增长6.2%;全国有组织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为802.6万人,比1994年增长5.1%;全国旅游外汇收入为87.33亿美元,比1994年增长19.3%。1995年中央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资金为7900万元,其中旅游事业费12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4500万元,旅游周转金2200万元。1995年,旅游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革探索,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
(一)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1995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旅游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此带动旅游企业实行全面科学的管理。
(二)建立新的旅游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地反映企业经济效益水平。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财政部制定了《旅游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它包括十项主要指标、三项补充指标。十项主要指标是营业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三项补充指标是人均利润、接待(外联)人天利润和客房出租率。新的指标体系能够较全面、科学、完整地综合反映和评价旅游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
(三)做好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报表的评比和布置工作。1995年5月和8月,财政部分别对地方和中央部门的1994年度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报表进行了汇审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为完善年度财务决算的汇审评比办法,提高报表的编报质量,在福建召开了1995年度全国旅游企业财务决算汇总报表布置会,会后印发了《关于编审1995年度国有旅游企业财务决算的通知》,并修订下发了《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报表评审办法》
(四)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直属旅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1995年,配合清产核资办公室做好归口企业国有资产、资金的核实工作,对国家旅游局所属企业资金核实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有关规定,财政部对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属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总挂总提办法,同时对上述单位1994年度效益工资进行了清算。
(财政部外汇外事司供稿,武翠英、杨瑞金、邸胜军、张小京、李勇、杨彦、吴国生、鲍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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