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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文教行政财务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文教行政财务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和深化财务改革,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各项文教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
1995年,文教行政经费支出2080.50亿元(包括文教事业费、科学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和武装警察部队支出,不包括外交支出和已划转的行政和公检法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6.45%。在资金的安排上,继续向教育、科学两个战略重点倾斜和保证公检法办案经费。1995年,教育事业费为891.50亿元(不包括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5.4%。科学事业费为96.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文教科学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增长迅速,经费自给能力增强。1995年,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抵支收入达133.58亿元,比1994年增长42.97%。
一、文化事业财务
1995年,文化事业费支出39.04亿元,比1994年增长13.36%;文物事业费支出7.29亿元,增长18.73%;出版事业费支出1.20亿元,增长41.18%;体育事业费支出27.78亿元,增长14.13%;通讯事业费支出2.36亿元,增长28.96%;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支出36....
1995年,文教行政财务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文教行政财务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和深化财务改革,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各项文教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
1995年,文教行政经费支出2080.50亿元(包括文教事业费、科学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和武装警察部队支出,不包括外交支出和已划转的行政和公检法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6.45%。在资金的安排上,继续向教育、科学两个战略重点倾斜和保证公检法办案经费。1995年,教育事业费为891.50亿元(不包括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5.4%。科学事业费为96.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文教科学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增长迅速,经费自给能力增强。1995年,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抵支收入达133.58亿元,比1994年增长42.97%。
一、文化事业财务
1995年,文化事业费支出39.04亿元,比1994年增长13.36%;文物事业费支出7.29亿元,增长18.73%;出版事业费支出1.20亿元,增长41.18%;体育事业费支出27.78亿元,增长14.13%;通讯事业费支出2.36亿元,增长28.96%;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支出36.37亿元,增长8.63%;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32.49亿元,增长19.38%。
(一)支持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针对艺术表演团体存在的布局不合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文化部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对直属艺术表演团体逐步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使艺术表演团体整体布局更趋合理,进一步发挥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集中艺术优势,提高艺术创作水平,增加演出场次;集中一部分财力,扶持重点院团的艺术生产;促进院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压缩艺术表演团体的数量、精简人员、调整内部结构和对演职人员实行考评聘任制度。为了支持此项改革,1995年,财政部拨付专款450万元,作为此项改革的启动经费。1995年,这一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一方面艺术表演团体总数由原来的13个减为10个;另一方面演出场次和演出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1995年演出2000场,比1994年增加872场,增长70.5%;演出收入1380万元,比1994年增加314万元,增长29.5%。
(二)增加计划生育事业费,确保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1995年,是实施“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为了完成“八五”期间的人口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十分重视并努力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1995年,各级财政用于计划生育的事业费已达到年人均2.64元,超过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八五”末期各级财政用于计划生育的事业费年人均2元的目标。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95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1990年的14.39‰下降到10.55‰,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2左右,在世界上已属于生育水平较低的国家之一(全世界妇女总和生育率为3左右)。
(三)实施财务包干办法,促进电视事业发展。1995年,财政部对中央电视台继续实行财务包干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5年,中央电视台收入22.91亿元,比1994年增加11.83亿元,增长106.77%,这些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电视事业,有力地保障了电视事业任务的圆满完成。1995年,中央电视台节目播出时间达33000小时,比1994年增长43.48%;在原有3个频道的基础上,新开播了电影、文艺、体育、综合等频道;并实现了中央第四套节目每天24小时不间断播出。同时,更加注重电视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及观赏性的有机结合,丰富了荧屏内容,提高了节目质量。
(四)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大型体育运动会的顺利举行。1995年,我国承办了第三届冬季亚洲运动会、第四十三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和1995年世界桥牌锦标赛等国际性大型体育运动会或体育比赛;举办了第三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国内大型体育运动会。为了保证这些运动会的顺利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财政部和有关地方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尤其是中央财政,对这些国际、国内大型运动会给予重点支持。1995年,中央财政用于上述运动会的补助达1.13亿元。同时,中央财政拨付4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国家优秀运动队的集训和比赛。
二、教育事业财务
1995年,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共计1193.84亿元,比1994年增长17.2%。与1994年相比,各级各类学校按学生人均的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1995年3月18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关于教育的根本大法。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教育法》,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基础教育稳步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了新的进展,1995年,全国中小学在校生17803.57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率比1994年有所提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较快,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939.4万人;高等教育转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在控制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252.28万人。
(一)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积极推动全国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央财政从1995年起到2000年,在继续保持原有中央对地方教育补助专款的同时,新增用于贫困地区的专款39亿元,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其主要内容是:集中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力,调动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有重点地改善贫困地区及基础教育发展薄弱地区小学和初中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为确保这项工程顺利完成,1995年,国家教委、财政部根据各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的不同状况,将全国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按照三片地区的划分(“一片”地区为9个经济发达省市,“二片”地区为12个中等发达省份,“三片”地区为9个经济不发达省区)确定了“集中财力、分片投入、分步实施、保证投资效益”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地区,采取不同的扶持、推动政策。为规范这项工程的资金管理,1995年6月8日,财政部、国家教委联合颁发《中央义务教育专款(增量部分)使用管理办法》,对此项资金按照规划和项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并对资金的投向、使用原则、范围、管理职责等问题作了规定。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教委、财政部先后在沈阳、石家庄、北海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成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小组,聘请专家组成项目专家组协助进行“工程”项目的评估、论证、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二)积极推动“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校和一批重点学科)顺利实施。1995年10月17日,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明确了“211工程”的总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资金、建设步骤、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等问题。“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由中央、地方和高校多渠道方式共同筹集。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199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
(三)支持并参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1995年7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理顺政府与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通过将中央院校下放地方、共建共管、调整合并、与企业和社会团体协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改革,促进高校管理体制由“条块分割”逐步走向“条块有机结合”,提高办学效益。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中央院校下划地方,与地方院校合并调整。1995年,先后完成天津外贸学院、上海外贸学院、广州外贸学院等3所中央院校下划地方的经费划转工作。
(四)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全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国家教委、财政部从1992年起,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奖励,至1995年,已对布局调整工作取得成效的16个省、市进行了奖励。为使奖励工作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1995年将受奖地区通报全国,并对全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健全中小学学生助学金制度。为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学保障,1995年7月7日,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健全中小学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中小学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事业费统筹解决,不足部分可通过教育基金、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等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通过建立助学基金的形式解决。同时,要求各地要努力保证贫困地区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和审计制度。
三、科学事业财务
199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要求,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国防科研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和科研基建投资)为301.88亿元,比1994年增长12.5%,基本保证了各项科学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贯彻国家“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政策,对投入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采取保证重点的投入措施,主要增加了基础性研究经费和高技术研究经费,并对农业、医药、环保、科技信息等社会发展重点学科给予相应倾斜,促进了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1995年,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科技事业发展迅速。一是科技成果大量涌现,1995年全国共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3.1万项,获国家奖励的成果795项;二是技术市场十分繁荣,1995年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2万份,成交金额268亿元,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一)增加投入和调整投入结构并举,保证重点科技事业发展,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1.较大幅度增加基础性研究经费。199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比1994年增加7800万元,增长21.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增加2000万元,增长67%;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费和重大基础研究经费增加2700万元,增长34.18%;基本保证了国家基础性研究的资金需要。
2.继续增拨“863”计划(即: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1995年,继续增拨“863”计划专项经费1亿元,比1994年增长14.29%,保证了“863”计划的顺利实施。
3.继续贯彻中央科技兴农的农业政策精神,进一步支持农业科研发展。1995年,财政部增拨中央级农业科研专项经费,且安排中央级农业科学事业费比1994年增长13.66%。中国科学院组织有关科研单位承担了到2000年为国家增产1000亿斤粮食的科研课题,为支持这一科研课题,中央财政拨付“关于开展黄淮海平原及其外延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资源优化利用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启动专项经费800万元。
4.为缓解多年来科技界学术著作出版难的状况,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拨专款2000万元,设立国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支持优秀学术专著的出版。
5.继续拨付设备更新、危房修缮专项资金。1995年,为改善重点院所科研条件和手段,财政部安排设备更新、危房修缮专项资金3.3.亿元。此专项经费除用于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单位外,还向技术力量雄厚、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有较大作用的开发型院所进行倾斜,从而发挥了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促进科研机构自行调整和人员分流。
6.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继续增拨科技信息网络专项经费,并提高中央级重点科技信息单位事业费基数;同时,重点支持中国科学院网络工程建设,建立科技信息网示范工程,加速推进科技信息网络化进程,提高科技信息共享率,减少重复购置,避免资金浪费。
(二)认真调查研究,促使科技经费投入科学化、规范化。一是针对科技界关注的研究开发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问题,财政部组织多方面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写出专题研究报告;二是参加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科委、财政部和经贸委参加的《全国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就我国整体科技投入的问题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针对科研单位仪器设备更新和危房修缮专项资金逐年增加的问题,财政部与国家科委共同制定了《中央级科研单位仪器设备更新三年滚动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根据所属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重点院所、重点学科单位急需更新的仪器设备,分年度编制更新计划,并设计了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系统,推进设备更新和危房修缮专项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四、行政财务
1995年,行政管理费支出(不含外交和公检法支出)538.34亿元,比1994年增长15.40%。在职干部人均年支出额由1994年的10360元上升到11836元,增长14.25%。行政费中个人部分增长9.73%,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资制度改革进度不同,部分地区1994年工资制度改革没有兑现,滞后反映为1995年支出,此外,按照新工资制度,职位晋升及工龄自然增长也增加了支出;二是各地机构改革中将一些单位由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相应增加了行政费支出;三是各地出台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及物价补贴增加了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补发工资相应增加了支出。公用经费增长23.14%,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物价上涨、飞机票及火车票提价和各地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标准增加了支出;二是由于实行办公设备自动化,增加了设备购置费和日常运行费用支出;三是机构改革中,一些单位撤并、搬迁和租房办公以及新购办公设备增加了开支。
(一)配合机构改革,理顺经费管理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促进机关分流人员和加快机关后勤改革进程,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逐步规范了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机构的财务管理形式及开支渠道。另外,根据财政部机构改革职能划分的要求,在反复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办理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划转工作。
(二)规范行政性收费收入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1995年3月11日,财政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性收费收入实行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了支出帐户,设计了报表,建立了行政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的批复制度。
(三)全面推行中央对省级行政费定额考核工作。财政部在总结省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点工作3年经验的基础上,1995年1月12日修改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行政费考核办法》,4月14日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行政费考核奖惩规定》,在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面实施(另外,对哈尔滨、长春、沈阳市仍继续实行这一办法)。新的考核办法确定以分类区的人均支出综合定额、省级行政费总量增长水平、行政在职人员控制数、小汽车控制数以及财务管理重点等5项指标组成的考核内容,对省级行政费支出及管理成效实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加大了宏观控制力度。同时,为总结考评1994年省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点工作,财政部组成调查组分赴山西、内蒙古、江苏、上海、吉林、辽宁、陕西、四川8个地区对决算数据进行检查核实,对支出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全国28个试点地区决算资料进行汇总评比计分的基础上,对完成较好或工作比较突出的21个地区给予奖励,并将28个地区的经验和执行情况通报全国。
五、公检法财务
1995年,公检法支出298.84亿元,比1994年增长27.18%。其中:公安安全支出181.66亿元,增长24.06%;司法支出14.06亿元,增长14.78%;法院支出32.15亿元,增长18.85%;检察院支出27.93亿元,增长21.07%。这些支出,基本保证了公检法部门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
(一)严格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一是推行“零基预算”,合理安排资金。1995年,各级财政部门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契机,强化预算管理,对公检法经费普遍实行了“零基预算”方法,使预算更加科学、合理。1995年,财政部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的业务经费以及公检法机关经费实行了“零基预算”方法。从执行情况看,这些部门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上进一步趋向合理,要求追加经费预算的现象明显减少,效果较为显著。二是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中央级公检法经费的管理工作,1995年2月27日,财政部向中央级公检法部门发出《关于报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通知》,提出6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照分析在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具体措施。
(二)继续支持公检法部门的业务建设。1995年,中央财政除继续安排地方公检法部门装备经费、公安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修缮费、法院“两庭”(基层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配套设施建设经费、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用房修缮费、贫困地区公检法部门办案经费以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经费外,还增设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经费。地方财政根据中央财政的专款补助情况,相应安排了配套资金,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办案经费不足和加强各级公检法部门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等。各级公检法部门的通讯、交通工具、计算机系统,技术侦查、刑事侦查、法医设备以及基层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等都有较大的改善和加强,整体办案能力和执法能力有明显增强。
(三)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为总结交流1995年中央级公检法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12月,财政部召开了中央级政法财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中央各公检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些地区也召开了不同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以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六、文教企业财务
1995年,全国文教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济效益趋于好转,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1995年,全国文教企业有7025户,实现销售收入531.68亿元,比1994年增长31.52%,实现利润总额43.72亿元,比1994年增长15.72%;财政净收入由于所得税退库和财政补贴增加等原因,出现负2700万元,同1994年比较,下降了107.87%。
(一)加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支持宣传文化企业发展。根据1994年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中关于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即着手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为了加强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1995年4月25日,财政部制发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单位范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性质和资金的来源,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形式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定。截至1995年底,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6.92亿元。这项资金对宣传文化单位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国家重点图书评奖活动和专业学术著作的出版,进行重点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对电影行业的调查研究,支持重大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影片的拍摄,针对电影市场趋于萎缩,农村电影放映困难重重的情况,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电影主管部门,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于1995年8月召开了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和广播影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电影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电影行业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有关电影经济政策作了必要的准备。另外,财政部会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安排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广播电影电视部确定的重点影片进行支持。1995年,重点支持了《孔繁森》、《彭德怀在三线》、《警官崔大庆》、《中国月亮》、《这方水土》、《孙文少年行》等一批重大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影片的拍摄。
(三)对报社和出版大中专、中小学教材的出版社给予政策性补贴。1995年,受国际市场牵动,纸张供应紧俏,纸张格价暴涨,使报社、出版社成本陡增,影响了报纸和教材的正常出版、发行。为了确保党和国家赋予党报、党刊的宣传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尽量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保证课前到书,国务院进行多次研究作出决策。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一方面促使报社、出版社眼睛向内,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减少亏损;另一方面对确因国家限价而引起的亏损,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根据事权和财权划分的原则,视情况予以解决:中、小学课本出版中存在的问题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大、中专教材和党报、党刊出版亏损,中央财政给予部分纸张价格补贴。
1995年,文教行政财务管理还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一是为深入贯彻1994年在新疆召开的全国文教行政财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教行政财务改革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1995年8月23日至27日,财政部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召开了全国文教行政财务改革和管理研讨会。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贯彻落实1994年全国文教行政财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就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对事业单位实施收支统管、改革和加强支出管理、改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二是财政部文教行政司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联合开展了“事业财务体制改革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其阶段性成果《深化事业财务体制改革的大思路》一文获第二次全国财政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并对实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2月1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制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这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对产权登记、资产使用、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等问题作出原则规定。
(三)为进一步加强文教行政经费预算执行的分析工作,1995年7月,财政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了部分地区文教行政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座谈会,对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文教行政支出的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文教行政经费预算执行动态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加强文教行政支出管理的措施。
(四)进一步做好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工作。1995年9月26日,财政部结合1992—1994年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重新修订、印发了《文教行政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并制定了《财政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教行政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促进各地以抓管理促效益,以效益带动发展,提高文教行政财务管理水平,合理分配和使用文教行政经费。根据1994年地方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益考核情况,财政部对24个经费使用效益较好的地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引导各地重视、加强管理工作。
(五)强化文教行政周转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周转金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指示精神,1995年文教行政周转金基本上保持原有规模,工作的重点放在切实加强管理方面,注重对重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文教行政周转金投放项目的使用情况和效益追踪反馈;狠抓文教行政周转金的清欠催缴工作,加快资金周转,资金投放的重点进一步向中央级单位倾斜。1995年末全国文教行政周转金比1994年末增长8.48%;1995年,中央财政投放的文教行政周转金比1994年增长54.4%,支持科技开发、校办产业以及其他文教行政事业单位和后勤改革项目179个,其中支持中央级单位项目105个,投放金额占总投放额的6.6.2%。1995年,回收的文教行政周转金占应回收额的76.3%。
(六)文教行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软件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际成果。1995年5月和10月,财政部分别在贵州省贵阳市和北京市组织召开了部分省市文教行政财务计算机应用研讨会和文教行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研讨会,具体研究和落实“文教行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事宜,进一步拓宽了微机应用领域。
(财政部文教行政司供稿,任万义、陈志斌、薛红、赵路、陈平、吴月霞、张更华、张新、林皎、于红、贾新怡、张光明、桂王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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