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94年国家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提出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现在正式编成的1994年国家决算,国家财政总收入5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国家财政总支出579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确定的数额减少94.67亿元。
1994年国家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经常性预算收入5005.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各项税收487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59.1亿元,完成预算的211.1%。(三)其他收入193.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5%。(四)非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161.52亿元,比预算少补31.48亿元,已相应冲减收入。经常性预算支出42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213.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二)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171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三)国...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94年国家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提出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现在正式编成的1994年国家决算,国家财政总收入5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国家财政总支出579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确定的数额减少94.67亿元。
1994年国家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经常性预算收入5005.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各项税收487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59.1亿元,完成预算的211.1%。(三)其他收入193.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5%。(四)非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161.52亿元,比预算少补31.48亿元,已相应冲减收入。经常性预算支出42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213.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二)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171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三)国家政权建设支出1343.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7%。(四)价格补贴支出314.47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五)其他支出577.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经常性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结余798.17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
建设性预算收入1010.9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6%。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经常性预算结余转入79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42.4%。(二)专项建设性收入417.43亿元,完成预算的95.5%。(三)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204.7亿元,比预算增补38.36亿元,已相应冲减收入。建设性预算支出158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占预算总支出的27.4%。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425.83亿元,完成预算的93.1%。(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415.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三)增拨企业流动资金1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四)地质勘探费6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五)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18.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六)城市维护建设支出234.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七)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2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八)返还企业减免税支出90.50亿元。建设性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减少94.67亿元。其中,中央决算赤字666.97亿元,通过发行债务予以弥补;地方决算结余92.45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留归地方使用。此外,1994年国家债务收入1175.25亿元,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666.97亿元,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499.36亿元,国家财政利用国外借款安排的重点建设支出8.92亿元。
1994年国家财政决算收支分中央与地方看:
中央财政总收入3476.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906.5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70.05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414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54.43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389.09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66.97亿元,比预算减少2.22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470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其中,地方本级收入2311.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收入2389.09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4608.24亿元,其中地方本级支出4038.19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支出570.05亿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92.45亿元。
总的看,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结果是好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把“两个确保”作为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妥善解决新体制落实中的问题,确保改革成功的同时,狠抓预算收支管理,确保预算任务的实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新财税体制的顺利运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也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增收积极性,减少了税收流失,使当年财政收入在1993年已增收865亿元的情况下,又增加了869亿元,,这是财税改革成功在当年预算执行中的具体体现。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不仅弥补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缺口,而且对一些受灾和困难地区增加一定数额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最终执行结果,赤字数额还有减少,这个成绩的取得是非常不容易的。
1994年国家决算与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36.35亿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收缴入库的在途收入;财政总支出减少27.14亿元,主要是列收列支的铁道包干等项支出减少;财政赤字减少63.49亿元,其中中央赤字减少1.17亿元,地方结余增加62.32亿元。主要是在决算过程中,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受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部分财力困难的地区增加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地方“两税”收入超过增长目标的部分落实了奖励政策;对一些开发区按政策返还了一部分收入。由于时间较晚,这些补助和返还未来得及支出,体现为地方财政结余增加。
1994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央财政赤字仍然较大,某些主要收入项目没有完成预算,出口退税超过预算较多,中央财政支出的债务依存度偏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仍然很弱。二是财政收入流失的情况仍然存在,在增值税发票上作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比较严重。三是新体制运行当中还有一些不尽规范和完善的地方,少数地方擅自实行缓征和低率预征影响着新体制的完善和预算的执行。上述问题,有的是多年积累下来的,有的反映出我们的政策和管理上还有不尽完善之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强化科学管理的同时,通过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逐步加以解决。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