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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4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农业增加值10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3%,乡镇企业产值增长54.6%,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工业增加值174.62亿元,比上年增长2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4%。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3.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7%。全年利用外资总额1.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96亿元,比上年增长24.3%。
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广大财税干部团结一致,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财税改革的精神,圆满完成财税改革和财政收入任务。1994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6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6%。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33.5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9.07亿元。全省财政支出7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一、加快财税改革,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199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确保财税改革的顺利出台和平稳运行,确保财政预算的圆满实现这一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克服困难,支持发展生产,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资金调度,实现了新财税体制的平稳运行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做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十分重...
1994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4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农业增加值10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3%,乡镇企业产值增长54.6%,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工业增加值174.62亿元,比上年增长2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9.2亿元,比上年增长30.4%。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3.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7%。全年利用外资总额1.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0.96亿元,比上年增长24.3%。
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广大财税干部团结一致,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财税改革的精神,圆满完成财税改革和财政收入任务。1994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6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6%。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33.5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9.07亿元。全省财政支出7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一、加快财税改革,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199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确保财税改革的顺利出台和平稳运行,确保财政预算的圆满实现这一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克服困难,支持发展生产,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资金调度,实现了新财税体制的平稳运行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做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财税改革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财税改革方案,了解财税改革进度,宣传财税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取得社会各界对财税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政策的调整变化,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省内各级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于9月底,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出台省对地(州、市)分税制财政体制。各地(州、市)按照省里的财政体制基本框架,相继出台了对县(市、区)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分税制新体制在增强省级调控能力的同时,兼顾了地县的经济利益,新体制的实施,对促使全省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和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增长目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994年是新税制运行的第一年,也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第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大局出发,抽出一批业务骨干,充实到新的税务工作岗位,使财税关系更加密切,为完成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地方收入格局的变化,甘肃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继续扶持现有支柱财源发展,保证完成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任务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立足当地资源,大力扶持和发展“绿色企业”和第三产业,狠抓地方财源建设,增强地方财政发展后劲。1994年,甘肃省国有企业一度出现资金短缺、电力紧张和运力不足等制约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给财政预算的执行带来困难。各级财政部门动脑筋、想办法,从政策和资金上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同时,以当地资源为依托,积极开辟和培植新的地方财源,多方位筹措资金,支持农林特生产上规模、出效益,扶持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丝绸之路的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地方经济和财源建设进一步加强,保证了全省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任务完成。1994年,甘肃省各级财税部门在抓好财税改革的同时,始终抓住组织收入不放松,严格依法征收,切实加强征管,采取得力措施,大力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年初,省政府下发了《切实搞好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收支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收入指标,严格税收征管,确保完成任务。中央调增甘肃省“两税”增收目标后,省财政厅立即召开全省财政、税务局长紧急动员会,分解落实征收任务。在9月份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针对上半年收入短收较多,后半年财政收入任务又有增加的情况,制订了抓组织收入,加快收入进度的具体措施,并明确提出“两税”增长目标完成情况与税收返还基数挂钩的办法。会后,省财政厅与省经贸委、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成抓收入工作组,分赴各地狠抓收入任务的落实和收入入库工作,并与10户重点纳税企业签订缴欠责任书。12月初,省政府又专门召开重点企业和地市领导座谈会,再次进行动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与财税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征管第一线,清欠催缴,对各项收入按政策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对偷逃税款和其他违纪金额,按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规定,该清缴的一律清缴入库。
(四)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各项支出。1994年,面对工资改革硬性增支数额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的严峻形势,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本着“一保工资,二保重点,三保急需”的原则,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抑制集团消费,尽力缩小收支缺口。全省推行了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的作法,并在部分地市试行了行政经费定额管理考核办法,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各级财政部门对会议费实行计划管理,小汽车定点维修,专控商品严格审批,修缮购置从紧控制。这些节支措施,对缓解收支矛盾和保证支出预算的顺利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做好支农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一)抓好粮食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甘肃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发展粮食生产,1994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粮食总产量有一个大的增长。一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要求各地必须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计划,种足种好;二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加快中低产田的改造步伐,大幅度提高灌区的生产水平;三是立足抗旱夺丰收,早准备、早动手,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抗灾防灾措施的落实;四是处理好粮食生产和调整结构的关系,坚持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进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农村支柱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各级财政部门注意统筹安排农业资金,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并取得较好的成效。1994年,景电二期工程全面建成,引大入秦主干渠建成通水;金昌磷二氨项目,兰化30万吨合成氨、50万吨尿素项目,已经开工;东乡南阳渠灌溉工程,景电二期延长调水工程,已经国家批准立项;疏勒河农业灌溉工程,黑河草犁西灌溉系统,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特别是引洮工程,也在积极地做前期准备工作。
(二)增加农业投入,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1994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农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对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对农业生产发展长期起作用的非经营性、非盈利性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改善生态环境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财政无偿投入。为引导和推动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甘肃省在不同地区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实行科技、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的综合投入,在品种质量上进行深度开发。各经济区域还根据自己的优势,建立发展一批具有商品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民收入来源渠道,加快了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三)大力发展农林特产,加快地方财源建设。甘肃省内地县经济基础薄弱,县级财政日趋困难,而农业特产税则是甘肃省县级财政各项收入中最有活力的税种,因此,大力发展农林特产是摆脱县级财政困难,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主要途径。一些地县认真总结近年来发展农村经济的经验,立足当地资源,大力发展农林特产,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1994年,全省农业特产税收入达到9052万元,比上年增长312.2%,是各项收入中增幅最大的。
三、做好文教行政财务工作
(一)多方筹集资金,办好文化事业。中国第四届艺术节于1994年8月在甘肃举办,在文化部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省财政厅抽调专人参加艺术节组委会财务部的集资及日常性工作。在支出方面,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法规,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在筹集资金中,本着共同负担,中央适当补助,地方自行筹集的原则,共筹集艺术节经费4829万元。通过举办艺术节,建立艺术发展基金25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334.5万元,有力的支援了地方事业的发展。
(二)增加财政主渠道对教育的投入。为保证全省基本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70%以上的县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省财政给“两基”的专项资金每年在现有115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850万元,达到2000万元。为争取甘肃省部分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家“211”工程,由省财政每年筹集250万元,专门扶持部分高校和专业的建设。
(三)从实际出发,改革公费医疗制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意见》于1994年10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在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证基本医疗,即保证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检查和普通治疗,二是克服浪费。合理使用卫生资源;三是公平、适度消费,消除医疗消费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四是责权和义务相统一,干部职工既有享受公费医疗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医疗费用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分担;五是责任共担,通过改革强化各方面管理公费医疗的责任,健全制约机制,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四)转变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甘肃省文教行政财务工作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注重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坚持三个“有利于”,实现“五个”转变。三个有利于是指:是否有利于促进文教事业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是否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个转变:一是将保障供给型财政转变为市场调控型财政,改变大包大揽文教事业的做法,重点抓好社会事业和福利保障事业,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引导、辐射作用;二是将封闭式理财转向开放式理财,通过给压力、增动力、启发活力的办法让事业单位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道路,把收支“两层皮”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切实转变偏重微观和直接管理的理财方式,树立财政宏观调控、间接化、法制化理财的思想;四是将无偿投入转变为无偿投入和有偿投入相结合;五是破除不超指标吃亏论,硬化预算约束,树立大局意识。
四、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扩大国债交易网点
(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1994年,甘肃省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收费票据的印制、销售,收费项目的确立等,进行严格的立项审批制度。兰州、白银、甘南、临夏等地的收费票据纳入了省级统一管理渠道,为在全省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作了有效的尝试。1994年,全省累计发行各类票据20.05万册。以票据管理为主要制约手段,抓重点和大户,采取先专户储存,再发售票据的办法,有效地促进了省级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的开展,全年累计专户储存额达7.23亿元,比上年增长61.2%。在严格专户储存的同时,严格收费资金的使用范围,保证收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用收费资金滥发奖金、津贴。
(二)切实加强“两金”征管工作。1994年,全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入库7768万元,完成任务的119.51%。其中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完成任务的96.29%;预算调节基金完成任务的146.60%。为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省财政厅及时调整各地征收任务,针对“两金”征收政策调整后的新情况,会同省国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能交基金,调节基金征收入库工作的通知》。一是加强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管理;二是对国有企业历年欠缴“两金”进行清理;三是加强征管工作,加大征收力度。
(三)扩大国债交易网点,做好国债发行工作。1994年,甘肃省开展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取得席位,新开设两个营业部,扩大了网点,方便了群众。在1994年国债发行工作中,广泛宣传国债的优越性和“以旧换新”的优惠政策,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订购国库券。同时与银行、邮电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及时上划发行款项。经过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994年发行国库券2.6亿元,完成分配任务的130%;发行定向债券3905万元,完成分配任务的102.76%。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全年国债发行任务。在确保完成发行任务的同时,多层次、多渠道办理国库券到期兑付业务,1994年,全省共兑付各类到期国库券4.5亿元。
五、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一)执行会计法规制度,深化企业会计改革。1994年,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修订后的《会计法》,紧密配合流通体制一系列重大改革,积极推进企业会计改革,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有的地区将《会计法》翻印成册,每个财会人员人手一册;有的地区举办《会计法》讲座,逐条逐款进行讲解;部分地市还将4月15日定为《会计法》宣传日。结合《会计法》的实施,开展财务法规自查自纠工作,处理一批打击报复财会人员事件,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
1994年甘肃省在乡镇企业全面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了解存在的问题,对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一是抓好《会计证》的发放与审检工作。1994年举行了第四次全省《会计证》考试,报考人员5467人,考试合格率为80.5%,对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颁发了《会计证》。同时,各地财政部门对所辖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会计证》审检工作。二是配合人事部门抓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好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为广大财会人员办“实事”,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抓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辅导班,组织会计人员深入学习“两则”、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新税制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办法,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一是及时转发并组织学习《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各地、各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各地、各部门配备并培训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人员,省财政厅还成立了“甘肃省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为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参加由财政部等部门举办的会计电算化成果展览会,促进了甘肃省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四)进一步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一是抓组织建设,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在省财政厅的领导和支持下,选调一批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有学历、有职称、有经验的同志,充实到注册会计师管理工作岗位。报经省编委批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到1994年底,全省已成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6家,从业人员2000多人。二是规范执业行为,组织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1994年,全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达2260人,比上年增加两倍。省财政厅还发布了《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三是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六、压缩开支,规范控购管理工作
1994年,甘肃省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集团消费需求矛盾较大的情况下,不断调整控购工作方法,转变职能,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使全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1994年,全省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6.99%,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下降4.73%。
(一)转变职能,使控购工作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1994年,财政部《关于取消购买轿车控购审批的通知》下发后,省财政厅及时召开全省控购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控购工作如何转变职能,适应新的形势。结合甘肃省实际,提出了控购工作转变职能,由微观控制为主向宏观管理为主转变;由单纯的外部控制向建立健全社会集团自我约束机制转变;由重审批、权力集中向研究控购改革,加强监督检查,权力下放转变。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调整专控商品品目及审批权限;二是降低专控商品附加费征收比例;三是调整专控商品审批原则,对直接用于生产、科研、教学、经营的积极支持,用于非生产性消费的从严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关于“五不准”的规定,确实需要的,从严按级别、档次批配。
(二)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小汽车。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检查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买和更换小汽车的通知》下发以后,省控办抽调专人与税务、审计人员一起对全省1992年7月以来审批的小汽车进行清理和登记,并按照部门、行业、单位、车型、档次做了归类。这次清理工作历时6个月,清理出超标准的进口小轿车58辆,既超标又未经控办审批的进口小轿车4辆,有其他违纪问题的小汽车78辆。对清理出的超标准违控车辆,按照省清车领导小组的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理。
(三)执行国家控购政策和搞好服务相结合。在控购工作中,一方面调整控购品目,下放审批权限,另一方面把控购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提高效率和搞好服务上。在专控商品审批中,既做到认真执行国家控购政策,又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不搞“一刀切”,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对担负国家执法、森林防火、抗洪救灾、劳动安全监察和税收征收等任务的,公检法、林业、民政、劳动、税务等部门,申请购置专控商品,只要经费来源正当,尽量予以审批,并在附加费征收上给予一定照顾。
七、认真搞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994年,甘肃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开展顺利,各部门紧密配合,取得明显成效。全省157750户国营、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查出各类违纪金额3352万元。抽调12310名检查人员组织工作组和检查组3098个,对71812户企业和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45.3%,检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69亿元。两项合计应入库1.39亿元,已入库1.26亿元,入库率为90.46%。通过大检查还收回欠缴的各项税款2760万元。
甘肃省在1994年大检查工作中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使大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一是突出重点,并保证重点检查时间;二是认真选调检查人员,组织精干的检查队伍;三是依靠社会公证力量,扩大重点检查面;四是拟定检查提纲,对检查人员普遍进行政策业务技术培训,强调检查纪律和操作规程;五是严格执行分级检查的规定,重视协调工作,避免多头进点和重复检查的现象。
八、抓住机遇,开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1994年,按照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甘肃省首批选定419户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419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82.56亿元,查出各类损失、挂帐34.96亿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19.15%,占所有者权益35.23亿元的99.23%,有一半以上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数。419户企业负债总额为147.3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0.65%。
经过清产核资,摸清了企业的家底,界定了资产所有权,明晰了企业产权关系,制止了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基本解决了企业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相背离的问题。419户企业中清出被其他企业占用的资产5921万元,其中无偿占用3184万元;419户企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资产原值增加25.17亿元,增值幅度37.12%,净值增加15.28亿元,增值幅度32.88%。
(二)建立产权登记年检制度。根据国有资产产权年度检查工作的要求,省财政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国有企业及全民性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规定》,省财政厅还召开会议统一布置产权登记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举办两次培训班,并深入各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994年,全省共办理产权登记年检4006户;办理开办登记295户;变动登记19户;注销登记12户。通过产权登记工作,增强了企业的产权意识,明晰了产权关系,对保障国有资产所有权,明确经营者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加强资产评估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评估项目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逐步形成一套立项批复、资产清查、验证确认等行之有效的管理程序和方法。在立项批复过程中,针对企业发生产权变动行为的特定目的,采取宽严适度的原则,对股份制改组、中外合资以及一些资产存量较大的项目,采取慎重的态度,要求立项的资料文件必须齐全,并根据了解的项目情况,帮助企业确定其评估范围;对单项少量的资产出售,如车辆、设备出售评估,只要求有立项申请报告、资产清单、产权证明即可。在对资产评估结果验证确认过程中,认真审核资产评估报告,重点审查评估的范围、内容,评估的方法、依据,评估的作价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评估结果不准确。1994年全省资产评估立项996项,确认963项;被评估资产的帐面原值17.02亿元,帐面净值14.75亿元,评估值19.28亿元,增值额4.53亿元,增值率30.67%。截至1994年底,全省已有资产评估机构29家,其中28家为正式资格,1家为临时资格。29家中,有1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评估资格,有2家为单项专业资产评估(房地产)机构。全省有评估人员400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占40%,经过培训的人数占85%。
(四)参与股份制试点,加强国家股权管理。1994年,全省有股份制企业126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14户,股份有限公司12户。为切实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抓了股份制企业改造中国有股权的管理,重点是对长风宝安实业股份公司和甘肃金城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范围进行了审定,并界定产权,明确企业产权归属及产权投资主体、产权管理主体,审定其股权设置、国家股比例及股权结构。同时建立股份公司国家股档案,对国家股股权及其收益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权益受到侵害。
(五)组建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存量资产合理流动。1994年,甘肃省在原有的两个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又组建了武威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兼并、产权转让、拍卖、闲置资产处置等产权转让活动提供了服务场所,促使产权转让走向市场化和规范化。1994年初,省财政厅和省体改委、天水市举办了甘肃(天水)首次产权交易会,全省几百家企业和一些外省代表参加了交易会,成交设备86台(件),价值320万元,有两对企业谈成了联营和兼并。1994年5月,平凉地区在崆峒旅游节期间,又举办了闲置设备交易会,成交设备47台(件)价值61万元,有两家企业办理了厂房、工地使用权的转让,价值285万元。
(六)开展境外企业资产调查,维护所有者权益。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甘肃省组织有关部门对境外国有企业进行重点调查,了解对外投资、项目审批以及境外企业的营运状况。截至1994年底,全省境外企业共20户,分布在德、美、日、香港等18个国家和地区,行业集中于建筑、商贸、轻工。资产总额为4131.48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86.77%。通过调查,基本上摸清了全省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分布状况,为开展境外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创造了条件。
(七)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途径。建立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实现政企分开,使国有资产产权明晰化。1994年,甘肃省对省建材局、物资局、轻纺总会、旅游局和省建筑总公司等进行改组试点,分别改组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集团公司。改组后,这些部门、单位不再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受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产权。其主要职能是:1.代表国家持有、管理和运作国有产权;2.组织国有资产收益(包括产权变动收入),并进行再投资;3.依照有关法律,向其控管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并实施管理;4.监督企业的经营实绩等。与此同时,还选择几户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试点。
(八)制定地方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1994年,从甘肃省的实际出发,经过调查研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关于各类公司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挂钩问题的通知》、《甘肃省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批地方性政策法规。通过这些政策法规的组
九、反腐倡廉,抓好财政系统廉政建设
织实施,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一)突出重点抓领导。1994年,甘肃省财政系统始终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做为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平时,坚持每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由财政厅纪检组有重点地进行查处。一是查处领导干部用公款购私房,装修住房等问题,对查出有问题的人和事,均按政策规定进行了处理。二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住房超面积情况进行清查,经清查,对3名厅级领导和16名处级干部按规定进行了加租处理。三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兼职、买股票、超标准用车等问题进行清查登记,兼职的辞去一头职务,买股票的按规定进行纠正,超标准用车者更换了车辆。
(二)建章立制抓防范。为了规范各类干部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财政干部廉政守则》、《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下发全省财政干部。一些地县财政局还结合本地实际,补充制定了《廉政守则》、《考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财政工作十公开制度》等。为了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省财政厅还制定了《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厅长、厅党组书记自觉接受全厅干部的监督,厅长负责对副厅长的监督检查,副厅长负责对处长、处长负责对一般干部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章立制,严明了纪律,增强了财政系统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和法制纪律观念,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三)堵塞漏洞抓教育。一是抓共产党员和青年干部的思想教育,对党员要求坚持党性原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青年干部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多做奉献。二是对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周转融通借款、项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防止他们以权徇私或利用权力向基层单位“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理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四是进行预防性教育,每当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夕,各级财政部门都重申有关规定,防止借节日之机,搞不正之风。
(四)信访举报抓查处。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截至1994年底,全省各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2人次,查出违法违纪的财政干部36人,违纪金额18.52万元。在查处的干部中受到法律制裁的2人,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2人。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刘文哲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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