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西藏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农业增加值19.5亿元,比上年增长4.4%;工业增加值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1%;零售物价总指数11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4亿元(包括4.6亿元关税),比预算超收4.3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3.98亿元,增加2.5倍;财政支出完成30.3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7.5%,比上年增加8.7亿元,增长40.3%;加上年结转、预算外调入和中央补助收入,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1994年西藏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比上年增长2.9倍,是西藏有史以来收入增幅最大的一年。其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由于改革开放的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从根本上奠定了收入增长的基础,仅工商税收一项就完成1.85亿元,比上年增长50.7%。二是财税改革的积极作用促进了收入的增长。三是外贸企业得益于中央的特殊优惠政策,发展势头良好,收入增长强劲。四是结合推行新税制和机构调整,各级税务部门大力组织岗位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努力完善征管手段,“跑、冒、滴、漏”现象有明显减少。1994年通过税务部门组织的收入达到2.64亿元,比上年增长26.8%。五是强化县级财政建设已初见成效,县级财政的自给率普遍有所提高。
一、财税改革进展顺利,新体制运行基本正常
1994年,西藏自治区根据全国财税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从1994年元月1日始,就与全国同步推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新税制。为了确保财税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各级财税部门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在方案测算、政策宣讲、岗位培训和纳税辅导诸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方案出台后,又组织力量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解决新体制运行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西藏的财税改革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许多部门和单位主动向财税部门反映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为新体制的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这次改革不仅对原有的利益格局进行了比较合理的调整,而且在建立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公平企业税负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新旧财税体制基本上实现了平稳过渡,新体制的运行基本正常。在积极推行财税改革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外汇、外贸、金融、投资、物价等各项改革,对促进西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需要
1994年西藏财政支出增长较快,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改革一项就增加财政支出近6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用经费也增长较快。面对这种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变压力为动力,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为了西藏局势的稳定,在兑现工资改革方案的过程中,财政部门本着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原则,提出了优先保证教师和县以下基层干部职工工改资金到位的办法,受到群众欢迎和社会好评;为帮助地震和遭受旱灾的广大农牧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和追加部分抗灾救灾专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把中央对西藏的特殊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挤出资金,增加对包括改善教师待遇、落实学生“三包”等在内的教育五项政策和农牧民免费医疗方面的投入。同时,财政部门还对非生产性支出中的购车款、专项购置费、修缮费等制定了一系列从严政策;对会议经费,出国或赴内地考察经费等实行重点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用经费的膨胀。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提高县级财政的自给率
中央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从西藏的实际出发,为西藏制定了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量化指标,这对于改变西藏经济基础薄弱的落后状况,增强经济实力,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突破口。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西藏国民经济农牧业占主导地位的实际,经过反复的酝酿和论证,提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提高县级财政自给率”的工作方针,并成立县乡财政建设办公室,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安排2000多万元用于县级财政建设项目。随着这些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县域经济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县级财政自给率也将稳步提高。
四、依法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杜绝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中央和各兄弟省区对西藏的大力支持,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深情厚意。在国家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中央和各兄弟省区给西藏以巨额资金支持。作为主管这些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使之发挥出应有的效益。1994年,自治区财政厅结合抑制通货膨胀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约束。为此,制定和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办法和抑制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对近年来已有膨胀势头的集团消费进行重点控制;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引导预算外资金向国民经济重点行业流动;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五、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1994年,西藏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是同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结合起来进行的,工作方案详细,动手早、措施得力。这次大检查工作充分总结了以往经验,自查阶段,对各单位领导的职责作了具体的规定;重点检查中,根据上年检查的情况,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确定了一批重点检查对象,并组织得力人员及时实施检查,使这次大检查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860万元,截至年底,上缴财政1268万元,维护了财政纪律的严肃性。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尹分水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