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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贵州省国民生产总值521亿元,比上年增长8.5%;农业增加值153.93亿元,比上年增长4%;工业增加值163.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4亿元,更新改造投资3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7%和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9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9.5。199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24亿元,按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收4.3亿元,增长16.08%;全省财政支出74.23亿元,比上年增支6.84亿元,增长10.16%。当年收入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等,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00万元。
一、财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改革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搞好分税制和新税制改革,全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都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专门班子,进行资料收集、数据测算、方案草拟等,为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下发之后,省财政厅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研究新体制,加深理解,统一认识,并认真测算核定省、地、县三级基数,确保各级上年既得财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
1994年贵州省国民生产总值521亿元,比上年增长8.5%;农业增加值153.93亿元,比上年增长4%;工业增加值163.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4亿元,更新改造投资3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7%和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9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9.5。199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24亿元,按同口径比较,比上年增收4.3亿元,增长16.08%;全省财政支出74.23亿元,比上年增支6.84亿元,增长10.16%。当年收入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等,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00万元。
一、财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改革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搞好分税制和新税制改革,全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都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专门班子,进行资料收集、数据测算、方案草拟等,为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下发之后,省财政厅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研究新体制,加深理解,统一认识,并认真测算核定省、地、县三级基数,确保各级上年既得财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省财政厅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协调处理遇到的问题;各级税务部门也通过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等措施使新税制落到实处。全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奠定,新税制运行基本正常,财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反映在:(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方案,符合贵州省财政情况的实际,得到各级、各部门的赞同,改革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既有利于稳定省级的宏观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维持地、县级财政基本支出的需要,兼顾了省、地、县三级的利益,因此,各级政府积极主动地支持并参与了改革。(2)通过改革,各级政府加强了财政管理意识,更加重视财政工作,更加重视财政收支的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财政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各级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也基本确定;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观念,不仅努力完成各项地方收入指标,也非常重视中央收入的征管工作。(3)改革没有给经济生活造成大的动荡,也没有影响整个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而是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采取措施,完成“两个确保”任务
1994年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完成“两个确保”,即确保财税改革的顺利推进、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贵州省财政收入进度一度在低限下运行,上半年累计收入进度比全国平均进度低12.4个百分点。收入上不来,既影响收入任务的实现,又造成财政资金紧张,支付困难。为了克服困难,省委、省政府7月召开了会议,研究财政问题,统一认识,明确了抓财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各级政府成立抓财政收入的专门班子,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的工作重点,脚踏实地,努力开展工作。一方面,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协作,搞好协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征收管理,力争尽快把收入搞上去。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针对财力增长幅度下降,工资改革等政策增支数额巨大,预算平衡的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必需的开支,弥补收支逆差出现的缺口。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配合,认真贯彻执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征集政策,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减免。1994年贵州省完成能交基金3377万元和预算调节基金133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3%和32.74%,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三、严格支出管理,努力保证重点需要
由于财力紧张,省财政厅年初就确定,财政支出必须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在执行中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搞好财政平衡的同时,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工资保证责任制,首先保工资和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其次合理安排农业、教育和科技以及其他各项支出。同时,努力压缩一般支出,严格控制行政事业费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严格控制和减少会议经费,执行预算包干制度,对不能正常发工资的县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及高档办公用品。由于思想明确,措施得当,使财政支出基本体现了年初确定的原则,圆满完成了全年支出任务。
四、大力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1994年,贵州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努力调度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农业重点投入,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占支农支出比重比上年提高3.14个百分点;同时,省财政继续配套资金投入冬修水利、坡改梯、县级农业培训中心及农业“三站”(即农技推广站、兽医站、农村经营管理站)建设,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取得较好的效果。省财政还投入财政信用资金1.3亿多元,扶持烤烟生产,帮助贫困县发展生产,培植财源;投放乡镇企业发展基金近2000万元,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与贵阳市南明区、威宁县签订财政经济上台阶合同,利用财政信用资金和允许提前使用定额补助,扶持两县区财政经济发展。
五、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工作取得成绩
1994年,省财政厅对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和完善贷款项目的采购、财务和支付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债务管理工作,先后为各项目单位举办采购、财会和支付方面的培训班8期,派出15人次到基层项目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使贵州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94年,贵州省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1个,协议贷款1.44亿美元,累计提款8750万美元。其中财政主管的项目有3个,协议贷款额4700万美元,包括:(1)贫困省教育发展项目,协议贷款2210万美元,1994年提款486万美元,配套人民币资金2802万元;(2)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1994年签约实施,协议贷款1839万美元,当年提款90万美元,配套人民币资金2187万元,工作进展顺利;(3)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协议货款649万美元,用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凯里、锦屏等8个县(市)营造速生丰产林25000公顷,省财政厅安排1994年度人民币配套资金200万元,并及时办理了转贷手续,项目顺利启动。另外,经过一年的准备,世界银行贷款西南扶贫项目于1994年12月通过世界银行的评估,该项目涉及到贵州省的有13个贫困县,协议贷款6200万美元。
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4年,全省继续贯彻《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推动预算外资金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1994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8.48亿元,比上年增长20.26%;预算外资金支出17.43亿元,比上年长38.6%;当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净结余1.05亿元,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年终滚存结余11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一)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起草了《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经省人大和省政府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对全省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规定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暂时不能纳入预算管理的,必须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管理;事业性收费,必须存财政代管专户,其支出按计划报批。
(二)巩固、发展和完善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工作。到1994年底,全省纳入预管外资金专户储存的户数为4924户,比上年增加650户。同时,省财政厅积极做好预算外间歇资金有偿融通工作,支持生产,搞活流通,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全年利用预算外间歇资金9423万元,比上年增加1023万元,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继续做好预算外资金用于自筹基本建设和购买商品房的审批工作。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对11个省级单位用预算外资金自筹基建和购买商品房进行审查,审查资金总额2530万元,批准使用资金2070万元,核减460万元。
(四)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配合劳动部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统筹方案进行研讨和测算,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明确管理费提取比例、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定期财务检查,加强对基金结余和管理费的财政专户储存工作。
七、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成效显著
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自查户为30444户,应自查户为30591户,自查面为99.34%;在自查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共查14849户,重点检查面达48.5%。共查出违纪资金2.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应入库2.41亿元,已入库2.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58%和32.51%,入库率为92.1%。
八、超额完成国债发行任务
为了超额完成财政部下达的1994年国债发行任务,省财政厅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及时将发行意见、措施向省政府报告,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规定在国债发行期间暂缓发行各种企业债券,为顺利完成国债发行任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大力开展政策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购买国债利国利民的重要意义及国债发行的有关条件、办法,引导群众进行投资。同时,采取签订承购包销合同方式,向各级财政国债中介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机构等分配任务,并增加发行网点、扩大销售力量。三是主动上门服务,预约登记,开设销售专柜,方便群众购买。四是实行五日一报及一日一报制度,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国债发行情况。五是及时督促划款,保证债券款及时足额入库。经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共完成二年期国库券发行额1.9亿元、特种定向债券2538万元,分别完成财政部下达任务的237.5%和101.56%,受到财政部的表彰。
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994年,贵州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路子,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一)完成清产核资试点工作。贵州省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从1993年开始,1994年进行扩大试点。1994年参加试点的有工交、商贸、农林企业472户(不含单独进行全行业清产核资的水电企业508户)。通过资产清查,核实472户企业资产总额为237.97亿元,负债总额182.98亿元,所有者权益54.9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89%。所有者权益中,资产损失13.63亿元,资金挂帐损失16.78亿元,两项合计损失30.41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55.3%。固定资产净值重估增加19.73亿元,增幅57.72%,产权界定增加资产3071万元。通过试点,初步摸清了这些企业的家底,帮助企业卸掉了部分包袱。
(二)完成产权登记工作。经年检,全省1993年度登记企业单位4980户,占应登记户数的99%,占有国家资本金111.9亿元,国家资本金权益3.8亿元,登记国有企业法人资本金12.8亿元,国有企业法人资本金权益6653万元,共计登记国家和国有企业法人资本金及权益129.2亿元,比上年增加6.9亿元,增幅为6.9%。
(三)全面开展资产评估工作。重点抓了股份制改造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全年审批21户定向募集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立项,对19户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确认资产总额为11.97亿元。在对资产评估值确认前,资产管理部门坚持到资产占有单位审核、验证,并听取评估人员对评估情况的介绍,在取得各方一致意见后,对评估结果才予以确认。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资产评估,采取与工商行政管理、外经贸等部门配合进行的方法,坚持不漏评、不低估、不高评,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针对省内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评估秩序混乱的现象,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重申国有资产评估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并对全省评估工作秩序进行整顿。一是制定建立县级资产评估机构的标准;二是加强对评估人员的管理,制定了《贵州省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整顿,有两家评估机构分别被注销资产评估资格和停业整顿。到1994年末,全省评估机构发展到34家,其中11家为县级资产评估机构,全省原来唯一的空白点黔西南州也建立了首家资产评估机构。
1994年,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资产评估立项167项,确认141项,评估前帐面原值8.2亿元,帐面净值7.2亿元,评估值为12.15亿元,较净值增值4.95亿元,增值率68.5%。
(四)开展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办理省建五公司等四户企业的产权界定,界定增加国有资产2000万元。为规范全省产权界定行为,在总结近几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程序试行办法》,筹建了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复议委员会和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已正式开展工作。为提高产权纠纷调处工作的法律地位,规范调处工作程序,起草了《贵州省产权纠纷调处规则》。
(五)开展对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对已改造成股份制的35户企业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设置审批权限。为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审批制度,下发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审批的通知》,明确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含义、范围,以及审批管理程序等。
十、会计事业有新发展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实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省财政厅还派人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会计法》的执行,并把《会计法》贯彻实施同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还认真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扩大会计专业人员队伍。全年共增加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各一个,增加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61人;加强对会计人员队伍的管理,从1994年开始对会计证全部实行年检,对全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1994年底,全省共有会计人员91702人。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杨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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