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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湖南省国内生产总值16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第一产业增加值533亿元,比上年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增幅回落1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0.60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2%;进出口总额26.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8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4.98%;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87.54亿元,剔除减免税恢复征收因素1.58亿元后,完成目标任务的98.87%,比上年增长13.2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共完成171.85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34.54亿元,增长25.15%。全省财政支出151.49亿元,为预算的132.8%,比上年增加19.46亿元,增长14.74%。收入大于支出,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还消化历年积累的老赤字5.54亿多元。
一、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1994年,国家在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价格和流通体制等宏观领域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而财税改革又是整个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财税改革政策和措施顺利到位,实现新老体制平稳过渡,湖南省财...
1994年,湖南省国内生产总值16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第一产业增加值533亿元,比上年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6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增幅回落1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0.60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2%;进出口总额26.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8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4.98%;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87.54亿元,剔除减免税恢复征收因素1.58亿元后,完成目标任务的98.87%,比上年增长13.2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共完成171.85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34.54亿元,增长25.15%。全省财政支出151.49亿元,为预算的132.8%,比上年增加19.46亿元,增长14.74%。收入大于支出,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还消化历年积累的老赤字5.54亿多元。
一、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1994年,国家在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价格和流通体制等宏观领域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而财税改革又是整个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财税改革政策和措施顺利到位,实现新老体制平稳过渡,湖南省财政厅首先,狠抓思想认识的统一。针对当时社会上对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税制不了解的情况,及时编印财税改革宣传提纲,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财税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很快形成共识,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其次,狠抓业务培训。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业务讲座,对广大财税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以及财会人员普遍进行业务培训,使大家在很短时间内基本掌握新的财税知识,适应了业务转变的要求。第三,狠抓基础工作。从抓新税票的发放管理到适应新的税收秩序,从抓各级财力测算到确定新的体制方案,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制定一系列新老体制相互衔接的办法,避免“错位”和“碰车”现象。第四,狠抓落实工作。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虽然对地方各级的利益格局作了较大的调整,但全省各级领导和财税部门都能从全局利益出发,坚持按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本地实际,正确把握和落实新体制,使新体制很快实现正常运转。第五,狠抓调查研究工作。新的财税体制实施后,先后组织两次大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并在全省各地建立监测点、信息联系点,及时跟踪反馈新体制的运行情况,及时了解新体制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向中央反映,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较好地化解了新体制在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实现了新老体制的顺利衔接。
二、把握机遇,确定财源建设新路子
1994年,湖南省仍以“3581”工程为目标,坚持不懈地狠抓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省里重点扶持的22个县、市均按要求达到上台阶的目标。新的财税体制对各地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它为各地财政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在新体制下如何进一步抓好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快速增长是各地面临的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在新的转折面前,省委和省政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新的财源,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及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提高看利税,利税增长看入库”的标准,把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并把财政收入作为最终考核指标。这不仅为财源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而且对全省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省财政厅于11月下旬召开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下达新形势下全省财源建设和财税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具体目标。会议确定财源建设的主攻方向:一是在提高企业效益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效益意识,建立各级效益财源基地,形成集团型的财源体系,规模开发,规模管理,规模发展,实现规模效益;二是按市场原则改造和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经营机制的优势,使来自乡镇企业的财政收入有一个大的突破;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市场为龙头,以服务业为重点,提高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增加财政收入中来自第三产业的份额;四是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充分利用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少、见效快的有利条件,使来自个体私营经济的财政收入有一个较快的增长;五是大力发展农林特产业,加大对农业特产资源的投入,层层建立农业特产生产基地,对农业特产进行系统开发,深度加工,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提高农林特产品的商品率和增值率,使其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
为实现2000年财政收入在1993年基础上翻两番的目标,省财政厅制订了财源建设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励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变过去重点扶持为在全省范围内整体推进。同时要求正确处理中央财源和地方财源的关系,防止重地方税、轻中央税的倾向,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近期和长远的关系,着眼当前,谋划长远;正确处理支柱财源与非支柱财源的关系,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辐射作用。全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形成抓财源建设的大气候大合力,财源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
三、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
1994年,各级财税部门面临着机构分设、人员分家、税收范围重新划分、税种税率重新调整的繁重任务。为了不误组织财政收入这件大事,全省各级各部门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勤征细管,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力度。各级金融、审计、物价、企业主管部门、政法部门都从大局出发,积极协税护税,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完成和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目标的实现。
(一)强化税收计划目标管理。由于受机构分设的影响,至9月底全省仅完成“两税”收入55.89亿元,为奋斗目标的53.28%,离计划进度差距较大。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省研究部署了组织收入的紧急措施,并与各地、州、市签订完成计划目标的责任书,各地也紧急行动,重新调整落实计划,制定组织收入进度日程表,层层签订任务目标责任状,普遍实行完成收入任务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与于部工资奖金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的目标责任考核,有的还采取交纳组织收入风险抵押金措施,集中人员和精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很快扭转了收入进度缓慢的被动局面,第四季度入库“两税”达39.67亿元。
(二)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行业上始终抓住占全省税收60%以上的卷烟、成品油、石化、电力、机器机械、钢材钢坯等重点税源行业,切实加强监控管理,建立定期分析、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有效防止了税源流失。
(三)大力开展税收检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税收大检查的有关精神,有组织、有步聚、有重点地开展税收大检查。国税部门从全省抽调100名业务尖子,集中一个月时间,检查了421户重点税源企业,查补税款2.5亿元。地税部门重点检查了90600户纳税户,查补税款3.09亿元。通过税收检查不仅严肃了税法,而且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做出贡献。
(四)大力清理欠税。1994年全省企业欠税一直居高不下,到9月份欠税额高达9.43亿元,严重影响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第四季度,各级税务部门把清理欠税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深入重点欠税单位做好税法宣传解释工作,与欠税单位签订还欠责任书,规定还欠期限,明确还欠责任;严格执行征管法有关规定,对欠税加收滞纳金,对无故拖欠税款的实行强制划缴;并加强与银行的联系,及时划拨税款入库。第四季度收回欠税10多亿元,取得显著成效。
(五)完善发票管理,加强税收稽查。针对新税制特点,下大力气加强发票管理,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定一系列发票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发票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主动与政法部门联系协作,开展打击发票犯罪的专项斗争,侦破一批案件,公捕公判一批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伪造、盗窃、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健全机构,充实队伍,保证了新税制实施后的日常税务稽查和纳税检查,及时地纠正和查处了各种偷税逃税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四、改进支出管理,确保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1994年由于公务员工资改革新增工资数额大,资金异常紧张,各级财政部门普遍感到压力很大。在这种形势下,各级财政部门转变理财观念,拓展理财领域,改革支出管理,精心调度资金,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较好地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全省绝大多数地市县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前基本兑现工改工资的要求。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地市县还千方百计保证抗洪救灾资金的及时拨付。在支出管理改革方面,一是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零基预算”、“总额包干”等办法,缓解预算内资金不足的困难,较好地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和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实行“目标管理”。为了充分调动各级财政部门和单位理财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文教行政事业财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预算资金管理改革和使用效益考核为重点,把经费支出效益考核和有关专项资金分配挂起钩来,促进全省支出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集中资金保重点。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改变过去那种平均分配“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资金重点保工资、农业、教育、科技,保政法经费支出,以及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农业、科技、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强行政经费支出管理。为了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过快增长,进一步改革会议管理办法,明确会议审批权限,将会议经费指标分别下给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统一掌握、控制;加强电话费管理,控制公费安装电话,对公费住宅电话实行限额报销。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乱开支和超支现象,防止了铺张浪费,节约了资金。五是加大控购工作力度,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社会集团消费,集中精力抓了专控商品特别是小汽车的审批管理,调整了控购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审批专控商品2.4万多件,金额12亿多元,压缩金额近2亿元。
五、预算外资金管理有新的突破
1994年,全省预算外收入完成85.93亿元,比上年增长57.53%,其中地方财政部门完成6.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86%;行政事业单位完成79.39亿元,比上年增长54.58%。预算外支出完成81.58亿元,比上年增长65.16%,其中地方财政部门完成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7.27%;行政事业单位完成77.5亿元,比上年增长65.16%。预算外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1994年是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一是颁布《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它标志着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初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二是积极探索预算外资金运作的新路子,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道路,使整个预算内外资金放在一个笼子里出进,打破两块资金不能统一安排、内外分割的传统格局,大大缓解了财政收支的困境,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了规范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60多个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取消41个收费项目,降低13个收费标准,合并3个重复的收费项目。同时,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重新界定其收费性质,对项目、标准、执收部门、使用何种收据、资金管理形式和使用范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分期分批在《湖南日报》上公布。这对于遏制乱收费行为,加强廉政建设起到好的作用。四是合理运用预算外间歇资金,保工资发放,支持财源建设。1994年,采取一系列措施抓预算外专户储存工作,省本级预算外专户储存月平均余额达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为了充分利用财政间歇资金,通过科学安排,将其用于支持财源建设,用于保工资发放,这对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五是抓好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房资金大检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政府作了汇报,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建立健全住房资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规章制度,加强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在堵塞收入漏洞,控制财政支出,维护财经纪律方面取得好的成绩。
(一)积极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根据财政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财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开展财政监督,继续推行目标管理,将财政监督的软任务量化成硬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据统计,全省财政监督机构共查出各类违法违纪金额1.18亿元,收缴财政3145万元。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1992、1993两个年度的财政支农周转金的管理、使用、回收和效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省共抽调干部981人,组成33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1920个单位,检查面达到48%。这次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000多万元,其中重点检查查出3600多万元,收缴财政2500多万元。通过检查,针对支农周转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办法、健全规章制度的意见和措施。
(二)大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大检查有关精神,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大检查工作。通过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改进方法,取得良好成绩。据统计,全省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8.8亿元,其中应入库7.36亿元,已入库5.66亿元。重点检查了22.4万个单位,检查面46.6%,超过财政部规定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按照财政部和省的布置,继续抓紧抓好全省财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并始终把这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反腐倡廉的大事来抓,取得了好的成效。还组织对系统内的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摸清底子,掌握情况,及时纠正这些单位在经营、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上的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维护了财经纪律。
七、狠抓乡镇财政、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1994年,全省乡镇财政预算内收入完成23.1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3%;预算外收入完成5.03亿元,比上年增长33%;乡镇自筹资金(含统筹资金)收入11.57亿元,比上年增长33%。乡镇财政预算内支出完成19.4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2%,比上年增长13.6%;预算外支出完成3.85亿元,比上年增长27%;自筹资金(含统筹资金)支出11.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
1994年湖南省乡镇财政工作以财源建设为中心,以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职能,加强基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收入上台阶和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取得好的成绩,为巩固基层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乡镇财源建设成效显著。1994年全省各地继续大力开展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活动,加大财源建设的力度。共投入扶持资金4.6亿多元,扶持6000多户企业,建立一批效益较好的财源建设项目,取得显著成效,当年新增税收1.8亿多元。按上年同口径计算,财政收入过千万元的乡镇达40个,比上年增加9个,过2000万元的乡镇由上年的1个增加到5个,大大增强了乡镇财政的实力。
(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逐渐完善。全省实行包干、分成、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占整个乡镇总总数的97%。全省有300多个乡镇的预算管理体制是按分税制原则确定的。
(三)乡镇财政的职能得到加强。为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管理职能,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廉政办、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省乡镇和站、所、办的财务进行了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了乡镇级财务管理制度。大多数乡镇实行了“财政统一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一审批,帐目分户设立”的三统一分财务管理体制,加强了对乡镇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强化了乡镇财政的管理职能。
(四)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1994年经过省检查验收,又有142个乡镇财政所获得文明财政所称号。通过开展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乡镇财政干部的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收入的征管力度不断加强,为财政增收创造了条件。
八、加强会计管理,为经济建设和财税改革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会计工作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湖南省针对财税、金融、投资、外贸、外汇等几项重大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积极开拓,奋力进取,会计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加强会计制度建设,为经济建设和财税改革服务。一是针对税制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12个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处理办法,规范了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和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并举办培训班,对新税制、外汇管理体制会计处理办法以及新的会计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讲解,促进了新税制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贯彻《会计法》。为了摸清《会计法》和新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省性的《会计法》和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通过调查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写出专题调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受到财政部领导的重视,批示《中国财经报》和《会计改革与管理》全文刊登。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积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1994年国家实行的几项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对企业会计报表项目、会计帐簿和凭证设计都有重大影响。针对这些情况,重新修订了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施工、房地产开发、旅游、饮食服务、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等行业的基层和汇总会计报表格式,为企业设计了一套有利于内部管理的内部报表格式;重新规范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格式和质量标准,加强了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的监制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为经济建设培养和选拔人才。一是进一步强化会计证管理,把好会计队伍的入口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会计队伍的实际情况,制订《会计证考试管理办法》。组织两次全省会计证统考,严格考试、严格要求,充实了会计后备队伍。为了加强会计证的后续管理,年终进行了会计证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吊销会计证,保证了会计队伍的质量。二是精心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拘一格地选拔会计人才。成功地组织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甲种和乙种两项考试,通过这两项考试,为社会各行各业选拔一大批会计人才。会计员合格人数3101人,合格率54.5%,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3836人,合格率21.9%,会计师合格人数5027人,合格率33.6%。三是开展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普查,摸清会计人员现状,为有目标、有组织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打下基础。四是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220人。经财政部考试委员会审核认定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的有1598人,其中非执业人员1280人。
(三)加强会计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初步形成一个活而有序的会计市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会计中介组织为主的会计市场应运而生,会计软件市场也得到长足发展。为了规范、引导处于发展阶段的会计市场,一是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队伍。对已具备条件的原挂靠各地财政部门的分所及时改批为独立所。二是制定发布代理记帐业务暂行办法,加强对会计咨询服务公司的审批和管理。三是加强对会计市场的管理,组织评审“三门会计软件”、“电影公司会计软件”、“城市自来水公司会计软件”,初步形成一个会计软件市场。
九、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994年,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加强产权基础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股份制改造,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认真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1994年在全省较大范围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省已有5523户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通过对各项资产、负债及权益的全面清查,摸清了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数量、结构及效益。清理出帐外固定资产8.38亿元,流动资产6550万元,被其他单位占用的资产总额1.95亿元。通过对产权关系的清理和界定,资产转移手续不全,产权关系不清的情况得到纠正,有效地制止了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清产核资中针对企业资产实际价值与帐面价值背离比较大的实际,按国家统一规定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重估前固定资产价值为243.8亿元,重估后增值149.88亿元,增幅61.48%。同时允许有条件的企业按政策采用快速折旧,提高了企业技术改造能力,也适度解决了企业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积极开展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工作。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认真组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研究审定折股方案,确定国家股权行使方式,促进股份制改造工作规范化。为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实现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总结省冶金集团、华升苎麻纺织企业集团公司授权经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推出省进出口集团公司和物资产业集团公司等试点方案。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构改革中部分省直专业经济部门的转体工作,及时制定《关于专业经济部门转体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范转体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
(三)做好产权登记工作。1994年共办理企业产权登记年检1.18万户,变更登记412户,注销登记461户。为了把这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订了《湖南省产权登记工作汇总评比办法》,提高了产权登记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产权登记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四)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规范和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权威性,一是严格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的审批,建立了从试评、临时性资格到正式资格的审批办法和程序。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理顺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克服多头管理现象。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为了巩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成果,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不规范行为,对行政事业财产清查登记结果进行了一次审核确认。制定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暂行规定》,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取占用费的准备工作。为配合机构改革,发出《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严格审批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防止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明确为副厅级机构,全省各地州市均已明确设立副处级局级机构。干部队伍得到充实扩大,现有496人,比上年增长7%。
十、积极筹措资金,搞活财政信用
1994年,湖南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系统发放贷款累计11.59亿元,比上年减少1.99亿元,下降14.66%。其中发放信托贷款3.83亿元,比上年增长18.19%;发放财政委托贷款2.2亿元,比上年增长3.11%;发放部门委托贷款5.18亿元,比上年下降32.28%。收回贷款本金7.32亿元,收回利息收入1.1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572.19万元,比上年下降4.01%。公司系统各项资金期末余额32.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7%。其中自有资本金6.85亿元,比上年增长9.22%,财政委托存款余额5.17亿元,增长15.07%,部门委托存款余额17.63亿元,增长14.42%,信托存款余额4796万元,增长241.15%。
1994年湖南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面对宏观金融形势偏紧,企业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在盘活沉淀资金,调整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催收逾期到期贷款,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一)多方盘活资金,确保支付能力,努力维护公司信誉。为了保证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一是努力扩大存款资金来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改进服务质量,加强与存款单位的联系,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使得存款余额逐月增加,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支付能力。二是灵活调度资金,扩大公司资金融通能力。三是严格贷款管理,努力减少信贷风险,绝大部分贷款项目做到当年贷出,当年回收。
(二)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逾期到期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对贷款项目分类排队,制定相应的奖罚办法,充分调动收贷员的积极性。对于一些“老大难”项目采取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双管齐下,收到较好效果。对于一些贷款时间长,经济效益差,还贷几乎无望的项目,主动给企业出点子,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注入一些资金,启动企业生产,做到以少贷促多还,给予适当优惠,收到良好效果。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随着公司的发展,业务量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一是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规范业务管理,调整资产结构。二是清理贷款项目交叉重叠现象。三是试用新的贷款合同、担保及抵押书等。四是制定贷款回收奖惩办法。同时,着重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各项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蒋德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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