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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上海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0.2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工业总产值3722.31亿元,比上年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0.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111.23亿元,比上年增长69.9%;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升17.5%。经济建设的发展推动财政收入跨上一个新台阶。1994年全市工商税收完成451亿元,比上年增长40.4%。其中:消费税、增值税完成21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两税”增长目标。按分税制口径,地方财政收入169.6亿元,全面超额完成预算任务;中央税收返还及其他收入152.4亿元,收入总计322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90.8亿元,上解中央126.1亿元,支出总计316.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1亿元。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为振兴上海经济,为加快浦东开发开放步伐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财税工作上台阶
1994年,上海各级财税部门围绕“确定一个目标,抓住两个关键,争取三个突破”,从强化管理等诸多方面下功夫,推进财税工作取得新成就。“确定一个目标”,即确保财政收入跃上新的高度,以体现财税改革的成果。“抓住两个关键”,一是在抓好实施分税制财政...
1994年上海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0.2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工业总产值3722.31亿元,比上年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0.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111.23亿元,比上年增长69.9%;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升17.5%。经济建设的发展推动财政收入跨上一个新台阶。1994年全市工商税收完成451亿元,比上年增长40.4%。其中:消费税、增值税完成21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两税”增长目标。按分税制口径,地方财政收入169.6亿元,全面超额完成预算任务;中央税收返还及其他收入152.4亿元,收入总计322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90.8亿元,上解中央126.1亿元,支出总计316.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1亿元。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为振兴上海经济,为加快浦东开发开放步伐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加大改革力度,推动财税工作上台阶
1994年,上海各级财税部门围绕“确定一个目标,抓住两个关键,争取三个突破”,从强化管理等诸多方面下功夫,推进财税工作取得新成就。“确定一个目标”,即确保财政收入跃上新的高度,以体现财税改革的成果。“抓住两个关键”,一是在抓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过程中,运用国际通行做法,初步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二是抓住新税制改革中的核心环节,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管理,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争取三个突破”,一是推广使用计算机管理;二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三是在事业单位购置大型设备中按照国际惯例,实行招标投标办法,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结合新财税体制的实施,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契机,继续深化财务会计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两则”的全面落实和完善工作,并拟定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为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财税部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抓好股份制企业的扩大试点工作,抓好改制前原有国有企业的财务税收清算以及改制企业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有关财务会计处理及政策问题。
1994年,财税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及支持各项改革。建立安民基金、帮困基金,完善养老保险,健全待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有关财务处理和财务管理办法,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了上海社会综合改革的步伐。继续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安排菜地建设补贴资金1.3亿元,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加快了“菜篮子”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科研、教育经费的重点投入,保证了这两项经费各比上年增长20%。继续加强国债发行工作,1994年实际发行二年期国库券48亿元,超计划20%,名列全国第一。
1994年,市财税部门在内部基础管理上下功夫,保证财税改革顺利实施。(1)抓紧新税制出台后的政策调研工作。测算税负变化情况,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开展了“肉、禽、蛋、蔬菜行业的税收负担情况”等专题调查,分别提出改进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采纳推广。(2)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及稽查。(3)通过抓流转税的征收,重点管好消费税。一是建立消费税缴纳情况跟踪制度;二是对消费税已发生的欠税进行清理,建立责任制,列为考核内容。(4)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代扣代缴单位的征管工作,控制税源,防止税款流失。(5)加强涉外税收及出口退税工作。重点对三资企业的财务、销售部门人员及企业法人代表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出口企业办税人员培训班,有400多人参加;设计1994年版计算机退税管理流程图,利用计算机加强监督出口退税工作,保证了退税质量,加快了退税进度。(6)开展税收大检查,查结的13.32万户中,有问题的7.24万户,审定查补数为3.3亿元。
二、落实分税制财政体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994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市与区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将市与区县之间原来实行的财政包干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遵循了4条改革原则:(1)适应全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2)兼顾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的利益;(3)事权与财权相一致;(4)坚持分级征管,分步实施。同时又全面贯彻了“在确保区、县财力基数的基础上,运用因素法适度调节,使得收入增量各自分享,促进两级经济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
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的有关税种,在市与区、县作了划分。主要包括:(1)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地方分享部分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为市级收入和区、县级收入。资源税中的盐资源税归县。(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为市级固定收入。(3)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农业税和遗产税以及三资企业税收中属于市级收入以外的税收,均为区、县级固定收入。(4)营业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也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为市级收入和区、县级收入。(5)除上述几项收入和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外资银行及地方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上交利润外,其他各项收入(包括收入退库)维持原来的分配格局。
考虑到各区、县所处地理位置、原有经济基础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市中心区人口向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区、县迁移,给一部分人口流入区、县增加了新的负担,为调节各区、县之间的利益,借鉴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即在每年年终市与区、县结算财力时,集中市及区、县部分收入的增量,按照有关经济参数进行再分配。用因素法分配部分收入增量参考的主要经济参数有:(1)各区、县人口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2)各区、县城市土地面积占全市城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3)各区、县上年末中小学生人数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比例;(4)各区、县城镇居民人口数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比例;(5)各区、县超过1993年蔬菜种植面积的增量;(6)各区、县进入国有批发市场成交的蔬菜量超过1993年基数的增量。在市对区、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之后,各区、县根据中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相应改革了原来制定的区、县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财政体制,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支持流通体制改革
1994年,上海市由于农副产品价格上扬和市场零售物价指数上升,主副食品资源紧缺,使上海这个特大城市在政府对市场实行宏观调控方面经受了考验。围绕各区改革、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全面推进全市商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三大工作目标,市财政局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推动上海商业高起点、先一步、深一层的流通体制改革。
1994年年初,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告,对实行政策性亏损补贴的主副食品批零企业和菜场,重点开展了改征增值税以后供应价格不能提高、供应任务不能减少和亏损要压缩的专题调查,并以专题材料向市委、市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对批发和零售企业增加税负部分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在年内全部兑现,配合有关部门顺利完成了新老税制衔接工作,稳定了市场。
在1993年建立上海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的基础上,1994年又建立了上海副食品风险基金。与此同时,部分由财政安排的对市属粮油批发企业和区粮油网点、菜场的专项扶持资金1994年上半年也陆续到位,使全市副食品批零企业转换机制后开始进入较大规模运转,一批能进入超级市场的小包装粮油投放市场,全市大部分粮店进行了改造。在继续完善市级专项储备商品工作方面,1994年上海调整了部分商品的节日、季节性储备。在市场供应紧张和采购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10月至12月向市场投放2万吨储备肉和2.46万吨储备糖,弥补了供应断层,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职能。
在支持商业发展上,财政支持重点移向超级市场和具有相当规模的零售百货业。通过财政信用方式,市属联华超级市场集团等新开超级市场获得部分财政贴息贷款支持,超级市场、便民店、连锁店大量发展,使零售业出现新的生机;另一方面,通过财政协调,对市属商业集团向区延伸和兼并网点所带来的区级财政收入向市级转移的矛盾,由市财政采用以1993年为基数,在1994年度对区财政结算时加以解决。
1994年,上海市“菜篮子”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取得全面成功。市场货源充沛、价格平稳。但由于全国农副产品价格上扬很大,1994年上海主副食品政策性亏损补贴比上年增加近4亿元。
四、配合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近几年来,上海市医疗费用急剧上扬,全市职工医疗费从1982年的2.7亿元上升到1993年的49亿元,增长了17倍,大大超过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1994年下半年,在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实施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公费医疗改革方案。“总量控制”,指对本市医院的医疗费总收入在允许有一定增量的条件下实行控制;“结构调整”,指对医院的各种业务收入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逐步降低药品收入,提高医疗劳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使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实践证明,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改革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由于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已给各级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不得不紧缩其他开支来解决医疗费欠款,客观上影响了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实行医疗费用总量控制后,全年节约7.2亿元的医疗费用,相应减少了财政支出,为财政平衡预算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能更好地保障职工享有基本医疗的权益。二是有利于医疗收入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卫生资源的合理应用。由于调整了劳务收费,限制了药品加成收入的增长,使药品加成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从原来的63%下降到58%,相应提高了劳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促使医院因病施治,减少用药浪费,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使医疗消费与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相协调。三是有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总量控制使医疗机构在全市尚未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之前有个超前意识,使个人有个适应过程,将对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起推动和衔接作用。
通过半年实践,达到了预期目标,效果明显。1994年1至6月医疗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3%,7至12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4%,增幅下降9个百分点。全年比上年增长28%。
五、积极做好流转税改革工作
1994年以流转税为重点的新的税收制度改革得到顺利推行和实施,在国家统一部署下,上海市财税部门为推进流转税制改革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流转税改革的政策,落实各项税改措施。流转税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规范化的税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国际通行做法设计税制,同时又要保持原有的税收规模,保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连续性,是这次流转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根据流转税制改革的要求,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宣传,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力量,认真落实各项已出台的新税法和政策措施,搞好新老税制的政策衔接,使全市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因税制变化而带来影响,物价比较平稳,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二)积极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解决流转税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次税制改革涉及面广,准备时间短,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问题,部分行业无进项抵扣税额问题,部分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产品税负增加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等等。市财政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和意见,有的得到解决,有的引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对属于本市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
(三)加强征收管理,保障流转税改革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新税法的精神,上海市不擅自制定税收政策,不乱开减免税口子,一切按照全国统一实行的办法处理。在征管上加强稽核检查,严格发票管理,初步建立了以发票稽核为目的的全国主要城市联网的“金税工程”,打击乘新税制改革之机进行偷逃税的行为,努力保障流转税改革健康、顺利地发展。
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1994年税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工业生产、商品批发和零售、修理修配等行业推行增值税。新的增值税执行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进行抵扣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因此,使用好、管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上海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按照新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中,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进项税款,在其销项税款中进行抵扣。上海市税务征收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了认定工作。全市增值税纳税人共213872户,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128218户。
(二)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和使用的辅导工作。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户,按规定供应“专用发票”。对领购“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普遍进行填开“专用发票”的辅导,并制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须知,规范了专用发票的使用,保证了增值税规定得到正确执行。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和计算机稽核工作。1994年年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和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抵扣进项税款,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采取用票单位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97300户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查出违纪违法发票17万份,违纪违法金额合计近9亿元,查补税款3075万元,罚款186万元。为加强专用发票的检查,全市税务机关配置了计算机,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将开具的专用发票和取得的抵扣联,按期向税务征收机关报送清单,输入计算机,以便在全市和全国范围内进行核对。至1994年年底,稽核发票156.6万份,查补偷逃税款200多万元,有力地遏制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市公检法税机关紧密配合,打击伪造、盗窃、代开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一些犯罪分子伪造假发票,盗窃真发票,并利用真发票代开、虚开(真票假内容)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全市公检法税机关紧密配合,深入检查侦查取证。对一般违法的进行补税罚款,对犯罪的进行刑事判处。至1994年年底,共侦破利用发票犯罪案件665件,其中,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投机倒把案141件,虚开借开发票偷税案289件,利用假发票偷税案235件,共追缴税款和非法所得8000万元。
七、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994年9月下旬,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1994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及时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由市人大、政协、纪委以及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大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有关处理政策。电台、电视台和报刊认真开展舆论宣传,并组织全市财政、税务、物价部门上街开展宣传咨询,帮助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全市参加自查的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企业集团和团体共136571户,自查面100%。对40290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占全市乡镇、街道以上企业的45.6%。此外,还组织税务部门对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专项税收检查。这次大检查,全市共组织2637个检查组,有7297人参加。全市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8.52亿元,应补缴金额8.5亿元。
这次大检查中暴露出的违纪问题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1)偷逃工商各税,应补缴金额6.25亿元,占应补缴金额的79.5%。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两个税种偷逃比较普遍。如各种应税收入不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增值税未取得税务机关证明,擅自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项税金,虚列或违反规定多扣进项税金,擅自动用期初待扣税金,少缴当期应缴税金,擅自扩大扣税税率等。偷逃营业税主要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款、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收入。此外,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偷逃亦较普遍。(2)国有企业截留、隐瞒、挤占利润。共查补所得税、利润1.08亿元,占应补缴总数的13.8%。主要是少计销售收入,隐匿从外单位分得的投资利润和各种其他收入,成本核算不实,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划分不清,以及其他未按所得税法规定调整课税所得额等。(3)漏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应补缴2569万元,占应补缴总数的3.3%。(4)违反国家物价法。全市共清退乱收费217万元,收缴1074万元,收缴额占应补总额的1.4%。主要是医疗卫生、宾馆饭店、邮电、菜场等系统超标准收费及违反价格法规等行为。大检查中受经济处罚的单位共20968户,受经济处罚人数293人。
这次大检查发现偷逃税金额比上年上升34.87%,主要原因是企事业单位对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不够了解、熟悉,再就是企业和纳税人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不强等,所以违纪问题仍较多。
八、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
1994年,上海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遵照国家对出口商品实行“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政策要求,依法对上海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办理出口退税4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8%。
(一)积极制定具体措施,贯彻执行退税政策。主要有《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几点补充意见的通知》、《关于出口企业征、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两个出口退税问题的补充规定》等,并结合实际情况改革报表,便于企业操作。
(二)加强出口退税基础管理。一是健全出口退税登记管理制度,全市422户出口企业都按照规定进行了重新登记。二是建立出口企业申报出口商品退税必须附报出口商品报关单、结汇水单、外销发票、出口货源发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出口单证的凭证申报制度;并规定对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管理工作好,从未发生骗税、涉嫌骗税或具备其他相应条件的,由市外贸主管部门提供担保的出口企业,经批准试行申报出口商品退税可延缓提供出口商品报关单,俟3个月后再进行结算。三是出口商品退税必须经初审、复审和终审三级审核确实无误,才能办理退税。四是坚持出口商品退税的年终清算制度。
(三)切实提高企业办税员的业务素质。先是对上海100户外贸骨干企业的193名企业办税员进行退税电算化业务培训;继而开展新税制业务培训,有200户出口企业的352名办税人员参加了学习。
(四)狠抓出口退税检查,堵漏防骗,强化退税监督。常规检查坚持不懈,同时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开展对口检查,共查补退税款3134.98万元。对上海企业的出口商品通过深圳、汕头等地报关出口取得的报关单以及涉嫌出口货物,则加强函查和派专人实地调查。对购进货价为3.31亿元,计税额为5637万元的出口商品进行了货源真伪及其纳税情况的调查。另外,还积极配合兄弟省市税务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嫌骗税案件,防止了国家税款不应有的损失,也使一些出口企业免遭重大经济损失。
九、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1994年,上海市共征收个人所得税7.6亿元,比上年增长58%。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一)积极做好新税法宣传。5月份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个人所得税法辅导活动,统一印制通告,上街张贴,普及个人所得税法的知识。
(二)把扩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大措施来抓。针对工薪阶层收入的纳税比重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把扩大代扣代缴单位的重点,放在三资企业中方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这两个方面,并大力发展代扣代缴户数。截至1994年底,上海市已落实代扣代缴企事业单位3万户,比上年增加1.5倍。在落实代扣代缴工作中,紧紧抓住全市600家重点税源户,从而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源泉控制。
(三)除配合国务院消费基金工作组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调查组来沪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外,对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的驾驶员、外国驻沪办事处中方人员、文艺演员的收入及证券交易所的征税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调查,探索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拓宽了税源,特别是对全市3.1万辆出租汽车采用按单车定额征收的办法,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个人收入较高的行业和个人,对不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和不按税法自行申报的个人,严格按税收征管法执行。全市对个人所得税检查了45.65万户,107.76万人次,查补税款1.42亿元。
十、涉外税收增幅大
1994年,全市共计完成涉外税收95.51亿元(其中生产环节征收的67.83亿元,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流转税27.68亿元),占全市工商税收收入的21.18%。生产环节的涉外税比上年增长78.5%(其中流转税增长76.13%),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95.9%,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长79.66%。
涉外税收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
(一)发展规模大,税收增长快。自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以后,上海对外开放形势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2年新引进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对外开放前10年的总和;1993年又翻了一番,外资企业达到近7000户;1994年达到10225户。外资企业数量的增加决定了涉外税收的增长,特别是前2年投入的项目,至1994年绝大部分开始投入生产,因而涉外税收随之大幅度增长。
(二)经济效益好,税收随之增长。外商在上海投资的成功率一直居全国首位,在较短时期内盈利的企业占全部开业企业的比率最高曾达80%。一些早期进入上海的外商投资企业已渡过法定税收优惠期限,而外商投资兴办的第三产业,有相当部分是当年投资,当年(或次年)获利。据统计,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50.2%,成为涉外税收迅速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
(三)征管模式的改革使税收增长。税制改革推动了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税收增长。涉外税收的征管方式由原来的单一性(专管员一人进企业决定一切)、随意性(税种的开征、免征或减免由一个或数人说了算)和手工操作逐步发展到多元性(征、管、查逐步分离)、规范性(重大税收事宜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电脑化。特别是1994年通过开展涉外税收几个专项检查,加强了税务检查力度,共查补各类涉外税款568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偷税、逃税行为。
(四)部门配合,税源增加。1994年,各级涉外税收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必要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展税收监督网络,消灭了一批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管理的税源盲点。例如:通过与工商行政、外资管理委员会、外汇管理局、文化局等单位的配合,及时掌握了一些临时来华人员的动向和未经登记的工程承包作业单位,以及外国企业在沪开设的办事机构等,对其依法征税,增加了涉外税收。
(五)机制转轨,税收结构变化。一些内资企业由于转换经营机制,走外向型发展的道路,通过建立股份制企业,对外发行B股并达到一定比例,以及老企业改制办成外商投资企业等,原来的一部分内资企业税收转化为外资企业税收。
十一、浦东新区做好实施新税制的基础工作
1994年,浦东新区财税局从五个方面狠抓新税制的落实工作,保证新税制贯彻实施。
(一)抓培训辅导。浦东新区财税局举办了7期培训班,先后进行了近700人次的培训辅导。另外,还对纳税户进行了集中培训辅导,共举办70多期培训班,先后有1.7万纳税户、3.5万多人次的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参加。为了搞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工作,新区财税部门还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有3000多家企业、6000多人参加,使一些规模虽小,但核算健全的纳税户确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抓宣传咨询。在新税制宣传中,突出增值税和三资企业两个重点。1994年1月23日,新区财税局所属的一、二、三分局共400多名财税干部,出动30多台车辆,分别在13个主要乡镇、街道进行新税制宣传,散发资料1万多份,解答群众提问900多人次。
(三)抓发票供应。新区财税局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供应工作。设置专用库房,增添保险箱柜,做好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专用发票的供应。
(四)抓征收管理。实行新税制后,新区财税局十分重视抓好征管工作。一是深入企业上门辅导,特别是加强对三资企业的辅导。二是税务所普遍设立税制改革咨询服务台,在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开展咨询服务。三是改进和完善电脑操作系统,对原财税业务的计算机运行顺序和操作方法相应作了修改和完善,从而保证了电脑开票和计会统业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进行。四是做好税款汇解入库工作,财税部门与银行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使各类税款及时、正确地解入金库。
(五)抓调查研究。新区财税局对税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对从基层反映上来的8大类40多个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还对大中型批零商业企业中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通过对税制改革的广泛宣传和财税部门的扎实工作,新税制在浦东新区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许谋赛、黄国敏、梁建芬、施耀忠、许建斌、钱勇华、沈锡圭、杨德凤、蒋元真、韩维洁、唐佩良、稽行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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