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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1988年10月,财政部根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增设了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与财政部原教育司合署办公。1994年7月1日,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2月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将原教育司与人事司合并,成立人事教育司;同时决定,将原与教育司合署办公的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办成实体,自1994年7月1日起正式挂牌运转(正司级,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规定,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本系统各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接受非学历的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主要为本系统教育工作服务的有关事业性较强的专项业务;负责管理部机关用于本系统的培训经费等。其职责如下:(1)根据部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提出的对各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岗位培训需求,与相关部门合作拟订培训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承办部机关公务员培训和财政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与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为有关部门认定其资格、评聘、录用工作服务。(3)负责组织部机关和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新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4)参与财政部与世界银行...
早在1988年10月,财政部根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增设了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与财政部原教育司合署办公。1994年7月1日,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94年2月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将原教育司与人事司合并,成立人事教育司;同时决定,将原与教育司合署办公的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办成实体,自1994年7月1日起正式挂牌运转(正司级,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规定,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本系统各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接受非学历的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主要为本系统教育工作服务的有关事业性较强的专项业务;负责管理部机关用于本系统的培训经费等。其职责如下:(1)根据部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提出的对各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岗位培训需求,与相关部门合作拟订培训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承办部机关公务员培训和财政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与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为有关部门认定其资格、评聘、录用工作服务。(3)负责组织部机关和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新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4)参与财政部与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有关合作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5)承办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教材编审室的工作。根据部属院校和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方案的安排,参与拟订本系统相关专业各类、各层次统编教材计划,并经批准后付诸实施;根据所承担的各种培训、考试任务的需要,组织编写、出版发行适用教材。(6)负责《中国财政教育》双月刊的编辑出版工作。(7)负责财政部北京财经音像出版社的工作。拟订财经音像制品出版发行计划,并经批准后付诸实施。(8)负责本部拨付的用于本系统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经费、教材建设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管理本中心的自有经费。(9)负责部领导交办事项。
1994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搞好培训中心内部建设
主要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培训中心下属处级机构,配备、充实干部。根据培训中心的职责,内部设置7个处级单位,并指定各处的负责人,配备、充实必要的干部。二是制订培训中心下属处级单位工作职责、培训中心工作规则、制度和工作计划等。三是组建好党、团支部及工会、妇联组织。
二、拟订干部培训实施意见、培训工作计划及有关教学方案
(一)根据国家教委等5个部门《关于开展岗位培训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财政系统实际情况,培训中心拟订《财政部关于全国财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职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要求;2.在职培训的对象和类型;3.在职培训的实施;4.在职培训经费;5.在职培训的管理与分工;6.在职培训的政策措施。
(二)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从1995年起在财政系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在职干部培训工作,培训中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财政部1995年全国财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工作计划》。
(三)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培训中心委托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和江南财经管理干部学院分别起草了岗位培训与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资格培训相结合的两个系列各三个级别的教学方案。包括:《全国财政系统厅(司、局)级公务员岗位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全国财政系统处级公务员岗位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全国财政系统科级公务员岗位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和《全国财政系统高级经济师岗位资格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全国财政系统经济师岗位资格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全国财政系统助理经济师岗位资格培训教学方案》(讨论稿)。
三、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组织编写教材,制作音像制品
(一)举办财政政策高级研讨会。根据“中国财政管理培训网络,1993~1995年项目活动计划”,经部领导批准,培训中心与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于1994年9月在大连市联合举办“财政政策高级研讨会”,为期两周,邀请国内外专家授课。参加研讨会的有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部分业务司局领导,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领导,以及部分高等财经院校的教授,共计29人。
(二)举办师资和业务骨干培训班。为适应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提高财政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1994年培训中心委托上海财经大学和北京、内蒙古财校,先后举办“第三期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师资讲习班”、“第三期英语强化培训班”、“全国财政系统部分中专学校会计电算化师资培训班”和“财经类院校通用试题库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学员共200人。
应日本日兴证券株式会社的邀请并赞助,培训中心组织首批部属院校师生赴日三修团一行15人,于11月30日到12月14日在日本进行了以日本经济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考察研修。研修团主要由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和江西财经学院的金融及其相关专业的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组成。
(三)补充、修订和新编教材。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工商税制的改革,财政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有关专业的教材亟待修订和新编。为此,培训中心先后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多层次适用的《国家税收补充教材》和中专学校会计专业《基础会计》等6门主干课补充教材;修订财政、税收专业(含本科、专科、中专三个层次)《财政学》、《中国税制》等30多门教材;新编写中专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会计电算化原理》等9门教材。另外,还组织编写全国财经专科、中专学校会计专业主干课教材配套习题集、试题库等11门辅助教材。上述教材,有些已出版,满足了教学的急需;有些安排下年出版发行。
(四)制作《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电视讲座录像带。这个讲座,由财政部原副部长项怀诚及有关业务司局领导主讲,分别介绍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工商税制改革,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国外财政体制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等内容。
四、继续加强财政教育宣传,做好教材、刊物和音像制品发行工作
因财政部机构改革,《中国财政教育》的主办单位,自1994年7月1日起由原教育司改为培训中心。
《中国财政教育》继续加强财政教育宣传,努力为财政教育服务。为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发表了一些质量较好的文章;关于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了一些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文章;及时宣传、推广财经院校改革方面的好经验,还介绍了一些国外财经教育方面的好经验。
为做好培训中心所主管的财经类教材、《中国财经教育》及财经音像制品的发行工作,组建发行网络,培训中心于1994年11月23日至25日在海口市召开了“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发行工作会议”,主要讨论了培训中心起草的《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发行工作暂行办法》和组建发行网络的有关问题。(财政部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供稿,金之高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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