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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职能作用,加强支农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和管理,调整支农支出结构,完善农业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加强支农支出预算管理,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一)1994年支农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1994年初,国家预算安排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578亿元,比1993年增长18.9%,比当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幅度高出9个百分点。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以下简称财政支农两类支出)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预算安排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1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167.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8%。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02.8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比当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幅度高出15.8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的是:“丰收计划”专项资金增加2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增加2亿元;以工代赈支出增加23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增加2亿元。
从预算执行结果看,各项支农支出都完成或超额完成预算...
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职能作用,加强支农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和管理,调整支农支出结构,完善农业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加强支农支出预算管理,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一)1994年支农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1994年初,国家预算安排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578亿元,比1993年增长18.9%,比当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幅度高出9个百分点。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事业费(以下简称财政支农两类支出)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预算安排的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10.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167.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8%。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02.8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比当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幅度高出15.8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的是:“丰收计划”专项资金增加2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增加2亿元;以工代赈支出增加23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增加2亿元。
从预算执行结果看,各项支农支出都完成或超额完成预算。1994年国家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的支出达624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亿元,其中,财政支农两类支出完成399.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7亿元。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看,1994年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完成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拨付进度慢。1~7月份,全国财政支农两类支出141.1亿元,仅完成人代会批准预算的37%,比同期国家财政总支出进度慢7个百分点,是1990年以来同期支出进度最慢的一年。截至1994年11月底,全国财政支农两类支出228亿元,仅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75%,比正常年度支出进度慢10个百分点。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仅完成年度预算的58%,不少地方支农支出预算是在12月份才完成的。支农资金推后拨付,既影响了使用效益,也不利于农业生产。二是无论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上半年生产性支农支出进度缓慢。7~1月份,支援农村生产支出60.9亿元,较1993年同期下降5%。三是仍有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的情况发生。四是部分地区,特别是某些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速度减缓。出现这些问题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欠税严重,财政收入前期入库进度慢,加上行政事业人员调整工资,财政支出压力大,地方财政困难加剧。从主观上看,也有部分地区的同志没有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对农业问题认识不足等方面的原因。
(三)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中采取的主要措施。针对支农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农资金到位难、资金被挪用等现象,中央和各地财政部门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财政部逐月分析研究全国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掌握支农支出动态,针对支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力,到预算执行好的地方和执行比较差的地方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于10月中旬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支农支出预算管理,全力完成支农预算任务的通知》,这对于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增加农业投入起了积极作用。各地财政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一是为了使来年拨款进度加快,一些主要的支农专款使用计划在上年底就定下来,新一年开始就下达计划。二是加快计划的审批工作。厦门市建立以副市长为组长,财政局和农委共同参加的支农资金管理小组,确定支农资金的使用计划,减少公文周转时间,加快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速度。三是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减少了拖延、挤占、挪用支农专项资金的问题。四是建立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存储制度。陕西、内蒙古、河北、四川等省、区全部或部分地实行支农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五是建立合同管理机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在支农项目确定下来以后,就落实各级财政的配套资金比例,由省财政厅和使用资金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合同书。六是建立监督和制裁机制。黑龙江、辽宁、河北、四川等省都建立了奖惩制度,对挪用支农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即扣拨其他支农资金,这对防止支农资金的挪用起到有效作用。
二、优化支农资金结构,突出支出重点
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央有关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合理地调整支农支出结构,向重点项目倾斜,有效地支持了农业生产和农口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继续支持以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在支农资金安排上,重点之一就是支持以水利建设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1994年,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支出为44.07亿元,比上年增加近10亿元。此外,国家预算安排的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也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辽宁省财政部门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大兴农田水利和水浇地建设,1994年,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护补助资金达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山西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的资金1.6亿元,在支农支出中占了较大比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吉林省集中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8500万元,重点解决了8座中小型水库的险情,集中946万元资金安排150个屯(村)的防病改水,解决了13.8万人的饮水困难。
(二)支持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中的科技含量。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1994年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方面的投入,一是增加农业科研单位事业费3000万元,以改变农业科研单位事业费普遍偏低的状况。二是将“丰收计划”专项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以支持重大农业应用技术项目的推广;同时,集中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5%用于“高科技”粮食生产项目区。三是从支农周转金中拿出10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四是事业费中的业务费向高科技倾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新疆从预算内拿出700万元专门用于129个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5个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区建设。黑龙江省财政1994年安排2318万元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共完成技术服务承包面积100多万公顷,提供优良品种2万多吨,培训农业技术人员261万人次。内蒙古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经费达318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城郊农业发展。1994年起,中央财政每年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菜篮子”工程建设专款;此外还安排农村水产补助资金1500万元,瘦肉型生猪基地建设资金1000万元,名特优农产品开发专项资金1500万元。由于财政部采取了重点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财政支农政策,适时召开了以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为主的城市农财工作座谈会,有力地促进了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的发展,丰富了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各地财政部门也把支持“菜篮子”工程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上海市采取了以下措施:1.对新菜地实行新菜地基本建设补贴政策;2.对市属常年菜地改造实行基本生产设施建设补贴政策;3.建立蔬菜生产风险基金和市场调节基金,以调动乡村蔬菜生产的积极性;4.对开挖精养鱼池实行补贴政策;5.对养殖单位实行以产品换平价饲料的政策;6.增加对副食品基地建设的直接资金投入;7.安排菜地建设周转金,支持蔬菜生产流通。北京市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资金时对“菜篮子”工程进行重点扶持,一是农业支出预算中重点支持副食品基地建设;二是城市建设占用菜地所交纳的菜地建设开发资金,专项用于新菜地开发;三是保持原有肉蛋奶财政补贴资金。哈尔滨市财政局1994年安排150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长春市1994年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水利资金投入就达170万元。
(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能直接带动农业生产的乡镇企业项目。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对乡镇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上规模、上档次以及出口创汇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1994年,吉林省安排650万元的贴息资金,利用银行贷款1.8亿元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增加乡镇企业经济实力。西安市从政策上积极引导,在资金上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在原有乡镇企业周转金的基础上当年又从预算外征收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安排1300万元,用以解决乡镇企业的资金困难,共扶持乡镇企业172户。宁夏各级财政部门建立滚动使用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和贴息制度,为乡镇企业发展筹措资金。福建省仅省级财政就安排支持乡镇企业专项周转金40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重点骨干企业、创利税大户、创汇大户的生产发展。
(五)大力支持抗灾救灾。1994年,我国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无论是持续时间还是损失程度,都属历史罕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并作好追加预算工作,中央财政当年追加特大抗旱防汛经费4.5亿元,其他救灾款3000万元,支持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六)支持适度规模的种养业。一是在制定“八五”后两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规划时,要求各地集中联片,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二是利用各项支农周转金支持适度经营规模的种养业发展;三是对支持名特优农产品开发专项资金、飞播牧草补助费、瘦肉型猪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等的使用提出规模效益的要求。
三、完善农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
为了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1994年,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农财制度建设,修改、制定部分规章制度,使农财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重新制定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支农周转金的管理,财政部年初重新修订并发布了《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级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的实施细则》。“办法”和“细则”规定,在支农周转金的使用范围上,要重点支持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支农周转金的占用费率要低于银行同类贷款的利息率,占用费收入主要用于补充财政支农周转金,用于业务费方面的支出一般不得超过占用费的10%;借用财政支农周转金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并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项目的选择和资金安排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通过建立和健全新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借用支农周转金的审批程序,强化了约束机制,明确了投放、使用、管理、回收的责任,这对不断提高财政支农周转金的使用效益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为了推动农口事业单位财务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修订了农口事业单位的财会制度,制发了新的《国营林场与苗圃财会制度》、《国营农牧渔业良种场财务会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会制度》。这些制度,既考虑了与目前通行的企业财会制度衔接,又考虑了生产性事业单位的特点,使新的农口生产性事业单位财会制度在成本核算、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不仅能够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而且更有利于农口各项事业的改革和新举措的实施。
(三)为进一步完善农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相互配合,为制订和完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渔政船维修经费包干办法》、《“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监狱、劳教事业费财务管理办法》、《农林特产应税产品外运管理证办法》以及《对国有农业企业实行所得税制的几点建议》、《关于农业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抓好国有农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
四、召开全国城市农财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做好城市农财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农业财务工作,1994年7月11日至14日,财政部在山东省召开全国城市农财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城市农财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支持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城市辖区农村经济发展,会上还讨论了财政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农财工作的意见》(草稿)。会后财政部根据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这个《意见》草稿进行了修改,并以财政部文件印发全国。《意见》的主要内容:1.统一认识,明确城市财政支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发挥财政支农职能,多渠道、多形式安排资金,支持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城市郊区的粮食生产。2.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增加城市辖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要求各级城市财政部门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管理的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金,要把现有的新菜地开发基金、“菜篮子”工程建设风险调节基金筹足、用好。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开辟一些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运用财政贴息、配套等方式以及引进外资等,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3.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突出资金使用重点。积极支持城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兼顾城郊和非城郊、近郊和远郊的蔬菜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国有、集体单位的蔬菜和副食品规模化生产,积极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提高农民收入的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非近郊的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在财政支农周转金的投放上要给予重点照顾。4.正确处理“菜篮子”和“米袋子”的关系。各地城市财政部门在支农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资金,在支持城市蔬菜和副食品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支持粮食生产的稳步发展。5.积极推进城市蔬菜和副食品经营体制改革,以生产或流通为龙头,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农口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1994年,财政部先后四次派人分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海南农垦总局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就上述中央直属企业在“八五”后两年实行所得税制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广东省农业企业实行所得税制试点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财政部先后组织三个组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抗灾保畜补助费、“八大片”水土保持补助费及“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针对支农周转金回收难、资金沉淀多的问题,财政部先后派人赴山东、湖北、云南等省进行调查研究,并召集河北、河南、安徽、浙江和江苏等省主管周转金的同志进行座谈。此外,财政部还派人对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农村粮食供求及价格、两个“特大”(特大防汛、抗旱和特大病虫害防治)补助费、第二期喷灌和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相应的调研资料。
1994年,地方财政部门也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四川省财政厅1994年完成各类农财调研文章46篇,参加调查的达75人次。西安市财政部门1994年完成农财调研课题15篇。湖北省财政厅就几个大的农财专题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写出具有一定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江西省财政厅利用农财研究会这个阵地,积极开展农财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召开了农财学术交流研讨会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广东省财政厅年初就制订了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确定课题负责人,采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相互协作的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到较好的效果。
六、理顺工作关系,加强队伍建设
(一)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按照财政部部内各司局职责范围划分方案,原农业财务司与原农业税征收管理局(部分)合并,成立了农业司,对外仍保留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农业司设10个处室,明确了各处的职能,体现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
(二)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宣传的力度。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财政支农工作的宣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年初,财政部农业司的有关领导在《中国财经报》上发表文章,宣传1994年财政支农政策和任务,指导全国财政支农工作。7月份,财政部约请《经济日报》记者对财政部门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10月份,财政部与农业部一起,在中央电视台对中央财政安排的“丰收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从一个侧面宣传了农财战线的工作成绩,收到较好的效果。11月份,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对“八大片”水土保持补助费的使用效益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对水土保持这一基本国策的认识。上半年完成农税电视专题报道片《金色的乐章》后期制作工作,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分别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和财政支农成果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财政支农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财政支农工作。
(三)加强农财信息交流工作,建立农财信息传递网络。为了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年初,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财工作信息交流的函》,布置全国农财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并要求各地加强对农财信息交流工作的领导。各地对农财信息交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报送了大量信息资料。同时,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注重农财信息基础性工作建设,建立了农财信息传递网络。1994年由财政部农业司聘请农财信息员,并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农财信息交流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和促进了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管理。
(四)加强农财干部培训。1994年各级财政部门重视农财干部培训工作,不少地区财政部门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对农财干部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农财干部的意见,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地对农财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税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张岩松、符金陵、
银仕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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