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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历史条件下,重新讨论财政职能问题,是一个新的发展。我认为,从分析国民经济发展新情况、新矛盾入手,总结改革以来实践经验,依据历史唯物主义,首先对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科学的回答,不是就财政论财政,而是把财政职能提高到国家对国民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高度来讨论,才能产生新的科学发展,才不会原地打转,同义反复。
一、尖锐的矛盾要求深化改革
当前的国民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可以说,当前是有利的发展机遇与严重的危机并存。总之,形势很好,问题严峻,矛盾尖锐。
首要的问题在金融。
从现象上看,货币资金供应量空前庞大,但又极为紧张,这种状况极为反常。1992年已经达到1元货币供应量对1元国民生产总值,比之发达国家1元钱的货币供应量对应2元钱的国民生产总值要宽得多,但是市场资金供应十分紧张,这是不正常的。
据统计,我国每100元国民生产总值所对应的货币资金量自1978年以来是不断增长的。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收购农副产品还是要打白条;工商银行已经跻身世界大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规模相当巨大,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
在新历史条件下,重新讨论财政职能问题,是一个新的发展。我认为,从分析国民经济发展新情况、新矛盾入手,总结改革以来实践经验,依据历史唯物主义,首先对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科学的回答,不是就财政论财政,而是把财政职能提高到国家对国民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高度来讨论,才能产生新的科学发展,才不会原地打转,同义反复。
一、尖锐的矛盾要求深化改革
当前的国民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可以说,当前是有利的发展机遇与严重的危机并存。总之,形势很好,问题严峻,矛盾尖锐。
首要的问题在金融。
从现象上看,货币资金供应量空前庞大,但又极为紧张,这种状况极为反常。1992年已经达到1元货币供应量对1元国民生产总值,比之发达国家1元钱的货币供应量对应2元钱的国民生产总值要宽得多,但是市场资金供应十分紧张,这是不正常的。
据统计,我国每100元国民生产总值所对应的货币资金量自1978年以来是不断增长的。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收购农副产品还是要打白条;工商银行已经跻身世界大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规模相当巨大,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和证券市场,掀起了泡沫经济的巨浪,但流动资金却不能满足供应;银行汇兑结算资金不能兑现,甚至邮政汇兑也取不到现金;利率水平一再提高,实际利率水平使企业难以承受,而储蓄存款发生下降趋势;由于汇兑不通,借贷困难,私下拆放泛滥,以贷谋私甚至收取回扣、高利贷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使现代的金融业退回到以前高利贷和钱庄、票号的状况,金融体系处在体内流失和体外循环双重困扰之下。这都是因为对市场经济有误解,金融政策导向、金融体制改革走入误区,形成失控。这是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最大的问题。
其次是固定资产投资这个老问题。
固定资产投资不仅规模大,而且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经济结构畸形化问题仍有发展。当前的投资重点在开发区,但各地一哄而起,过多过滥,既没有科学的规划依据,也没有统一的政策协调。有些开发区征了地,也搞了前期准备,就是没有项目来。同时,困扰我们多年的家用电器组装生产热又出现新热点。继录相机、电话机大战之后,传真机、空调机大战烽烟又起。特别是空调机,核心部件压缩机几乎都用进口的,结构失调顽症有增无减。
第三是价格和汇率双波动。
投资失控和结构失调引起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同时,金融业的参与引起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的活跃,带动投资扩张,引发对投资品的超量需求,使生产资料价格成倍猛涨,导致消费资料物价指数达到两位数;由于投资热使国内生产资料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从而进口需求大幅度扩张,外汇需求相应爆增,引起汇率大幅度波动,人民币明显贬值(从1∶7.5跃到1∶11)。
第四是引进外资工作急需调整。
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复关”带来的压力大于动力,急需调整政策。“准入”与否是关系到我国主权的问题,必须用好。一般说来,在“复关”的初期,发展中的国家付出要多一些。所以,对外经济关系的矛盾焦点是要认真引进先进技术。资本主义国家的目标是打进我国市场,但在对先进技术的管制方面没有放松。所以,“复关”是一场经济斗争,在“准入”这个问题上,必须迫使发达国家把先进技术拿一些出来,否则不要急于“复关”。国际斗争中要坚持互利原则,使国内企业感到动力比压力大,“复关”才能成功。“复关”应当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能为“复关”而“复关”。准许国外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必须以能够引进(当然不可能是全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为目的,不能单纯从市场占有率来看问题。有违于此,不如再等一等,不能在“复关”问题上急于求成。
第五,收入分配结构畸形化,借集资和股份制之名,不按规范化要求办事,使国有资产流入少数人的手中。特别是在高利集资活动中存在着私分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行为。这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行为,必须进行坚决的斗争。
最后,上述矛盾都集中反映到财政上来,财政收入增长虽然比较快,但支出增长更快,收支平衡压力依然很大;证券市场出现债券和股票热而国库券冷的反常现象,国债市场化进程中断,回到行政性分配的老路。
总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机制转换时期,我们遇到了许多新矛盾,这是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看到大好形势、难得机遇的同时,应正视问题,对症下药。
我不赞成有些同志因为当前经济生活出现混乱现象,从而认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错了的意见。这是片面的。我们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在世界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当然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经验,但由于社会制度根本不同,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自己进行新的探索。因此,必须针对新情况和新矛盾,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建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观念。
我也不赞成一些同志把原因简单地归结为计划经济。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提出加强宏观调控是要恢复旧体制。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重新恢复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推动了改革开放。问题是实践上仍受旧思想、旧意识的干扰,所以改革仍处在浅层次上。现在是要全方位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机制的时机,特别要注意正确把握方向,防止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上走入误区。
正确的理论指导是搞好改革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在产权与所有制、计划与市场、宏观与微观的关系上,要全面、系统、完整地理解小平同志创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正确地、不曲解地认识我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路线,正确理解、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
二、科学认识市场经济体制正确把握深化改革方向
小平同志向全党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命题,既是我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方针、路线的发展,又给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新课题。
我们曾经将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这是历史客观进程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这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上首先符合在分工协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生产、大流通、大分配客观要求。特别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以后,出现了凯恩斯主义,从而发展了资本社会化方式、国家干预经济以及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先进管理科学,历史地适应了现代大生产的发展,进入到发达资本主义阶段。虽然国外有人将其称为“疲惫”的资本主义,但直到现在,仍具有生命力。因此形成具有三个不同阶段特色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宁在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定义时,就是在货币转化为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的条件下,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称之为“市场经济”,这是符合资本主义本质特征的。列宁在1906年同立宪民主党做斗争时,指出:“当世界上还存在着货币权力和资本权力的时候,就不可能有土地的平均使用制。只要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无力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把所有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交给工人阶级,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列宁全集》第10卷第407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早把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叫做市场经济。过去把市场经济作为范畴,即当作资本主义同义词就来源于此。在列宁的著作中,市场经济这个与商品经济一般、市场一般是有区别的。列宁曾经指出,只要有分工,就有商品交换,凡是有商品交换的地方,就有市场。这时候所讲的市场,无疑是同“市场经济”有区别的,属于商品经济一般的概念。
列宁讲的市场是指为交换进行的生产、为实现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交换等等,这与商品经济是相同的。只要存在着商品经济,就必然有市场,市场机制就要起作用。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还不可能实现列宁所讲的真正的计划经济。我们研究问题必须首先把概念弄清楚,不能把不同的范畴混为一谈,否则不同的意见就无法交流,也不可能进行切磋。这是最基本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新课题,我们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加深认识。由于都叫市场经济,有些人就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不同的基本社会制度,因而在认识上产生了混淆。有一些同志,就是将制度等同于体制,将资本主义特殊等同于商品经济一般,对于什么是市场、市场法则、市场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区别认识不清,甚至把亚当·斯密所描述的,在自由资本主义反封建束缚时提出的自由放任和不要国家干预,当作市场经济的一般,而对现代资本主义将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并用,对市场经济实施宏观调控这种更符合大生产客观要求的方面视而不见,把市场经济只看成自发竞争的一种模式,用小生产者的观念来追求所谓“自负盈亏”的硬约束,以至于在改革中采用了适合小生产者的“承包制”和采用高利息的集资方式来代替股份制,甚至用所谓的产权理论来代替生产资料公有制度,导致改革走入误区。这些认识上的迷误都起源于理论上的迷误。我就其中几个问题谈点看法。
(一)产权与所有权。
在产权制度与所有制的关系上,将产权与所有制混为一谈,从小生产者的观念出发,企图以产权关系为依据,建立所谓“硬约束”机制,从而在理论上产生迷误。
这产生于两个误导因素:第一,私营必然高效率。从表面看,资本主义也有国有企业,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由于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由二战后大发展转入不景气时,又提出了私有化,再加上苏东的变幻,因此一些同志得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也应该私有化,起码是国有私营的结论。这种认识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在国有企业经营最困难、市场价值最低的时候将其出卖,或者租赁承包;二是放权无度,以本位论、自主论使经营者利用经营权任意侵占全民所有的国家利益。
第二个误导因素是所有制缺位论。有些同志认为,必须有看得见的实物,如自耕农直接占有自己的土地那样,才能作为拥有产权的证明,才是真正的占有,所有关系必须有直接的物质载体。由此他们得出公有制虚位的结论。他们主张将大公化为小私,以若干个小私有者的集合等同于公有制。这些同志特别崇拜股份制,企图用股份制这种形式来代替经济责任制。还有一些同志主张从改革产权关系入手,主张以所谓“法人所有制”为改革目标,主张以“法人所有制”来建立企业的自主权益制度,以各种法人分散持股的所有制形式来代替全民所有制形式。但这并没有解决企业搞好经营管理的动力问题,实际造成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的漏洞,后果十分严重。实际上,股份制企业也有所有者如何制约经营者和劳动者的问题。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都会遇到。所有制是解决问题的依据,但不能代替经济责任制。用短期利润率指标作为责任指标,造成企业后劲乏力,内部隐患重重,是真正的“虚位”。
首先在理论上必须弄清楚,产权的核心是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形式上是对某一生产资料的占有,本质上是凭借这种占有,决策生产活动,分配生产成果。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简单的资产归属,而是生产关系。产权关系作为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不是简单地反映物的归属。买卖产权,表面是财富的买卖,实际上是权力的转移,是生产关系的重新构造。对这一点,我们一些同志没有资本家弄得明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本家,眼光并不盯在企业资产上,而是注意企业未来的市场价值。股票交易并不是买卖现有的资产,而是对未来可能带来巨大利润的生产在决策权和分配权方面进行争夺。我们一些同志却以为所有权就是物资的占有权,甚至认为拍卖国有资产不改变所有制。这是理论上的严重失误。
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生产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产权关系本身是人对物的关系,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即这种人对物的关系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反映形式时,才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反映形式。必须说清楚,人对物关系的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绝不是过去已经形成的生产资料“物”的归属关系。仅仅只看到人对物的表面关系,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仅仅看成是对已经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维护,即增值与保值,看不到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对其他经济成份的制约权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度的根本所在,这是十分模糊的观念。
以为把物的占有关系分清楚,就能产生对经济运行的制约和规范,这是十分错误的。对物的支配与对人的支配不能混淆。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财产关系不等于生产关系,前者只是后者的物质表现形式。并非所有的财产都是生产资料,但是产权关系则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因此,不能用产权关系来替换所有制关系。这个理论问题必须搞清楚。
其次,必须弄清楚法人代表不等于归法人所有。
法人只是所有者的代表。法人不能等于、代替所有者。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在终极所有人层次上建立,是不可能在法人层次上建立的,不可能存在所谓“法人所有制”。只可能有法人代表。从经营权意义上来使用法人负责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法则。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对分离,是同一个利益共同体内部的分工,并非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对立,更不允许凭借经营权改变所有权。
混淆法人与终极所有人的区别,在改变所有制意义上搞“法人所有制”,就是从全民所有向个人私有的转变,是对人民权益的剥夺,是对社会主义的否定。所以,法人所有形式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幽灵——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能否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永不变色的大是大非问题。同样,也不能将资本主义的国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国有制相混淆。所有制形式与内容有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公有制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为主导,必须以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为基本形式。资本主义的国有制只是资本社会化的形式,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不是社会公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时应当警惕以“二级所有制”、“法人所有制”等含糊、费解名词来改变全民所有制的企图。这关系到国家命运和民族存亡,必须大声疾呼!
(二)政府在市场上的地位。
这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反作用形式的重要前提。西方经济文献将市场经济的主体分为企业、个人、政府和金融机构四种,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市场主体构架,政府是主体之一。有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唯企业一种,把政府排斥在市场之外,仅仅承认政府是管理者,或者是裁判员。把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淹没在自由竞争的田园诗里,是过于书生气的。市场不是赛场,而是利益争夺的战场。只有掌握战胜一切对手的实力,才能是市场秩序真正的维护者。远离市场,不掌握基本生产要素分配权,不掌握市场命脉,任凭哨子吹得震天响,也不会有人听命于你。这是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则。
市场是一切交往形式活动的场所,谁能在市场流动中居于左右的地位,即谁为盟主,并以它的运行机制为主导形成市场秩序。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掌握国际经济命脉的金融寡头和跨国公司,依据其实力,在国际市场上居于操纵者地位的,就是盟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府是劳动人民选出的真正代表,国家政权代表着全体人民的意志,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主导,它不为资本所左右。根据劳动创造价值、等价交换、按劳分配为主体形成的运行机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旋律。因而国家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是实施宏观调控的执行者。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中,政府是市场活动的重要组织者,是市场运行中的重要调节者。政府的财政和国家银行形成市场运行的主要制导力量;政府的投资(包括投资政策)是资金市场的主导力量;总之,政府在市场上活动的方式、能量能否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决定于直接掌握的经济实力,它以国家直接掌握的国营企业为基础。它是全民所有制的真正代表,是劳动人民的意志体现。政府当然也要遵守市场运行的通行法则,但它更具有代表人民利益、自觉遵守客观规律的特色。它代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依据宏观经济总体运行规律,运用财政等重要的分配杠杆,从事市场调节,这是上层建筑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重要方面。如果把政府排斥在市场之外,认为政府只是裁判员,这是把经济基础同它自己的上层建筑对立起来的观念,是小生产者不要领导的无政府意识。
(三)指令性计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发挥作用。
指令性计划的运用应当进行根本改革、调整,但不能因为搞市场经济体制而反对指令性计划。这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直接指挥的重要手段。过去我们在运用指令性计划时,往往不遵从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成为空洞的口号。同时,也忽视了全面经济核算即经济责任制,也忽视了企业的局部利益,这是需要改进的。其实,过去指令性计划生产的大部分产品都是有利润的。就是由于军事预算的保密性和国家预算的和平性,对生产军工产品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实行低价制和指令性计划,当初是为适应客观需要实行的灵活变通做法,以后把指令性计划价格当作可以背离价值规律,出现低价格和冻结性价格是形而上学的。对低价微利政策的歪曲和僵化,破坏了指令性计划的名声。现在则由于改革过于零打碎敲,在破坏旧秩序、旧机制时没有建立新秩序、新机制,因此产生新的矛盾。这与指令性计划没有关系。关键是对计划运行的机制没有改革。
改革首先要改变的是机制。以正确合理的运行机制引导、制导、诱导企业,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反对计划管理,主张资源配置自发论、利益分配放开论,不要领导、不要整体、不要计划、不要长远目标,都是小生产者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阐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因此,要重视加强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对计划管理进行全面科学改造,正确认识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的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的地位和作用不是“第二次调节”。宏观调控论与“第二次调节论”的重要区别在于,对市场是否应该有计划、有领导的看法不同。政府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是漠不关心呢,还是能动地、自觉地发挥引导作用,这是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调控的重要方面。我们主张在统一计划的基础上,由市场来具体实现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即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的统一制约下,在具体选择从事生产和投资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时,遵循市场竞争法则,因此是决策计划化与实现市场化的有机结合。具体的经济活动由市场调节,但都是在统一规划、方针和政策基础上,由企业在既定政策指导下来自由竞争。“第二次调节论”主张首先由市场来自发决定,当市场作用无法调节的时候,计划手段和政府干涉才介入经济运行,这种调节方式的结果必然是大上、大下,导致危机——繁荣——再危机的周期性经济波动。因为他们主张的是完全自发的市场,是没有领导和控制的市场。政府在这里是事后的干涉,是消防队。这是否定客观世界可知性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可知论的反映。不能因为过去计划工作中存在失误,就连计划管理都否定,就象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决策的盲目性依然存在,就把企业自主权都取消一样。
三、从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入手 重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形成各种误区的根源,是只改体制,不改机制。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要从市场经济的基因,即价格形成机制入手,全方位地调整国民经济运行机制,重新塑造国民收入分配的新格局。这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调整,重点是调整利益分配关系。
(一)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理,重新研究价格的形成基因。人们往往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平均资金利润率的影响,把资金利润率,或者以萨伊的资本、地租、工资三要素,作为商品价格形成的基因。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基本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制,因而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这样就从基础上扬弃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观,创造了在实践中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学说形成新价格形成机制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劳动价值论首先要解决的是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决定。如果我们离开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价值决定,研究商品的价值,我认为是徒劳的,也必然会误入歧途。
以劳动力再生产价格这个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形成的最根本基因为依据,重新研究商品价格体系的形成机制,是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机制的入手处。
过去我们也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但都在单一经济体制下进行,价格形成也是根据国民经济统一核算要求确定,对微观企业的经济核算考虑不够。应当明确,在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生产关系必然具有多样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克服过去在单一公有制条件下形成的单一化的利益机制,以形成适应经济成份多样化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必须首先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兼容性,依据各种经济成份将长期并存的情况,重新考虑商品价格形成的依据。这是组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客观依据。客观依据错了,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消费也就错了位。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引发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源。因为国民收入或者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都在一定的价格体系基础上进行。商品价格的基因弄错了,市场交换必然发生混乱,利益分配也必然错位,引发意想不到的矛盾。在这种错乱无序的价格基础上,政府的政策很难起作用,宏观调控也缺乏依据。这就是经济手段不灵,行政手段又离不开的原因。
为了从根本上理顺利益关系,加强宏观调控,我建议:应当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学说,从最根本的价格———劳动力再生产价格的重新核算入手,辅之以主要农产品和矿产品这两类劳动含量高、又是国民经济基础产品的价格,建立新的市场价格形成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形成宏观经济调控的新格局。
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关键在于形成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即以最基本的价格为基础,理顺价格体系中的比价关系。工资、农产品价格和矿产品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重新核算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确定劳动力再生产的价格。以1992年为例,对一个劳动者的工资含量结构进行匡算,1992年实际月平均工资是225元(年平均是2711元),月平均生活费是140元(年平均是1671元),其中月平均医药费5.28元,月平均房租费4.48元,月平均教育费8.42元。这三项合计占工资的比重是8.1%,其中,医药费占2.3%,房租费占1.9%,教育费占3.7%。住房、医疗、教育这三项费用,由于过去实际上是供给制的,即是按需分配的,显然是脱离现实生产力水平的,也是脱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由于工资含量仅仅以维持个人衣、食、用为基础,住房、医疗、教育都采用了供给制,以至于凡涉及到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和商品价格的调整改革,既必然会带来财政补贴的沉重负担,又必然使旧矛盾得不到解决又引发新的矛盾。如工资改革,即使加上一、二倍,在国有企事业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比三资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待遇上相差仍然很大,已经造成“大机”不如“小机”、“国家不如集体”、“集体不如私营”、“国有不如外资”。人才的交流变成单向的人才流失。又如在住房的改革上,市场上的商品房每平方米达到3000元以上,而公房改革价只有200多元,不但没有缓和职工住房问题,反过来增加了要房的压力。现在外方(也包括私营和集体)用人不提供住房,但可按市场商品房价(或租金)在工资中给予补助,以至于引发了“一家二制”的家庭结构改革。而在公费医疗改革时,却成为一人公费、全家吃药、医院处方公费比私费高的怪现象。在教育改革中,造成了乱收费、要赞助的问题。总之,不改革是不行的,但是改革无正确方向引导,会越改越乱。究其原因,就是改革中的价格形成机制没有根据商品经济的市场机制来调整,以至于运行机制处于无序而矛盾更大更深的局面。
(二)合理负担,并按市场化要求理顺价格关系,以此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这是深化改革的第二个入手处。
有一种误解,认为我们国营企业的厂长和经理主要关心福利,不关心效益,所以国营企业效益低。他们通常用国营企业利润水平的低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但是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并不低,问题在于负担太重。国营企业要承担比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重得多的负担。特别是,这种负担在解放初期由于企业年轻还不太突出,随企业年龄的增长,这个问题变得突出了。
国营企业的负担主要来自于:(1)价格双轨制,这个问题已经得到部分解决,但由于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形成,想放开又不能完全放开,一遇到经济波动还可能回到价格管制的老路上去。(2)利息因素。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银行总是认为利息高就能起到调节作用,一味地提高利息,结果使企业负担加重。应当有差别利率,有利率政策。(3)劳保福利因素。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估计,我国一个在职工人养活一个退休工人,据此推算,国营企业仅这方面的负担达到3000亿元。如果企业按通行标准只负担40%的话,可以增加1800亿元的收入。其中企业可以得1000亿元。财政得800亿元,情况就会宽松得多。(4)各种摊派。国营企业的负担沉重,使得在现象上产生效益比较低的误解。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确实还可以提高。但是目前已经达到的经济效益是并不低的。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必须认真解决国营企业的效益转移和流失问题。特别是注意在价格形成上按照市场价格要求,充分考虑成本因素,灵活地调整比价关系,防止政策僵化影响企业效益的提高。
(三)在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基础上,只有注意对金融的体内体外循环失调的控制,宏观经济政策才能奏效。
金融的体外循环和体内流失,都是金融政策导向存在问题。资金应当说是有的,前面已经分析了。但是企业仍然感到资金供应紧张。原因就在于大量的资金流向投机领域,如炒买炒卖房地产和股票,日本人称之为“泡沫经济”。这已经影响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了。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先应当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政策性金融应当控制在国家政府手中;其次,对商业银行进行严格的控制,对具有创造派生性存款能力的商业银行(即存款货币银行)介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要严格控制,不准进行项目投资;再次,严格禁止金融业介入证券和房地产投机,这要以政府的禁令形式颁布。
四、强化财政职能的几个具体意见
(一)抓紧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确定以对工资、农产品和矿产品价格进行彻底调整为基础的新格局,一切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都要围绕形成和调整这个新格局来进行。
(二)依据新格局的要求,重新考虑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的比例和渠道。在预算管理中,对住房、教育、医疗经费管理进行改革,凡是能够归到个人消费基金的,要转移到工资中去,尽可能地取消供给制办法。例如,预防免疫和疑难绝症的治疗,国家应当全部承担;而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应当尽快改为个人大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并结合推开医疗保险的配套改革。又如,教育经费中,普及教育应当坚持义务制,相应对职业教育和除基础学科以外的高等教育尽快实行收费制,这一类教育应当视同个人就业的前期投资;学校的费用不应采用有偿分配的办法解决。一方面可以考虑建立企业集团、行业协会的教育基金解决;另一方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实行校董制。再如,对住房制度取消半卖半送、实为瓜分国有资产的房改方法,一律改按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售、租金。在上述改革中,相应地进行工资改革,凡属于应由个人付费的部分调整到个人收入中去。这个步子不能太慢,太慢了,不但改革的难度更大,而且花费太大。
(三)在资金问题上,财政应当主动地运用证券市场,使财政信用的开展再积极一些。我建议:对铁路、民航、海运和交通等发展瓶颈产业部门进行股份制改造,运用其优越的信誉基础,向社会集资。这一方面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能相应推进价格机制的改革,解决基础行业价格偏低、补偿缺位的问题;另外,这也是发挥国营经济和政府财政在资金市场上主导地位的需要。
(四)重新认识赤字与债务的联系与区别,把开展财政信用作为一项发展战略来认识;不要把债务和赤字混在一起,应明确认定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赤字是同通货膨胀联系在一起的;债务是不会发生通货膨胀的。当然,债务收入运用不当也会发生危机,但其防止和治理措施是不同的。
(五)改革税制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手段来看待,在税种、税率的设置上,不能对确保财政收入作片面的理解。保证收入稳定要以有利于调整结构、奖优限劣,并注意内外税政统一、优惠减免公开为前提。
(六)慎重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在建立地方财政当家税种的前提下,向分级财政过渡。
(《财政研究》199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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