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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带领新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克服前进中的困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97.9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农业生产持续发展,连续夺得第16个丰收年,粮食、棉花总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林、牧、渔业生产均好于上年,全年农业增加值13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区工业部门加快改革步伐,生产适度增长,工业增加值15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全年财政收入35.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4.15%,比上年增长34.75%;财政支出6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54%。比上年增长15.36%。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生产发展,市场繁荣,财源增加;二是加强了税收征管,坚决停止新的减免税,清理了欠税,纠正了承包流转税的做法;三是中央出台了提高新疆石油局原油产品税率、开征原油资源税和改变原油加工产品征税办法,以及提高商业零售营业税税率等。
1993年下半年,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精神,为...
199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带领新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克服前进中的困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97.9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农业生产持续发展,连续夺得第16个丰收年,粮食、棉花总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林、牧、渔业生产均好于上年,全年农业增加值13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全区工业部门加快改革步伐,生产适度增长,工业增加值15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全年财政收入35.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4.15%,比上年增长34.75%;财政支出6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54%。比上年增长15.36%。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生产发展,市场繁荣,财源增加;二是加强了税收征管,坚决停止新的减免税,清理了欠税,纠正了承包流转税的做法;三是中央出台了提高新疆石油局原油产品税率、开征原油资源税和改变原油加工产品征税办法,以及提高商业零售营业税税率等。
1993年下半年,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精神,为保证新疆与全国同步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时组织调查组赴南北疆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执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分税制的要求,对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做了大量的测算分析等准备工作。自治区地州县市财税部门服从全国大局,遵照中央的有关精神,也做好了实施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全区各级财税部门为完成1993年财政预算任务,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宏观调控,整顿财税秩序
1993年,自治区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约法三章”,不断强化财税宏观调控经济的职能,全区财税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一)认真做好财税部门自身的工作。为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在控制税收减免方面,自治区下半年没有再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对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停止执行,对符合国家政策及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也要集体审议,集中审批。另外,在自治区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坚决停止了对两个大型企业的总承包试点。在控制财政赤字方面,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增收节支措施,并按照《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了个别地区安排赤字预算的现象。清查了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创办的85家公司,并限期在职能、财务、名称、人员等方面与财政部门彻底脱钩。对利用财政资金放贷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并按银行现行贷款利率收取了占用费。
(二)加强控购管理,抑制集团消费膨胀。1993年下半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对国务院规定的8种专控商品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纠正了个别地区自行取消对企业购买专控商品审批规定的做法,提出1993年购买小汽车的数量要比上年减少500辆、节减非生产性开支6000万元的目标。同时,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控购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基本抑制了消费膨胀。
(三)严肃处理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为严肃财经纪律,1993年下半年,自治区狠抓了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事件,并对主要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在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有步骤有计划地在财税系统开展了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斗争,并制定了廉洁自律的补充规定,规范了干部的行为。
(四)大力开展治理“三乱”工作。从1993年上半年开始,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参与全社会的治理“三乱”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纠正了社会上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基本上制止了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现象,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二、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1993年,自治区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严格照章办事,依率计征,大力清理欠税,并对偷税、漏税和抗税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从严查处,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确保了全区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大力组织工商税收。1993年全区工商税收完成31.62亿元,为预算的124.02%,比上年增长35.90%。
1.积极组织税法宣传。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自治区翻译印制了这个法维吾尔文与汉文两种文字的宣传小册子77000余本,征管法实施细则维汉文宣传小册子10万本,向全疆16个地、州、市发运,满足了宣传的需要。此外,还组成工作组对地、州及30个县(市)税务局进行了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情况的重点抽查,纠正了一些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执法程序。同时,积极开展了税法宣传活动。1993年3月,在全区开展了“税法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集中进行了六个项目的宣传,其中有三个项目持续时间达3—6个月,把税法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此外,还配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广泛进行了日常的税法宣传活动。
2.加强个体户、私营企业税收征管。一是建立健全个体户、私营企业专管机构,调整充实了征管力量;二是狠抓税务登记、税收资料和发票管理;三是采取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个体户、私营企业税收的检查,逐步完善了个体户、私营企业建帐建证制度,提高了帐证的可靠性,减少了税收流失;四是对实行“双定”征收的个体户、私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并且张榜公布营业额。
3.加强税收各环节的管理。一是统一制定了加强毛绒产品税收管理的办法,并在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二是开展税率专项检查,制定了加强发票管理的措施;三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建立了退税审核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进一步严格了个人调节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4.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统一制定并完善了10个方面的税收政策,有效地克服和避免了税收工作政出多门的现象。
(二)认真做好农业税收工作。1993年,自治区农业税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各税(不含契税)收入1.3亿元,完成预算的130.8%,比上年增加435万元。
1.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通过宣传和举办农业税收知识竞赛等,使广大农牧民了解农业税收各项法规,增强了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密切了征纳双方关系。
2.深入实际,摸清税源,狠抓入库。针对近几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生变化的特点,组织各地农业税专管人员,深入乡村,对税源进行调查,并重新登记造册,防止税收流失。同时狠抓了税收入库工作,对耕地占用税采取据实征收的办法,对征收不力的地区,采取财政扣款的处理办法。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对农业税的税率减免对象、减免数额采取一律公开的办法,从而缓解了各种矛盾,进一步理顺了征收工作中的关系。
3、加强业务培训,改善征管人员工作条件。先后选派各地农业税科长参加农业税收政策短训班;选派基层农业税征收人员参加中央财金学院举办的专业证书班;在乌鲁木齐举办了微机培训班。为改善农业税征管工作条件,稳定征管队伍,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解决农业税收常年助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落实了全区农业税干部的着装换发工作,并为部分地区配置了车辆。
(三)确保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为确保完成1993年国库券发行任务,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1993年国库券推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国库券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按期完成任务。7月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再次召开电话会议,要求把国库券发行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同时,组织国库券发行人员到发行工作的第一线,调查了解国库券发行进度、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于7月15日按时超额完成了国库券发行任务,共完成5.24亿元,超任务9%。
三、积极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1993年自治区大部分预算内工业企业将转入第三轮承包,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搞好第三轮承包,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保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采取了以下措施。
1.坚持“五个结合”。把承包制的完善和发展与实现财政收入的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把完善和发展承包制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下功夫;把完善和发展承包制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关系,强化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把完善和发展承包制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把完善和发展承包制与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2.实事求是地确定承包形式和承包基数,不搞一刀切。在第三轮承包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盈利企业主要采取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或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的形式;对供销、物资、交通企业大部分采取定比上缴承包或基数内外分档定比上缴承包的办法;对还贷任务较重的扩建、改造企业采取免上缴、包还贷的办法;对亏损企业实行减亏包干的办法;对医药商业行业和部分工业企业实行税利分流试点。
3.改进企业工效挂钩的办法。对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一律实行总挂总提的办法。
(二)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工作。1993年,自治区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扭亏增盈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宏观上指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向质量、品种要效益,向节能降耗要效益,向技术进步要效益。
2.继续重点监控盈利在500万元以上的15户企业和亏损在100万元以上的15户企业,要求其按季汇总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据以指导全区扭亏增盈工作。
3.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选择扭亏有望的企业和盈利企业中产品有销路或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在资金上予以扶持。1993年共安排扭亏措施费600多万元,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加快技术进步。
1.安排各项贷款1.08亿元,帮助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经济效益。
2.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开展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保证财政正常支出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贴息资金的间歇开展短期融通业务,主要支持信誉好及利税大的企业积极创收,增加财政收入。1993年累计借出短期资金8150万元。
3.引导资金投向,加强对拨款项目的管理。转变只管拨款不管项目执行的做法,1993年自治区财政厅主动参与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检查、鉴定工作,引导资金向开发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的攻关项目上投放,同时注重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积极支持农牧业生产发展
1993年,自治区各级财政认真贯彻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全年共投入支援农村生产支出3.05亿元,比上年增长7.3%;农业发展基金1.92亿元,比上年增长55.6%;支农周转金1.37亿元。这对自治区农牧业生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支持农牧业生产抗灾保丰收。1993年春,自治区自然灾害频繁,受灾范围广,灾情损失重。为支持农牧业抗灾救灾,自治区各级财政共筹措抗灾救灾资金2617万元。为保证急需,先用电话或明传电报通知受灾地县,先予垫付资金用于救灾,保证抗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减轻因灾损失。
(二)积极支持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1993年,共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资金465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牧区水利设施补助。为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畜牧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993年共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易灾县基础设备建设和防灾草料储备,另外,还对1000万元防灾保畜贷款安排了贴息资金。为改变农业生态环境,建立农业生产绿色屏障,安排349万元造林补助费,并为800万元造林治沙贷款安排了贴息资金。
(三)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基地建设。1993年,共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345.7万元,全年完成开荒造田41.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73.8万亩,建设人工饲草饲料基地5.7万亩,改良草场9.1万亩,建设人工防护林地8.2万亩。为稳定和增加粮食生产后劲,1993年继续安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1200万元,12个基地县都按规划项目进行了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支持农村乡站基础建设,扶持农口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创办经济实体。1993年,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乡站建设资金的管理办法,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了审定,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乡站建设,全年共建设农业乡站103个,畜牧乡站105个,农机乡站59个。在农口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创办经济实体过程中,注重指导农口事业单位正确处理开展技术服务与有偿服务、创办经济实体的关系,并制定了相配套的核算管理办法,促进农口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创办经济实体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支农周转金的管理。1993年,自治区财政部门在对财政支农周转金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着重抓了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制约措施,回收率明显提高。1993年当年到期回收率达到82%,累计回收率为88%,分别比上年提高41个和6个百分点。1993年发放支农周转金的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了项目的科学论证和评估,坚持执行低费率和差别费率的政策,注意支持农口经济实体发展,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支持能增加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1380万元用于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
(六)积极开展农村财政工作的调查研究。1993年共派出571人次对农业财务工作进行调查,分别对财政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问题、支持乡镇企业发展问题、财政支农试点等进行调查,为今后的工作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五、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1993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在保证工资发放、社会稳定和最基本的办公需要的前提下,努力安排好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支持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支持文教卫生科学事业的发展。1993年,自治区文教卫生事业费实际支出1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8.14%。当年修复中小学危房15万平方米,购置课桌椅5万套,并为高等院校、师范院校及中小学配备了部分教学仪器。全年对卫生医疗机构的补助达1.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84%,医院的设备得到了更新,还集中资金,重点改造了乡卫生院,使农村卫生医疗条件有了较大改善。1993年自治区科学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3.8%,有力地支持了科学事业的发展,全区共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330项,其中获国家科学进步奖4项,国家星火奖两项,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也取得一定成绩。
(二)支持新疆大学进入“211工程”。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决定,从1993年6月开始,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对旅馆、饮食、娱乐等一些特殊消费行业开征特别消费附加,用于支持新疆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为扩大影响,提高认识,1993年10月16日自治区财政厅厅长主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0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乌鲁木齐地区开征特别消费附加动员大会。到1993年底,全疆16个地、州、市共征收特别消费附加350万元。
(三)安排专控商品附加费56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县、乡卫生院建设及计划生育,1500万元用于各地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职业教育及乡镇文化站建设,500万元用于支持新疆大学进入“211工程”,2100万元用于老干部局、幼儿园、党校等社会公共事业。
(四)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最基本的办公需要。1993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保工资、保最基本的办公经费、保过冬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发出《关于印发<自治区区级事业行政单位开设工资性资金存款专户管理办法>的通
知》,保证了全区人员工资的发放。全年公检法支出3.62亿元,比上年增长25.31%,对全区公检法部门在防暴器材,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业务开支等方面重点投入资金,对维持全区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1993年,自治区采取较大举措对会议费、购置费、车辆燃修费进行压缩,如制定了《关于试行会议伙食补贴发给个人包干使用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和进行购买专控商品情况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小汽车、大客车、摩托车控购管理和核发牌证问题的通知》等,有效地压缩了非生产性支出。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出台了鼓励事业单位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预算管理过渡的有关规定和推动公费医疗改革的有关措施。如制发了《关于新闻出版单位实行“定额补贴、计划控制、超亏不补、减亏全留”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实行公费医疗经费医院管理的奖励办法》等。
六、积极参与各项改革
1993年,根据国务院的布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自治区财政厅参与了4月1日正式出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测算和实施工作,并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了《自治区粮食超储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关于对自治区一些地县实行粮食收购保价的办法》、《特种储备粮油补贴管理办法》等,保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同时积极参加了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促使自治区食品、蔬菜企业相继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另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参与制定了《关于全疆国有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改革的实施办法》;参与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还大力支持了自治区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
七、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
1993年7月,自治区大检查办公室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向全区各地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9月召开电话会议,具体布置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大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8亿元,应入库金额1.32亿元,已入库金额1.08亿元,入库率为82.1%。
(一)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区共抽调各类检查人员8324人,组成2198个工作组,一批专业职称较高、业务熟悉的骨干进入了检查队伍,各地党政第一二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适应新形势下大检查工作的需要,大检查开始前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财会制度,使大检查的工作质量有了保障。
(二)加强宣传,抓好自查。为推动自查自纠,通过多渠道、多种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动员,使全社会了解和认识大检查工作的意义,自查阶段限定了截止日期,并提出具体要求。全区自查率为99.2%,自查出违纪金额6738万元,占全部违纪金额的37.4%,自查违纪金额入库率达96%。
(三)加大重点检查力度,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新疆的实际,把外贸、交通、医药、大型集体企业以及一些从未检查过的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作为大检查的重点。在检查方法上采取一个系统进驻几个工作组,同时对几个单位进行检查,从而保证了重点检查的质量。重点检查面为45.8%,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13亿元,占总违纪金额的62.6%。
八、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
(一)做好实施“两则”和新的财会制度的培训。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两则”和新的财会制度的培训规划,分三期举办了全区新制度培训班,主要培训了自治区各主管厅局财会人员,大专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全区各地、州、市、县财政部门业务骨干等近900人,再以这些人员为师资力量,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另外,利用电视、广播对社会办学点的学员进行培训,并发售新制度讲座录像带近500盒,发售新制度及讲座书籍20万册。“两则”出台后,各级财政部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使新旧制度顺利接轨。
(二)加强在岗会计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广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稳定会计队伍,1993年,自治区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2604名会计人员发放了会计证,并委托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好的社会办学点举办《会计证》培训班,1993年共对考试合格的4301人颁发了会计证。同时,继续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仅自治区财政厅所属的新疆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全年就培训各类会计人员3245人。
(三)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班办学点,从办学纪律、质量、教师水平等各方面逐项检查,并发放财政部规定的教材12万册。审查申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2500余人。在考试安排、接送试卷、组织评卷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差错。
(四)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整顿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是检查业务质量、执法水平、人员年龄结构、职业道德等方面。取消了两个不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和50名兼职的注册会计师的资格,为自治区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九、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3年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个中心,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狠抓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1993年,对全区3782户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占应登记户数的89%。登记企业资产总额为388.47亿元,比上年增长36%;国有资产总额为126.56亿元,比上年增长29%;国有资本金总额为114.31亿元,比上年增长27%。
(二)抓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为保证国有资产在发生产权变动的经济活动中利益不受侵害,1993年,在全区批准立项的103个项目中,对经审核确认的86个项目进行了资产评估,确认项目的帐面原值为8.43亿元,帐面净值为6.45亿元,评估后的价值为9.44亿元,平均升值率为46.36%。
(三)参与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1993年,在全区79户股份制企业试点中,除67户企业系资金参股,不进行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外,对其余12户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工作。作为自治区股份制试点企业联审小组成员单位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审核股份制试点企业工作中,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自治区第三轮企业承包工作中,由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发包方,具体核定企业国有资产基数,并在承包合同中增加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1993年共与99户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测定承包基数为10.98亿元,核定承包期内增值额为1.79亿元,有2.47亿元的资产核定为保值。
(五)搞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做好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组织近10万人对1774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清查前,全部资产帐面数为105亿元,清查后核实数为120亿元,增加了14.1%。自治区有17户企业被列入全国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单位,清查前帐面总值为11.53亿元,清查核实数为12.32亿元,增长6.83%。
(六)搞好法规建设,加强评估队伍建设。为确保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运作,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试点企业运作规范》、《资产评估操作规程暂行办法》等25个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评估队伍建设,1993年举办了五期资产评估学习班,培训人员553名;新批准建立了25家资产评估机构,其中4家具有正式评估资格。截至1993年底,全区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到28家。
十、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政治思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自治区财政系统领导班子和机关进行思想作风整顿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进行了领导班子的整顿,加强了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了制度,坚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着重解决了处以上干部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积极做好培养年轻干部的工作。根据领导班子年轻化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狠抓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1993年有6名同志到自治区党校和区直党校培训,7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狠抓了少数民族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王富强、蒋海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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