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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西安市财政经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挥科技、旅游和商贸优势,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发展经济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199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农业总产值32.5亿元,比上年增长8%;工业总产值278.8亿元,比上年增长20.8%;乡镇企业总产值119亿元,比上年增长53.46%;自营外贸出口2.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0.19亿元,比上年增长19.1%;零售物价总指数112.8;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亿元,比上年增长75.9%。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18.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9%,比上年增长15.5%,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突破18亿元的奋斗目标;财政支出13.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比上年增长13.6%。
1993年西安市财政工作的特点是,整顿财税秩序取得明显成效,财政收入增幅较...
1993年,西安市财政经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发挥科技、旅游和商贸优势,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发展经济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199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农业总产值32.5亿元,比上年增长8%;工业总产值278.8亿元,比上年增长20.8%;乡镇企业总产值119亿元,比上年增长53.46%;自营外贸出口2.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0.19亿元,比上年增长19.1%;零售物价总指数112.8;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亿元,比上年增长75.9%。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18.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9%,比上年增长15.5%,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突破18亿元的奋斗目标;财政支出13.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7%,比上年增长13.6%。
1993年西安市财政工作的特点是,整顿财税秩序取得明显成效,财政收入增幅较大;生产建设性支出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公检法支出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拖欠教师、离退休人员和基层干部工资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受企业经济效益差的影响,企业亏损退库增长较快,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财政收入的增长。支出需求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仍很薄弱。
一、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1992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安市为内陆开放城市,赋予了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这为西安全面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困难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抓住这一机遇,从1993年年初开始,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全市财源结构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本市财政“八五”计划及财源建设规划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在重点支持国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新产品和名优产品的同时,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开发项目的投入,从政策、资金上有力地支持了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城乡集体经济、“三资”企业以及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一)投入资金2330万元,支持国有企业技改项目17个,重点扭亏项目11个,使46户亏损企业完成了扭亏或减亏指标。
(二)从1991年开始到1993年底,筹集配套资金1800万元,完成5个农业综合开发区一期工程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同时,投入支农资金和支农周转金1000多万元,支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三)投入资金2590万元,支持47个乡镇重点企业项目,形成一支以户县、未央、雁塔、长安、灞桥为代表的“乡镇企业甲级队”,并涌现出3个收入超亿元的村。
(四)筹集资金近1.5亿元,支持黑河引水、北关正街改造、南二环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西安市的投资环境作出了贡献。
(五)积极扩大理财领域,在继续扩展和完善有关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的同时,设立了市财政证券服务中心,并将市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西安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积极为本市经济建设筹集和积累资金。
二、积极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机制转换步伐
为了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步伐,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在理顺企业产权关系,改革国有资产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地探索。一是同市体改委、经委等部门一起,在总结近几年企业承包责任制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按照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意见》。本着“税保国家、利活企业”的精神,通过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消化潜亏等考核指标,实行了多种形式的资产经营责任制。二是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32户国有小型工商企业进行了“国有民营”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三是配合市体改委等部门继续在国有企业中进行股份制试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民企业改组为股份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比较可行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股份制试点的顺利进行。四是选择29户有代表性的重点大中型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试点,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准备。五是建立包括企业兼并、租赁、出售、拍卖和企业闲置资产调剂等功能为一体的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六是狠抓企业扭亏增盈目标和措施的落实。与19个主管部门和区县签订了扭亏责任书,市级各有关部门也与其主管的企业签订了扭亏责任书。在企业内部推行了扭亏风险抵押金办法,对扭亏有望的企业继续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继续实行超亏不补、减亏全留”的办法,使政策性亏损额比上年减少34.41%。
三、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财政和财会改革
(一)保证“两则”和新财会制度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历史上企业财会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为了使这项改革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市财政局于3月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两则”及新财会制度培训领导小组。3月份下旬到4月上旬举办了两期新制度师资培训班,培训市级各企业主管部门财务处长、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长及部分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共350多人。按照逐级培训、层层负责的要求,这些同志回去后又组织各自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全市参加新制度培训班的财会人员达2.5万人,经考核合格的达23814人。同时,为保证新制度的实施,还组织发放有关新制度的书籍计7万多册。之后,又陆续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新旧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并结合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了必要的补充说明,基本保证了新旧制度的顺利转换和衔接。
(二)注册会计师事业有新进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年,市财政局在整顿、加强现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成立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和西安大明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改变市注册会计师队伍年龄偏大、后继乏人的状况,考核、报批了一批注册会计师,使市会计师事务所在查帐、验资、资产评估以及会计咨询等业务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动区县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一是按照国务院部署,从1994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为确保新体制如期顺利出台并取得预期效果,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做了大量的数据收集和测算工作,结合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实施新体制后西安市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进行了宣传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建设,规范乡街财政管理制度,建立乡街财政金库,完善管理办法。1993年,乡街财政收入已超过了区、县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三是对实行“总额分成”的城郊7个区继续实行一年超收分成的奖励办法,极大地调动了这些区增收的积极性,新城、碑林、莲湖3个区财政收入超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了收入过亿元的目标。7个区共超收7465万元,占区县超收总额的68.8%。
(四)放开粮油价格,取消民用煤补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决定,西安市从1993年4月1日起,放开了除军供粮食以外的所有粮油购销价格。在保量放价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地方粮油储备制度。市财政除对储备粮油费用实行定额补贴、超亏自补、节亏留用办法外,其他粮油企业一律进入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扭转了长期以来粮食企业依靠财政补贴的局面。另外,从1993年3月1日起放开对民用煤价格的控制,由经营单位自主定价,同时,取消了民用煤补贴。
(五)在市园林系统试行事业费包干办法。为了提高市园林事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市财政局同园林局商定,从1993年起在市园林系统试行事业费总包干管理办法。即财政局对园林局实行事业费定额补贴、节余留用、超支不补、一定三年不变,并签订了事业费总包干合同。执行结果,1993年实际收入超过包干基数27.87%;支出比包干基数节支5.11%。
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生产
1993年,市财政局投入资金3500多万元,重点扶持了农村粮食基地、名特优产品基地、经济林基地、蔬菜基地、渔业基地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年共改造中低产田19万亩,整修各类灌溉渠道4081公里,砌U型渠道120公里,新打配套机井728眼,新建农田输水暗道185公里,治理了水土流失面积36平方公里,新修加固堤防71公里,植树造林23.4万亩。以上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但增加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93年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90万吨,单产266.2公斤,分别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92年增长3.6%和3.98%;农业产值与林、牧、副、渔产值的比例也由1992年的58.6:41.4调整为58:42。全市农村经济收入超亿元的乡(镇)达32个,超亿元的村3个,农民人均纯收入870元,比上年增长11.2%。
为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市财政局安排80多万元专项资金,解决蓝田老区和长安、临潼、户县、灞桥等贫困山区部分乡(镇)通电、修路和人畜饮水等问题。还安排部分支农周转金,帮助蓝田普化等乡(镇)创办花岗岩板材厂,开发、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并在深山区推广地膜玉米和地膜土豆,解决部分群众吃粮食难的问题。同时,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实施和竣工验收,提高了以工代赈工程的效益。
五、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收入管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针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一)清理、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减免税规定,制止了一些新的减免税规定的出台。
(二)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重点清理、整顿了一批“四假企业”(假合资、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积极开展反逃税斗争。在公检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坚决打击各种偷漏抗税行为,维护了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三)严格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纠正银行占用财政预算资金,解决已缴税款不能及时转入国库的问题。清理了各级代征、代收机构占压、截留财政收入的问题,向税源较大和征管难度大的单位派驻了征收管理人员,协助代征单位加强收入征管。该项措施实施后,全年国有土地有偿出让转让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为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四)制定了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和资金专户储存管理的配套办法,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引导预算外资金投向,制止各种乱收费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将10户外贸企业和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预算管理。
(五)针对各项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居高不下的情况,制定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的八条措施,在保证科技、教育投入和人员工资特别是教师工资发放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加强控购管理,对购买国家规定的8种专控商品从严审批,并将公安部门用车和“三资”企业购车纳入控购管理。
(六)狠抓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市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4亿元,其中应收缴入库1.29亿元,已入库1.23亿元,入库率95.48%。
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机制,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一)组织起草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提出对国有资产实行三个层次的管理,一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它代表国家对全市国有资产行使所有权管理的职能;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少数资产经营公司和企业集团),主要是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与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与营运管理,并负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三是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它们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管理公司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直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二)组建西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了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拟定了《西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章程》,报经市政府批准,并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筹备组,积极进行筹建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1993年西安市新批准改组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32户,其中5户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的股份制企业。32户企业的股本总额为5.8亿元,其中国家股为1.8亿元,占股本总额的30.5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继续做好试点企业资格审查、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国家股权设置、股权代表委派等工作。为完善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拟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非经营性资产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独立经营、有偿转让、租赁经营或委托代管等四种形式,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建立了产权交易协作网,并加入了全国产权交易协作网络。重视信息收集,通过收集、登记、筛选、储存,发布企业资产交易信息,为各网员单位交易活动牵线搭桥。1993年已与62户企业建立了协作关系,盘活了闲置资产,使闲置资产发挥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此外,为企业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提供服务。已清理48户企业的报废资产,共计228台(套),经调剂后,把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返还企业,从而有效地控制了资产的流失。
七、以治理乱收费为突破口,认真开展反腐败斗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市财政局把治理乱收费作为1993年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成立了治理乱收费办公室,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发出《关于坚决治理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下发后,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确定14个治理的重点单位和部门,对经市以上政府、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361项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分三批取消了102项不合理收费项目。13个区县也主动取消了自定的225个收费项目。与此同时,还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了各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经济实体,提出了党政机关所办实体在财务上与机关脱钩的办法和意见。
在财政系统自身反腐败斗争中,按照中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五不准”和朱镕基副总理对财税部门提出的“约法三章”以及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了市财政局反腐败斗争中应着重解决的7个问题:一是资金审批、经费拨款不按程序、擅自决定、私下许愿甚至欺上瞒下的问题;二是在周转金借款方面,借人情款或不给好处不借款,收取贿赂的问题;三是接受基层单位、企业的吃、请、礼、赠,到高级娱乐场所公款消费或把自己吃、请、娱乐费用在基层报销的问题;四是假公济私,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谋私利问题;五是在承办基建、修缮和公物购置中私吃回扣问题;六是在控购审批中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或收受好处的问题;七是在招待活动中提高标准、大吃大喝,甚至连吃带拿的问题。对照上述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重新修订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经费审批、划拨、周转金借贷等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西安市财政局供稿,王蕾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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