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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云南省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提前两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结合云南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积极加快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出现了新的局面。
1993年,云南省国民生产总值达6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农业总产值176.4亿元,比上年增长2.5%,粮食生产在播种面积减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总产量仍达到1085.2万吨,比上年增产14.8万吨,是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总收入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长53.2%。由于加快改革给国有企业注入了活力,一批企业开始走向市场,工业总产值达到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实现2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4%。骨干财源卷烟、烤烟生产在各级政府扶持下质量进一步提高,产量突破500万箱,市场有了新的拓展,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在转变理财观念,推进财政改革,组织财政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与财务管理,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财政收入达到204.94亿元,比上年增长87.5%,净增长95.62亿元;财政支出200.62亿元,比上年增...
1993年,云南省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提前两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结合云南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积极加快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出现了新的局面。
1993年,云南省国民生产总值达6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农业总产值176.4亿元,比上年增长2.5%,粮食生产在播种面积减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总产量仍达到1085.2万吨,比上年增产14.8万吨,是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总收入达到224亿元,比上年增长53.2%。由于加快改革给国有企业注入了活力,一批企业开始走向市场,工业总产值达到6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实现2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4%。骨干财源卷烟、烤烟生产在各级政府扶持下质量进一步提高,产量突破500万箱,市场有了新的拓展,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在转变理财观念,推进财政改革,组织财政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与财务管理,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财政收入达到204.94亿元,比上年增长87.5%,净增长95.62亿元;财政支出200.62亿元,比上年增长65.0%。
一、财源建设结硕果,财政收入跨上200亿元大台阶
1993年,云南省工农业生产都出现了较好的势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尤其是经过多年扶持,骨干财源的效益已充分体现出来,骨干财源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增长。1993年,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上了一个大台阶。云南财政收入能够实现大幅度增长,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骨干财源为云南财政收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80年代后期,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发展农业促轻工、通过轻工搞积累,集中财力保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方针,选定“两烟”(卷烟、烤烟)作为云南的骨干财源来培养。为了促使“两烟”生产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及财政税务部门从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两烟”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为“两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两烟”生产出现了历史性的飞跃。1993年全省烤烟产量达1556万担,比上年增加154万担。通过名优烟翻番计划的实施,卷烟产品结构调整迈出了重大步伐。1993年云南名优烟所占比例由上年的25.9%上升到30%,卷烟等级上了一个新水平,实现税利也大幅度增加,全省财政收入中约有70%来自“两烟”,新增财政收入中70%也是来自“两烟”。“两烟”生产的发展不仅为云南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积累了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实行分税制后,卷烟收入大部分将划为中央收入,但地方仍可借鉴“两烟”生产发展的经验发展其他优势产业。
(二)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实现利润有较大辐度的增长。1993年,全省预算内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3亿元,比上年(按老口径计算)增长1.45倍,其中省级企业实现利润6.2亿元,地县企业实现利润8.1亿元。每百元销售收入实现利润7.26元,比上年增加2.94元。亏损企业和亏损额都有减少,全省亏损企业135户,比上年减少37户,亏损金额减少4909万元。企业税利的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增收。
(三)亿元县增加,县级财政收入有所增长。1993年全省亿元县由10个增加到12个,新增加了宣威、会泽两县。亿元县收入由上年的15.26亿元增加到26.84亿元,净增11.58亿元,增长75.88%。
(四)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财税部门提出的“约法三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预算约束,积极组织收入。一是坚持不打赤字预算,年初打了赤字预算的都作了调整。二是抓清欠。成立了以财政厅厅长为组长、省人民银行、省税务局、省烟草公司领导参加的清欠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的清欠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到昆明、楚雄,曲靖、玉溪、大理、昭通、红河等地州督查清欠工作。烟草部门从大局出发,压缩库存,加强销售,加快货款结算,盘活资金,保证了资金及时上缴各级金库。三是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3年,大检查工作是在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财税、金融秩序的大气候下开展的,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大检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全省共有7万多户国有、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23万多户私营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自查和重点检查,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面达45.1%,查出违纪金额2.54亿元,应入库1.32亿元,已入库1.26亿元,入库率达95.9%,对增加收入,平衡各级财政预算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税收征管是财政增收的保证。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帮助地方发展经济,培养财源,对财政收入跨上200亿元大台阶作出了巨大贡献。1993年,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本着依法治税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约法三章”的要求,强化税收征管,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对承包流转税、下放税收减免权和越级减免税的清理工作,严格了减免税审批制度;对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出口退税管理,严格了退税手续,严肃查处了个别地方发生的骗税案件;强化税收执法监控手段,以贯彻征管法为契机,改进个体税收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偷抗税案件,1993年全省共受理偷抗税案件1522件,调查处理1395件,立案侦察235件,挽回经济损失3996万元;认真开展税收大检查,共查出偷漏税款9139万元,入库8932万元,清理欠税14126万元,入库9778万元。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云南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保证了云南省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财政投入继续向农业倾斜
“七五”以来,云南财政支农资金平均以每年1.5亿元的额度增长加。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支农资金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1991年安排15.9亿元,1992年增加到18.5亿元,1993年进一步增加到23.8亿元,比上年增长28.6%。为了充分发挥支农资金的效益,支农资金的投向结构也作了较大调整,加大了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了生产补助资金的投入。1993年,生产补助资金投入占全部支农资金的比例由上年的50%下降到30%左右。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1993年全省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使云南省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69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0%,增强了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全省农业的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云南省的支农资金还向贫困地区倾斜,如省财政每年安排160万元分批扶持41个特困县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安排150万元给这些县用于种籽仓库建设。财政支农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农业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
为了确保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稳定和发展农业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资金的供应工作。凡预算内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保证按计划、按进度及时拨付;在农副产品收购任务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使云南省在农副产品收购中没有出现向农民打“白条”的情况。
三、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1993年是云南省深化财政改革的一年。财政部门坚持按照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改革财政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公共建设型财政。建立公共建设型财政的关键是通过调整支出政策、结构和重点,规范和缩小政府开支范围,改变政府包揽一切的状况。省财政在安排1993年预算时,已开始按公共建设型财政模式运作。在支出安排上,一是安排好保证社会稳定、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开支和发展教育、科技、社会公共事业以及支农资金的需要。二是在稳定的基础上求发展,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及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对财政投资方向和结构进行调整,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的直接投资。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根据受益范围,以财政投资为主,吸收社会资金参与。1993年财政投入生产建设性的支出(含基建、技改、农业)达80.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0.3%。
(二)进一步改革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规范企业分配行为,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一是从1993年1月1日起,除少数企业外,统一了省级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二是对国有企业全部免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上述两项共增加企业留利约3亿元,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从7月1日起全省所有企业全面实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新旧财务会计制度的顺利接轨。四是全省有21户企业进行了税利分流试点,通过试点,为全面推行税利分流改革积累了经验,也为实施分税制改革打下了基础。
(三)实施“减补创亿”规划,促进县乡经济发展。云南省地处边疆,少数民族众多,交通闭塞,县乡经济不发达,而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在127个县(市、区)中有财政补贴县91个,财政赤字县109个。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以五年为一期,每期重点扶持30—40个县,促进县乡经济发展。按照这一决定精神,省财政厅在全省实施了“减补创亿”规划,即一手积极促富,抓好亿元县建设,一手扶持财政补贴县,不断提高补贴县的自给能力,帮助这些县集中财力,发展优势产业,开辟财源,减少补贴。“八五”以来,省、地财政部门分批在会泽、陆良等38个县实施了“减补创亿”规划,共扶持164个项目,总投资24.23亿元,省地财政扶持资金8.29亿元,其中省财政5.31亿元,占64.1%。到1993年底,已有110个项目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38个县市财政收入都大幅度增加。
(四)改革周转金使用办法,规范周转金管理制度。云南省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对周转金的使用范围、借款条件、审批手续、归还借款等都作了统一规定,改变了过去周转金使用分散,撒胡椒面的做法,逐步按产业设置周转金,集中使用,形成合力,确保重点。1993年,省财政共集中周转金1.59亿元,保证白糖收购和烤烟收购;发放周转金8488万元,重点支持了55个项目的发展。
(五)改革省级行政经费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办法,控制行政经费增长。从1993年1月1日起,对省级行政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分配预算资金,促使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既保证机构正常运转需要,又节约使用经费。实施一年来,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人均综合支出、会议费支出、人员编制等都未突破财政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在建立行政经费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六)促进机构改革,支持创办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对人员分流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并实施了鼓励和支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的财政措施。对机关分流出来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第三产业的行政人员,原核定的经费实行过渡办法,在三年过渡期内逐年减拨,从第四年起完全脱钩。对能吸收机关分流人员的经济实体,财政部门在资金上酌情给予有偿支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完成其行政、事业任务的前提下,其服务设施、交通工具和信息机构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的经营收入,在所得税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省财政还专门设置了第三产业发展基金,全年发放基金1.16亿元,从而促进了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为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四、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一)调整财政资金支出重点和投放结构,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资金的供给情况,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建议对在建项目要认真进行清理,实行保一批、缓一批、停一批;对市场前景不明,资金不落实、缺口大的项目,实行停缓建;财政预算内资金集中保省的重点建设,保重中之重项目。省政府采纳财政厅及有关部门的建议,决定停建在建工程11项,重点建设项目调整为27项,集中资金保公路干线改造、昆交会工程、广大铁路、南昆铁路、漫湾电站等重点交通、能源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从而保证了重点工程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社会集团消费过快增长,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支出。针对上半年社会集团消费增长过猛,行政经费增幅居高不下的实际,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决策,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控制社会集团消费,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的通知》,采取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下半年财政不再对单位追加预算的办法,约束单位的支出行为。一是停止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并规定亏损、欠税以及没有自有专用基金的企业一律停止购买小汽车;二是会议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20%;三是严禁出台地区性津贴、补贴等。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社会集团消费和行政经费过快增长的势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国库券的推销工作。1993年上半年,由于金融秩序混乱,影响了国库券的发行。为此,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精神和国务院紧急通知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确保完成今年国库券发行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国库券发行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带头,层层动员,踊跃认购。各级财政、银行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增加发行和兑付网点,做好以旧换新工作;各推销机构还组织人力到机关、厂矿上门服务。经过努力,全省认购国库券4.75亿元,按期完成了中央分配的发行任务。
五、边境贸易发展较快,边贸收入已成为边境口岸地区的骨干财源
在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云南省充分发挥边境区位优势,努力发展与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1993年进出口总额完成28.73亿元,比上年增长26.56%。1992年以前,全省仅有边贸企业(商号)400多户,到1993年底,全省边贸企业(商号)已发展到2327户。与周边缅甸、越南、老挝、泰国的经贸合作项目已发展到100多个,其中已履约项目66个,合同总值1亿多美元。全省边境贸易进出口额突破亿元的县市有9个(瑞丽、畹町、潞西、陇川、盈江、勐海、腾冲、耿马、河口),进出口总额达24.5亿元,占全省边贸进出口总额的85.3%。边境地区口岸财政收入逐年增加,1993年德宏州边贸收入已占全州财政收入的70%以上,其中瑞丽、畹町、陇川三县边贸收入已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0—90%。边境贸易的发展,对稳定边疆,繁荣边疆经济,改善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生活条件,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
六、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县级财政仍很困难
云南是多民族、边疆、山区三位一体的省份。由于地处边疆交通不便,过去一直不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因此云南省的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缓慢。据199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缺西藏资料),云南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居全国第28位,属全国倒数第2位。不仅全省总体经济水平落后,同时还存在不同地区、不同县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昆明市1993年财政收入达41.75亿元,而迪庆州仅4600万元,怒江州仅4000万元。全省只有12个亿元县(市、区),其中财政收入最高的五华区也只有5.12亿元,而全省财政收入在千万元以下的县还有13个,其中最少的贡山县只有78万元。财政收入较高的县主要集中在昆明附近及几个地区行署所在地或有烟厂的市、县,多数边远地区和内地山区县都属于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县。全省共有贫困县73个(含国家级贫困县及国家承认、由省扶持的贫困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545个的13%,是全国贫困县最多的一个省。云南由于县乡经济不发达,县级财政可支配财力基本上只能保人头费开支,还有不少县挪用周转金及其他经费保吃饭,因此县级财政出现大量赤字。1993年全省财政赤字县有109个,比上年增加13个,赤字金额9.02亿元,比上年增加5.11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何其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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