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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贵州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真抓实干、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1993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374亿元,比上年增长9%;农业总产值184.8亿元,比上年增长4.1%;工业总产值3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0%;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1亿元,比上年增长30.8%;零售物价指数为114.4。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努力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收支管理,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1993年财政收入5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9.5%;财政支出67.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3%,比上年增长11.1%。当年财政收入加上中央财政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等,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91万元。
一、落实宏观调控决策,扭转财政收入滑坡局面
1993年1至8月,贵州省财政收入出现了多年来没有的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到8月底止,财政收入只完成年度预算的38.35%,全省财政收支逆差高达7.6亿元。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是卷烟产品税锐减,企业资金紧张,拖欠税款增加。针对这种情况,贵州省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1993年,贵州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真抓实干、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1993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374亿元,比上年增长9%;农业总产值184.8亿元,比上年增长4.1%;工业总产值3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0%;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1亿元,比上年增长30.8%;零售物价指数为114.4。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努力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收支管理,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1993年财政收入5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9.5%;财政支出67.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3%,比上年增长11.1%。当年财政收入加上中央财政定额补助和专项补助等,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91万元。
一、落实宏观调控决策,扭转财政收入滑坡局面
1993年1至8月,贵州省财政收入出现了多年来没有的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到8月底止,财政收入只完成年度预算的38.35%,全省财政收支逆差高达7.6亿元。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是卷烟产品税锐减,企业资金紧张,拖欠税款增加。针对这种情况,贵州省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认真分析和研究贵州省财政经济形势,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纳税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发展,增加财源。对影响贵州省财政收入较大的卷烟,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产促销,并适度调整生产计划,把卷烟造成的财政减收降到最低限度。在抓好“两烟一酒”,保住大税源的同时,强化各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对个体工商税纳税定额作了合理调整;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出台的调高营业税税率的措施;大力加强清理拖欠税款的工作。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了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税款入库和资金调度等问题。通过上述措施,9月份基本扭转了财政收入滑坡的局面,为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打下了基础。
二、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一)整顿税收秩序初见成效。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财税部门提出的“约法三章”,停止了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坚决纠正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认真清理了全省1991年以来的越权减免税规定,仅省税务局就清理出越权减免税的规定22条。堵住了乱开减免税的口子,强化了依法治税,保证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各级税务部门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强化征管手段,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各征收单位均实行征管查三分离,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税收会计改革已全面展开,征管、会计、计算机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方式已初具规模。全省有近10%的县市税务局建立了税务代理机构。省税务局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涉外税收征管的措施,建立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制度,集中出口退税审批权,有效地制止了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使1993年全省涉外税收大幅度增长。加强了其他税收的管理,严格了个人收入调节税征收管理,加强了源泉控管和纳税申报,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达90%以上。税务稽查能力进一步提高,1993年共查处偷漏税1.09亿元。税务检察室、税务公安执勤室的工作程序步入正轨,办案能力显著提高。各级税务机关还成立了人民法院税务执行室,完善了税务行政复议制度,规范了征纳双方行为,有效地促进了税收法制建设。同时1993年税务检察室、法院执行室共查处偷漏税案件500余件、金额近1000万元,挽回了经济损失。
(三)税务促产向纵深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运用政策、资金、信息、管理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促产。各级税务部门都制定了促产规划和促产目标,抓住重点税源和重点项目,围绕发展贵州经济这个大局,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省税务局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贵州省第二步战略目标,制定并实施了税收“851”工程。即到2000年贵州省缴纳工商税达500万元的企业户数在“八五”期末基础上翻一番,因此要求,亿元以上的纳税户由4户增加到8户,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由25户增加到50户,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由44户增加到100户。各地、州、市税务部门抓住重点税源,制定税收促产战略目标,促进税收增长。如烟区税务部门从资金和技术上帮助农民抓好烟叶生产,实行烤烟示范种植,同时广泛推广烤烟种植烘烤新技术,提高烟叶质量,使1993年烤烟产品税达到4亿元。
三、深化改革,提高企业效益
1993年,贵州省财政部门以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中心,努力搞活企业,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大力进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新旧制度顺利接轨。新财务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在自有资金使用、提取折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自主权。二是扩大企业税利分流试点,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对1993年承包合同到期的企业,原则不再承包,试行税利分流。并对试点企业给予了降低所得税率,税后留利免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财政暂不参与税后利润分配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省财政厅和经委等部门配合,狠抓扭亏增盈指标的落实,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措施,进一步强化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1993年,全省国有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除个别行业外,企业实现的利润均有所增长,全年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11.49%。
四、采取措施,支持农业发展
1993年,各级政府始终把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在支持农业发展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把支农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重点,尽力确保农业投入的及时到位。1993年农业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到位较好,基本上保证了全省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资金需要。完成了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援助的贵州省纳雍、织金两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安顺地区低产田改造工程,确保了“八五”前三年发展粮食专项资金和坡改梯工程投入,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粮食生产的发展后劲。二是为了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省级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专款2000万元,建立了乡镇企业发展基金,采取贴息办法,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三是省级财政信用机构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农业、乡镇企业和贫困地区的发展,投入农业2616万元,乡镇企业2054万元,温饱工程1296万元。四是各级财政拿出相当的财力对扶贫贷款、老少边穷贷款等给予贴息,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五、切实治理乱收费
根据党中央关于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省委、省政府责成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经委共同负责治理乱收费工作。抽调人员组成了贵州省治理乱收费办公室,负责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省财政厅、物价局、经委结合贵州实际,提出了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贯彻意见,报经省委、省政府转各地州市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部门和项目进行了重点治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还共同下发《收费清理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地、州、市和省直各部门对各种收费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
为了把治理乱收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大力宣传。在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群众的检举揭发,各地财政、物价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院、教育等部门的收费进行了重点调查和清理。经过各级财政、物价部门的认真清理,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1993年底贵州省分两批取消了公安、铁路、人事、电力、司法、劳改、民政、卫生、交通、公路、劳动、教育等部门的118个项目149种乱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国有资产管理取得进展
(一)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3年全省全面开展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登记工作,年检登记企业4641户,占应登记户数的95.6%,登记资产占用总额为322.1亿元,比上年增加9.1亿元。
(二)进行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调查。1993年对76户企业、2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相当普遍。据汇总材料反映,这些单位资产流失达3.49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入资产不进行评估,或压低中方资产评估值;二是股份制试点企业,压低国有股资产数额让利给股民;三是资产评估中有的委托方要求压低评估;四是重复建设,决策失误,造成大量资产报损报废;五是企业承包中的短期行为。
(三)组建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为了把国有资产推向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遵义县先后组建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部,另外,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与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成立了3家闲置设备调剂处理服务机构。
(四)财产清查和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取得进展。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部署,1993年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同时在20户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试点。全省清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21097户,清查后资产核实数为100.96亿元,比清查前增加4.74亿元。根据清查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产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20户清产核资试点企业,通过所有权界定,明确了产权归属,通过对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加国有资产1165万元,核实了国家资金,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打下了基础。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杨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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