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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建设的需要。通过努力,重庆市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3年,重庆市国民生产总值完成399.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农业增加值79.2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工业增加值(乡以上)151.42亿元,比上年增长5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7万元,比上年增长2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6.87亿元,比上年增长48.5%;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6.3。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44.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5.6%,比上年增长28.3%;财政支出29.17亿元,比上年增长27.9%。财政收入加上级补助,减财政支出、按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和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的各项资金后,当年净结余为1268万元。
一、整顿财税秩序,加强财政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要求,重庆市财政局制发了《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财...
1993年,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在重庆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建设的需要。通过努力,重庆市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3年,重庆市国民生产总值完成399.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农业增加值79.2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工业增加值(乡以上)151.42亿元,比上年增长5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7万元,比上年增长2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6.87亿元,比上年增长48.5%;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6.3。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44.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5.6%,比上年增长28.3%;财政支出29.17亿元,比上年增长27.9%。财政收入加上级补助,减财政支出、按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和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的各项资金后,当年净结余为1268万元。
一、整顿财税秩序,加强财政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要求,重庆市财政局制发了《认真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的通知》,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宏观调控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财税工作提出的“约法三章”的实施意见。
(一)清理减免税,加强收入征管。1993年,重庆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全国财政会议和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停止了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的审批,强化清欠手段,严禁占压预算资金,确保预算收入及时入库。各级财政部门还狠抓重点税利户收入的征收和盈亏大户的增盈扭亏工作,对各种罚没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建立和完善拍卖市场。同时,努力培植财源,加强基层财源建设,开展了乡财政收入晋档升级活动,制定了晋档升级规划和奖励政策,建立了扶贫周转金和乡财政周转金,并与19个区市县财政局签订了晋档升级责任书,要求到“八五”期末,涌现出一批财政收入超1000万元、800万元和500万元的乡镇,实现乡镇财政收入发展目标。通过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与辛勤工作,1993年超额完成了全市财政收入任务,有3个区县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8个区市县财政收入超1亿元。
(二)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把节减支出、反对铺张浪费与勤政廉政结合起来。保证重点需要和必不可少的人头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节支重点放在会议费、购置费和车辆燃修费上,严格实行经费定额管理,从严控制社会集团消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1993年,重庆市财政部门把实现收支平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做到了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不收“过头税”,不“寅吃卯粮”,把应收的财政收入及时组织入库;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支出总规模,明确规定当年实现的超收,只能用于保工资性增加的支出,用于平衡收支缺口,消化历年财政赤字,不能再安排新的支出。市财政局还发出了《关于认真核实1993年财政收支的紧急通知》,要求凡是违反规定退库的必须坚决纠正,凡是无资金来源的支出必须坚决纠正,凡是用借款列支的一律作调入资金处理,不准虚列支出。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全市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千方百计完成国库券销售任务。1993年上半年国库券一度滞销,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国库券发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动员了大量人力,采取宣传动员和上门服务等促销活动,并与市有关部门配合,要求市各个证券中介机构和已发行或准备发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企业,必须如数完成市里分配的国库券认购任务,并限期入库,保证了国库券发行任务的完成。
(四)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1993年,重庆市财政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通过单位直划或委托银行划款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政专户储存,规范了全市财政专户储存会计核算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市级财政专户存储资金1.35亿元。积极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审和清理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单位1992年和1993年8月以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并报经市政府决定,宣布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38项,取消项目37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减轻了企业和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五)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3年全市大检查自查面100%,重点检查面40%。查出违纪金额2.25亿元,其中应补缴入库1.35亿元,已入库1.31亿元。入库率达97.1%。检查质量和效果均好于往年。
此外,还认真清理了全市财政周转性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整顿工作和评估机构的年检工作,加强了重庆市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和评估机构的建设。
二、合理安排和调度资金,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1993年由于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加上财政历年赤字包袱比较重,因而财政资金运转很困难。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并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保证了各项经常性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支持了重庆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支农资金结构,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还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帮助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各级财政部门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对工交企业的20个技术改造项目安排挖潜改造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1.2亿元,预计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增加产值1亿多元,利润4652万元,税金1787万元。对粮食、食品、蔬菜等行业8个技术改造项目安排了转向发展资金2567万元,财政小型技术措施贷款760万元,用于企业新产品开发、厂房建设、交易市场及网点建设。对部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了财政贴息175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年共安排工交企业扭亏措施费459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扭亏措施费1490万元,支持了38户亏损企业的39个项目。据统计,38户受益企业中有15户企业同口径比较已扭亏为盈,扭亏面达39.47%。拨付交通企业扭亏措施费1800万元、公用企业扭亏措施费1300万元,支持了重庆市交通、公用事业的运转。为了保证全市人民过好元旦、春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及时筹措484.2万元资金,解决了全市61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生活费开支,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千方百计组织资金,保证重点工程资金供应。为了认真实施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的目标,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共拨付预算内外建设资金5.05亿元,支持了菜元坝立交桥工程、长江二桥、和尚山水厂、长江和嘉陵江滨江路、成渝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为了发挥建设资金的经济效益,管好用好建设资金,1993年对部分有经济效益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合理安排预算,加强支出管理,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1993年重庆市在支出安排时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增加对教育和科技费用的支出。1993年教育事业费和教育费附加支出比上年增长21.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比上年增长55.2%。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事业收入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结合财政部关于加强事业收入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1993年制定了重庆市《加强事业管理收入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增强了事业单位生财、管财、用财的自觉性。1993年,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事业收入6042万元与财政拨款一起进行管理,将差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业务收入2.87亿元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2500万元,均纳入了财政审批计划之内,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在这方面,市财政局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的新路子,积极做好1994年全面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二)继续完善以税利分流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一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国有商业企业国有民营改革试点。二是会同市劳动局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办法。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对经济效益指标、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浮动系数等进行了合理调整,兼顾了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三)切实搞好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大规模开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全市分行业培训了财务人员8.5万余人,使重庆市的新旧财会制度衔接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并与新闻出版局联合主办了“重庆市新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全市万余名财会人员参加了这项活动,扩大了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工业、商业中选择5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新财会制度提前运行的试点,帮助企业解决在执行中遇到的难题,为新制度全面铺开打下了基础。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产权关系。一是在181户企业中开展了清产核资试点,经过清理、界定、重估、核实四个阶段,查出帐外资产5708万元,各种资产损失4.83亿元。固定资产重估增值9.27亿元,冲减资产损失5.81亿元。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企业家底,界定了国有资产产权,卸掉了企业包袱,使企业得以轻装前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基础。二是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共清查了1.4万户,清查前帐面价值61亿元,清查后为83亿元,增值36.06%,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继续开展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完整和不断增值。积极支持股份制企业的建立。1993年,对22户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资产评估,资产增值1.82亿元。为了探索国有股产权管理方式,制定了股权代表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股权代表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利于保障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收益。
(五)继续开展财政“二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严格审查财政规范性文件。1993年制定了重庆市财政行政复议规则,建立了财政规范性文件资料库,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了加强农业税收的征管,在12个区市县成立了人民法院驻财政“执行室”,推进了依法治税。
四、注重调查研究,加强财政宣传
1993年,重庆市财政局加强了对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总结经验,探索发展重庆经济、增强重庆财政实力的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财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编发了129期重庆财政信息和简报,向中央、省、市反映了大量财政经济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多、更好地理解、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联系,通过采访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财政情况。1993年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财经报》、《重庆日报》等提供稿件50多篇,通过新闻记者撰稿宣传重庆市财政工作的稿件30多篇。
五、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了局机关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联系财政工作的实际,广泛深入动员,抓好学习教育,在提高职工反腐倡廉自觉性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处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以此推动全市财政部门廉政、勤政建设。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拒贿赂161次,金额2.27万元,拒吃请4555人次。合川市财政局少数人受贿贪污一案暴露后,重庆市财政局对此十分重视,以此案为反面教材,利用职工大会、党团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动员全市财政干部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和吸取教训,要求全市财政干部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和改革关,更好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并且制定了财政干部“十不准”等廉政、勤政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组织人事工作的要求,严格对财政干部的考核,加强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建设,注重对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权力商品化等不良风气的侵蚀,狠抓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陈万里、高丽辉、覃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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