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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珠海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完成社会总产值(现价)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国内生产总值121亿元,增长25.9%;国民收入73.5亿元,增长12.3%;工农业总产值201亿元,增长33.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2.8亿元,增长36.7%;实际利用外资5.6亿元,增长1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3.6亿元,增长1.1倍。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8.04亿元,增长77.2%;财政支出17.83亿元,增长84.9%。收支相抵,结余2100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在预算内总收入中,本年收入14.78亿元,比上年增长83.1%;在预算内总支出中,本年支出15.77亿元,比上年增长79.2%。
1993年珠海市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一是收支均大幅度增长。市、县、区各级财政收支增幅都较大。二是财政增收主要集中在工商税收,尤其是来源于流通领域的营业税、以工商统一税为主的涉外税、工业环节的产品税、增值税以及集体企业所得税。三是导致财政大幅度增收的原因,除了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这个主要因素外,也还有一些特殊性、不稳定性因素。如罚没收入中,有7000万元属于历年积累下来的罚没款一次性清理入库...
1993年,珠海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完成社会总产值(现价)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国内生产总值121亿元,增长25.9%;国民收入73.5亿元,增长12.3%;工农业总产值201亿元,增长33.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2.8亿元,增长36.7%;实际利用外资5.6亿元,增长1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3.6亿元,增长1.1倍。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8.04亿元,增长77.2%;财政支出17.83亿元,增长84.9%。收支相抵,结余2100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在预算内总收入中,本年收入14.78亿元,比上年增长83.1%;在预算内总支出中,本年支出15.77亿元,比上年增长79.2%。
1993年珠海市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一是收支均大幅度增长。市、县、区各级财政收支增幅都较大。二是财政增收主要集中在工商税收,尤其是来源于流通领域的营业税、以工商统一税为主的涉外税、工业环节的产品税、增值税以及集体企业所得税。三是导致财政大幅度增收的原因,除了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这个主要因素外,也还有一些特殊性、不稳定性因素。如罚没收入中,有7000万元属于历年积累下来的罚没款一次性清理入库。四是财政支出除政策性增支因素外,主要是企业挖潜、支农、城市维护、文教卫生事业、科技、公检法等重点项目。五是上解支出增幅大。从1993年开始,珠海市增加了广东省下达的上缴科技教育治安基金和土地有偿转让收入这两项上缴任务。1993年,全市上解支出2.27亿元,比1992年增加1.45亿元,增长1.7倍多。
1993年,珠海市还完成了国库券推销任务6090万元;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252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025万元。全市共兑付国库券1773万元。
一、加强征管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抓好工商税收的征、管、查。1993年,珠海市共组织工商各税收入12.72亿元,比上年增长84.1%,占预算内本年收入的86.1%。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加强对税源大户和固定税源的征收管理,继续完善委托代征、源泉控制办法,抓好零散税源收入。在零散税收征管上,总结推广了香洲区税务局对个体纳税户以银行存款纳税的办法和拱北税务分局实行银行划转税款的办法,以及香洲区税务局对出租房屋的纳税管理办法、拱北税务分局委托工商所征收市场流动摊贩税收的办法等,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2.抓好1992年度集体企业、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增值税年终结算工作,严格执行滞纳制度,清理欠税。3.结合日常征管,抓好各项专项检查、税务稽查、税务检察工作,促进依法治税。根据上级的部署,开展了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纳税情况专项检查、房地产经营纳税情况专项检查、“两票”内审外查等,打击偷税行为。全市税务稽查队伍查处偷税案件1114宗,税务检察队伍查处偷、抗税案件66宗。此外,还开展了涉外企业的反避税调查工作。4.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支持特区对外贸易,制止骗退税案件的发生。5.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继1991年拱北税务分局实行电脑征收后,1993年香洲区税务局也基本上采用了电脑征收,三灶分局被确定为广东省基层电脑征收软件试点单位,其他县、区税务系统的电脑开发应用也逐步铺开。在干部管理方面,香洲区税务局实行了股、所长聘任制,拱北分局实行了专管员定级制。
(二)抓好农业税和契税的征管工作。1993年,珠海市先后遭受了寒潮袭击和四次强台风的袭击,粮食生产、水产养殖、农林特产等遭受了严重损失。各级农税征管人员深入基层,及时发放救灾款,分配落实灾歉减免税额度,帮助纳税人克服困难,迅速恢复生产,有效地调动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1993年全市共征收农业税747万元,农林特产税98万元,分别完成年度征收任务的100.6%、85.2%。共征收耕地占用税451万元,比1992年增收352万元,其中有247万元属1992年国土部门批准用地而财政未收到批文,转在1993年入库。由于珠海市实施了统一的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措施,契税也分别委托市房管局和斗门县房管局代征。1993年,共征契税784万元。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继续执行市政府发布的“四统一”(即统一申报批准、统一许可证、统一交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发的票据)制度,加强收费单位和执罚单位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珠海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做法,收费和罚没款收入先上缴财政,再返拨办案经费。继续推行罚没物资公开投标拍卖的方式,增加透明度,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全年共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645万元,组织罚没收入入库1.44亿元。
(四)深化企业改革,帮助企业提高效益,组织好企业收入。继续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增强企业活力的规定。认真做好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兑现工作,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方式,对个别亏损企业实行减亏承包。加强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支持其按规范化模式运作,年内有富华集团、丽珠医药集团两个股份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配合市政府,将部分原属集体性质的市属预算外企业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制发了《关于市属预算外企业恢复集体所有制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市财政与市属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支持粮食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在抓好军粮供应、管好粮食储备、发挥平抑粮价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开展多种经营,减少亏损,逐步走自我发展的路子。1993年,全市粮食企业亏损246万元,比上年减亏747万元。全市共组织预算内国有企业收入1535万元(剔除计划亏损补贴1106万元),比上年下降24.1%;预算外企业收入3423万元,比上年下降15.3%。企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下半年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收紧银根,影响了个别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效益。综观全市63家国有预算内企业的经营情况,盈利面仍有提高,只有1户工业企业由上年盈利730万元变为亏损1128万元,因而影响了企业的收入总额。此外,下半年实施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影响了部分企业的帐面利润。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财政支出
1993年,珠海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为前提,统筹兼顾,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核定合理的标准和定额,把握专项支出的审批关,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有重点地增加对农业、文教卫生事业、公检法以及城市维护费的投入。全市共安排支农支出9136万元,比上年增长64.3%;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2.18亿元,增长48.7%(其中教育事业费1.05亿元,增长33.9%);公检法支出1.08亿元,增长110.5%;城市维护费支出6372万元,增长83.3%。
(一)继续实行科技重奖,推动科技进步。1993年,珠海市根据市政府《关于珠海市′93年奖励科学技术、文教体卫突出贡献人员的决定》,继续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科技重奖的领域,除珠海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等高科技企业的项目外,还扩大至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领域。由于重奖的奖励经费,是在1992年11月设立的市科技奖励基金中安排的,因而相应减轻了财政预算内对科学事业的资金支出。1993年,全市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009万元,科学事业费支出62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0.8%、22.4%。
(二)增加农业投入,大力促进农业发展。支农支出历年是珠海市的支出重点,各级政府通过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使特区农业朝着外向型、创汇型、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1993年的支农支出中,安排了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2235万元,水利事业费1422万元,“菜篮子”工程资金400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875万元。由于年内多次遭受寒潮和强台风侵袭,水利设施、粮食生产、农林特产和水产养殖业损失严重,所以在支农支出中,救灾款所占比重较大。另外,1993年还发放支农周转金(含上级借款)4044万元,其中,国营农口企业1508万元,国营农口事业705万元,农村合作经济1831万元,侧重于扶持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种养业和乡镇企业,受援项目95项。乡镇企业已成为珠海市农村经济的支柱,1993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3%。
(三)增加文教、卫生、公检法和市政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珠海市尚属新开发的城市,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教卫生、公检法等事业也要求配套化,财政每年均从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1993年,投资新建了一所职业中学、一所普通中学和四所小学。还通过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支持兴办民办私立小学,幼儿园。卫生事业方面,重点进行乡镇卫生院的“一无三配套”改造工作。为推进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市财政局、市公费医疗办公室、保险公司联合研究了住院病人医疗保险的方案。在公检法方面,增设了横琴、南湾、珠海港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二线分局以及一些派出所,增加了设备配置,充实了公安队伍的力量。随着郊区、新开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用于市政设施、绿化环卫等方面的城市维护费支出也逐年增加。1993年,新开通了市区至西区主干道和广珠东线公路珠海路段。
三、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
1993年,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朱镕基副总理也在全国财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约法三章”,珠海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进行贯彻落实。
(一)坚决执行国家减免税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停止了企业临时性、困难性税收减免,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开展了清理越权减免税工作。为继续扶持重点产业企业发展,兑现特区减免税优惠政策,采取由税务部门按政策征收,再从地方财力中返还给企业的做法。
(二)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将投资重点放在交通、能源、通信、供水、教育等重中之重的工程上,并积极引进外资,推行以土地折股投资的办法,以减少财政投入。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物价管理和收费管理。1993年珠海市的物价涨幅较大,财政部门增加了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以增加果蔬、水产、肉食品的供应量,减轻寒潮、台风等自然灾害对物价的影响。同时,配合粮食部门,保障粮食供应,平抑粮价。下半年,按照上级部署,会同物价部门、市清理“三乱”办公室,开展了物价、收费大检查和清理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了一些项目的收费标准。
(四)结合反腐败斗争,抓好全市财税大检查工作,整顿经济秩序。全市对2994户国有、集体、“三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偷漏工商各税2652万元。同时,抓好对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检查,着重检查了公安、工商行政、城市监察、国土和拱北口岸联检等部门的罚没收入上缴财政的情况,并检查是否出现以罚代法、罚款不开收据、乱罚款等现象。
(五)把好开支审核关,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停止审批购买进口小汽车,停止增加工资性的补贴。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企业财会制度改革
(一)对一些区实行财政包干体制。1993年,珠海市先后在横琴、珠海港两个新管理区设立了财政分局,对横琴管理区,确立了财政包干体制方案,基本原则是:划定收支范围,收入留用,定额补贴,超收节支不调,减收增支不补,一定二年。对珠海港管理区,主要是着手理顺新区与原隶属的行政管理区的财政利益关系。对香洲区,实施了新的财政包干体制方案,财政收支范围作了适当的调整,基本原则是:划定收支范围,收入留用,收支挂钩,超收节支不调,减收增支不补,一定三年。
(二)对乡镇财政所实行财政包干方案。为发展乡镇财政,1993年,珠海市各县区财政局对全市的17个乡镇财政所实行了乡镇财政包干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定额上缴或定额补助,超收全留,欠收自补”的收支挂钩体制,调动了乡镇理财的积极性。全年乡镇财政收入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2.7%。
(三)做好新企业财会制度的实施工作。1993年初,市财政局成立了贯彻《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贯彻执行新制度的协调工作。发动全市的各个培训机构,组织在职财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市财政局共举办了10期培训班,有7021名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介开展实施新财会制度的宣传,并由一位副局长在特区报开设了专题辅导讲座,对企业在实施新制度过程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和新旧制度衔接的调帐方法进行辅导。
(四)积极进行分税制和新税制的准备工作。1993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把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税制的准备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方面,配合上级财税部门做好改革的测算工作,如实反映特区的实际情况,以便上级部门统揽全局;一方面,根据新体制的意向性方案,反复进行因素分析,研究新体制对特区经济和财税收支结构的影响,据以制定1994年的财税工作计划。同时,广泛开展财税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着手对全市的财税干部、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为新体制的实施做好准备。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3年,珠海市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继香洲区、斗门县之后,1993年一季度,万山管理区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市投资管理公司、市财政局之间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涉及资产产权管理、评估管理等业务逐渐转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原大部分预算外企业资产管理等业务由投资管理公司办理,原预算内企业和部分原预算外企业的资产管理由财政局主管科室办理。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年初,珠海市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财政局开展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同时,选择市糖果饼干总厂、市百货公司作为清产核资试点企业,帮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所有权界定、资产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产权登记、整章建制等工作,发现并解决了一些问题,也为1994年推广清产核资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初步进行了资产产权登记工作。3月底,召开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对市属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登记工作作了部署。全市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预算内企业共123家,登记资产总额4.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金3.9亿元,向其他单位投资3000万元。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订了《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已由市政府发布执行。市属预算外企业及集体企业也完成了产权登记。
(四)进一步加强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3月份,召开了全市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会议,针对资产评估工作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立项、管理失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4月份,下发了《珠海市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统一了收费标准。10月份,对各县、区的资产评估情况作了一次全面调查,以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六、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一)继续搞好会计证的评审、发放、管理。对会计证的档案管理,逐步实行电脑化。至1993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会计证1.4万本,其中市直单位9300本,香洲区2300本,斗门县2400本。
(二)加强会计人员培训,组织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统考。在举办新财会制度培训班的同时,举办了第7期共1633人参加的会计证考证培训班;举办了共3000多人参加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班。为加强境外企业财务管理,还举办了一期“澳门公定会计与税务实务培训班”。10月份,珠海考区有79名会计人员参加了199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11月份,有3077人参加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全国统考。此外,与市职称办配合,做好1992年首次会计技术职称考试的各项考评工作,全市三个会计职称档次考试综合合格率达37%。
(三)加快会计电算化工作进程。制定了《珠海市电算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培训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增设了培训网点。市财政局与市广播电视大学、市远东财务电脑服务公司等单位联合开设了新的财务会计电算化培训网点,1993年开办了4期培训班。
(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管理。截至1993年底,珠海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家,审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4家,资产评估事务所1家。会计师事务所共有从业人员101人,含注册会计师32人;市资产评估事务所有专职评估人员10人,兼职评估员6人。1993年5月,珠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已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审查批准,也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市财政局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的协调平衡工作,支持事务所充实业务力量,逐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公证监督,规范财政部门对企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条例》,以及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有关工作规则,提高全市注册会计师的查帐验证水平和职业道德。根据财政部《关于整顿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10月份,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检查团对珠海市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珠海市还根据执业情况开展了注册会计师业务自查和同行业互查,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收费标准,强调要健全业务工作底稿,促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七、加强横向联系,促进对外交往
珠海市毗邻澳门,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是对外开放的窗口。由于地理位置的特点,市财政部门与兄弟省市财政部门的横向联系比较密切,对外交流也逐年增多。1993年,珠海市财政局接待了上百批兄弟省、市财政系统的同志,彼此就各方面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相互促进。为提高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水平,1993年,多次组织从业人员到外地和国外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同时,积极拓展市外、省外业务,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先后接受广东省中山市和湖南省岳阳市两家大企业以股份制改造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项目。9月21日至24日,珠海市会计学会委派5位理事前往韶关市参加省会计学会中片学术研讨会,同与会的会计专家、学者共同研讨贯彻新财务会计制度的理论及交流实务工作经验。
在对外交流方面,10月15日至17日,应珠海市财政局邀请,澳门财政司税捐厅厅长一行3人到珠海访问,举办了澳珠财政税务学术研讨会,双方官员就财政税务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澳门财政司税捐厅的高级职员还讲授了澳门公定会计及税务的法律条文。珠海市外经企业会计学会还与澳门地区会计员公会进一步加强了联系。
在做好上述七方面工作的同时,1993年,珠海市财政局还加强了住房改革基金的管理,支持世界银行贷款农业及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开发实施,做好企业借款的抵押担保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归还工作等。
(珠海市财政局供稿,陆富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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