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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深圳市财政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13.5亿元,比1992年增长30%;农业增加值11亿元,增长1.4%;工业增加值168.65亿元,增长38.8%;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1.4亿元,增长3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5亿元,增长54.4%;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9.9。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67.25亿元,比1992年增长56.5%;财政支出59.33亿元,比1992年增长41.3%。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积极挖掘潜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超额完成工商税收征收任务。1993年,全市地方工商税收完成53.9亿元,比1992年增长72.8%。其中,涉外税收收入11.95亿元,比1992年增长66.8%;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8661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6602万元。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了任务。
1.按照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征收工作。1993年年初,在全面调查分析全市税收收入增减变化因素的基础上,市税务部门确定了超额完成全市地方税收征收任务的进度计划,将超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并建立了收入责任制。同时,认真抓好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收入进度,通报情况,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增强完成任务的信心,确保进...
1993年,深圳市财政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13.5亿元,比1992年增长30%;农业增加值11亿元,增长1.4%;工业增加值168.65亿元,增长38.8%;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1.4亿元,增长3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5亿元,增长54.4%;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9.9。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67.25亿元,比1992年增长56.5%;财政支出59.33亿元,比1992年增长41.3%。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积极挖掘潜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超额完成工商税收征收任务。1993年,全市地方工商税收完成53.9亿元,比1992年增长72.8%。其中,涉外税收收入11.95亿元,比1992年增长66.8%;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8661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6602万元。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了任务。
1.按照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征收工作。1993年年初,在全面调查分析全市税收收入增减变化因素的基础上,市税务部门确定了超额完成全市地方税收征收任务的进度计划,将超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并建立了收入责任制。同时,认真抓好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收入进度,通报情况,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增强完成任务的信心,确保进度计划的完成。
2.认真清理减免税和拖欠税。市税务部门坚决执行中央有关决定,从7月23日起一律停止了困难性、扶持性减免税审批。对政策性减免到期的企业全面恢复征税,并实行跟踪管理。对全市减免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单位超越权限的做法立即予以纠正。同时清理了拖欠税款2300万元。
3.深入抓好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市税务部门将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作为组织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就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掌握查帐进度。针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明确了有关的政策界限。还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结合汇算清缴,有针对性地开展反避税工作。全市共检查11062户企业,占应汇算清缴户数的33.5%,查增所得税计税额2.5亿元,查补各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1.6亿元。
4.强化零散税源征管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加强零散税源征管的措施和办法,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对建筑安装企业将过去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税改为由工程所在单位申报缴纳,有效地防止了税款流失,1993年建筑安装营业税收入完成5.3亿元,比1992年增长100.07%。二是对私人出租汽车、私人出租房屋以及拍卖行的税收进行调查,制定措施实行税源控管。三是继续抓好个体税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结合提高零售商品营业税税率政策的实施,对全市44万户个体户调整了税负,每月增加税款615万元。四是抓好印花税征管,扩大股票印花税代征代扣网点建设,完善了代缴制度。1993年股票印花税收入完成7.3亿元,比1992年增加5.4亿元。
(二)认真抓好地方收入征收工作。市财政部门认真搞好农业税收和契税的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征管工作。同时,完善罚没收入征管办法,并积极为执罚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1993年共完成其他收入10.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3.5%,比1992年增长25.2%。对于在财政预算中列收列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入库工作,1993年完成5亿元,比1992年增长11.8%。
二、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
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执行市人大通过的年度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财政基建资金管理,保证重点建设资金需要。1993年,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铺开面广,战线长,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提高,财政资金缺口很大。市财政部门一方面健全基建拨款三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按计划、按合同、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另一方面,加强与计划部门的联系,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每月定期与计划部门核对计划下达数,及时掌握计划下达进度,并组织干部深入各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财务开支情况,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至1993年底,共有3座大型立交桥,112个港湾式避雨亭、5所小学、6所中学、10所幼儿园先后竣工交付使用,东西部引水工程也按计划顺利进行。
(二)重点保证文教、卫生、科学、公检法等部门支出。1993年,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比1992年增加53.6%,其中教育经费增长74.3%,卫生事业费增长54.4%,均高于财政总支出增长幅度。为了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充实机构人员和完善装备,公检法等部门的支出比上年增长87.9%。
(三)积极开展财政信用工作,用活用好财政资金。市财政部门一方面扩大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充分利用沉淀、闲置资金进行周转;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周转金借款。在周转金投放上,重点保证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和关系国计民生、保证市场供应、平抑物价的项目。1993年累计借出周转金3.3亿元,回收周转金1.2亿元。
(四)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抗灾、救灾的资金需要。1993年上半年由于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入库不太理想,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加上深圳市接连发生了几次大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给财政支出增添了新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市财政部门严格按预算办事,控制支出的过快增长,灵活调度,挤出近9000万元资金,用于“6·16”水灾,“8·5”大爆炸和“9·26”台风水浸等的救灾补助及相关的城市维护、善后处理等支出。另外,用于农业、水利、畜牧、林业等方面的救灾支出达900多万元,保证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的资金需要。
三、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整顿罚没收入征管秩序,加强罚没收入的征管工作。罚没收入是深圳市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近年来罚没收入征管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罚没物资的处理制度不健全,大部分物资未上交拍卖,使得一些财政收入流失了;二是市、区两级财政征管范围不清;三是办案补助费使用不当;四是对罚没汽车的处理不利于财政监督。针对这些情况,市财政部门把加强罚没收入征管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反腐败斗争的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了加强罚没收入的若干措施:一是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加强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强对罚没汽车的管理。四是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各自按照隶属关系和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的范围,开展罚没收入的征管工作,各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越权限征管。五是对违反现行罚没收入征管体制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解决了罚没收入征管工作中的问题,理顺了市、区两级征管关系。与此同时,市财政部门经常深入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罚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1993年市财政局成立了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核算、监督各项周转金和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改革和完善了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三)加强出国人员用汇管理。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出国人员用汇审核拨付工作的同时,针对有些团组回国后迟迟不按规定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的情况,借反腐倡廉东风进行全面清理。在短短几个月内,经过核销退还40多万港元,制止了私人占用公款的现象。
(四)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基本上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截至199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7.7亿元,比清查前增加14.7亿元,增加率为44.5%。为加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今后加强管理打下了基础。
(五)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市财政局注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财政管理,1993年先后多次举办电脑培训,参与开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做好新系统版本的试用和推广工作;完成了市财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开发工作,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完善财政法规体系。1993年,市财政局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完成了多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根据市政府立法规划的安排,市财政局组织业务骨干赴港进行专题调研,对过去实行的驻港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过去的国有企业成本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还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的分布、结构和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起草并实施了《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强化工商税收征管,健全税收征管体系
强化税收征管,既是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决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的根本保证。1993年,市税务局针对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健全了征管制度和办法,推进了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有效地防止了税款流失。
(一)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征管改革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征管机制。一是针对“征管查”三分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征管程序,协调相互关系,强化了内部监控。二是研究制定深入征管改革的方案,并在下属分局实行了“背靠背”管理试点。三是参照国际上通常做法,成立了深圳市义达税务代理公司,开展税务中介业务试点。四是为加快税款划转速度,实现征管规范化,在下属分局进行了由银行统一划转税款的试点。
(二)打击出口退税中的骗税活动。市税务部门加强与外贸、银行、海关等部门以及中央驻深圳市反骗税联合办公室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反骗税网络,开展了打击骗税活动。同时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工业企业生产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深圳市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并将出口退税电脑管理系统投入运行。此外,还强化了内部管理,对办理退税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和培训,提高了办事效率。1993年共避免被骗税款1200多万元。
(三)加快征管电脑化进程。经过电脑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深圳特区内各税务分局已实现了电脑联网,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方计算机化考察团鉴定,深圳市税务信息电脑管理系统具有实用性和先进性。另外,配合电脑的普遍应用,完成了地方级条法数据库的建库工作,总入库达50多万字,初步实现了税收政策法规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四)深入抓好反避税工作。针对深圳特区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面广、避税手法越来越复杂的情况,市税务部门加强了反避税工作。一是制定了有关制度,包括反避税后的跟踪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二是健全了机构,组成了精干的反避税工作小组,建立了境外价格信息调查储存联络机构。三是完成了“三个一”指标任务:即完成反避税100户,核增利润或核减亏损1亿元,增加税收1000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国家权益。
(五)加强发票管理。一是对旧版发票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共检查用票单位26170户,查出有违章问题的2606户,违章发票14.67万份。二是抓好新版发票工作。在新闻媒体刊登、播发启用新版发票公告,并印刷公告7万份广为散发,同时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工作。三是开展清理出口产品代货发票和征税证明工作。四是主动取得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联合开展打击贩卖使用假发票活动,立案查处假发票案件23宗,补税罚款131万元。
(六)严厉打击偷漏税活动。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积极发动群众揭发税务违章行为。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市开展打击偷税、抗税和骗取出口退税活动,广泛开展清查漏管户活动,共查出漏管户1610户,补税罚款400多万元。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市自查面达到100%,补款1656万元,重点检查23728户,查补税款7817万元,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048件(次),查处偷漏税案件553宗,补税罚款4000多万元。
五、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
(一)积极做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对实行相对优惠的财政包干体制的深圳特区来说将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掌握这方面的情况并做好实施分税制的准备工作,市财税部门抽出骨干力量,根据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变动,对全市的财力状况前后进行了六次大的测算,对实行分税制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地方财政收支将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为1994年在深圳市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贯彻实施“两则”和新的财会制度,做好深圳现行财会制度与全国财会制度的衔接工作。为了做好新旧财会制度的衔接和转换,市财政部门通过《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企业财会制度与深圳经过改革的现行财会制度进行比较,提出要既贯彻实施“两则”的原则和方法,又坚持执行深圳特区会计改革中符合国际惯例和特区实际情况的内容,并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制定了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的办法》、《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的办法》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较好地完成了贯彻执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任务。另外,认真抓好“两则”的宣传培训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举办近10期学习班,参加人数近2000人。
(三)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积极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针对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力量不足、人员严重老化、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业标准不够严格等问题,市财政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圳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问题与出路》的报告,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倾斜政策,在用人、工资、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促进了深圳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不断壮大。
(四)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市税务部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税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1993年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93′市场经济与税收”研讨会,邀请20多位著名学者、专家、教授,就市场经济与税收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收集论文20多篇,为特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协助中国税务学会召开了“93′国际税收理论”研讨会。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合并工作。三是按照1994年实施分税制的要求,抓好了分税制实施前后税收收入的测算工作。四是召开了税收政策研讨会,针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征管上的漏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管的通知》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同时深入研究了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特区税收政策的衔接问题。五是完成了股份制改造、资产交易、证券市场、房地产开发等的税收政策10多项专题调查,写出10多本调查报告等专业性著作。
六、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3年,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抓住产权关系这条主线,不断深化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按市场经济要求管理国有资产的原则,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方式与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研究探索,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形态货币化,产权流动市场化,产权管理法制化,产权运作人格化,产权经营公司化,公司经营股份化。通过深化改革,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共向市属企业382个项目投资11.08亿元,投资余额9.06亿元;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128项,担保总额29.98亿元,担保余额22.08亿元;统筹转贷总额6.8亿元,余额6.8亿元。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根据“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全市建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并于1993年9月对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和机构设置重新作了调整。设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为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了《深圳市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属及区的国有企业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1993年,共对93户企业进行了资产清查,总资产帐面值527.33亿元,清查值532.7亿元,增幅1%;负债总额帐面值426.9亿元,清查值426.8亿元;所有者权益帐面值100.38亿元,清查值105.9亿元,增幅5.51%。共对359户企业办理了开办登记,登记总额10.6亿元;办理了179户企业的产权变动登记,登记总额21.14亿元。通过以上工作,初步摸清了市属国有企业的现状。
(二)逐步实现企业制度公司化。
1.加快股份公司改造步伐。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根据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优先选择基础设施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有竞争力的工业企业以及规模大、效益好的流通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1993年,共将16户一级企业和由市投资管理公司参股的企业改造成公众股份公司和内部股份公司。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市投资管理公司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产权界定。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对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了产权界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资产评估。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会同市体改办、市人民银行、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制定出评估增值部分的50%纳入公积金的方案,既保证了国有资产增值,又照顾到企业和股东的利益。三是积极探索国有股权交易方式,进行了多宗国有股权转让试点。
2.抓好有限责任公司改造试点。为了进一步推动有限责任公司改造,1993年,市投资管理公司在部分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改造试点,以明确产权和责任、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为宗旨,通过国有资产控股、参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扶持第三产业发展。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办法。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开展公平合理的竞争,深圳市从1993年下半年起,全部取消企业原有的行政级别。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市投资管理公司组织力量,对分类定级指标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和审核,制定并实施了以规模定类别,以效益定级别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方案》,确定第一批分类定级的企业共137户。该办法实施以来,增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有效地扼制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编制利润计划讨价还价,上报利润弄虚作假的现象。对于挂靠委、办、局等单位的企业,市投资管理公司遵照市政府让其与挂靠单位脱钩,归属市投资管理公司的指示,分别与有关单位协商,将其纳入第二批分类定级方案付诸实施。
2.按行业类别和效益特点实行企业利润上缴办法。针对企业资产占用与效益产出不协调,企业承包上缴利润随意性大,缺乏统一公平的考核标准等问题,市投资管理公司研究制定了与企业分类定级方案相配套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利润计划编制和征缴办法》,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成专营性企业、金融房地产企业、一般工交商贸企业、高科技及“菜篮子”工程、公共交通企业等类别,按照行业资金利润率和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等因素,分别确定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这些新办法新措施已初步见效,企业隐匿利润和拖欠上缴利润的现象大大减少,1993年企业实现利润和上缴利润等经济指标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3.按企业类别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干部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一、二、三类(按资产规模分)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二类企业的主要领导,在征求产权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组织部门管理;三类企业主要领导由产权管理部门直接任免和管理。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和掌握企业情况及领导人员档案等,加强对企业人事任免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新制度扩大了产权管理部门选择企业经营者的权力,有利于贯彻政策,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4.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按照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收入与企业类别级别相挂钩、拉开档次差距的原则,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基本工资与企业类别级别挂钩,效益工资和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挂钩。二是强化企业财务管理。针对企业内部监督管理薄弱的问题,在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内要求逐步建立资产经营中心、投资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监督和服务中心,从行政管理型转向资产经营管理型。要求所有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都要尽快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实行企业内部资金统一借贷、统一结算、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有偿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投资向重点项目倾斜。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1993年,市投资管理公司以市的产业政策为导向,坚持实行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继续向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共安排投资2.84亿元。其中,8378万元用于城市建设,帮助解决给排水系统问题;3000万元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2521万元用于交通能源项目建设。另外,还为盐田、飞机场、南山热电厂、梅澜公路等重点工程贷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7.8亿元,为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社会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为了推进技术进步,大力扶持企业挖潜、革新、改造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1993年,先后投入2000万元,用于企业挖潜、革新、改造;专项投资3200万元,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低息贷款;新设企业扭亏增盈基金1000万元等等。还通过收购股权、参与经营的方式,增强企业与国内外市场的关联度。
3.加强投资风险意识和项目跟踪管理。为了实现投资项目预期效益和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市投资管理公司加强了投资风险意识,严格审批新增担保项目,担保规模得到控制。建立投资项目的档案材料,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坚持对立项、评估、投入、建设、经营及回收等都实行专人跟踪管理,及时全面了解项目的进展动态。同时,注意把日常的跟踪管理和有组织的系统跟踪调查结合起来,确保投资和担保项目的安全和增值。
(五)创办产权交易市场。为了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1993年2月,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市体改办联合筹建了深圳市产权交易所。该所以服务为宗旨,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国家政策及有关法规指导下,为深圳以及全国各地企业的兼并、转让、拍卖、处置闲置资产等产权转让活动提供媒介和场所。产权交易所成立后,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先后制定了《深圳市产权市场运作暂行条例》、《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处理资产变价收入的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强制破产条例》等法规。二是组织产权交易,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产权交易所成立后先后接待了1200多家企业,共受理客户挂牌的产权转让业务368单,成交85单,总成交金额2.8亿元。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理顺与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与各专业市场相配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1993年,市投资管理公司组织力量积极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一些重大研究课题,如国有企业扭亏增盈、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特区分配体制、企业股份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并写出了调查报告。这些专题报告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对市属国有资产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为进一步搞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推动作用。
(深圳市财政局、税务局、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供稿,孙芳滔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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