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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湖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经济环境,加快结构调整,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势头。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6.6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70.34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29亿元,增长16%。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20.13亿元,比上年增长3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9.1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对外贸易额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全省全年财政收入127.56亿元,比上年增长37.48%;财政支出132.03亿元,比上年增长33.24%。各级财政部门为了完成全年的财政收支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措施,狠抓增收节支
1993年初,由于受股票热、集资热、房地产热等的影响,湖南省的资金运行存在着“滞流”、“分流”、“外流”的情况,加上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前五个月全省财政收入连续出现滑坡现象。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了财税工作紧急电话会议。各地认真贯彻电话会议精神,精心调度资金,清理欠税欠利,较快地实现了收入的正常增长,基本保证了工资等正常支出的拨付。...
1993年,湖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经济环境,加快结构调整,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势头。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6.6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70.34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29亿元,增长16%。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20.13亿元,比上年增长3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9.1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对外贸易额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全省全年财政收入127.56亿元,比上年增长37.48%;财政支出132.03亿元,比上年增长33.24%。各级财政部门为了完成全年的财政收支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措施,狠抓增收节支
1993年初,由于受股票热、集资热、房地产热等的影响,湖南省的资金运行存在着“滞流”、“分流”、“外流”的情况,加上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前五个月全省财政收入连续出现滑坡现象。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了财税工作紧急电话会议。各地认真贯彻电话会议精神,精心调度资金,清理欠税欠利,较快地实现了收入的正常增长,基本保证了工资等正常支出的拨付。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下达和朱镕基副总理对财税部门提出“约法三章”以后,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迅速贯彻落实,进一步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分解任务指标,实行目标管理。为了落实好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财税超收目标和减少赤字的平衡措施。各地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结合本地情况,将超收目标和控制赤字限额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制定了明确的奖罚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财税工作,经常了解财税任务完成情况,亲自解决财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加强财税宣传力度,增强了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紧迫感,使全省财政收入从下半年开始,出现了一个月比一个月好的喜人局面。
(二)千方百计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1993年国库券发行工作非常艰巨,推销几个月,进度缓慢,为了调动各方面购买国库券的积极性,湖南省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才完成3亿元的发行任务。
(三)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3年湖南省大检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定案、边处理、边入库”,突出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确保重点检查面在40%以上,并注意把自查中交白卷、走过场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是将近两年新成立的公司、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执法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盈亏大户,“四假”(假新办、假合资、假校办、假福利)企业,较大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统一组织税务、物价、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分片包干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改进定案处理程序,统一政策统一口径;四是依法查处一批性质严重的违纪案件;五是将大检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大检查,把查处违纪问题,惩治腐败分子同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全省共有46.4万户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了自查,自查面99.4%,如剔除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查面达到100%。省、地、县三级大检查办公室组织了3.2万多人,对1.9万户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41.8%。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查处各类违纪金额6亿元,其中应入库4.5亿元。
二、大力推进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1993年,在继续抓好14个重点县市财源建设和华容、南县两个产粮大县财源建设试点的基础上,还对城市郊区和赤字县市进行了财源建设和减少赤字、消灭赤字的试点,引导山区县市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财源建设新路子,加大了乡镇财源建设的力度。同时,对财源建设的目标、要求及验收和奖罚办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93年,许多县市的领导更加重视财源建设工作,如长沙市各级党政领导对财源建设不仅抓规划、抓布置,而且层层抓落实,使全市4县1郊区全部跨入亿元县行列。长沙县采取“保上头、稳中间、活下头”的财源建设对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以乡镇企业为龙头,个体、私营经济齐发展,市场和第三产业迅速跟上的新格局,在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7.2%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各试点县市普遍对财源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建立风险机制,实行奖罚兑现。同时灵活安排资金,积极稳妥地利用外资,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到1993年底,14个财源建设重点县除湘乡、攸县已于1992年实现收入上台阶目标并通过省财政厅的验收外,宁乡、冷水江等12个重点县市共完成财政收入9.89亿元,为目标任务的120.6%,比上年增长37.4%。全省共有14个县(市)财政收入超过亿元。
三、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
1993年,湖南省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132.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0.49%,比上年增长34.05%。其中工商税收入库120.1亿元,为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计划的130.06%,比上年增长37.79%。各级税务部门为了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1993年上半年,由于受企业欠税、银行占压税款、企业经济效益差以及偷逃税等的影响,工商税收入库进度缓慢。针对这种情况,全省税务部门采取了七条措施: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非国有经济纳税情况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金融企业,各类证券公司,个体经营大户,“四假”企业和各种形式的翻牌公司以及挂靠、承包、租赁户;二是抓好重点税收的征收管理;三是下大力气收回欠税和解决银行占压税款问题;四是切实抓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征收入库;五是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管理,坚决打击骗税行为;六是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开展反避税工作;七是认真抓好集体和私营企业实施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
(二)整顿税收秩序,认真清理减免税。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精神,湖南省开展了对减免税收的清理整顿。一是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从下半年起,一律不出台新的减免税措施;临时性、困难性减免,一律停止审批;凡政策规定减免到期的,立即恢复征税;属政策性和灾情减免,严格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省税务局集体审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律不得减免。二是认真清理越权制定的减免税规定。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各地越权制定的减免税规定,一律停止执行,并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作出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违反税法规定和国家政策,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无效;对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类经济开发区,一律不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坚决制止承包流转税。
四、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重点需要
1993年,在资金紧张和收支矛盾增大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节减一般性开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实行零基预算法。为了科学、合理地核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指标,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和业务量大小,核定其全年经费定额,在充分考虑财政供给可能和单位财务状况的情况下,分别不同标准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打破了年年基数加增长的习惯做法,调动了各单位理财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公费医疗改革。在绝大多数地市实行“以医疗单位管理为主并与享受者个人、单位和医院适当挂钩”办法的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了省直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两包一挂,结余有奖,超支自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切实改进会议费的管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了《关于严格控制会议,加强会议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加强会议费管理,节减会议费支出,端正会风,促进机关廉政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将部分卫生事业费、公费医疗经费的分配与公费医疗改革挂钩;教育科学事业费与教育体制改革、科研经费递减拨款以及普及义务教育等挂钩;行政基建、工交事业费专款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实行项目管理。通过这些办法,有效地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3年,全省预算外收入54.5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1.06%;预算外支出49.3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1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9亿元。
1993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有了新的进展。一是专户储存的户数和金额增加。截至1993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户数达1万户,比上年增长9%;专户储存资金45.32亿元,比上年增长26%。二是管理趋于规范。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站,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由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使行政事业性收费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三是清理整顿取得成效。按照中央《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和《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湖南省行政性收费实行预算管理办法》和《关于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票据管理的补充规定》。还会同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省教委、省林业厅和长沙市规划局三个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和林业厅的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林政管理费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7368万元,其中,可收缴财政2499万元,清退4393万元。
六、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1993年,全省乡镇财政预算内收入完成25.6亿元,比上年增长30%;预算外收入完成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自筹资金(含统筹资金)收入8.7亿元,比上年增长8.5%。乡镇财政预算内支出完成17.1亿元,比上年增长2.7%;预算外支出完成3.6亿元,比上年增长2.3%;乡镇自筹资金支出8.8亿元,比上年增长9.7%。乡镇财政预算内年终滚存结余9672万元,预算外年终滚存结余2041万元,自筹资金年终滚存结余6347万元。
全省乡镇财政部门克服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乡镇财源建设。1993年共投放资金2.5亿元,扶持项目2.5万个,新增税收9603万元,新增纯收入1亿元。年初,省财政厅与11个地市28个乡镇签订了财政收入上千万元台阶的责任合同,到年底,全省共有31个乡镇实现了财政收入过千万元。
七、改革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一)贯彻实施“两则”,实现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转换。《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年初,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成立了贯彻实施“两则”和新财务会计制度培训领导小组。2月份,组织23名业务骨干参加了财政部在广州举办的培训班。3月份,举办了各地市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有关大专院校参加的全省财务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为了搞好培训,全省制定了“五统一”的整体培训方案,即统一部署、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发证、统一管理。“五统一”方案的实施,提高了培训质量,严肃了培训纪律,保证了“两则”的全面落实。为了实现新旧财会制度的平稳过渡,先后在工业、商业、施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开展了衔接试点,各地州市还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衔接的原则和办法,确保了新财会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地还围绕“两则”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清理废止了一批过时的文件,把该由企业自主的财务会计方面的权力还给了企业;同时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尽可能帮助企业卸掉一些历史包袱。为了切实转变财政职能,各地还加强了会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成立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使财政的社会监督体系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会计电算化,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首先抓会计电算化培训。在有关大专院校和有条件的省直厅局设立电算化培训点,统一编写电算化培训教材,先后培训会计电算化复合型人才6000多人。其次,组织商品化电脑软件的开发。由省科委、省财政厅和长沙六合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开发的“六合(LH)”通用财会软件于1993年10月通过了财政部商品化软件评审和省科委的技术鉴定,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填补了湖南省会计电算化的一项空白。
八、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开展财政信托投资业务
湖南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系统1993年底资产总计32.8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全年发放贷款13.9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信托贷款3.6亿元,下降32%,财政委托贷款2亿元,下降24%,部门委托贷款7.7亿元,下降1%;回收各类贷款本金9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回收贷款利息1.2亿元,比上年增长34%;实现利润总额9061万元,比上年增长31%。
1993年,全公司系统按照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在认真抓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积极开拓业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吸收存款,增强公司实力。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把吸收省财政厅和有关厅局间隙资金作为重点,全年共吸收存款2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二是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为经济建设服务。贯彻产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严格贷前考察评估和贷后监督;坚持财源建设项目优先、国有企业及利税大户优先,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优先,畅销产品优先,扭亏潜力大者优先;亏损企业不贷,重复建设项目不贷,旧贷不还不贷,不讲信誉不贷。三是加强贷款投资项目管理,狠抓到期贷款回收。对贷款项目分类排队,制定全面回收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项目、定数额抓贷款回收。四是大力发展国债证券业务。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成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异地会员,建立证券交易大厅,年成交额2.9亿元,代理发行国库券1.7亿元。五是开拓新业务,加强信息咨询。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组建了国际金融部,并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组建银行部,并已开展工作。
九、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3年,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和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992年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为了保证如期按质完成清查登记任务,全省共办各类培训班800余期,培训人员10万余人次,编发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据统计,全省共对3.2万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查登记,财产清查后核实为277.4亿元,比清查前帐面数净增47亿元,增长20%。同时,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部署,在株洲、醴陵和省直冶金、纺织、盐业、交通、外经贸、石油供销等部门共252户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试点。
(二)举办全省首次企业产权交易洽谈会。为了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推进企业产权交易、发展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入手,于1993年9月举办了“湖南省首次企业产权交易洽谈会”。为了办好“产交会”,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了对河南、深圳等省、市产权交易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考察;与省体改委反复研究,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了《关于企业产权交易有关问题的意见》;做好项目审查和底价确定,拟定协议书样本和客户须知;按省政府部署先后在长沙、北京、深圳和马来西亚、泰国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发送有关资料,共向海外发出各类邀请函1000多份,印刷散发招商指南3000份,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参考报、湖南日报刊登大幅广告。这次“产交会”共推出各类企业161家,共签订成交合同28个,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
(三)加强资产评估管理。一是规范资产评估管理程序。1993年10月召开全省首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会议,总结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二是严格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到1993年底,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89家,从事资产评估的人员1370人。三是进一步拓宽资产评估范围。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开辟资产抵押贷款项目评估、股份制改造评估等业务。
(四)积极参与股份制改革试点。在中意电冰箱厂、株洲火花塞厂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制定折股方案、委派国家股股权代表等项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重点抓了涟源钢铁总厂、省机械进出口公司、衡阳钢管厂等三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1993年共参与审批股份有限公司3户,总股本27亿元。
(五)组织国有资产流失调查。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在省直单位和各地市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流失调查,共调查271户企业和440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金额21.4亿元。
十、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
中纪委二次会议和省纪委五次会议以后,省财政厅党组立即进行深入学习,认真安排好厅、局机关反腐败工作,要求全省各级财税机关在当地党政领导下,认真开展反腐败斗争,教育全体财税干部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搞好勤政廉政建设。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各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机关反腐败斗争领导班子,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照上级规定,切实开展了廉洁自律活动。同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文件,观看录像和图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财税机关共清理所办实体375个,其中撤销108个,脱钩225个,基本解决了有关领导在所属公司、实体的兼职问题;清理收回各类资金853万元,其中预算内财政资金146万元。同时对财税各项周转金进行了初步清理,对其中投放和使用不当的予以纠正。各级财税部门还从严整顿机关作风,修订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了财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成果。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石建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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