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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武汉市人民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步伐,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199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68.7亿元,增长16.6%;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粮食、棉花及其他副食品均有较大增长,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48.5亿元,增长7.9%;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42亿元,增长42.5%;市场繁荣稳定,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67.3亿元,增长30.5%。
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全市财政状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4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财政支出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基本上保证了重点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当年财政收支实现了积极平衡。此外,武汉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国库券发行,如期完成了3.83亿元的发行任务。
一、积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大力支持生产发展
(一)制定和落实财税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武汉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武汉市委...
1993年,武汉市人民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步伐,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199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68.7亿元,增长16.6%;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粮食、棉花及其他副食品均有较大增长,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48.5亿元,增长7.9%;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42亿元,增长42.5%;市场繁荣稳定,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67.3亿元,增长30.5%。
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全市财政状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4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财政支出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基本上保证了重点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当年财政收支实现了积极平衡。此外,武汉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国库券发行,如期完成了3.83亿元的发行任务。
一、积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大力支持生产发展
(一)制定和落实财税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武汉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加快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汉市财政局及时制定了促进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加快改革与发展的10条财政财务配套措施,并帮助企业用好、用活这些措施。对促进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现自主经营创造了较好的外部条件。武汉市各级财政部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抓重点、抓薄弱点、抓增长点”和“五个一批”(即积极支持一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一批外资搞嫁接;发展一批企业集团,开辟一批第三产业;搞一批租赁、拍卖、国有民营试点)的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二)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针对国有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低,技术开发能力弱的状况,市财政局按照市里部署,多渠道筹集1.5亿元财政技改资金,采取投资参股、建立基金、返息贷款等方式,集中支持了26个重点技改项目。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向,促进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技术开发能力,促使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上规模、上效益,推动了武汉市经济结构的优化。
(三)坚持优胜劣汰、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扭亏增盈工作力度。对1992年完成扭亏减亏目标,发展前景较好的53户企业,适当豁免一部分扭亏贷款,减轻企业包袱,支持其发展;对遇到暂时困难,但有一定基础,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帮助其转向经营,兴办第三产业。使其度过难关;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38户特困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破产拍卖、土地批租、脱壳经营、兼并转产、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等多种途径,实行“分兵突围”。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形成了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以促进企业转换机制为动力,将亏损企业全面推向市场的扭亏工作新格局。全年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额剔除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不可比因素的影响,比上年下降22.3%,完成了市里规定的扭亏目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和配套改革,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一)认真抓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为了保证新的财会制度在武汉市顺利实施,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成立了全市企业财会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一套包括学习、宣传、培训、协调等工作在内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采取专版、系列广播、电视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新财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并有计划地对全市5万余名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各级财务会计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会计人员较快地熟悉了新旧制度的对照和衔接,新旧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转换填报等工作,为新制度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新的财会制度正式实施以后,又对各行业、各企业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及时解答发现的疑难问题,保证了新制度的正常运行。
(二)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财政体制,在1992年对3个县3个区进行分税制试点的基础上,1993年市对其余7个区全部实行了分税制,进一步调动了区县创收的积极性。为迎接1994年全国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市财政局专门组织区县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分税制改革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弄清分税制改革的内容,掌握分税制改革的算帐口径,明确实行分税制后的预算管理方式和特点,摸清影响收支变化的因素,并按照既保市级财政收入,又调动区县积极性的原则,拟定了市对区县实行分税制的实施方案,为1994年进行分税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积极搞好各项配套改革。1993年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后,市财政局结合粮食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粮食放开经营后有关财政配套工作,拟定了相应的财政财务配套办法,并及时落实补贴资金,保证了粮食经营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为优化文教行政支出结构,推进文教行政财务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文教行政财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各区、县财政局和市有关单位执行;并从武汉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组织实施了进一步深化文教行政财务改革的20条具体措施,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确保重点需要
(一)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1993年,武汉市税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领导下,紧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项税收,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55亿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46.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是武汉市近几年税收收入增幅最大的一年。1993年组织税收收入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收入的均衡入库。各级税务部门较好地把握了收入计划调度,组织收入工作抓得早、抓得紧,入库比较均衡,争取了工作主动权。二是较好地把握重点骨干税源。从市税务局到各分局、县税务局和基层征收单位,各级都抓重点税源,特别是对武钢、烟厂、石化、供电等特大税源户抓得较紧,增收较多,对全市收入任务超额完成起了重要作用。三是压欠工作抓得实,压缩欠税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四是全面抓紧抓好零散税源的征收工作。1993年地方各税全面超收,14种小税入库3.53亿元,比上年增长34.8%;个体零散税收再上新台阶,比上年增长40%。五是涉外税收成倍增长。全年入库9345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六是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服务与监督并举的方针,既积极促进扩大对外贸易,又严厉打击骗取退税的行为。
(二)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努力节减支出。1993年面对政策性支出增加,行政性经费开支继续增长的情况,在市领导的支持下,市财政局及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10条措施,采取“保、缓、压”的办法,狠抓节支重点,着重控制和压缩会议费、购置费、修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实行支出定额管理,较好地堵塞了支出管理上的漏洞,全年各项支出基本控制在年度预算以内。
(三)积极支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实现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由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市财政部门从政策上、资金上、工作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创收,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1993年,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开展创收,实现纯收入2000多万元。市财政局与有关主管部门配合,对市中心血站、电视台的创收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两个单位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的具体办法。
(四)充分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积极支持农业发展。武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筹措夏粮收购资金作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3100万元财政筹资任务。全年预算内支农支出、农业基建支出和新蔬菜基地建设基金达1.6亿元,保证了农、林、牧、渔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积极筹措并投放支农周转金3861万元,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倾斜,着力培植一批在全市起示范作用、实行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管理的农垦、乡镇企业,支持了一批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增加了乡镇财力。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坚持依法理财和依法治财,严肃财经纪律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993年,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先保卫,后提高”的要求,积极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基础性工作。对1768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国有资产年检登记;按照规范资产评估管理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10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授予国有资产评估资格;不断提高资产评估质量,市级资产评估机构全年完成各类评估项目110多项;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截至199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资产84.94亿元,比清查前帐面数净增18.75亿元,增值28.37%。积极探索产权管理新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长动集团和龙威集团进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对桥梁公司试行了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对11户股份制试点企业确认了国家股本,明确了股权代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合资、兼并、出售拍卖和国有民营工作,使一批亏损企业找到了新的生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外地经验,在原企业兼并市场的基础上组建了武汉市产权交易中心,全年促成11对企业实现兼并,并调剂各类设备价值500多万元,企业的出售拍卖工作也已起步。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对全市预算外资金进行了调查清理,摸清了家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扩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规模,全市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累计发生额达到4亿元。
(三)积极开展治理乱收费和加强罚没收入管理。根据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行政性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范围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分部门逐项进行了审核、分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分两批公布取消了116项自定收费项目和14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同时,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对乱收费进行了综合治理,查出乱收费约200项,查处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和案件121件,查处非法所得130多万元。提出了对全市行政性收费实行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和治理乱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将治理乱收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根据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要求,对全市行政性财政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按照财政部、湖北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对21件应予废止和失效的财政法规文件予以公布废止。围绕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积极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工作,较好地保证了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五、坚持“两手抓”,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市财政局在抓好财政中心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搞好财政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狠抓财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有力地推动了财政中心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十四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同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财政改革的新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继续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强化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团结,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
(二)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制定了《武汉市财政局反腐败斗争的实施意见》,通过思想发动、组织学习、自查自纠、查处整改,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健全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约束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对举报线索逐一查证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聘请了20名纪检、监察通信员,建立了财政系统监督网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四职”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在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四职”(树职业理想、讲职业道德、练职业技能、守职业纪律)教育活动和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财政系统广泛开展了“为财政工作建功立业”的活动和试行“一岗两责”的制度,把抓思想政治工作与抓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双向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思想政治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教育,加强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和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事业基层单位搞好服务。树立“服务为本”的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搞好服务。财政专管员三分之二时间下分管单位了解情况、出谋划策。同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实行“马上就办”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武汉市财政局供稿,董天保、周学云、苏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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