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3年,山东省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加快改革开放、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市场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展。1993年,山东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7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4.2%,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一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94亿元,增长14.3%;工业总产值完成5980亿元,增长5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93.8亿元,增长2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71.6亿元,增长44.9%。经过全省人民十几年的艰苦努力,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已是1980年的4.3倍,提前七年翻两番,标志着山东省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
在国民经济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山东省各级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任务。1993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194.44亿元,为预算的127.27%,比上年增长38.81%。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88.36亿元,为预算的100.49%。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收支相抵累计平衡有余。至此,山东省已连续七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增收节...
1993年,山东省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加快改革开放、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市场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展。1993年,山东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7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4.2%,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一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94亿元,增长14.3%;工业总产值完成5980亿元,增长57.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93.8亿元,增长2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71.6亿元,增长44.9%。经过全省人民十几年的艰苦努力,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已是1980年的4.3倍,提前七年翻两番,标志着山东省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时期。
在国民经济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山东省各级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任务。1993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194.44亿元,为预算的127.27%,比上年增长38.81%。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88.36亿元,为预算的100.49%。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收支相抵累计平衡有余。至此,山东省已连续七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增收节支保平衡的主动权
1993年初,面对紧张的财政状况,山东省政府要求全省上下统一思想,超前安排,不打赤字预算,确保收支平衡。5月份,针对收入增长缓慢、支出增长过猛、收支与经济增长相比反差很大的情况,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派出20多个工作组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分析认为,经济形势很好,但潜伏着很大的矛盾和问题;财政形势严峻,但潜力很大,主要是资金紧张所致。针对这种情况,省政府及时发出了抓紧增收节支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各方面对财政经济形势的认识,要求各级采取措施,努力缓解资金紧张矛盾,千方百计增收节支,较快地扭转了财政被动局面。7月份以后,中央提出整顿财税秩序、深化财税改革要体现到财政增收和平衡上来。对此,省政府、省财政厅多次召开会议,提出要把立足超收、多做贡献作为硬指标、硬任务来完成,并一再强调,要实事求是,按政策应收的要及时入库,不该收的分文不取,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收多敛,不得收过头税,对违反政策的要严肃处理。各级财税部门顾大局、识大体,抓住整顿和改革这个机遇,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大力节减财政开支,合理安排调度资金,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政策性增支和重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突出矛盾,研究政策措施时注重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极大地关心和支持了财税工作。各级人大、政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听取财税工作汇报,主动帮助研究增收节支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和保证。此外,为顺利完成国债发行任务,省委、省政府要求把发行国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待。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同志积极带头认购,全省上下踊跃购买,有关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山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提前超额完成发行任务的大省。
二、把整顿与改革结合起来,创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良好环境
1993年,山东省各级财税部门把整顿放到改革和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考虑,提高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来认识,坚持以整顿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税收秩序基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承包流转税和乱开减免税口子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停止审批困难性、临时性减免,各地自定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同时,对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税务局及有关部门,自1990年至1993年7月底前下发的涉及税收政策的文件全部进行了清理,凡与中央规定明显撞车的,上报中央并停止执行。另外,结合税收财务大检查,把清理“八假”(假合资、假实体、假校办、假福利、假国有、假集体、假劳务、假新建)、“四无”(无税市场、无税商店、无税夜市、无税一条街)、“翻牌”公司、流转税承包等作为检查重点。通过清理整顿,乱开减免税口子,搞流转税承包和随意制定减免税政策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二)财政有偿资金的管理得到加强。首先对全省的财政信用资金进行了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了各地的财政信用资金有没有放高利贷的问题。从清理统计情况看,全省各项财政周转金利率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且基本上按照要求重点投在了技术改造、高新技术和农业、第三产业上,没有发现财政信用资金放高利贷问题。同时,制定了《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财政信用资金利率不得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不准随意扩大规模。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针对预算外资金和各项基金管理比较混乱的状况,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重新界定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范围,要求把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另外,还制定了《山东省基金管理办法》,准备清理整顿各项基金,总的原则是,凡属于财政预算内的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凡属于预算外的要进行财政专户储存,保证各项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清理整顿财税系统办的公司。初步统计,全省财税系统清理公司65个,其中独资公司47个,参股公司18个。从清理情况看,各级公司基本是经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在财务上是脱钩的。清理中按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有关规定,大力整顿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秩序,严格工作纪律,使所办公司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实行公司经营的规范化。
(五)改进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法。为了解决过去自查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搞先违纪、后纠正,长期无偿占用国家资金的弊端,经省政府同意,1993年大检查取消自查阶段,一开始就进行重点检查。这样做,一方面增强了大检查的权威性,提高了企业单位日常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1993年查出应缴违纪金额6.12亿元,已入库金额4.5亿元,分别为上年重点检查的2.72倍、2.58倍,效果明显好于往年。
在抓好整顿的基础上,山东省各级财税部门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一是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基层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财会业务素质。1993年,各级政府换届后,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政府领导岗位。为了使他们掌握更多的财经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更好地领导财政税收工作,5月份,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了全省市地县领导干部财经管理研修班,邀请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财经院校的专家讲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税金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外经外贸等方面的知识,有150多名分管财政工作的市地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了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各方面的好评。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了保证“两则”的顺利实施,用好新制度赋予企业的理财自主权,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对党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企业厂长经理和广大财会工作人员,广泛进行培训,使全省县以上单位财会人员普遍培训了一遍,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了新旧财会制度的顺利转换,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三是积极组织力量,加强财税改革的测算和宣传工作,研究改革对财政经济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为了保证各项财税改革的顺利出台和实施,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发表电视讲话,报刊、电台、电视台作了大量宣传。通过整顿和改革,财税秩序明显好转,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增强了宏观调控功能,创造了开展平等竞争的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1993年,山东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克服企业资金紧张、欠税增加、政策变化等因素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振奋精神,知难而上,强化征管检查,严格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超额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全省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10.59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8.64%,比1992年增长35.89%。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支持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八假”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山东省各级税务部门从8月到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八假”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这期间,有56万纳税业户进行了自查,占属于检查范围的94%以上,其中自查有问题的20多万户,补缴税款30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各级税务部门在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集中80%以上的基层税务人员,对检查的23.9万个体经营大户、私营企业、假实体等重点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查出有问题的19.6万户,查补税款1.54亿元,其中查出偷逃税在1万元以上的631户,补税罚款1989.8万元,移送司法部门处理45件大案要案。在检查中,各地还对无税、低税或包税市场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
(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税收管理。1993年,山东省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税收管理,社会综合治税取得了显著成效。省税务局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地、县税务局也与当地的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办公、联合办案,建立税务检察室、税务治安派出所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了一批偷抗税大案要案,维护了税法尊严。据统计,1993年全省公安部门共处理涉税治安刑事案件117起,治安罚款35人,拘留83人,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拘役1人,判处有期徒刑4人;各级税务检察室查处偷抗税案件4401起,补罚税款4659万元,立案593起,结案543件,其中依法免诉384起,起诉64起,经法院审理,判处拘役9人,判处有期徒刑7人。
(三)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1993年,山东省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一手抓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事业发展;一手抓防范和打击骗税,维护正常的退税秩序。全省1993年累计办理退税16.83亿元(不含青岛市外贸企业退税10.9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切实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山东省税务局于1993年7月设立了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主管全省的出口退税工作。烟台、潍坊、济南等市地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主管出口退税工作的专门机构,省税务局还专门制定了县级出口产品退税专职人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同时,严厉打击骗税行为,各级税务部门认真开展出口退税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口产品征、退税过程中的一些不轨行为,并会同公、检、法等部门严肃查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等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证了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四)做好新税制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1993年以来,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准备工作。根据各税条例、细则草案,采取以会代训、新税制模拟运转等形式,加强对系统内外的培训,使多数纳税户基本掌握了政策,能够按照规定操作,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严格按政策进行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对纳税企业进行认真的辅导,逐户审查企业申请报告,逐户到企业调查摸底,逐户研究确认。到1993年底,全省共认定一般纳税人10万多户,并将一般纳税人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用票单位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为新税制的顺利运行创造了条件。
四、从全局出发,解决影响财政经济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
1993年,山东省各级财税部门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上,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证了财政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一)抓重点、带全局;强化经济发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县强乡带动战略和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规划,集中部分资金,实行政策倾斜,择优发展了一批牵动经济发展全局的骨干项目和拳头产品。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实现财政自给的新路子,重点支持了9个改革开放试点县和10个欠发达县,较好地发挥了这些县的示范推动作用。财政收入超亿元县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8个,比1992年增加9个,占全省137个县级单位的27.7%;其财政收入占全省县级财政收入的53.7%。其中有6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过2亿元,张店区突破3亿元大关。财政收入亿元县的不断扩大,为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开展了创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镇活动,全省财政收入超千万元的乡镇,由1992年的23个,猛增到1993年的56个。财政补贴县自收自支的比例逐步扩大,自给能力明显提高。
(二)把农业、科技教育、技术进步和第三产业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予以扶持。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农业的预算内资金达16.6亿元,比1992年增长了14.9%;同时,广泛筹集预算外资金,重点支持了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欠发达地区改革试点县建设、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在当年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科技、教育的资金也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93年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9%;教育经费32.19亿元,比上年增长25.1%;二者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全省教育费附加支出1.74亿元。同时,省财政安排295万元,将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的奖励标准提高了一倍,并拨专款200万元用于改善中青年科技人员住房条件。另外,为使山东工业大学和青岛大学尽快进入国家“211”工程,省财政增加投资700万元用于这两所学校的发展。各级财政用于企业技术进步的各项资金达15亿元,其中省财政承担的14个重点技改项目的2亿元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重点项目技改工作,省财政厅被省政府评为技改工作先进单位。用于第三产业发展的资金比往年增加较多,仅省财政用于商品流通、商业网点、旅游服务、文化卫生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资金就达4.3亿元,对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解决历年财政赤字、粮食财务挂帐和企业潜亏等难点问题。1993年,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把解决历年财政赤字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各地发展经济、消灭赤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年初,省财政厅与市地财政局签订合同,要求各地在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前提下,解决一部分历年赤字挂帐;省财政在财政补贴和周转金方面对有赤字的市地给予支持,促其经济发展,增强“造血”功能;对完成解决赤字目标的市地,省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共解决历年赤字8822万元,为历年累积赤字额的26%。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抓住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有利时机,积极从政策、资金上支持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挖潜革新,解决历年挂帐,提高经济效益。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共解决历年粮食财务挂帐3.68亿元,超额完成了省与各市地签订的解决历年挂帐2.81亿元的责任目标。烟台、潍坊、日照、莱芜、德州,聊城、威海、临沂8市地实现当年粮食行业扭亏为盈。1993年,制止和处理企业潜亏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据统计,到1993年底,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在执行“两则”政策减利13.26亿元的情况下,消化潜亏达8.74亿元,加上部分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核销部分潜亏,当年处理潜亏约占历年累计潜亏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些对增强财政经济发展后劲是十分有益的。
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3年,山东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716.63亿元,其中国有资产625.63亿元。资产盘盈147.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0.6%。945户清产核资试点企业资产清查值266.6亿元,资产盘盈2.62亿元、盘亏2.55亿元。查出有问题的资金28.8亿元,其中损失挂帐21.5亿元,为全部资产的8.06%。通过清产核资试点,基本摸清了单位占用国有资产家底,暴露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帮助一些企业甩掉了部分潜亏、损失、贷款利息等包袱,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了建章建制工作,堵塞了资产经营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资产评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1993年底,全省(不含青岛市)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已达185个,居全国第一。资产评估人员3207人,其中:经济管理人员1314人,工程技术人员1893人;具有高、中级职称的2704人,为评估人员总数的84.3%;在职人员1772人,为总人数的55.3%;经过省以上专业培训的1503人,为总人数的46%。目前,山东省已基本形成省、地、县相协作,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相配合的较完善的评估体系和业务能力较强、各类专业人员兼备的资产评估队伍。1993年11月,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全省资产评估工作深入、广泛地开展。全省共完成评估项目1332个,评估资产210.9亿元,评估后资产增值79.1亿元,增值率为37.5%。
(三)产权登记工作广泛开展。1993年登记新开办企业5767户,登记国有资产84.3亿元。同时,对15668户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国有资产总额526亿元。
(四)加强了对股份制试点企业国家股权的管理。1993年,对388户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折股,设置了国家股;财政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对199户股份制试点企业委派了国家股权代表。同时,加强了国家股股权收益的管理工作,制定了股份制企业股利收缴办法,并组织了国家股股利的收缴入库工作。
(五)有重点地进行了国有资产经营体制改革试点。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对省属商业、物资、粮食、出版等企业集团进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烟台、淄博等市地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此外,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许希民、郭凤晓、于国安、王晶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