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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长春市各族人民在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20.9亿元,比上年增长28%;农业增加值43.8亿元,增长13.5%;工业增加值113.4亿元(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增长47.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8亿元,增长5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亿元,增长28.2%;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4.7。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登上新的台阶,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大幅度增长,基本保证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资金需要。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32.2%,比上年增长44.5%;财政支出18.7亿元,完成预算的151.5%,比上年增长48.6%。按照当年财政体制结算,全市当年财政收入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兑付有价证券本息收入,1993年收入总计为26.7亿元;全市当年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增列预算周转金、结转下年支出,1993年支出总计为26.47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297万元,做到了收支平...
1993年,长春市各族人民在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20.9亿元,比上年增长28%;农业增加值43.8亿元,增长13.5%;工业增加值113.4亿元(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增长47.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8亿元,增长5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亿元,增长28.2%;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4.7。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登上新的台阶,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大幅度增长,基本保证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资金需要。1993年,全市财政收入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32.2%,比上年增长44.5%;财政支出18.7亿元,完成预算的151.5%,比上年增长48.6%。按照当年财政体制结算,全市当年财政收入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兑付有价证券本息收入,1993年收入总计为26.7亿元;全市当年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增列预算周转金、结转下年支出,1993年支出总计为26.47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297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广泛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1993年,长春市经济和各项事业都发展较快,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长春市各级财政部门广泛筹措、多方融通、积极调度、重点安排资金,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
(一)大力支持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为了加快长春市对外开放的步伐,市财政局在年初资金调度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投入30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在多方努力下,1993年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了全国十佳行列,实现技工贸总收入8亿元,实现利润1.2亿元。还投入科技三项费用332.5万元,支持了28个科技项目。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开发、重点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投资1亿多元,支持火车站改造、南岭水厂扩建工程、森林城建设、道路翻修、解困工程等。其中,南岭水厂提前竣工,铁路客运站部分交付使用,前进大街、台北大街等道路建设提前竣工,扩大了树木和草地种植面积,提高了长春市的森林覆盖率。投入6100万元,重点支持13户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解决了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多方融资1.35亿元,支持了各类企业生产和85个技术改造项目。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发展。1993年,市财政局在预算安排支农资金之外,筹措支农周转金2500万元,支持农口事业单位13个创收项目,增加收入500万元;支持乡镇企业26个项目,增加产值1200万元,增加利税130万元。1993年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994万元,基本完成松辽平原二期开发工程任务,当年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2万亩,造林2万亩,改良草场5000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2万吨,使长春市的农业基础建设和农副产品深加工能力,在粮食生产稳步增长的同时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多方面的积极努力,长春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发的农业项目取得突破性成果,国际开发协会对长春市贷款5000万美元,加上配套资金投资总额达6.9亿元人民币,这些投资涉及的9大类16个子项目已经通过总评估。这项资金的引进和配套,是长春市自新中国建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农业投入,相当于1949年以来农业总投入的2.3倍,标志着长春市的农业发展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到1993年底,长春市在全市取消了中学二部制,小学二部制比例由1992年的0.64%下降到0.55%,中小学进类率、仪器设备率分别达到99.1%和92%。同时,从改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收入入手,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两个过渡”的暂行规定》,并在市中心血站、电视台等8个单位进行了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的试点。
二、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
1993年1—7月份,长春市财政收入情况比较理想,到8、9月份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后,经济发展速度有所下降,财政收入相应减少。针对这一情况,长春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抓紧抓好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工作会议,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文件精神,动员一切力量,大力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全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从10月份开始,财政形势不断好转,使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在组织财政收入、整顿财税秩序过程中,长春市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整顿税收秩序。停止了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纠正了承包流转税的做法,为增加税收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努力挖掘财源。狠抓税收计划的落实,大力压缩欠税,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深入开展挖潜活动,保证了各项税收的稳定增加。三是认真清理财源。对各类挂靠企业,歌厅、舞厅、餐厅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销售、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外商投资企业等的完税情况进行了清理,堵塞了各种跑、冒、滴、漏。四是大力培植财源。运用资金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政策上照顾企业的困难,在工作中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开展群众性增产增收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全市工商税收完成了国家核定的税收计划和市政府的追加任务。
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财政收入的工作中,切实加强了预算内工商企业税利和农业税收等各项收入的征收管理。1993年预算内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税金分别比上年增长35.94%和5.71%,农业税收全面超额完成任务。同时,还加强了对新兴财源的管理,研究制定了《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并对收入收缴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保证了这部分收入及时上缴。1993年,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6379万元,土地收益金收入327万元。长春市所辖五县(市)和郊区的财政发展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五县(市)和郊区全面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比规划指标高18.2个百分点;乡(镇)也全面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比规划指标高17个百分点;超百万元收入的乡(镇)比规划指标增加8个;超百万元利税的企业比规划指标增加16户;新开发项目比规划指标增加3个。
三、严格控制支出,加强预算管理
1993年,长春市财政收入形势总的讲比较好,各方面要求增加支出的呼声也很高。在支出管理上,长春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按预算办事,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了不合理开支。一方面,把该支的支出安排好,不仅保证重点建设资金的到位,而且使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公检法支出也有较大增长,执法机关的装备和办案条件有所改善,对有效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起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强化预算约束,努力控制和削减非重点开支。研究制定了行政经费“下管一级”的办法,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几项规定》,对控制不合理开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采取缓办、严控、停批等措施,把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控制在5.8亿元,完成了国家下达的6亿元控购计划。并对全市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查出违纪购置小汽车432台,封存了其中的27台,其余做了罚款处理。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市26个使用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0.4万元,收缴入库12万元,并及时通报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对15个乡镇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24.4万元,有关县(市)财政部门作了纠正和处理。对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检查,基本上解决了代币购物券的发售和使用问题。
(二)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各级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把大检查工作作为整顿财税秩序、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使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1993年底,自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面达到47%,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7025万元,应收缴入库4986万元,已收缴入库4547万元,入库率达91.20%。
(三)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对全市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了55个乱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2600万元。同时,按照《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把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把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外专户储存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成立了长春市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所,对市直属的89个委、办、局的178个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帐、表、证管理制度,还统一了98种专业票据。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查整顿。按照国家“在同一城市,不得设立独立的分支机构”的要求,撤销了城区5个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成立了长春市第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创造了条件。
五、以理顺分配关系为重点,深化财政财务改革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财政局在深化财政财务改革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市电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的48户企业实行税利分流,扩大了税利分流改革试点面,对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以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方式为突破口,对汽油机厂、电动工具厂、精密铸造厂等15户预算内工商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组;对大部分小型零售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并加强了对这类企业的财务管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活力。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此,组织财政系统广大干部学习《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并面向社会制订了培训方案,通过采取直接办班、有能力的部门独立办班,与其他单位联合办班和委托办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全市各级各类企业财会人员、厂长(经理)、企业主管部门财会科(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市共举办25期各种类型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5595人(次)。在新旧财会制度衔接与调帐工作中,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的试点办法,进行示范操作,并深入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了新旧制度衔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了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期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全市4169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产清查登记,全部资产清查后,核定的帐面资产比清查前增加4亿元。资产评估工作进一步发展,到1993年底,评估资产423项,完成评估资产净值27.13亿元,重估价值39.23亿元,增值率为44.6%。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3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这将对国有资产滚动积累、保值、增值和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拍卖的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六、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
1993年,为完成国家分配给长春市的国库券认购任务,各级财政部门从年初就对组织认购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和全面部署,但由于受股票发行和高利集资等因素的影响,到5月份,国库券发行市场仍然不见好转,国库券销售难度很大。7月份,市财政局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进行了国库券认购工作的紧急动员和再部署。通过采取行政分配与中介机构承购包销等推销方式和灵活的办法,积极开展促销工作,并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国债政策和国债知识,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由于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群众踊跃认购,迅速扭转了发行工作的被动局面,按时完成了长春市2.18亿元的国库券认购任务。为维护国债信誉,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国库券发行认购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国库券兑付工作,以兑付促发行,全年共兑付到期国库券2.4亿元,比预计兑付量增加20%。
七、坚持“两手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思想教育。各级财税部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坚定建立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信心,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质。
(二)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求领导干部腾出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广大干部中大力提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做出反腐败斗争部署后,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开展了整顿机关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自查、重点检查、总结考评和整改建制四个阶段的工作,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强化了遵纪守法的观念,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长春市财政局供稿,杨天江、刘丹月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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