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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沈阳市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坚持“在紧中求发展,靠稳定保发展,通过改革开放促发展”,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沈阳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农业总产值61.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工业总产值670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7亿元,比上年增长5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3%;进出口商品总额10.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出口7.1亿美元,增长9.1%;全年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129项,合同外资额1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全年完成财政收入44.3亿元,比上年增长27.5%;财政支出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1993年是沈阳市实施分税制新财政体制的第二年,这一年初,沈阳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在税收管理、金库运行、体制操作等方面加强管理,在全市范围内认真清理减免税,坚决纠正和制止了违反国家税法、越权...
1993年,沈阳市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坚持“在紧中求发展,靠稳定保发展,通过改革开放促发展”,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沈阳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农业总产值61.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工业总产值670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7亿元,比上年增长5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3%;进出口商品总额10.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出口7.1亿美元,增长9.1%;全年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129项,合同外资额1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全年完成财政收入44.3亿元,比上年增长27.5%;财政支出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1993年是沈阳市实施分税制新财政体制的第二年,这一年初,沈阳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在税收管理、金库运行、体制操作等方面加强管理,在全市范围内认真清理减免税,坚决纠正和制止了违反国家税法、越权减免税情况的发生。在税收征、管、查三分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健全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减免、税款缓征、退库等七大环节的工作制度。制定了《沈阳市税收征管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了政策促产和服务促产活动。通过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定额定率征收,出口退税,差价补贴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增产增收。1993年全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比上年增长22.7%。
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严格控制支出,有保有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对市本级党政机关,采取人员编制和经费双包干办法;对县区行政经费,实行下管一级、限额管理的方式,并将1993年行政经费限额分别下达到各县区,使控制支出落到实处。同时,继续压缩公用经费及弹性支出,对市本级18个工业局机关在保证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共削减经费480万元。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的事业单位,在年终收支结余的分配比例、奖金免税限额及其他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保证重点资金需要,是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体现。1993年沈阳市财政支出主要保了以下几个重点:
(一)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建设步伐。1993年沈阳市财政局安排支农资金8002万元,着重用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安排的较大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00万元;市本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00万元;调整农作物结构资金150万元;粮食生产专项资金240万元;生猪疫情防治和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方面的资金500万元;河道整治、防洪工程方面的资金780万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70万元。这些资金促进了粮食、蔬菜和生猪等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使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副产品加工体系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二)支持“科教兴市”。1993年,沈阳市财政局拨出教育事业费4.1亿元,比上年增长31.5%;教育费附加支出5565万元,比上年增长21%。学生平均教育经费支出,中学为458元,比上年增加10元;小学为273元,比上年增加60元;达到了中央提出的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要求。为解决康平、法库两县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对教师工资实行了县统筹,并安排经费180万元,使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得到解决。另外,市(区)县两级财政集中资金2394万元,动员乡镇和学校自筹资金4161万元,用于校舍维修和危房改造,共解决危房758万平方米,并使全市70%高中完全中学配备了语音教室,80%高中完全中学配有微机室。
(三)支持科技发展,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1993年,沈阳市财政局安排资金98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支持发展高效农业和实施星火技术项目等。对市科研经费实行拨款制度改革和“五保一挂”、“四保一挂”等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科研单位由单纯科研型,向科研生产型和科研经营型转化。全年实现事业收入1.58亿元,比上年增长85.7%;纯收益3121万元,比上年增长160.7%。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科研后劲也得到增强。1993年沈阳市科研单位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2项,市级成果奖37项。
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从近几年的经济运行情况看,不同时期,沈阳市受全国性经济波动的影响是不同的。1986年在全国经济调整期间,沈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11.1%回落到5.7%;在1989年全国治理整顿期间,沈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由13%回落到1.5%;1993年贯彻中央加强宏观调控措施,沈阳市经济不仅没有回落,而且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5.2%。沈阳市经济之所以仍能保持继续增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沈阳市的经济格局发生了变化,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发育成长起来,对全市的经济增长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发育成长,是通过工作倾斜、政策支持、财力投入及其他引资措施,从而达到改变和调整了经济格局。
1993年,沈阳市在继续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工作中,重点在技术改造和资金、物资供应上向大中型企业倾斜。这一年共投入扭亏措施费1800多万元,扶持沈阳市高中压阀门厂及35户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发展生产,使这些企业增加利税近3000万元。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计经委等部门,在沈阳电缆厂、沈阳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投入产出大承包,使这些企业增加利润6000多万元。在促产措施上,采取将上缴收入进度与企业工效挂钩、归还贷款、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相联系,实行动态调控,对收入较好的单位在政策上优先照顾。结合市场行情与经济运行规律,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一些工业企业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即利用企业调整生产场地之机,进行产品调整和技术改造,使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对商业企业采取“死一块,活一块”的做法,加快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在全市流通领域推进放开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资产存量五个方面的改革。商业饮食服务网点建设取得了进展。商品货源充裕,销售额大幅度增长。
构造沈阳经济新格局与中心城市新框架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五区”建设取得新进展。1993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项目259个,完成投资5亿元,招商范围扩大到18个国家和地区。协议投资总额59.6亿元,进入开发区“三资”项目185个。1993年工业产值4.7亿元,比上年增长89.4%;实现利税2.6亿元,增长1.3倍。南湖科技开发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392家,全区技工贸总收入达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倍,其中高新技术产值达16.2亿元。北站商贸金融开发区项目与铁西工业区总体改造进展顺利。辉山风景区招商引资规模扩大,1993年签订招商项目37项,投资总额达14亿元,外资额达1.65亿美元。
1993年,世界银行贷款5亿元人民币的沈阳粮食流通项目已经实施。总投资25.7亿元人民币的沈阳工业项目,经世界银行预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工业项目涉及数控、电子、铸造、工具、液压件等几个行业的技术改造,包括工业企业重组、民营经济发展和环保三项内容。世界银行贷款实施的沈阳结核病防治项目、交通走廊改造项目、大伙房引水工程项目,1993年均已见效。沈阳市增加日供水量40万吨。
1993年沈阳市乡镇企业完成产值237.9亿元,比上年增长62.7%;乡镇企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上升到79.7%;全市产值超亿元的村达26个,其中有4个乡镇产值超10亿元。在上规模的同时,乡镇企业在财政和社会各界的扶持下,产品的科技含量以及企业经济效益都有较大提高。乡镇企业作为沈阳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促进沈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3年,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大胆尝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992年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础上,1993年办理了市属企业产权登记1000户,中直企业产权登记50户。
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了资产评估工作。到1993年底,沈阳市共授予4家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1993年,全市评估资产立项454项,资产确认351项。评估前资产帐面价值47.06亿元,评估后确认价值72.25亿元,增值率为53.53%,评估内容涉及产权变动中的资产出售、拍卖、转让、合资、承包、兼并、股份制试点等多方面经济活动。在股份制试点的资产评估中,评估立项、价值确认、产权界定、核实国家股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到1993年底,沈阳市股份制试点评估立项30项,资产确认32项,核实国家股本金40.03亿元。组建了沈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后对10家股份制试点的国家股股权代表实施委托,签定了授权委托书,还与辽宁省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对沈阳市部分闲置资产进行了调剂。
进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是沈阳市1993年清产核资中的工作之一。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沈阳市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对沈阳市3381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清查。清查结果帐面资产总值为64.0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6.14亿元;查出盘盈资产6.96亿元,占清查后全部资产的10.86%。通过所有权界定,使国有资产由原来的48.36亿元增加到49.01亿元。同时,还进行了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清产核资工作创造了条件。
四、认真贯彻“两则”及新财会制度,保证会计改革顺利实施
1993年,沈阳市在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抓舆论宣传,抓全员培训,抓具体落实,使全市新旧财会制度得以顺利对接。
1993年初,沈阳市即成立了“两则”宣传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沈阳市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新财会制度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沈阳市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分阶段予以贯彻落实,并对贯彻情况予以检查。为保证新旧财务会计制度的顺利对接,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领导关于沈阳市贯彻实施“两则”及新财务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汇报,召开了“沈阳市新旧财会制度对接大会”,沈阳市市长到会做动员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作了对接工作的具体部署。
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市财政局通过社会舆论媒体,广泛宣传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邀请《沈阳日报》和《辽宁经济报》记者就会计改革进行专访,并在两家报纸上予以报道。在《沈阳财政会计》杂志开辟会计改革专栏。与沈阳财经学院共同编写《企业会计准则与实务》及新财务会计制度培训辅导教材;与沈阳总会计师研究会合作编写《新财会制度知识手册》。向社会推出培训教材12万册,录相带2000套。同沈阳电视台、沈阳飞龙保健品(集团)公司共同主办“沈阳市学习贯彻新财会制度‘飞龙杯’电视大奖赛”,大赛实况通过沈阳电视台予以转播,在全市产生广泛影响。
全员培训和抓具体落实。采取统一管理与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企业财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仅1993年上半年即培训4.80万人,占应培训人员总数的96%。在抓具体落实方面,一是组织调查,发现问题,帮助解决;二是抓好试点,以典型带动全面;三是按时有序,保证质量。在新旧制度对接中,全市各企业提前一个月试运行,确保了对接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财税监督手段,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1993年,沈阳市财政局制发财政法规性文件5件。对1990年至1992年沈阳市财政局制发的43件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2件。
沈阳市税务系统在建立税务检察室和税务治安派出所的基础上,又组建了税务法庭,建立健全了较完整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全年共办理涉外税收案件1550起,补罚税款入库815.9万元。建立了审计式纳税检查规范,对6355户企业进行了审计式检查,查补税款3322.6万元。查处各类违纪大案要案538起,补罚税款3580.7万元。召开了“打击偷漏税案件新闻发布会”。沈阳市的“反复深入学习税法,全面推进以法治税”的经验在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在农业税收上,认真核定和清查应税税种和税源,对耕地占用税征税案件跟踪并及时催缴。会同沈阳市检察院建立了市县(区)农业税收检察室,实现了依法治税。
根据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要求,沈阳市从1993年8月份即开始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截至10月末,自查和重点检查全部结束。应自查135301户,全部进行了自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13亿元,应入库9438万元,已入库4884万元,入库率51.75%。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了对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使用方向和效果的检查,检查了沈阳市14个乡镇资金使用情况,没有发现违纪问题。
(沈阳市财政局供稿,钱立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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