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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是辽宁省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发展、财政收支取得成效最好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进行“第二次创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1993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实现18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工业总产值350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农业总产值390亿元,比上年增长9.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1.4亿元,比上年增长56%;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3.5。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93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213.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8.2%,比上年增长41.0%,扣除不可比因素,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15.7%;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8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5%,比上年增长21.9%,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净结余2.3亿元,扭转了自1986年以来连续七年出现财政赤字的局面。
一、加强宏观调控,大力整顿财税秩序
(一)采取平衡措施,调整赤字预算。1993...
1993年,是辽宁省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发展、财政收支取得成效最好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进行“第二次创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1993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实现18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工业总产值350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农业总产值390亿元,比上年增长9.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1.4亿元,比上年增长56%;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3.5。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93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213.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8.2%,比上年增长41.0%,扣除不可比因素,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15.7%;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8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5%,比上年增长21.9%,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净结余2.3亿元,扭转了自1986年以来连续七年出现财政赤字的局面。
一、加强宏观调控,大力整顿财税秩序
(一)采取平衡措施,调整赤字预算。1993年初,根据当时辽宁省财政经济面临的困难状况,经省政府讨论,省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批准,安排了4.83亿元的赤字预算。全国人大八届二次常委会议提出,预算列赤字的要调整,不能打赤字预算。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文件也强调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条例》,不准打赤字。为此,省财政厅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及时对年初预算进行了调整,将赤字预算调整为收支平衡预算,并再次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为了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省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采取平衡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和规费收入管理,压缩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开征车辆增容费,增加预算外资金调入等。经过全省财税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使当年预算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为强化税收征管,各级税务部门修订了征管制度,实行规范化征管。1993年7月份全国财政工作和税务工作会议后,辽宁省立即召开了全省财政、税务局长会议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的精神和朱镕基副总理提出的“约法三章”的要求,整顿财税秩序,自觉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整顿中对近几年,特别是1992年以来各地超越权限,自行放宽的减免税规定进行了清理,纠正了越权减免税,严格划清了减免税的政策界限,控制了减免税的审批,并清理出一批“五假”企业,据12个市统计,增加税收收入8.6亿元。
(三)清理乱收费,清理各类公司和周转金,整顿会计师事务所。
1.清理乱收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从1993年9月份起,把治理乱收费作为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财政厅会同物价局、监察厅等部门组成了清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行政事业性乱收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全省共有61个系统6万个单位收取18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过详细调查,逐项核实取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省政府要求,取消了477项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年可减少企业事业和人民群众负担5.6亿元。在清理过程中,本着边清、边改、边建的原则,制发了《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将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1993年各项罚没收入实现4.6亿元,比预算翻了一番。
2.清理、整顿各类公司。一是对省直属626户一级公司的资金、负债、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312户作了财务清理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二是对全省财政系统兴办的68个经济实体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撤并12个,脱钩52个,收回不合理资金7049万元。
3.对全省财政系统各类周转金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1993年辽宁省财政系统各类周转金共有6.5亿元,借出5.5亿元,总的看是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但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是帐户多、管理乱,帐目不清,审批手续不健全,周转金收回不及时,占用费长期拖欠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制定了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与监督、奖励与惩罚等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大力收回逾期贷款。
4.整顿会计师事务所。对全省33个会计师事务所及其128个分支机构进行了整顿,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执业范围、财务管理办法,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3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大检查之前,辽宁省财政厅即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早准备、早动手、早摸底、早安排。大检查开始后,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检查中注意抓住重点行业及社会热点、重点问题开展工作。普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粮食企业,假新办,假合资、假福利、假校办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违反控购纪律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地普遍运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力量进行检查。不少地区的公、检、法、纪检、监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抽调干部参加大检查,全省共组织投入检查人员32619人,比1992年增加2011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个体工商业59.24万户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25.66万户,重点检查面达到43.3%,共查出违纪金额8.44亿元。针对往年入库难的问题,各地坚持边检查、边核实、边定案、边处理、边组织应补违纪金额入库。经过核实定案,应缴入库额6.21亿元,已入库5.92亿元,入库率为95.4%。
(五)清理银行占压税款和企业拖欠税款。1993年上半年,银行占压税款和企业拖欠税款在逐月上升,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也使全省财政收支难以实现平衡。为此,辽宁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占压预算资金,确保预算收入及时入库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抓紧企业上缴税利及时入库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组织收入的硬任务来抓。一方面搞好定期协调调度资金,并督促各市认真搞好资金调度;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与银行、税务部门协商,从8月份开始,召开了数十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银行占压税款和企业拖欠税利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省政府反映清欠情况,多次请主管省长出面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由于领导重视,各方协作,措施得力,到10月末,银行占压税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1993年末,除部分陈欠外,全省共清理银行占压税款和企业拖欠税款20多亿元,为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起到了极大作用。
二、深化财税改革,逐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一)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现新旧财会制度的转换。深化财务会计改革,贯彻实施“两则”,实现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转换,是1993年财务会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抓好培训和试点工作,辽宁省财政厅成立了“两则”培训领导小组和培训工作办公室,在大力搞好宣传的基础上,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发证,将全省“两则”培训和试点工作纳入正常的管理轨道。一是组织编写财会制度讲解丛书。组织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用两个月时间,编写了13本财务会计培训教材,印刷出版56万多册,使全省30多万财会人员人人有教材,为培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组织“两则”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和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班,对各市财政局长、部分厅(局)长和厂长(经理)、部分大专院校的教师、财政部门的干部职工,以及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讲解。全省共培训师资1200多人,企业财会人员参加“两则”培训的人员达到82%,比较好地完成了培训任务。三是认真做好新旧财会制度的衔接工作。首先,下发了新旧制度衔接办法,编印了《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文件汇编》,从政策上保证了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过渡。其次,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了提前贯彻新制度的模拟试点工作,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提出意见,并积极向财政部反映。四是认真做好新财会制度对企业经济效益和财政收入影响情况的测算工作,分析了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及时向省政府、财政部做了汇报。
(二)认真搞好分税制测算工作,为顺利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1993年,辽宁省财政厅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分税制分级财政体制的设想》方案,一方面召开了“分税制与辽宁财政”专题研讨会,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组织力量进行分税制测算工作,分别按1992年前三年和1993年至1995年后三年的数据进行了论证,本着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提出了辽宁省财政体制新帐及观点,为省政府领导提供了基础材料。另外,为了保证分税制在1994年能顺利实施,拟定了省对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为省政府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促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完善粮食财务管理办法。为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1993年初,辽宁省财政厅紧紧抓住粮食销价放开后的大好形势和有利条件,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粮食收购和调拨价格的全面放开上。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针对粮食销价放开而购价和调拨价没有放开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拟定了《辽宁省粮食购、销、调全面放开的实施方案》,并提出了配套措施,向省政府积极建议。8月18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辽宁省粮食定购任务全部改为经济合同收购,取消粮食指令性调拨计划,省内各市间余缺调剂由产、销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全省实现了粮食收购、销售和调拨全面放开,加速了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向市场的改革进程。
为适应粮食全面放开的新形势,完善粮食财务管理办法,辽宁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粮食补贴实行分级承包管理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粮食补贴分级承包。即省对市实行“包死基数,定向补贴,逐年递减,三年减完”的分级承包原则,并对承包形式、具体内容做了安排,使全省粮食补贴分级承包工作顺利落实,增强了粮食企业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粮食企业树立竞争意识和效益观念。同时,为支持粮食企业减亏增盈,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和省财政拿出7500万元帮助粮食企业转变经营方向,促进粮食企业尽快步入市场。1993年,全省粮食企业亏损22.2亿元,比上年减亏4.2亿元,减亏幅度为15.8%;全省财政弥补粮食亏损补贴16.48亿元,比上年减少1.41亿元,下降7.7%。
(四)完善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在各市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基础上,1993年辽宁省财政厅提出了《省级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方案》,即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办法实行以定点医疗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实施。但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改革遇到很大阻力。为此,辽宁省财政厅集中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并对办法加以完善,同时加强了宣传解释工作。经过一年的实际运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93年实施改革后,定点医疗人员公费医疗经费实际支出3367万元,人均支出与上年持平。通过公费医疗改革,对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共清理出不应享受公费医疗人员3000多人,为进一步改革公费医疗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培植和扩大新的财源增长点
按照辽宁“第二次创业”的指导思想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支持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上。
(一)大力扶持县乡经济发展,使县乡财政状况有所改善。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筹措、投放发展生产资金3.19亿元,企业自筹3.71亿元,形成6.9亿元投资规模,扶持县乡企业343户。投放的资金中,有85%用于实现财政收入亿元县(市)和财政补贴摘帽县(市)。1993年末,全省县(市)级财政收入28.87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增长42.2%;海城市提前两年实现了财政收入2亿元的目标,达2.8亿元;又有7个县(市)跨入了亿元县的行列,使全省亿元县(市)达到9个,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市)达到24个,比上年增加9个;抚顺县和兴城市摘掉了吃补贴的“帽子”;并涌现出一批财政收入超千万元的乡镇。
(二)集中资金支持以粮食生产为重点的农村各项事业。为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生产的发展,建设高产、优质、高效农业,1993年全省支农支出13.84亿元,比上年增长29.4%。同时,还把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发展粮食专项资金、稻麦开发资金和抗旱资金5000多万元,与各级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并吸引集体和农民投资投劳折款1.1亿元,共打抗旱井3800多眼,蓄、引、提水近3亿立方米;安排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5亿元,新增旱涝保收稻、麦水浇地78万亩,改善灌溉和治涝面积4.5万亩;整治太子河动用土石方710万立方米,综合治理小流域290万亩;通过改水工程解决了5万人和3000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为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69亿公斤,超过省政府确定的“八五”计划年稳产目标150亿公斤的12.7%做出了贡献。为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科技兴农的战略方针,在粮、棉、油作物上继续推广地膜覆盖技术,1993年投入地膜覆盖资金5600万元,发展覆盖面积156万亩,增加经济效益1.8亿元。为支持林业发展,全年投入资金1.2亿元,造林243万亩,防治森林病虫害面积290万亩,提高了森林覆盖率,保护了生态环境。为促进水产养殖事业的发展,投入资金4亿元,用于扶持海淡水养殖业,使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146万吨,比上年增长10.4%。为支持畜牧业发展,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引导,吸引集体、群众自筹,形成2.5亿元投资规模,发展秸杆养牛,全省饲养黄牛262万头,牛肉产量11.4万吨,比上年增长70.1%,提高了省内肉食供应水平。另外,1993年全省财政支农周转金投放农业5.3亿元,扶持了349个生产项目;预算外资金用于农业2.34亿元,比上年增长8.4%,大部分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坚持“放水养鱼”,培植财源,积极支持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突破口,结合扭亏增盈工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狠抓了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为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深入试点企业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辽宁省股份制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措施。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分两批对4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的试点,总结了试点经验和效果,为清产核资的广泛推行打下了基础。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坚持“放水养鱼”,培植财源的思想,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即确定了“财政再困难,也要保证企业按照规定该提的提,该留的留”。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投入达4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1993年,地方预算内工业生产企业实现利润22亿元,比上年增加14.76亿元,企业留利19.83亿元,比上年增长2倍,为企业的发展积攒了后劲。
(四)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国有小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1993年,辽宁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24条措施,重点对全省315户资不抵债的小型企业实施了关停一批、股份制一批、嫁接一批、国有民营一批、下放一批的办法。到1993年末,全省已有381户(其中亏损企业303户)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占全省预算内小型企业的35%。另外,为支持和促进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在“边、小、微、亏”企业中实行国有民营试点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扩展到盈利企业和中型商业企业,1993年已实行国有民营的商业企业达343户。同时对长期扭亏无望的国有商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全省已拍卖、关停、兼并63户。通过改革,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管好技改资金,提高投入产出效益。辽宁省老企业多,技术改造任务重,管好和用好技术改造资金,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效果至关重要。1993年,辽宁省财政厅在审查技改项目时,严把效益关,注意研究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坚持无市场的产品不许上项目。对搞小而全、大而全、超标准建筑,借技术改造搞生活设施,购置非生产用车等,不予审批;对不符合“八五”期间国家确定的老基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投资效益不好,无偿还能力的企业不予审批;对过去已经立项,在项目实施中进行跟踪反馈,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市场已经变化,没有实施意义的项目,则抽回资金。经过严格把关,共压缩、调整、抽回资金5110万元,避免了投资的损失。1993年,省财政厅与省经委及有关厅局共同审批技术改造立项134项,总投资22.95亿元,这些项目投产后,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六)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1993年,辽宁省与国外上百家大商社、大财团和大跨国公司建立了联系。全年新批“三资”企业4054家,实际利用外资1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6%。有11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了“嫁接”改造,企业嫁接改造出现了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势头。在国内市场需求增加,换汇成本提高的双重压力下,全年地方产品出口4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旅游外汇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七)开辟新财源,挖掘新财力。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征机动车辆增容费。在广泛调查研究、测算摸底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制发了收取机动车辆增容费办法,1993年增加财政收入2.5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市县的财政困难。二是为强化国有土地有偿转让资金的管理,1993年省财政厅制发了《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解决了国有土地收入管理分散、地价偏低、出让金不能到位、资金流失等问题,增加财政收入1.1亿元。三是改进专控商品审批办法,抑制社会集团过高消费。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控购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改进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专控商品区别档次,征收不同比例的调节费,全年征收1.88亿元,既抑制了不合理的社会集团消费,又增加了财政收入。
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决突出矛盾
(一)狠抓粮食亏损补贴退库,实现当年不发生新挂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粮食补贴当年不得出现新挂帐的通知精神,辽宁省财政厅从年初开始就认真研究,制定了扼制粮食亏损的措施,并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补贴退库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省政府批准,多次召开各市政府领导、财政局长会议,专题研究粮食亏损补贴及退库工作,并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在逐月督促检查各级财政部门退库进度的同时,积极向财政部和省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反映困难,取得帮助,从中央和省筹措到3亿元退库资金,帮助市县财政部门办理退库,全年完成粮食亏损补贴退库16.84亿元,为预算的129%,保证了当年不发生新挂帐。
(二)兑现拖欠农村公办教师的工资。1993年初,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拖欠农村公办教师工资的问题很严重,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拖欠农村公办教师工资的重点县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清了拖欠工资的基本情况和形成原因,提出了解决拖欠问题的措施。其中关于调整教育布局结构,精简教职工超编的建议,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各地贯彻执行。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锦县召开了全省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增收节支现场会。截至1993年末,并校851所,合并平行班6308个,精简、分流公办教师1064名,民办教师1.5万人,一年可节省教育经费1500万元。另一方面,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省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调拨下借2120万元给市县,经过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方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全省共筹集资金8000多万元,全部兑现了拖欠农村公办教师的工资。
(三)超额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1993年,国家分配给辽宁省的国库券发行任务是22.52亿元。由于金融秩序混乱,特别是受各种股票、债券发行的影响,给国库券的发行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为了保证按期完成任务,经省政府批准,辽宁省采取了有奖发售、定额销售按比例分配推销费、发行国债转换券等多种措施,按期完成了国库券发行任务。
五、加强财税管理,大力组织收入
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税部门从年初开始就把组织收入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但在上半年,由于受资金紧张的影响,银行占压税款、企业拖欠利税日趋严重,全省组织收入工作面临严峻形势。1-6月份收入只完成年度预算的45.7%,财政支出只完成年度预算的32.9%,支出出现了较多的欠帐,部分市、县处于开不出工资的困境。
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文件下发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又提出了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税收征管和不准打赤字预算的“约法三章”。辽宁省各级财税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措施,对超越权限自行放宽的减免税政策和减免到期应恢复征税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纠正了越权减免税8.6亿元;财政、税务、银行协同动作,坚持定期协调调度资金,清理压库和欠税20多亿元。由于各级政府重视,措施得力,财税部门上下努力,比较好地完成了1993年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
(一)精心组织,战胜困难,超额完成工商税收入任务。1993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25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其中工商税收入209.88亿元,完成预算的120.9%,超收36.33亿元。各级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管理,依法治税。制定了《辽宁税务行政执行监督检查办法》,使全省税收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二是实行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各级税务部门大部分领导班子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并进一步实行局长包片、业务科包局、专管员包企业的“三包责任制”,把收入任务和岗位责任制奖惩挂钩,调动了广大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各方协作,大力组织清理欠税。省政府召开了欠税企业座谈会,一位副省长带领省税务局领导深入到鞍钢、本钢现场办公,解决欠税问题。省税务局与银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定期召开清欠工作会议,采取有效措施,使清欠工作收效显著。四是集中力量开展专业检查和税收大检查。全省在对个体税源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调整了个体税收定额,1993年个体税收收入达1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税收大检查,全年查补入库5.92亿元。
(二)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目标,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重点抓了亏损企业的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层层建立扭亏目标责任制,把国家下达的工业企业扭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修改、完善了扭亏奖惩办法,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扭亏责任状,使扭亏目标层层落实到企业。下半年针对企业亏损大幅度递增的严重局面,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扭亏工作会议,并将后几个月的控亏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地,制定了扭亏增盈工作四条措施,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到1993年末,全省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共亏损18.2亿元,比上年减亏8300万元。
省财政厅针对全省公共交通企业亏损较多的问题,组织人员对该行业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提出了逐步解决亏损的具体措施,经省经府批示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1993年全省公共交通企业亏损1.08亿元,比上年减亏8800万元,减亏44.9%,财政减少补贴9000万元。另外,对劳改、农垦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帮助其发展生产,加强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收到了较好效果。1993年,全省劳改企业实现利润23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倍;农垦企业实现利润5084万元,比上年增长37.6%。
(三)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取得新的成绩。1993年,各级财政部门以挖掘潜力为中心,加强税源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开展了农业税田种变化和荒地计税清查工作。全省共清理出田种变化14万亩,增加农业税120万元;在果树产区开展果树普查登记,新查出应计税的结果树35万株,增加农林特产税1600万元;对各类开发区占地进行清理,查出占地5000多亩,征收耕地占用税2000多万元。由于加强了农业税收的征管工作,全年共征收入库4.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8%,超收6900万元。
六、增加教育和科技事业投入,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
(一)贯彻《义务教育法》,教育经费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1993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3.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8%。为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进一步发展教育事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还筹集预算外资金13.33亿元用于教育事业,这项资金比上年增长29.4%。还有教育费附加支出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主要用于修缮、购置设备等,改善了办学条件。
(二)继续大力支持科技事业的发展。1993年,全省科技支出4.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7%。省级财政支持科研计划273项,火炬计划67项,星火计划100项,科技成果转化70项,博士启动项目99项,推广新产品、新技术14项。1993年,新增产值8.5亿元,新增利税2.4亿元。
(三)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一是从紧核定单位预算,坚持个人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可能的原则,压一般性支出,保重点支出。二是促进一批事业单位向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转变。此外,经省领导同意,制定了《关于支持行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几点意见》和《关于支持事业单位转换体制的若干意见》,对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转换体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3年,全省党政机关精简、分流人员3084人,全省行政管理费支出1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12.8%,增长幅度较上年下降4.72个百分点。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加强产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1.积极参与股份制和企业集团试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1993年共审批169户股份制试点企业,股本总额127.72亿元,其中国家股68.24亿元。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组建的43个企业集团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加强了监督和管理。对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股本设计和国家股出资认证进行了审批,促使股份制企业改组工作严格按规范进行。
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资产处置办法。严格企业联合、兼并、拍卖、折股出售和资产报废报损、有偿无偿转让的审批工作,全省共审批企业联合、兼并、拍卖、折股出售307户,企业转制18户,新办企业公司3000户,办理资产报废损失2.3亿元,有偿划转1.77亿元,无偿划转2.83亿元。通过对资产处置程序的严格审查,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3.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加强产权管理。1993年审批中外合资合作项目247项,总资产34.6亿元,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二)进行资产经营和闲置资产调剂,盘活国有资产存量。1993年调剂闲置资产价值5963万元,充分利用了潜在资源,为企业带来了可喜的经济效益。
(三)发展资产评估事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完善评估工作法规制度。拟定了贯彻《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考核办法》,使全省的资产评估工作初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评估机构建设。1993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已发展到86家,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已超过900人。1993年对股份制试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210项,评估前帐面价值150亿元,评估后确认价值182亿元,增值32亿元,维护了国家股的权益,保证了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抓好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对全省22122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进行了清查登记,核实资产353.28亿元,比帐面资产增加33.3亿元,增长10.4%。完成198户试点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后全部资产为362.9亿元,比清查前增值29.46亿元,增长8.1%,其中国有资产150.05亿元,比清查前增值29.08亿元,增长19.4%。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1993年,辽宁省各级财税部门以深化改革为中心,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按照解放思想,转换脑筋,转变职能的要求,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重新审视财税管理的职能,开始树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理财观念,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为推动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了全省财政系统“双先评选”活动,会同辽宁省财贸工会、人事厅召开了表彰辽宁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电话会议,并授予38名同志、34个单位为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称号,进一步激励财政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为建设“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洁奉公、高效服务”的财政机关而奋斗。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二次会议和辽宁省纪委会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精神,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要求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联系实际,正确分析财政机关党风与廉政建设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反腐败工作中,一方面对财政各项周转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制定和完善了周转金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根据省财政厅内处级以上干部自查自纠及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意见。结合开展反腐败斗争,各级财税部门认真整顿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严格组织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超额完成1993年全省财政收支任务做出了贡献。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丁建国、俞明逸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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