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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北京市人民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团结奋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全面超上年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北京市的财政工作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大力支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3年,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8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粮食总产28.4亿公斤,比上年增长0.7%;工业总产值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8.5%;乡以上企业实现利税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1亿元,比上年增长49.4%;新批三资企业3752家,比上年增长70%;协议利用外资6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49.2亿元,比上年增长27.8%;外贸出口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9%;旅游创汇1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9%。1993年财政收入86.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5.6%。实现了连续十一年稳定增长;财政支出82.8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13.7%。
由于改革和完善了区县财政管理体制,适时地调整了市与区县的财政收入分成比例,调动了区县政府组织财政收入...
1993年,北京市人民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团结奋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了全面超上年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北京市的财政工作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大力支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3年,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8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粮食总产28.4亿公斤,比上年增长0.7%;工业总产值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8.5%;乡以上企业实现利税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1亿元,比上年增长49.4%;新批三资企业3752家,比上年增长70%;协议利用外资6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49.2亿元,比上年增长27.8%;外贸出口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9%;旅游创汇1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9%。1993年财政收入86.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5.6%。实现了连续十一年稳定增长;财政支出82.8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13.7%。
由于改革和完善了区县财政管理体制,适时地调整了市与区县的财政收入分成比例,调动了区县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1993年,区县级财政收入共完成53.5亿元,比上年增长28.7%,大大超过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县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达63.7%,为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作出了贡献。
一、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北京市财政局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北京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涉及财政方面的30项政策措施。如下放企业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工资奖金分配权,折旧免缴“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税利分流试点企业税后利润免缴“两金”,企业自行确定加速折旧办法及减免调节税等。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市属预算内企业增加财力11亿元,仅工业企业就增提折旧2.3亿元,折旧免缴“两金”2亿元,降低所得税率,免征调节税8770万元等。同时,继续安排1.5亿元的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了76个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
(二)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3年,市财政局积极参与促进企业实行公司制试点改革,先后对市百货大楼、西单商场等进行了股份制改革。1993年全市新批股份制企业142户,股本总额74亿元。其中:股份有限公司48户,股本总额69亿元;有限责任公司94户,股本总额5亿元。这项改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三)1993年北京市商业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造、国有民营、小型商业企业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筹集资金改造商业网点,全年新开业万米以上的大中型商业企业9户。
(四)积极组织《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做好新财会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北京市财政局首先成立了专门机构抓指导落实,选择80户重点企业,以企业1992年决算数据为依据进行了新老制度模拟测算,同时选择3户企业提前2个月实施新财会制度,以摸索操作经验。根据测算数据和模拟试点情况,提出了先规范后逐步到位的衔接意见,又制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新的财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使全市企业财会制度接轨有章可循。其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财会人员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培训财会人员11.2万人次。
(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社会监督服务机构。在市财政局的参与下,1993年建立了北京财务会计咨询服务中心、德威资产评估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联合在京的36家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了北京市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工作;选择3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把企业财务报表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压缩财政补贴
(一)继1992年底放开肉、蛋、菜价格之后,1993年全面放开粮油购销价格。首先,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北京市粮油价格改革平稳顺利出台。其次,为了保证政府能及时有效地调控粮食市场,建立了市场风险基金、储备基金和技术改造费等十项基金,用以稳定粮油市场,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粮油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第三,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粮价改革有关配套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和财务处理办法,及时拨付有关配套基金,保证了粮食生产和市场的稳定。通过粮油价格改革,也减轻了财政补贴,为今后逐步减少补贴创造了条件。
(二)有效地控制了粮食新增挂帐问题。为了确保北京市粮食亏损挂帐和财政补贴不突破控制指标,市财政局采取了三项措施:1.同有关部门对市属44户粮食企业在粮油价格改革前出现的不正常亏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查出各类问题2.2亿元,其中违纪金额1.48亿元,并限期调帐纠正;2.落实并下达区县财政弥补粮食亏损指标,实行目标管理;3.及时拨付各项专款,冲抵挂帐亏损等。到1993年底,粮食亏损挂帐控制在1992年底的19.18亿元,没有出现新增挂帐;粮食补贴11.5亿元,没有突破15.3亿元控制指标。
(三)积极支持公共交通、公用企业进行的各项改革,压缩财政补贴。通过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实行风险抵押单车承包和工业用煤气实行减销奖励等措施,增收减亏3.5亿元;通过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减亏2亿元;同时,采取措施消化增亏因素,把补贴控制在财政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如对工业用电调价后,市财政局逐户调查,帮助企业分析各种潜力,与补贴企业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压补措施。
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引进规模,拓宽引资领域
(一)积极发展三资企业。1993年北京市三资企业迅速发展,到1993年底,全市已累计批准三资企业7521家,协议总金额184.95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102.4亿美元。其中,1993年新批三资企业3752家,协议总金额103.87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62.8亿美元。1993年三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1.2亿元,比上年增长42.6%,上缴财政收入20.19亿元,比上年增长33.9%。三资企业对完成北京市财政任务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二)利用好世界银行贷款。1993年北京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一,住房和社会保障贷款项目已顺利通过了预评估及正式评估,贷款规模定为1.58亿美元。第二,完成世界银行贷款支持的农业服务、粮食流通、环境等11个子项目。第三,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400多万美元用于石景山发电厂供热工程,南护城河、通惠河污水管线工程,城市垃圾填埋场,北京市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工业污染治理等项目,已经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1993年,北京市、县(区)、乡三级财政积极筹资,增加农业投入,全年预算内用于支援农业的支出4.38亿元,比上年增长9.98%,大大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重点用于兴修农田水利、山区致富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科技兴农、市场流通、粮食及副食品基地建设等方面。此外,还采取与项目资金配套的措施,投放财政支农周转金,从而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分体现了国家不断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
(一)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水利投资。1993年市财政安排小型水利生产支出5800万元,县乡也相应增加了配套资金。重点兴修农田水利,维修危险工程、危险水库,解决人畜饮水问题。据统计,全年共完成5251项工程,已全部投入使用,郊区抗旱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提早落实山区扶贫资金。1993年4月初即有80%的扶贫资金落实到位。1993年,山区扶贫资金由原来市里安排,改为市里定原则,区县安排项目;同时,对有效益的项目实行资金有偿使用。在资金安排上,根据贫困乡的人口及经济条件切块分配到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致富纲要的要求安排项目,重点用于发展果品生产和经济沟开发配套,开展山区造林,发展多种经营等。1993年,北京市山区60个乡(镇)农村总收入达到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6.4%;农村纯收入7.2亿元,比上年增长19.8%;人均劳动所得1198元,比上年净增192元,增长3.3%。此外,水利资金由过去的三次拨款改为两次拨款,使山区扶贫资金和粮食专项资金也比上年早到位5个月。
(三)继续抓好粮食基地和副食品基地建设。1993年市财政安排300万亩粮食基地建设,投资1700万元,用于推广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新技术、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郊区粮食基地等项目。安排副食品基地建设21项,市财政投资670万元,重点安排名特优果菜生产、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和发展绿色食品等。
(四)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深加工及流通储运设施建设。1993年市财政安排资金73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服务中心及农村合作组织安排的农、林、畜牧等部门的填平补齐项目,共计16项。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到世界银行832.6万美元贷款,用于农业、畜牧业的良种培育体系项目;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和市场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安排26项,投资645万元。此外,支持11个区县农口事业单位兴办服务实体,共投资188万元。
(五)配合肉蛋菜价格改革,抓好专项生产扶持资金的使用。肉蛋菜价格放开后,为稳定北京市规模猪场和鸡场的生产,市政府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即把原来流通环节的补贴转到生产环节。为此,市、县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将资金3.6亿元拨到14个区县和10个主管局的企业,对稳定生产,稳定市场,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安排贷款贴息,支持技术改造。1993年市财政在支农资金已安排好的基础上,继续安排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950万元,支持郊区农产品加工出口创汇,并改造了150个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从而促进了北京市郊区经济的发展。
五、支持教育科技各项事业发展,增加市政建设投入
(一)增加教育投入,为发展教育办实事。1993年北京市教育事业费支出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4.1%,高于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加上其他支出项目中用于教育的支出3.18亿元,这样,1993年预算内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实际为16.28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20.1%。
1.支持学校深化内部体制改革。1993年市财政拨专款2631.87万元用于市高等院校、中专技校、中小学以及成人教育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此同时,还拨专款4791万元,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教职工提高待遇。
2.拨专款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1993年市财政拨款2000万元支持北京高校改善办学条件。
3.支持师范教育发展。1993年师范校院全部配齐计算机、小型摄像机、语言室,七所师范院校建筑了风雨操场和心理实验室,进修院校全部配备了微机。
4.发展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力争1993年全市城乡初步达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标准”,1993年,市和区县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达到了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基本标准,并出现了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校舍;教育质量基本达到了评估验收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在全国率先提前实现“两基”,即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5.改造贫困乡中小学校舍和修缮危房。1993年有42个贫困乡中小学校舍得到改造。从1990年至1993年四年中,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更新山区县中小学校课桌椅。1993年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用于全市中小学危房修缮,全年共抢修危房21473平方米,实现了市政府“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抢修完”的要求。
6.促进适度规模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前几年,北京市边远区县中小学校布点分散,办学效果不好。1992年至1993年,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调整山区中小学布局,边远区县中小学已初步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格局,为提高办学效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多方筹集资金办教育。为了推动北京市中专、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市财政局1993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实施了北京市高校、中专、职业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收费制度的改革办法,并将由此增加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不足。
(二)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1993年北京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7%,重点支持落实市政府推进科技进步采取的各项措施。主要项目有:1.拨款600万元,补助市属科研院所新建和完善一批高新技术中试基地。2.为实施“新星计划”,市财政拨款300万元,培养重点发展的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的中青年科技带头人。3.为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继续拨款800万元支持市自然科学基金会,用以资助有研究价值的基础项目和北京自动测试技术研究所科研基础设施建设。4.拨款250万元,作为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和星火科技奖的专项资金。5.拨款220万元,用于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匹配投入。主要建设项目有“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蔬菜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增加市政建设投入,绿化美化首都。根据北京市委和市政府提出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1993年,全市重点绿化、美化建设继续坚持了“巩固、完善、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和“市树为主,品种众多,多多益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花无断时,几花并开,灌草多乔,盆花点缀,宿根入地”的40字要求。1993年市财政拨专款1500万元,作为重点绿化美化建设补助经费。据统计,1993年春,全市城近郊区共植树214万株,种植丰花月季43万株,铺草地34万平方米,共扩大绿化面积467公顷,并完成了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东南三环改造等30余条重点道路改造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为进一步加快密闭式清洁站的建设,拨款800万元,作为新建垃圾楼的补助经费,1993年共建成70座垃圾楼。另外,还拨专款加强市政设施的维护。1993年,市政道路小修47.6万平方米,完成黄土不露天工程68万平方米,修复过街天桥45座。
六、规范外贸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把外贸企业纳入预算管理
1993年,北京市外贸企业克服国际市场不景气和资金短缺的困难,完成出口17亿元,比1992年增长10.9%,实现利润1.5亿元,消化两年超亏挂帐1.1亿元,上缴所得税5000万元。
市财政局积极帮助外贸企业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外贸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暂行规定》,从资金和政策上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保证财政部对外贸企业开征33%所得税。
(一)从资金上支持外贸企业改善购物环境,提高效益。北京地毯进出口公司因仓库面积小、地区分散,不便于国内外客户看样定货,致使企业产品积压。为了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市财政局借给企业300万元周转金,改建成为储展卖为一体的“中国北京地毯贸易中心”,彻底改善了购物环境,方便了客户看样订货,使原来呆滞地毯重新受到客户青睐。
(二)从政策上支持外贸企业自行消化亏损挂帐。超亏挂帐是外贸企业的沉重包袱,为了尽快使企业摆脱困境,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市财政局规定企业自行消化亏损挂帐视同实现利润,可适当提取效益工资。经过各公司的努力,1993年超亏挂帐企业实现利润80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超亏挂帐。另外,财政用收取所得税消化挂帐1.15亿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开展国有资产存量汇总分析。1993年,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完成全民所有制单位、房产部门及综合开发企业、股份制企业、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建设单位6套报表汇总任务。截至1993年底,全市国有资产存量总额为791.6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18.41亿元,增长17.5%。通过对资产存量的统计分析,对全市国有资产的结构和分布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反映出北京市拥有的700多亿元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摸清了家底,为管理好国有资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1993年全市共清查行政事业单位2135户,清查前帐面资产总额174.1亿元,清查核实资产数为208.95亿元,比清查前帐面数增加34.85亿元,增值20.01%。为了巩固清查的成果,根据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了《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使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参与股份制试点工作。先后对市百货大楼、西单商场、隆福大厦、液压公司、北京葡萄酒厂、市城建五公司、农工商总公司、市钟表公司等进行股份制改组咨询服务。在国家对股份折投股尚无明确政策,北京市股份制企业尚无折股前例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同意,及时批复了企业的折股方案。又对市百货大楼、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城乡贸易中心股份公司的股本进行了调整,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汽股份公司批复了折股方案。
(四)筹建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全市产权交易信息网络。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市体改委共同研究组建北京市产权交易市场,并起草了《北京市产权交易市场章程》、《北京市产权交易结算办法》、《北京市产权交易市场内部机构职能》及《产权交易收费标准》等办法。与此同时,着手建立全市产权交易信息网络。
(五)支持、指导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市政府要求,对北京市一商局、食品工贸公司、农机总公司进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北京市一轻总公司、建材集团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推出了企业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两种模式,为今后开展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八、加强法制建设,做好财政监察和廉政纠风工作
1993年,在财政法制建设方面,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积极主动开展财政立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财政立法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改革引起了原有经济关系的变化,一些新的经济关系也随之产生,新法规、新措施、新方针、新政策不断出现,协调、规范新的经济关系和加强、加快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面对这种情况,市财政局提出了立法工作原则,即:立、改、废同时并举,急用先立、废立及时,运用财政杠杆加强宏观调控。根据这一原则,市财政局在1993年进行了财政法规立项、起草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等财政立法工作。第二,规范财政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一方面加强宣传,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规范财政行为和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根据执法中问题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注意发挥各区县法制员的作用。第三,抓紧抓好财政系统“二五”普法工作。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以及新发布的财政规章,本着急用先学的原则,突破了“二五”普法规划的原定学习内容,将“两则”、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等6个法规、规章列入学习重点。另外,还在市财政系统进行了普法知识考核、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活跃了学习气氛,提高了学习效果。
1993年,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财政监察和廉政纠风工作,造就一支高效廉洁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促进北京市各项财政任务的完成创造良好的条件。首先,开展了对乡街财政预决算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各区、县通过对乡、街财政预决算检查和对罚没收入、财政周转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农周转金等专项资金的检查,找出了问题、堵塞了漏洞、完善了财政预算管理,制止了乱收费、乱罚款,促进了罚没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也锻炼了财政监察干部队伍。另外,为了落实1992年北京市开展农业税收检查的成果,市财政系统妥善解决了农业税收检查中遗留的问题,共催缴入库252万元。
在廉政纠风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件事: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和北京市第六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检查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的问题,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七项规定》。二是积极开展清理资金、整顿公司的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针对财政系统预算内、预算外、商贸、支农等8项周转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和财政部门所办的36个经济实体存在的问题,协同有关单位制定了措施,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了漏洞。通过这项工作,对促进全市财政系统各项周转金的正确使用和经济实体与机关脱钩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积极办理群众举报,认真查处案件。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起草了《北京市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实施意见》。对接到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四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廉政意识。编印了《财政监察专刊》和《1993年廉政制度规定汇编》小册子。通过廉政教育,提高了全体干部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爱冰、胡小杭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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