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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全国财政监察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继续贯彻“认清形势,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强化监督,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业务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1993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普遍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各地由财政监察机构牵头,组织农财、预算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共同检查。整个检查过程分自查、重点检查、整章建制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据统计,通过对全国有国拨“发展资金”的36个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214万元(含地方配套资金违纪额)。其中:改变资金用途2856万元,损失浪费33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耕地占用税90万元,个人挪用21万元,其他违纪916万元。违纪金额中应收缴入库1186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财政部组织有关司(局)组成四个工作组,分赴江西、安徽、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内蒙古、陕西等8个省、自治区进行督促推动。通过这次检查,对于严肃财经法纪,堵塞漏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财政监察工作深入...
1993年,全国财政监察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继续贯彻“认清形势,解放思想,立足本职,强化监督,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业务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1993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普遍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各地由财政监察机构牵头,组织农财、预算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共同检查。整个检查过程分自查、重点检查、整章建制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据统计,通过对全国有国拨“发展资金”的36个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214万元(含地方配套资金违纪额)。其中:改变资金用途2856万元,损失浪费33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耕地占用税90万元,个人挪用21万元,其他违纪916万元。违纪金额中应收缴入库1186万元。
在检查过程中,财政部组织有关司(局)组成四个工作组,分赴江西、安徽、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内蒙古、陕西等8个省、自治区进行督促推动。通过这次检查,对于严肃财经法纪,堵塞漏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财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大力开展财政收支和专题专项资金检查
1993年,全国财政监察机构结合各地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执法检查,为严肃财经法纪,堵塞跑、冒、滴、漏,增加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作出了贡献。
(一)继续开展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检查。1993年,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各级财政监察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但连年发生赤字的地(市)、县(市)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共检查了19个地(市)、241个县(市),查出违纪金额2.86亿元。通过检查,纠正并处理了部分地区截留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乱开口子等违纪问题,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预算管理工作。
(二)大力开展专题专项检查。1993年,全国各级财政监察机构针对管理薄弱、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抓住重点,主动出击,进行了专题、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深度、广度、力度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山西、山东、江苏对罚没收入的解缴情况进行检查;福建、浙江对支农周转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黑龙江对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河北、湖南、河南对清理个人拖欠公款进行检查;湖北对财政部门进行内审;湖南对优抚费用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川对违控小汽车进行清查等。全国共查出违纪金额4.19亿元,应收缴国库1.59亿元,已入库1.03亿元,取得了可喜成绩。
三、彻底清理财政信用资金,狠抓财政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
1993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宏观调控,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针对财税秩序存在混乱的现象,朱镕基副总理在7月全国财税工作会议上对财税系统提出了“约法三章”,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财政信用资金,整顿财政机关所办的各类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各级财政监察机构积极投入了清理财政信用资金、整顿公司的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辛勤努力,基本摸清了财政信用资金及财政部门举办各类公司的底数;针对财政周转金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纠正了一些官商不分的错误做法;提出了财政部门与所办各类经济实体脱钩的办法,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
(一)清理财政信用资金。据统计,截至1993年7月底,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共有各类财政周转金累计592.07亿元,经各级财政部门自查,未按规定用途发放的共12.53亿元(其中用于兴办企业9.39亿元,拆借8400万元,经营房地产、股票400万元,经营其他物资2.26亿元),占投放总额的2.12%。到1993年11月底已清理收回3.36亿元。
(二)整顿财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公司。据统计,截至1993年7月底,全国县以上财政机关共举办各类公司和经济实体2169个(其中独资1740个,合伙或参股的429个),资本金总额129.73亿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在职能、人员、财务、名称四个方面彻底脱钩的要求,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各级财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各地财政监察机构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据统计,截至1993年11月底,全国县以上财政机关所举办的2169个经济实体中,已撤并520个,占23.9%;已脱钩1323个,占61%;在职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的共3597人,已辞去一头职务的2706人,占兼职人数的75.2%。
四、反腐倡廉,纠风整纪,狠抓财政部门的廉政建设
1993年下半年,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纪委作出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在各地财政厅、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财政监察机构协同纪检、人事、行政监察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根据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组织自查自纠;大力纠正利用掌握的财权,从中徇私谋私的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付的治理乱收费及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查处重大案件的力度。据统计,1993年,全国财政监察机构共查处违法违纪的财政干部468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0人,一般职工408人;受刑事处罚的94人,受党纪处分的82人,受政纪处分的216人,给予批评教育的7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多万元。打击了腐败分子,教育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并使财政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不断教育,广大财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拒礼、拒贿的事例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全国财政干部拒吃请14617人次;拒受礼品5997人次,折合人民币81万多元;拒收礼金、礼券4783人次,金额88万多元。
五、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大案要案
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贯穿于整个财政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财政监察机构是从事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1993年,根据群众举报和领导批示,财政监察机构与其他有关部门一起联合查处了几起截留中央财政收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如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制造虚假赔案购买小轿车88辆,违纪1339万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收缴中央财政900万元;同时还查出该公司向海南巨龙公司违章拆借资金3100万元的问题,也进行了处理。对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向当地国家银行摊派1250万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收缴中央财政473万元。对西安市税务局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2160万元混入地方金库,截留中央财政收入的问题,以及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截留中央税收入420万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此外,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财政监察机构还配合其他经济监督部门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如对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为长城公司诈骗行为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并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另外,还查处了海南新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水长城集团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案件,经国务院领导批示,已移交高检院立案审理。
通过对这些重大案件的查处,既严肃了财经法纪,使中央财政收入免受损失,又严厉打击了腐败分子,教育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
六、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财政监察工作
从1986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恢复财政监察司以来,经过广大财政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恪尽职守,克服困难,大胆工作,财政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财政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993年,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的推荐,由财政部财政监察司组织评选委员会,共评选出1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财政部对他们进行了表彰,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财政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
(财政部财政监督司供稿,钱军、陈柱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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