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战略开拓的一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这一决定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注册会计师事业的战略开拓奠定了基础。建立健全行业法规,规范行业行为,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战略发展的首要任务。1993年,在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重大举措。
第一,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由江泽民主席签发了主席令正式公布,将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中国记协于1993年11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注册会计师法》新闻发布会。《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规范全国社会审计行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表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协会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项法律的公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为,进一步理顺我国会计、审计市场的各种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必将促使我国社会审计事业进入正常、快速发展的轨道。
第二,1993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一次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议。财政部刘仲藜部长到会作了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从改革开放的大局,从财政体制改革的高度,去认识注册会计师事业,去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会议回顾了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了若干历史经验,讨论研究了当前发展的重大问题,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提高质量为宗旨的整顿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审计业务质量低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老化、滥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整顿。责令解散了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海南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停业整顿,注销了11名注册会计师资格,对触犯刑法的注册会计师由司法部门绳之以法。针对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侧重于数量,忽视质量的情况,1993年作了重大调整,强调以质量为中心,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发展数量。通过清理整顿,截至1993年底,全国共有注册会计师约2.5万人,会计师事务所1000家,如包括分支机构有3000家,从业人员达10万之众;非执业会员2万人,有资格执行证券业的会计师事务所70家,有资格执行证券业的注册会计师600名。
第四,举办了“199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此之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认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考试,另一种是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和国务院领导的要求,财政部决定,从199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方式完全按国际惯例,即采用考试方式,并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1993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有5万多人参加,一次全科合格的3754人,经多次考试累计全科合格的近2000人。
注册会计师事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事业,党和政府对此十分关心。朱镕基副总理在199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一定要把注册会计师行业搞成一个人人都羡慕的行业,一个有权威的行业。展望未来,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前程似锦,光明灿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傅依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