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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全国财政战线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前进,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财政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及财政法制建设,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任务,财政支出基本上满足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尽管1993年国家财政的困难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也有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但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由于中央的正确决策,由于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以及财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的结果。
一、国家财政收支概况
1993年,国家财政总收入508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5%;国家财政总支出5287.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199.25亿元,低于预算确定的支出大于收入205亿元的数额。其中,中央财政赤字204.77亿元,比预算减少0.23亿元;地方财政结余5.52亿元,按体制规定留归地方使用。
按复式预算汇总,1993年国家预算的完成情况是:经常性预算收入409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19.9%;经常性预算支出3327.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经常...
1993年,全国财政战线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前进,围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财政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及财政法制建设,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任务,财政支出基本上满足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尽管1993年国家财政的困难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也有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但这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由于中央的正确决策,由于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以及财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的结果。
一、国家财政收支概况
1993年,国家财政总收入508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5%;国家财政总支出5287.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199.25亿元,低于预算确定的支出大于收入205亿元的数额。其中,中央财政赤字204.77亿元,比预算减少0.23亿元;地方财政结余5.52亿元,按体制规定留归地方使用。
按复式预算汇总,1993年国家预算的完成情况是:经常性预算收入4093.11亿元,完成预算的119.9%;经常性预算支出3327.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经常性预算收支相抵,结余765.58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建设性预算收入102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6.6%。建设性预算支出1959.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4.0%,建设性预算收支相抵,差额938.47亿元。其中,通过举借国内债务弥补了381.32亿元,向国外借款和发行债券弥补了357.90亿元,其余199.25亿元的硬赤字按照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通过向人民银行借款予以弥补。
国家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地超过预算,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快速增长,财政相应增收。与1992年相比,199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4%,工业增加值增长21.1%,农业增加值增长4%,交通运输增加值增长7.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6.1%。生产的增长和流通的扩大,使财政收入中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一些税种超收较多,仅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就比预算超过498亿元。二是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擅自减免税和随意退税、包税、欠税等违反财税法纪的情况得到了控制,财政收入流失明显减少。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仅清理收回减免的税款和历年欠税,就有300亿元左右。三是确定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调动了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各地在严格收入征管,堵塞跑、冒、滴、漏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使得1993年第四季度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但是也有一些地区为扩大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人为地增加了一些收入。
财政支出超过预算较多,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带来了地方财政支出的相应增加,因为按照原来财政包干体制的规定,地方财政在完成包干上缴任务以后,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多收可以多支。从增支的项目看,一是与经济发展相关联的支出增加较多;二是各项事业发展所需开支增加较多;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整工资增加了支出。这些开支的大部分,是改革、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所必需的,属于合理增长。但是,建设上乱铺摊子,行政事业经费使用中贪新求洋、铺张浪费,少数地区虚列支出等,也是支出超过预算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很大成效
1993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发展不平衡。上半年,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存在着货币投放过量、投资需求及消费需求双膨胀的趋势明显、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强化、外贸收支出现逆差、市场物价上涨等问题,使得国家财政收支形势相应地严峻起来:1—6月份全国财政收入1645.54亿元,支出1618.97亿元,收支相抵仅结余26.57亿元,比上年同期结余数减少56.57亿元,其中中央本级财政赤字41亿元。6月,党中央下发了加强宏观调控的通知,其中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7月份召开的全国财税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又对财税部门提出了整顿财税秩序,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和财政赤字的“约法三章”。在落实中央文件和国务院领导要求的过程中,各级财税部门态度积极,行动迅速,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各地对自定减免税收和“两金”的办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停止了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的审批,坚决制止承包流转税的做法,严格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提高营业税税率的规定;不少地方及时调整了收入征管重点,集中人力和时间整顿薄弱环节,宣传税法,清收企业拖欠和银行占压的税款。通过努力,收入严重流失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财政收入呈现出逐月增长的好势头。其二,压缩财政赤字,严格控制支出。原来安排赤字预算的9个地区,相继按要求对预算做了调整;很多地区采取得力措施压缩非重点开支,有的坚决停建了一批非生产性基建项目,有的把节支重点放在会议费、电话费、购置费和车辆燃修费上,严格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就全国来看,财政支出特别是集团消费支出得到了控制,有些地区财政还出现一定数额的结余。其三,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国进行自查的企业和单位有266.8万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占应自查户数的96.6%。在广泛发动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派出近58万名干部分别对121.3万户企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43.9%。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54亿元,已入库102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加78.4%和77.4%,检查的质量及效果均好于往年。其四,全面清理财政周转性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整顿财政机关兴办的经济实体,基本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整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份,全国财政部门清理收回不符合规定的财政性资金3.36亿元;共撤并公司520个,占开办公司总数的23.9%;全系统兼职干部共计3597人,已辞去一头职务的有2706人,占兼职干部总数的75.2%。
三、努力促进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增强企业活力,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通过提高折旧率,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允许长期借款利息进入成本,并作为所得税前抵扣项目等,使企业自有财力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在国家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仍努力支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好转之后,各级财政优先安排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使上半年因资金紧张欠拨的重点建设资金陆续到位。在支农方面,各级财政通过增加农业投入,调整支农资金结构,重点支持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各级财政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及时到位。1993年,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的支出共计44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国家财政还大力支持文教、科学、卫生等项事业发展,如教育事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7.5%,科学事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1.1%。再者,各级财政部门在制止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减轻企业和群众的不合理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大力推进财税改革
1992年12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新的财会制度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分企业经营方式制定制度和进行管理的做法,建立了企业资本金制度,改革了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制度的具体规定,将现行的“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使用了新的会计平衡公式和会计报表体系,使企业财会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自1993年年初以来,各级财税部门为了保证《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顺利实施,做了大量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7月1日“两则”实施以后又深入企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使这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实现了顺利转轨。一年来特别是1993年后半年以来,财税部门为准备1994年的全面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了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和财税改革专题调研小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意见。通过反复研究测算,形成了税收、财政体制、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等方面的改革方案。这些方案的形成,对于指导1994年的财税改革,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平等竞争,改善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财政部门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在24个地区试行行政经费“下管一级”办法,在30个地区进行了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等。多种形式的预算包干办法也对硬化预算约束产生了积极作用。有的地区还结合本地实际,试行“零基预算(指各项预算支出都按每个预算年度在零支出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审查的预算方法)制度,为加速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进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五、财政法制建设取得可喜成就
从1993年7月开始,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范围内施行。10月,国务院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为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规范分配方式,加强税收宏观调控,促进平等竞争,国务院于12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六个税种的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个税种的实施细则及会计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也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把加强预算管理与促进改革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财政部加快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草案)》的进程。这项法规已于1993年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财政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共财政部纪检委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财政部机关廉政建设的补充规定》,要求财政部机关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1993年8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反腐倡廉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安排。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自律、自查自纠和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各地还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教育,并且有针对性地严格了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财政部下发了《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所办经济实体与机关脱钩的规定》。还按照中央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取消了一批乱收费项目,制定了《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汪兴益、苏中一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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