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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云南省各地区、各部门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鼓舞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战略措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掀起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高潮。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市场购销两旺。1992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完成51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1.2%;国民收入44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7%;农业总产值250.35亿元,比上年增长4.4%;工业总产值47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4.6亿元,比上年增长24.9%,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6%;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7.7。
1992年云南省经济的繁荣发展,为财政增收创造了条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大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和完善资金管理,支持和促进生产发展,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2年云南省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9.3亿...
1992年,云南省各地区、各部门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鼓舞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战略措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掀起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高潮。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市场购销两旺。1992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完成51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1.2%;国民收入44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7%;农业总产值250.35亿元,比上年增长4.4%;工业总产值47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34.6亿元,比上年增长24.9%,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6%;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7.7。
1992年云南省经济的繁荣发展,为财政增收创造了条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大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和完善资金管理,支持和促进生产发展,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2年云南省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9.3亿元,比1991年增长17.2%;财政支出121.6亿元,比1991年增长15.7%。
一、转变理财观念,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全省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如何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财政上新台阶目标的讨论,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财观念,加大财政改革力度,促进本省财政经济跃上一个新台阶。为此,一是要由封闭型向开拓型转变;二是要由单纯分配资金向经营财政资金转变;三是要由单纯管理预算资金向参与调控社会财力转变;四是要由过去的只注重监督向监督与服务结合转变;在此基础上加快财政改革步伐。总体思路是:转变财政运行机制,实现由供给型财政向公共建设型财政转变。主要通过调整财政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统一税率,公平税负,逐步推行税利分流,实现分配关系的规范化,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的直接无偿投资,取消对企业的经营性亏损补贴,增大财政支出中用于基础设施、教育、科技、社会公共事业支出的比重;逐步开展和建立起财政筹资信用和投资信用;减少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运用税种、税率、贴息、补贴、优惠政策等多种经济手段进行管理。通过改革,实现财政运行机制的转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达到由供给型财政向公共建设型财政转变的目的。
1992年,云南省财税部门财政监察和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加强,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宏观管理方式得到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起宏观管理的财政调控体系。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收入征管,堵塞各种跑、冒、滴、漏。各地在注意抓好收入大户征收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三资”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同时根据国务院要求,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19亿元,应入库金额7700万元,已补缴入库5600万元,这对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全省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素质,1992年云南省组织全省会计人员参加了全国第一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60315名会计人员报名参加了这次会计考试。考试结果,全省三个档次双科及格人数为7910人,占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20.5%。1992年省财政厅还建立了会计公司,发展壮大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社会服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为了改进财政管理,将地州县的专控商品审批权下放到地州,省只实行指标控制。适当调整了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征免审批权,在现行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征税范围内,各县可自行确定征税品种,在荒山、荒坡上开垦种植农特产品的,自有收入之年起,免征三年至五年的农林特产农业税。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下管一级办法,二级预算单位归口主管部门管理,改变省财政包揽得宽的做法。
二、深化税制改革,加强税收管理
1992年,云南省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大潮中,把税收工作置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全局之中,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在全国统一税法的前提下,结合云南实际,从十个方面对工商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作了一些调整,主要包括:为了促进饮食业的发展,从1992年6月起停止征收筵席税;为了进一步搞活流通,从1992年7月1日起在全省停止实行批发代扣税制度;为了支持国合商业、零售企业“四放开”(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工资制度)的改革,对实行“四放开”的国合商业、零售企业的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的免征限额进行了调整和放宽;从1992年9月1日起撤销了一些非必要的税务检查站;为了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乡镇企业的税收政策进一步作了放宽;为了有利于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政策,分层次进行了放宽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减免税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征、管、查相对分离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大力推行公开办税制度,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等。
此外,为了使全省税务部门工作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内对现行税收征管形式、办法、征管规程及各系列职责划分等认真进行了统一规范。全省1273个基层税务所(分局)全面完成了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同时,省、地、市、县税务局也全面完成了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这对依法治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推动下一步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试点打下了基础。
三、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
199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八五”期间在全省建设2500万亩高产、稳产农田的战略目标,把增加农业投入,调整投资结构,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财政支农的中心任务来抓,使全省农业在大灾之年仍然获得丰收。1992年云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及增幅继续居全国第一位。全省财政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部门事业费支出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加上从其他科目支出用于农业方面的开支,总额为26.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1.7%。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2500万亩高产稳产农田建设、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及农业科技推广等项目方面。农业投入的增加,对当年的农业丰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大力扶持“两烟”等骨干财源的发展
1992年,云南省各级财政通过各种渠道,用于扶持“两烟”(烤烟和卷烟)的资金达5亿元,使“两烟”优势继续得到发挥,纳税烤烟全年累计1426万担,比上年增加392万担,中上等烟叶比重达78.37%,比上年提高0.76个百分点,增加税收2.6亿元。卷烟生产虽受限产政策影响,但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成效,甲级烟比上年增长25.75%,滤嘴烟比上年增长36.11%,继续保持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财政增收的16亿元中,“两烟”增收占72%。
五、进一步支持搞好搞活大中型企业
1992年,云南省财政部门在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政策的同时,抓紧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参与制定了《云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办法》。依据中央有关精神,抓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试点工作。在1991年搞活100户国有企业的基础上,1992年又选择了19户管理好、效益好、创汇多、有外向型潜力的企业进行企业自主经营试点,推动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在落实搞好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中,财政通过准许企业在销售收入中提取补充流动资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基金,六项费用进成本以及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使企业获得了5.4亿多元的搞活资金,财政又增补流动资金和增拨技改资金2000多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后劲。在财政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落实搞活措施的效果十分明显。通过对地方预算内48户搞活试点工业企业的抽样调查,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2.91%,高于面上企业9.6个百分点;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24.76%,高于面上企业7.6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25%,高于面上企业27.3个百分点。
六、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重点建设
1992年,云南省各级财政在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在保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要的同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在安排基本建设预算时,集中把资金投向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原材料、农业等基础产业的重点建设项目上,保证了南昆铁路、广大铁路、漫湾电站、六条公路干线、昆明市机场改扩建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供应。1992年,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完成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大部分用于重点建设。财政投入重点建设资金的增加,吸引了各方面的资金支持重点建设,发挥了财政在经济建设中的宏观调节作用。在重点建设中,云南省把交通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发展,集中资金高质量、快速度地兴建“通边、出省、入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今后三年计划投入18项重点交通工程的总投资近百亿元。
七、积极支持教育及科技等事业发展
云南省各级财政对教育和科技等事业的发展,除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外,在资金安排上继续实行重点倾斜,教育和科学事业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均高于全省总支出平均增长幅度。1992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16.4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加上预算内其他渠道用于教育的资金,总计达到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8.04%,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17.4%。科学事业费支出1.1亿元,比上年增长23.1%,重点增加了对“山区开发”、“实验示范”、“火炬计划”三项基金和三个实验室、一个中试基地设备的投入。使一批郊区科研单位的危房得到修缮,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所改善。
八、大力扶持县乡工业发展
1992年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结合本省“八五”期间财政“减补创亿”(即减少补贴县,创建亿元县)规划,各级财政把加快县乡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扶持了一批技术起点高,产品质量好,有一定规模,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通过发展能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县乡经济实力的项目。到1992年底,省、地财政部门先后与31个县市签订了扶持协议,共扶持134个项目,加上有关单位扶持的8个项目,共扶持142个项目,投入资金16.59亿元。其中省、地两级财政扶持资金5.91亿元,县和企业自筹2.6亿元。预计全部项目投产后,年新增加产值32亿元,税利6.52亿元,为今后财政收入上新台阶打下了基础。1992年县级财政收入23.1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21.2%,乡级财政收入19.9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18.1%。1992年新增西山区、宣威县、会泽县、玉溪市四个亿元县,全省亿元县已达10个。
1992年云南省开展“减补创亿”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积极性高,要求扶持的县(市)多。书面申请要求重点扶持的县达66个,反映了县(市)工作的中心已转移到财政经济建设上来。二是领导重视,进展较快。大部分县(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快了项目发展的进度。据统计已有54个项目建成投产,已经发挥效益。三是筹资渠道多元化。项目资金来源构成是:银行贷款占36.1%,财政扶持资金占33.3%,部门投资和企业自筹、县自筹占18.2%,中央各项资金占4.2%,外资占1.14%,企业合资投资和联营占6.6%,发行债券占0.46%,改变了过去投资来源单纯依靠银行、财政提供的状况,拓宽了筹资渠道。四是一批起点较高,技术含量较大,有一定规模效益的企业正在形成。如牟定锁厂生产的汽车防盗锁远销美国、香港等地;弥渡县生产的商标,满足了云南省出口服装高级商标的需要。
云南省地域辽阔,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虽有所改善,但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和食糖价格下降等特殊因素影响,仍有相当一部分县的财政困难程度有所加深,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财政赤字县增多;收入征管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情况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够理想,转换经营机制和扭亏增盈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观念淡薄,花钱大手大脚,不讲效益。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归秉华、段曰灿、孙国棋、刘鸿芳、宋心举、杨正良、杜一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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