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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是贵州省财政经济向新台阶目标迈进的一年,全省各族人民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加快改革步伐,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全年国民生产总值318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三产业增长14.3%;农业战胜各种灾害,获得较好收成,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8%;工业生产稳定增长,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全省完成工业总产值29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
1992年,贵州省地方财政收入47.28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3.12%,比上年增长3.63%,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45%。全省财政支出60.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08%,比上年增长8.51%。
一、强化征收管理,大力组织收入,防止收入流失
1992年国家相继出台一些政策性减收措施,全省仅卷烟、化肥税率下调就减少税源3.2亿元,财政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为贯彻落实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关政策,增强企业活力,财政又让了一部分财力给企业。面对这种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始终抓住组织财政收入这个工作重心,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扭亏增盈,增产增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加强控管,堵塞各种收入流失;严格控制以税还贷,坚决...
1992年,是贵州省财政经济向新台阶目标迈进的一年,全省各族人民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加快改革步伐,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全年国民生产总值318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三产业增长14.3%;农业战胜各种灾害,获得较好收成,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8%;工业生产稳定增长,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全省完成工业总产值29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
1992年,贵州省地方财政收入47.28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3.12%,比上年增长3.63%,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45%。全省财政支出60.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08%,比上年增长8.51%。
一、强化征收管理,大力组织收入,防止收入流失
1992年国家相继出台一些政策性减收措施,全省仅卷烟、化肥税率下调就减少税源3.2亿元,财政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为贯彻落实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关政策,增强企业活力,财政又让了一部分财力给企业。面对这种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始终抓住组织财政收入这个工作重心,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扭亏增盈,增产增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加强控管,堵塞各种收入流失;严格控制以税还贷,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收;到大中型企业调查研究,开展支帮促工作;抓紧对零星税源的管理,防止偷、漏和逃税;抓紧清理欠税,积极防止新的拖欠;继续大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促使企业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财政收入;从而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这一年税收管理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和提高,建立了征管查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模式,强化了征管手段,健全了协税护税网络,完善了征管资料管理,使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199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从全局出发,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两金”征集政策,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应征尽征。
二、落实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措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1992年中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把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一是把加速折旧、增提技术开发费、补充流动资金、降低所得税率和折旧基金免征“两金”等五项财税政策措施,分别落实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型重点企业。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使企业外部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企业后劲得到增强。1992年全省地方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全年约增加自有资金1亿元,仅补充流动资金、增提技术开发费两项,到1992年底就比上年增加4259万元。二是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经济核算基础工作,以企业的资金利税率、销售利税率和资金周转率为考核重点,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推动企业增强经济核算意识,提高核算水平。1992年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实现的利税、资金周转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均超过考核指标。三是狠抓企业扭亏增盈。把扭亏增盈作为搞好大中型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积极组织力量对亏损企业的亏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扭亏增盈的具体措施,帮助解决扭亏中的困难;另一方面实行职工利益同企业减亏、扭亏额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广大职工共同关心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还逐年核减对亏损企业的亏损补贴,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从内部管理上挖掘潜力,扭亏增盈。到1992年底,全省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比上年上升,亏损户数比上年减少47户,亏损额比上年下降19.95%。四是认真完成国务院布置的清理企业产成品和企业潜亏工作。帮助企业卸“包袱”,把企业的潜亏变为明亏,暴露企业矛盾,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
三、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支持农业发展
1992年,各级财政把支农支出的增长摆在财政支出增长的首位,适度调整支出结构,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促进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对支农支出的内部结构也作了适度调整,以适应国家对重点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投入政策,努力开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把科技教育兴农项目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农业支出的重要地位,将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坡田改梯田和中低产田改造以及十年绿化造林的配套项目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同时,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县级农业培训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启动、集体投入为补充、农民投入为主体的积累投入机制,调动了各方面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1992年全省财政还拿出2000万元资金建立了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财政信用用于乡镇企业的资金达1.06亿元。
四、继续扶持县级经济的发展,推动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
县级财政收入“八五”上台阶,提高县级财政自给率的目标和措施得到进一步实施。1992年与省、地(州、市)财政部门签订责任合同的县由1991的6个增加到13个,提前使用定额补助和财政信用资金达到9400万元,对尚未签订责任合同的县,采取以财政信用资金作启动实行项目扶持。财政信用资金与银行贷款结合为县乡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增强了县级经济的造血功能,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了新的财源。1992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县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3%,高于全省收入增长10.45%的幅度。
五、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适度调整结构,集中有限财力,支持重点建设需要
各级财政部门本着统筹兼顾、积极平衡的原则,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重点需要。对受灾地区,及时安排各项专款,帮助恢复生产。对因上半年财政收入少资金一时困难的县,省、地(州、市)共同协商调度资金支持其必需的支出。对重点项目,如龙洞堡机场、撤区并乡建镇、坡田改梯田、水利设施、农业开发等给予优先安排。大力控制行政经费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不合理增长;严格控制各项财政补贴、津贴的开支发放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走企业化管理道路,促进各项事业自我发展能力。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建立健全了跟踪、检查和监督反馈机制,以防止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六、大力支持各项改革,加强财政改革试点
一是进一步支持粮食购销体制改革。1992年,全省在六盘水市和息烽县进行粮价放开试点,财政部门在政策及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调剂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市场,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粮食企业超亏挂帐的精神,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地方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专款,对财政欠拨、欠补、欠退的资金已基本拨补到位;统筹安排了粮食价格改革措施出台后职工补贴资金。这一系列的措施,保证了粮食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努力推动财政自身改革进程。为了推进“税利分流”改革进程,省财政厅在部分企业试点,让利于企业,免掉了试点企业折旧和企业留利应上缴的“两金”,支持企业推进技术改造;在省级和安顺市试编复式预算,摸索预算管理改革路子取得一定的效果。
三是积极配合其他重点改革。财政部门在撤区并乡建镇机构改革中,筹措专项资金1.22亿元,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支持住房体制改革,测算补贴方案,安排所需资金,推动了这一改革措施的逐步实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在职工退休养老金和待业保险基金提取比例的调查测算和加强其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七、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2年,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得到加强,干部队伍进一步充实。省、地(州、市)、县(市、特区、区)三级基本上都已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其中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已实配19人,全省9个地、州、市实配干部37人,全省86个县(市、特区、区)实配干部183人。
(一)继续开展资产存量的清查工作。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摸清“家底”掌握国有资产存量方面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汇总工作。搞好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汇总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前提条件。在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努力,基本上按期完成了汇总工作。据汇总的报表统计,1991年底,全省地方国有资产总量为206.44亿元。其中:预算内为185.91亿元(企业占有使用110.28亿元,事业行政单位占有使用75.63亿元);预算外为5.4亿元;建设单位为10.5亿元;房产3.38亿元;中外合资1亿元;金融1300万元;股份制300万元。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工作。1992年初,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布置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工作。绝大多数地县都开展了这项工作,部分地方已基本完成任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初步进行了一次财产清查。各县在开展工作中,结合撤区并乡建镇,重点对原区乡的财产进行了清理,并按新的建制划转移交,做了大量的工作。三是抓了清产核资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制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方案,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和地县研究后,制定出全省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初步方案。
(二)重点开展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1992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指示,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召开了全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工商行政管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省国有资产产权初始登记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从7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基本上做到按期完成任务。据汇总的资料统计,全省共办理初始登记4310户,占应登记户数的95.2%,登记资产总额为303.06亿元,国有资产总额为113.23亿元,国有资产本金总额98.80亿元。同时还办理新开办产权登记237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5.38亿元,国有资产本金总额5.36亿元;办理变动产权登记4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854万元。此外,部分地、县还进行了集体企业产权登记试点,共登记118户,登记资产总额1.7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48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8%。
通过产权登记工作,初步摸清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基本情况,按帐面价值核实了国有资产数额,摸索建立了规范的产权登记内部管理责任制,推动了集体企业所有权界定与产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情况,将在今后实践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一是印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并结合全省情况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二是加强评估机构建设。成立了贵州省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审查认定。一年来,共审查评估机构14个,其中正式评估机构4个,临时评估机构10个。全省9个地、州、市中除黔南、黔西南两个地区正在筹建评估机构外,其他7个地、州、市都有了评估机构。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举办了第二期资产评估人员培训班,培训了50多人。同时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了两次资产评估人员座谈会,学习《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互交流经验,对解决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据汇总资料统计,一年来共批准立项评估120项,确认111项,评估帐面原值为1.12亿元,帐面净值为9200万元,评估值为2.5亿元,增值率为171.6%。
(四)积极参与有关改革试点工作。1、参与调查都匀“税利分流”试点工作,分析了前段试点工作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2、参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股份制试点工作,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角度提出了一些书面建议。同时,还在股份制培训班和有关会议上,宣传了有关维护国有股权的权益,以及股权设置、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的问题。3、继续参与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列为承包考核的内容之一。4、推动产权交易和闲置资产调剂利用工作。遵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立了“产权交易服务部”,遵义市国资办成立了“产权交易所”,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同时,与省经委联合审批成立了省级和贵阳市、六盘水市3家闲置设备调剂公司,以推动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5、推动县(市)试行国有资产管理员制度。1992年已有遵义县、安顺市、赤水市和遵义市的部分企业先后开始试行。
八、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1992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30.24亿元,比上年增加32.17%,相当于全省财政收入64.00%,改变了近年来比重持续下降的趋势。预算外资金支出26.28亿元,比上年增加4.69亿元,增长21.71%。从预算外资金支出的流向来看,主要特点是生产性支出增长较快、比重上升,比上年增长24.33%,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1.11%。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当年净结余3.96亿元,比上年增长207.52%,年终滚存结余28.36亿元,是历年预算外资金净结余最多的一年。
1992年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
(一)继续贯彻《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大力开展财政专户储存工作。1992年,各地财政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做到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基本建设审批、专控商品审批等各项工作与财政专项储存工作相互配合,推动了全省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省财政厅和省人民银行共同制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行政单位、企业及主管部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协调了自1987年以来彼此在专户储存资金开户、存款计息等问题上所持的不同意见,使全省专户储存工作的开展步入正轨。到1992年末,全省实行专户储存的行政事业单位已达3086户,累计存款额达到8185万元,比1991年末增长6.39%。
(二)严格自筹基建审批,认真落实资金来源。1992年全省自筹基建和购买商品房的审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省实际,仍然按照“先存后审,先审后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办理。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1015个自筹基建和购买商品房的项目进行了审查,对自筹资金的审查率达到90%以上。通过加强审批管理,全省自筹基本建设规模得到有效的控制,投资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
(三)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加强配合,在前几年治理乱收费的基础上,继续清理各种收费、罚款及摊派。同时,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统一使用票据制度。部分地、市财政部门还对各单位、各部门的票据实行“查项目、查标准、查数额、查规范、查编号”的五查制度,并要求用完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注销,验旧领新。各地财政部门还把收费管理工作与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规定凡收费收入属于预算外资金的,必须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管理。这样,使全省的收费管理工作基本得以理顺。
(四)充分利用预算外间歇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生产。为了使预算外财政专户间歇资金发挥经济效益,支持生产,搞活流通,缓解资金供需矛盾,1992年全省有偿利用财政专户储存间歇资金1.83亿元,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生产,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结合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的管理。1992年随着全省撤区并乡建镇工作的进展,一些县(市)对乡镇财务进行了清理,并结合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建立了乡镇财务会计报表,并将乡镇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储存管理。
(贵州省财政厅、税务局供稿,李桂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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