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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四川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477.7亿元,比1991年增长11.9%,国民收入1215.1亿元,比1991年增长10.6%;工农业总产值2538.7亿元,比1991年增长15.4%,其中工业总产值1819亿元,比1991年增长2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03.6亿元,比1991年增长13.2%;粮食总产量4431万吨,比1991年增长1.6%。在生产发展、流通扩大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方面必不可少开支的需要。1992年四川省财政收入141.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9%,比1991年增长11.77%;财政支出159.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1.28%。
一、大力促产增收,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为了确保1992年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各级财税部门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的鼓舞下,抓住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行收入目标管理,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全省加强工商税收收入征管,清理欠税欠利和漏管单位,改进征管办法。在加强日常税收征管的同时,突出抓了1992年度税收大检查和启用新版发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认真办理出口退税和鼓励出口创汇的同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打击和防止骗税、逃税行为,加强了税贸协作。各级财政部门协助企业狠抓内部管理,落实扭亏...
1992年四川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477.7亿元,比1991年增长11.9%,国民收入1215.1亿元,比1991年增长10.6%;工农业总产值2538.7亿元,比1991年增长15.4%,其中工业总产值1819亿元,比1991年增长2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03.6亿元,比1991年增长13.2%;粮食总产量4431万吨,比1991年增长1.6%。在生产发展、流通扩大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方面必不可少开支的需要。1992年四川省财政收入141.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9%,比1991年增长11.77%;财政支出159.8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1.28%。
一、大力促产增收,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为了确保1992年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各级财税部门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的鼓舞下,抓住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行收入目标管理,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全省加强工商税收收入征管,清理欠税欠利和漏管单位,改进征管办法。在加强日常税收征管的同时,突出抓了1992年度税收大检查和启用新版发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认真办理出口退税和鼓励出口创汇的同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打击和防止骗税、逃税行为,加强了税贸协作。各级财政部门协助企业狠抓内部管理,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劳务合作和外贸出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市场建设,培植新兴财源。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县经济、先抓一条线”(指以成都为中心,北起江油,南到峨眉山,东至重庆,包括江油、涪城、游仙、德阳市中区、绵竹、广汉、什邡、新都、新津、双流、温江、都江堰、邛崃、眉山、乐山市中区、峨眉山、简阳、资阳、内江市中区、永川、江津和巴县共22个县市区)的战略,本着“少干预,多服务”的要求,放宽政策,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以满腔的热情,尽心尽力为“一条线”的发展服务,使这些地方改革开放的步伐和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平均增长幅度。与此同时,继续抓紧抓好对财政补贴县的扶持帮助,在1991年确定的省、地区重点抓的18个扭补县的基础上,1992年又确定了11个重点扭补县,并加强了项目论证,及时组织资金到位,狠抓资金管理和合同落实,使扭补工作进展顺利,初见成效。
二、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重点建设需要,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1992年,四川省财政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资金供需矛盾尖锐,资金调度紧张。面对财政困难,各地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大力增收节支。一是继续支持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柱的高产、优质、高效新农业。1992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比1991年增加19.42%,保证了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需要。二是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竞争能力。1992年全省投入挖潜改造资金比1991年增长近一倍。在资金安排上,注意向交通、能源倾斜,加快基础产业的发展。三是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管理。南充地区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实行了“零基预算”,不少地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办经济实体,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减轻了财政负担,促进了事业的发展。四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对金库和财政性资金的统筹调度。如威远、蓬溪、射洪等县采取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调度;南充地区对金库资金实行分设工资、专款、一般支出三个帐户等等。这些措施对加强资金调度,杜绝资金挪用,保证重点支出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深化财政、财务改革,积极参与有关方面的改革
(一)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积极参与对试点企业的调查测算、资产评估、方案设计等工作,使全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开。1992年,全省选择105家企业进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试点,各市地州县也重点选了400多家企业进行转换经营机制的试点。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试点企业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进行促销压库、压长提短、兼并联合、军民结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工作。还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技术改造、40项新产品开发、2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和10项新技术消化吸收项目工作,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了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1992年全省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3%,节约标煤145万吨。同时狠抓产品质量工作,对市场商品进行清理整顿,清除假冒伪劣产品,并采取切实措施把产品质量与企业、职工利益挂起钩来,1992年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为92%。
(二)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以往粮改经验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作了大量研究测算工作,并帮助粮食企业面向市场,转轨变型,使全省大部分地区的粮油销价全面放开。
(三)进一步扩大“税利分流”试点,并在部分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试点,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和企业兼并、重组、破产等工作。
(四)继续推进乡镇财政改革,进一步扩大乡镇财政预算实体试点。结合区乡建制的调整,重点抓了财产清点移交和财政体制衔接,不断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五)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组织全省首次会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大力推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全省新批准成立会计师事务所20个,审批注册会计师658人。
(六)继续深化和完善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普遍推行了“医院主管,定额包干,超支分担,节约奖励”的经验,有效地抑制了公费医疗开支的不合理增长。同时,推行了超生子女费由财政统存统管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
(七)积极参与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了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对房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加强财税法制建设
1992年,四川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经过宣传发动、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建制三个阶段,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4.58亿元,应入库金额3.17亿元,已入库2.79亿元。全省834644户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自查,自查面为99.7%,重点检查面为28.7%。全省共派出工作组、检查组1022个,投入检查人员38791人。在1992年度的大检查中,各地按照国家的财政法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决保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认真检查纠正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从健全制度入手,把开展大检查同经常性财税监督检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增强企业单位遵纪守法观念紧密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处理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制问题。省财政厅还加强了财税法规的宣传,拟定和落实“二五”财税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措施。省税务局组织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电视演讲大赛,并分别获得全国“最佳活动项目奖”和“最佳组织奖”。
五、搞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发展财政信用
1992年,四川省预算外资金收入为126.38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3.85%;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为129.81亿元,比1991年增长11.91%。四川省财政厅围绕贯彻省人大通过的《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强化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堵塞收支管理上的漏洞,积极支持生产发展。一是全面宣传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在阆中市召开了全省贯彻条例工作会议,翻印条例单行本,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条例精神。二是通过整顿开户,清理漏存,强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1992年全省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单位26672户,比上年增长16.28%;存入资金45.31亿元,比上年增长42.06%。三是与物价部门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取消和纠正了一些未经批准随意自定和增设的收费项目,制止了一些乱收费的行为。四是制定了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的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规范了票据管理,从基础环节上进一步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对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制止乱收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1992年7月18日五届省委常委第七十四次办公会议决定,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和四川省开源服务公司进行合并,组成新的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由省财政厅代管。新公司作为省政府直属大型地方非银行金融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规范化的股份制设立和运作。
六、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方法
1992年,四川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方法,加强产权管理。对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普遍实施了产权登记,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保障国有资产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全省已登记企业12546户,国有资产总额33.8亿元,国有资本金25.7亿元。通过改进和加强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正确反映国有资产价值量,确保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全省已批准评估机构48家,累计评估资产原值81.1亿元,帐面净值60.7亿元,重估净值87.8亿元,增值率为44.67%。1992年,大部分地、市、县对行政事业单位也进行了财产清查登记和建制工作,加强了财产物资的管理。还针对四川省境外国有资产存在的产权主体不清、资产经营管理混乱等情况,研究拟定了《四川省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四川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加强产权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和新方法。主要有:按照国家股份制改革试点规范意见的要求,积极参与股份制试点企业的论证,资产清理界定,评估立项,结果确认,国家股本金的认定以及验资确认等项工作,并参加对股份制试点企业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探索国家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制定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研究了国有资产抵押贷款管理方法。部分地、县还建立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和抵押贷款风险基金,促进国有资产的良性循环和营运效益的不断提高。培育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组织,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的适当分离。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建立了资产经营公司,成都、乐山、德阳、绵阳和奉节、米易等市、县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投资经营公司、产权交易市场,并积极开展工作,在探索国有资产的中介管理,完善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体系方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陈昌银执笔)
成都市
1992年,成都市人民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992年成都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52亿元,比1991年增长16.7%;国民收入190亿元,比1991年增长16%;农业总产值73.96亿元,比1991年增长5.1%;工业总产值408.41亿元,比1991年增长31%;社会商品零售额130.11亿元,比1991年增长15.8%。财政收入24.9亿元,比1991年增长11%;财政支出16.76亿元,比1991年增长15.6%。
一、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搞好大中型企业
1992年,成都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市财政局参与了《成都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对《条例》中有关企业投资决策权、企业的留用资金支配权,以及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制定了配套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35户转换机制试点的企业做了大量的政策配套和落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这项改革的进行。同时还继续贯彻落实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年为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增加财力3.2亿元,其中,对35户转换机制试点企业让利1286.4万元。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
二、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1992年,成都市工商税收完成20.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下达的超收奋斗目标。1992年成都市税收的行业结构有所调整,税源变化较大。为确保税收计划超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级税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落实税收计划,加强考核分析,适时召开不同征收对象的分析会、鼓励会,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二是加强税收日常征管,继续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重点税源,把税收增幅大、绝对额高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列入重点企业考核,调整骨干力量,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并及时解决这些企业的困难。1992年,全市51户税收重点考核企业工商税入库8.61亿元,比1991年增长15.99%,高于全市工商税平均增长幅度。一手抓零散税收,进一步加强零散税收管理,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集中管理的办法,专门设立了该税的征收科,全市共征该税4273万元,比1991年增长124.80%。三是强化征收手段,开展征收管理质量达标验收工作。经考评,90分以上征管质量达标合格的有182个税务所(科),占全市税务所(科)的87.5%。同时,还注意堵塞收入中的漏洞,适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及年度大检查,共计查补工商各税及“两金”9138万元。四是突出重点大力清理催收欠款。把欠税在50万元以上的大户分类排队,列出名单,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协助催缴,有针对性地采取“化整为零,多次征收”等方式,确保欠税及时入库。1992年累计清理收回欠税1.26亿元。
三、增加资金投入,支持重点建设,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1992年,成都市财政局在财力有限、资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增加了对农业、教育、科技和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一)用于工业生产性支出2.31亿元,比1991年增长7.6%;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08亿元,比1991年增长55.4%;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827万元,比1991年增长29.4%。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要的同时,尽力保证了一般项目的资金需要,如加快了成都市二环路、顺城街的修建、改造和市档案馆、市体育中心收尾等工程的建设,竣工项目投入使用后,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农业支出1.28亿元,比1991年增长21.8%。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农业发展战略目标,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建设,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关键项目,调整农业支出结构,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使农业生产性支出占农业生产类和农林水事业费支出的58.18%,比1991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
第一,重点扶持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和副食品基地建设。1992年,共改造中低产田23万亩,比上年扩大2万亩,新增水利工程210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7万亩,建成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彭县蔬菜批发市场和大邑县、金堂县瘦肉型猪等商品生产基地。1992年,全市粮食产量达39.92亿公斤,比1991年增长1.6%;蔬菜总产量231万吨,比1991年增长1.7%;水果总产量14万吨,比1991年增长0.8%;生猪出栏567万头,比1991年增加16万头。粮食及副食品生产的全面增长,对于保障城市供给,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建设“三田”(即吨粮田、千斤产量千元收入田、稻鱼丰产田)、改造“三低”(即低产田、低产地、低产片)、开发“三荒”(即荒地、荒山、荒滩)的战略目标,在中央和四川省的支持下,掀起了大规模的修复水毁工程和改田改土热潮。1992年,共安排防汛岁修经费1169万元,用于修复水毁工程和机械疏浚河道,增强了抗灾能力;改田改土动工面积9.9万亩,完工3.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亩;推广良种良法45项,面积达172万亩;“四旁”(即水旁、路旁、宅基旁、村旁)植树1137万株,成片造林11万亩;机播作业面积108万亩,农耕作业面积407万亩;开发土地面积2.9万亩。增强了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为农业丰收奠定了基础。
第三,支持农口单位兴办实体,促进事业计划的完成。为了促进事业单位向经济实体过渡,市县财政部门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安排了5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农口单位在不影响事业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兴办经济实体。1992年,全市兴办60余个经济实体,市级也兴办了农贸批发市场、江河开发总公司、海南特种水产养殖场等经济实体。
第四,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促进乡镇企业发展。1992年末,成都市财政支农周转金达8233万元,比1991年增长11.7%;回收当年到期周转金5276万元,回收率达97%。各级财政部门扶持乡镇企业498个,扶持金额达6158万元,比1991年增长77.3%。1992年,全市乡镇企业产值达241.82亿元,比1991年增长69.2%,实现利税13亿元,比1991年增长52.85%,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8.33%。
(三)各项专款及城市维护建设费支出7.96亿元,比1991年下降4.6%。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目标,完成了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硬件工程”,整治101条中小街道全部合格,优良率达96%,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由59.5分贝降到55.4分贝。为减少道路的二次扬尘,在全市主要入城口建成机动车冲洗场8座,使入城车辆得到了清洗。
(四)价格补贴支出1.45亿元,比1991年增长26.3%。1992年,成都市财政局一方面把应给企业的价格补贴做到及时拨补,另一方面,使这些企业将用于转换经营机制的近千万元资金用到实处,支持企业开办了肉食品、蔬菜、电子等大型批发市场,以形成经营规模,改变企业设施简陋,网点陈旧的状况,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并使肉、菜、蛋的价格补贴比1991年减少了1919万元。
四、大力发展县乡经济,促进县级财政收入超亿元、乡镇财政收入超千万元
1992年,全市各区(市)、县加快了县级经济的发展速度,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开辟财源,调动各级增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增长较快。1992年,县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为15.7%,超过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平均增长11%的幅度。19个区(市)、县全年完成收入13.09亿元,为预算的110.4%,增收1.78亿元,占全市增长额的74.3%。金牛区、青白江区、双流县三个区、县分别完成收入1.15亿元、1.08亿元、1亿元,成为成都市首批收入达亿元的区、县。另外,还涌现出两个收入达千万元的乡镇和一批收入达500万元的乡镇。
五、制订有力措施,狠抓扭亏增盈
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扭亏增盈工作。市财政局同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了扭亏增盈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扭亏目标责任制及奖罚制度,开展对重点亏损企业的审计工作,对未完成减亏、扭亏目标的企业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召开了全市扭亏增盈工作会议,确定了扭亏增盈目标,把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政府和市各主管部门,层层签订了扭亏目标考核责任书。为了促进扭亏增盈工作深入发展,在财政、财务方面制订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调动减亏、扭亏积极性;同时还建立了扭亏基金,充分运用各种基金和周转金进行扶持,以促进企业扭亏或减亏。与有关部门一道,成立了扭亏包户小组,重点对亏损大户进行帮促,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与企业共同分析查找亏损原因,提出扭亏措施和意见,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杜绝虚盈实亏。通过努力,1992年全市扭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户数由1991年的77户减少到64户,下降了16.88%;亏损金额由1.89亿元减少到1.24亿元,下降了34.58%。冶金、机械、电子、纺织、轻工、建材6个行业减亏额均在20%以上,成都市钢铁厂等9户重点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
六、简政放权,加速财政自身改革和配合做好其他改革
为使财政职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各级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少管、多服务的精神,制定了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的措施,先后出台了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和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文件。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发展财政信用,全市19个区(市)、县成立了各种形式的财政信用机构。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也正式开展了运行。
1992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扩大了税利分流的试点。对原有的52户实行税利分流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实行税后还贷,三年内全部免征“两金”,以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同时,还严格按照《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把好质量关,积极主动地参与股份制企业的试点审批工作。
1992年,成都市粮食价格全面放开,财政部门作了大量的测算工作,对粮食企业的挂帐,对城镇居民的补贴等都落实了数字,分清了责任,对所需资金也及时进行了安排和调度,保证了粮食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
七、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大力推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
到1992年底,成都市已有注册会计师53人,从事会计咨询服务的从业人员334人。1992年,市财政局共举办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二期,培训143人,组织2585人(次)参加全国乡财政岗位培训的统考。还举办了股份制会计制度培训班三期,培训人员2500多人。为适应股份制企业不断增加的需要,编印了《股份制企业政策法规》一书,同时还印发了有关的财政、财务制度选编。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会计职称改革工作,初步完成了由评审制到考试制的转变。全年举办了各种层次的培训班100余次,有60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了有9400多人参加的两次全国统一的不同层次会计职称资格考试。
八、积极开展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权登记工作要求,1992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办理827户市级国有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核实国有资产60.33亿元,国有资本金50.79亿元。
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1992年评估立项134项,主要涉及兼并、合并、联营、中外合资和转换机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评估、改组股份制等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评估前帐面原值43.21亿元,净值39.85亿元,评估后确认价值50.2亿元,增值率为25.99%。对12户技改任务重、还贷数额大、经济效益好、管理基础好的企业进行了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工作,为企业解决了固定资金补偿不足的问题,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
积极参与规范股份制企业的工作。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对7户改组、1户新建的股份制企业,按股份制规范化的要求,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测算、设置了国家股股权,并批准这些企业将占有的国有资本转为股份制企业的国家股。
(成都市财政局供稿,朱力执笔)
重庆市
1992年,重庆市人民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奋进,真抓实干,改革开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全市国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工农业生产持续增长,经济效益有所回升,市场购销两旺。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9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国民收入236.49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农业总产95.72亿元,比上年增长4%;工业总产值463.5亿元,比上年增长29.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9.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零售物价总指数109.8。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2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1.55亿元,比上年增长6.4%;财政支出22.8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基本上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和重点建设的需要。
1992年重庆市财税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为了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重庆市从1992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
(一)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和管理权限,核定收支基数和上解或补助数额。试点办法对重庆市原财政体制作了如下调整:一是将原列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的石油、电力、石化、有色金属四部门所属企业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70%部分划为共享收入。二是将原列为分成收入的农业税,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计划亏损补贴和其他收入等15项划为地方固定收入。三是各项财政收入按划分范围和级次分别缴入中央或地方金库。四是在支出基数中扣减了向中央作贡献的财力。
1、收入的划分。新体制将各种财政收入按预算项目划分为中央财政固定收入33项;地方财政固定收入34项;中央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资源税5项,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不纳入分税制体制范围,仍按现行办法实行固定比例分成和专项收入13项。
2、支出的划分。按预算项目,中央财政支出19项;地方财政支出14项;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的专项支出5项,仍实行专案拨款,不列入分税制体制范围。
3、收支基数以1989年的决算数为基础,在进行必要的因素调整后加以确定。
4、按照上述划定的收支范围进行计算,重庆市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加上分享收入,大于地方财政支出基数3.15亿元,按5%的比例递增包干,分月上解中央。
5、金库收入的报解。固定收入分别缴入同级金库,共享收入按“五五”比例分别按级次入库。
(二)具体实施办法。根据财政部试点办法的原则,结合重庆市的具体情况,市财政局对辖区所属21个区(市)县也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的权限和责任,按照有利于全市宏观调控和搞好区(市)县财政经济的原则,对收支范围等作了进一步调整。
1、将原属于市级财政固定收入的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全部下划给区(市)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市财政与区(市)县“五五”分享;房产税近郊7个区与市财政“五五”分成,其余14个区(市)县全部下划。
2、为了有利于新旧体制的衔接和简化结算,对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共享收入,由市财政与区和县(市)分别与中央“五五”分享。即在9个区范围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企业缴纳的税收,由市级与中央共享,区级及区级以下企业缴纳的税收,由区与中央共享;12个县(市)范围内各级企业缴纳的税收,由县(市)与中央共享;中央石油、电力、石化、有色金属四部门所属企业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由中央、市与县(市)三级共享,分成比例为50%、25%、25%。
3、外商独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划为市级财政固定收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按中方企业所属级次或合资比例,分别划为市或区(市)县级财政固定收入。
4、将原来每年区(市)县定额上解市财政的农业税增收部分进入基数后,农业税收入全部划为区(市)县级固定收入,年终不再单独结算。
5、收支基数的确定。根据多数区(市)县的要求,为保其当年既得财力不受影响,区(市)县收支基数以1991年的决算为基础合理调整核定。同时,考虑了地区经济状况和财力的差异,在基数中对部分困难较大的区(市)县给予了适当照顾。
进行以上调整后,市级固定收入9项;区(市)县固定收入26项;共享收入5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2项;不列入分税制体制范围的15项。根据核定的收支基数,有12个区(市)县收大于支,按5%的比例递增上解;有9个区(市)县支大于收,由市财政按收支差额给予定额补贴。
1992年分税制运行结果,全市纳入分税制体制范围结算的地方财政收入29.1亿元,上解中央财政14.5亿元。重庆市所得财力与原“收入递增包干”体制基本持平。主要是中央四部门三税的70%部分划为共享收入实行“五五”分成后,收入增加额略多于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减少额。区(市)县级按新体制结算后,有7个保不住既得财力,由市财政局调剂财力给予补助,以保其既得利益。
二、抓增收节支,保重点需要
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一是狠抓重点税利户和零散财源的征管,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堵塞跑冒滴漏。二是严格控制减免税和让利,把好收入退库关;强化清欠手段,抓紧清缴欠税欠利。三是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认真清理核实1992年财政收支的紧急通知》精神,积极清理收支,缩小收支缺口。四是继续对区(市)县实行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把完成财政收入和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纳入政绩考核内容。
在控制支出方面,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控制人头经费过猛增长的势头,对超编人员财政不予核拨经费。精简会议和文件,节省修缮、购置等非生产性支出,全年压缩支出达3000万元。参与重新修订了《重庆市医疗收费标准》,完善了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1992年,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调度资金,优先保证教育、科技和能源、交通等重点开支的增长。教育事业费支出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9.2%,通过预算内外投入资金1.56亿元,完成学校危房改造、扩建、修缮面积达52.63万平方米,改善了办学条件。在科技方面,通过预算内外安排资金479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主要用于“科技兴渝”重点产品科技攻关项目、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资金调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安排资金1.46亿元,主要用于珞璜电厂、安居水电站、江北机场、成渝公路、和尚山水厂、梁沱水厂、微波通信工程、移动电话工程、长江二桥等重点建设。
三、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一)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市财政局制发了《关于落实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意见》。对现行财政文件、规章制度进行了两次清理,停止执行了81个文件,支持企业进行经营、用工、价格、分配、技改的改革和粮食体制的改革,促进企业自主权的落实。
(二)筹措资金6亿多元,通过拨款、贴息等形式,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对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允许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提高一到二个百分点,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新产品开发基金,按销售收入1%提取补充流动资金,采取上述措施后,增加企业自有财力1.18亿元;还发放技改贷款4705万元,安排技改项目79个,从而增强了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企业加强管理,狠抓扭亏增盈。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与市级老亏损企业签订了扭亏、减亏目标责任书,预拨扭亏措施费4400万元,帮助企业促销增效,扭亏增盈,收效明显。到年底已扭亏23户,减亏50%以上的21户,两项合计占市级老亏损企业的34.9%
(四)改进“工效挂钩”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工资分配办法的激励作用,改进了“工效挂钩”办法。改进后的办法以实现税利为主要挂钩指标,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企业实现利润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人均净产值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基数及按规定提取的效益工资范围内,自主决定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形式,并相应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用于以丰补歉。
四、增加农业投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筹集预算内外资金,全年对农业投入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三大工程”(200万亩坡瘠地改造工程,300万亩低产田改造工程,菜篮子工程)、“燎原计划”(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对一些示范性、开发性、关键性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的实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829万元,财政投入配套资金1321万元,建设长江上游柑桔带开发项目。市财政局还制定了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制,开展全市支农周转金的清理检查,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1992年,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着重开展了国有资产的评估、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试点,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不断增值,并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全市成立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4个,从业人员10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70人,共对1245户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资产金额345亿元。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企业28户,其中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8户,中外合资企业18户,其他2户。评估结果原有资产普遍增值,增值金额1.98亿元,增值率达25.7%。通过评估,摸清了这些企业的家底,维护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保护了国有资产。
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经纪律
(一)开展财政“二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财。根据财政部和市政府的部署,制定了《重庆财政法规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开展了全市财政“二五”普法宣传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宣传周期间全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制作宣传录音带50余盒,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市自查面达99.8%,重点检查面达31.66%。共查出违纪金额1.02亿元,应入库7313万元,至年底已入库6620万元。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收入征管,制止收入流失,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陈万里、高丽辉、瞿定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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