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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国民经济保持了较高增长的势头。全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1213亿元,比1991年增长13.7%;国民收入1017亿元,比1991年增长14.2%;工农业总产值2202亿元,比1991年增长25.3%。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全省财政收入摆脱了三年徘徊和低速增长的局面,全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04.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0.3%。财政支出116.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5.6%,基本上保障了改革、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积极支持搞好大中型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992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从政策上、资金上、工作上积极支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地方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比1991年增长18.66%,销售收入增长17.06%,税金增长26.73%,实现利润增长66.21%,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5.59%。
(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努力搞活企业。1992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执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1991年确定的300户企业增提“三个一”(即...
1992年,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国民经济保持了较高增长的势头。全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1213亿元,比1991年增长13.7%;国民收入1017亿元,比1991年增长14.2%;工农业总产值2202亿元,比1991年增长25.3%。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全省财政收入摆脱了三年徘徊和低速增长的局面,全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04.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0.3%。财政支出116.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15.6%,基本上保障了改革、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积极支持搞好大中型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992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从政策上、资金上、工作上积极支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地方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比1991年增长18.66%,销售收入增长17.06%,税金增长26.73%,实现利润增长66.21%,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5.59%。
(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努力搞活企业。1992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执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1991年确定的300户企业增提“三个一”(即折旧率提高1个百分点、从销售收入中增提1%的技术开发费、按销售收入的1%计提补充流动资金)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和承受能力,适当扩大了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并继续落实降低所得税率和部分企业折旧免征“两金”的政策,为企业加速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各级税务部门发挥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促产规划,明确促产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产增收活动,全年共实现促产项目3064个,实现产值18.4亿元,实现税利2.3亿元。
(二)狠抓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在对全省118户促进财政良性循环企业和142户创税利大户企业,从财税政策上给予扶持的同时,狠抓了亏损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
1、层层建立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省对各市、地和各部门签订年度工作目标,各市、地和各部门再根据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和企业,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政策,不仅同企业领导人的利益挂钩,而且与扭亏增盈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工作组成员的利益挂钩,以增强各级的责任心,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体系。在工作中,对每个地、市和亏损大户的经营动态定期统计和通报,对扭亏不力的公开曝光或出示“黄牌”警告,并帮助企业制定扭亏措施,实行“一厂一策”,解决实际困难。
2、推进干部聘任、工资分配、劳动用工三项制度改革。针对亏损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企业缺乏活力的状况,确立了“迫使亏损企业转换机制,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方针,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经营性亏损企业干部调动一律冻结,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扭亏前一律不得调出,对扭亏目标按季考核,与工资挂钩,9个月完不成目标的,厂长(经理)、书记、工会主席就地免职,不准易地安排工作。企业内部在执行三项制度方面放开手脚,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经营机制。
3、积极筹措建立扭亏基金。针对亏损企业资金紧张、贷款无门、周转困难的实际问题,各地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发行债券、向金融部门拆借等多种渠道,相继筹措建立扭亏基金3亿多元,对扭亏有望的企业启动生产、开发新产品以及短平快项目的技术改造予以扶持。全年向193户亏损企业注入2.65亿元,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到1992年底,有108户企业扭亏为盈,76户企业大幅度减亏。
4、支持企业节能改造,促进技术进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29户小氮肥企业进行“两煤改一煤”“水闭路循环”的节能改造。1992年,全省小氮肥企业吨氨煤耗下降47公斤,实现利润6091万元,比1991年增长1.22倍,亏损额1569万元,比1991年下降61%。
1992年,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户285户,比1991年减少141户,亏损面下降6.48个百分点,亏损额2.54亿元,比1991年下降55.59%,超额完成了全年扭亏增盈的工作目标。全省有36个县(市)实现了工业无亏损;有210户老亏损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732万元,与1991年亏损2.46亿元相比,扭亏增盈2.83亿元,其中有37家亏损百万元以上的大户甩掉了亏损帽子。
二、继续抓好“两扭两创”工作,加快财源建设步伐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狠抓了“两扭两创”工作。先后召开“全省亿元县建设座谈会”、“财政扭补县座谈会”、“乡镇财政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财源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两扭两创”活动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一是对照先进地区的经验,提出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更新观念,破除“左”和旧的思想束缚和“未富即安”等小农意识,树立快发展、干大业的观念,抓住机遇,实现跳跃式增长,奋斗几年,使经济上个新台阶。二是坚持把财源建设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各地特色的财源结构。支持各地从省情、县情出发,依托本地经济资源优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抓住重点,集中财力,建设支柱财源。对各县(市)区别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对平原农业区特别是全省40个商品粮基地县,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生产结构,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副产品资源优势,通过发展粮食加工业、畜牧养殖业和皮革皮毛制造业等,拉长农产品加工链条,提高增值率,走“种、养、加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发展路子,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逐步改变这类县“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面貌。对山区县,充分发挥矿产等资源优势,通过发展采掘、建材、冶金等工业,搞好矿产品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深加工,加速工业进程,以工促农,全面发展。对城市郊区,发挥其地理位置优势,通过吸收大中城市的辐射效应,积极利用城市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的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与城市大工业实行配套生产,高起点地发展乡镇企业;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为城市服务的建筑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和商品农业等,实现农、工、商并举,形成依托城市的城郊型财源格局。对人多地少的地区,发挥其劳动力资源的优势,通过组织对外劳务输出,进行资金原始积累,以此带动经济发展,实现劳动力资源向现实财源的转化。三是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针对“两扭两创”工作中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过快增长,挤出财力安排一定的生产发展资金。为鼓励企业吸引外资,规定凡企业直接引进国外资金用于技术改造的,省里给予配套人民币贷款的照顾。1992年,省财政厅以及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共筹措资金8.2亿元,扶持技改项目650个,重点支持了促进财政良性循环企业和创税利大户,同时对31个扭补县、10个创亿元县和一些重点产烟县开展了创收扭补工作。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扭补标准。对纳入省“八五”扭补规划的县,提前或按期实现扭补后,继续拨给一年的定额补贴款,专项用于发展生产,三年内收入全留;对不能按期扭补的,协议到期后每年扣减补贴款的三分之一,三年扣完。对上缴县,在国家没有重大政策调整的情况下,保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以调动各县创收的积极性。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抓点带面,在全省树立了项城、淅川等一批扭补创收的先进典型。
经过上下各方坚持不懈的努力,1992年县级财政扭补创收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实力有所增强。全省118个县(市)财政收入完成44.55亿元,比1991年增长19.1%,高于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创收目标4.3亿元。县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1年的40.9%上升到42.8%。1992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达到24个,比1991年增加7个;商丘市建成了亿元市,成为河南省第4个亿元县(市);南阳市、巩义市等11个县市财政收入均超过7000万元。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的县市比1991年减少16个,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县由1991年的5个减少为2个。
三、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
(一)实行目标管理。1992年河南省各级财税部门抓住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组织收入。一是切实加强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坚持按旬掌握收入进度,按月分析通报情况,密切注意经济运行和财源结构的变化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对税收计划实行“双轨制”考核办法,即计会部门既要管政策的执行,又要负责分管税种的收入。二是加强税源管理,一方面抓好重点税源,对缴纳流转税的大户进行特别管理,如省税务局掌握年收入在500万以上的企业,市地税务局掌握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企业,县(区)税务分局掌握年税收收入在50万元以上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成本、利润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涵养税源;另一方面,不放松零散税源征收,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制定代扣代缴、定额税收等不同的征收方法,堵塞跑、冒、滴、漏、减少税源流失。三是实行组织收入目标管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将各级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项收入有人管、有人征,并加强对目标管理的考核。
(二)坚持依法治税。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和统一税法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依法治税的关系,在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限的同时,加强了对减免税的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通知》,清理了全省100个各类经济开发区、新技术开发区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对各地自行制定的延长减免期限、降低税率等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维护了税法的统一性。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管理的通知》下发后,省税务局结合河南省的实际,及时提出了贯彻通知的意见,对投入产出总承包、税利一体制、纳税目标责任制等承包流转税的做法进行了清理。全省税务系统干部还结合本职工作,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全年检查重点企业13000家,个体户20多万户,共查补税款2.3亿元。全省税务检察系统充分发挥威力,全年查处重大偷抗税案件5729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00万元。此外,还加强了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全年防止骗税案件13起,避免损失1200万元。
(三)改进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继续完善征、管、查三分离征管模式的同时,改进征管手段和征管方式,大力推进使用微机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全省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购置各种微机和超级微机230多台(套),举办了10期微机培训初级班和5期高级班,共培训人才400多人次。为迎接发票换版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发票检查,全省共检查使用发票业户16.7万户,查出违章发票59.8万份,罚款2703万元。同时认真开展了1991年度国有、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增值税结算工作,清缴所得税1.5亿元,结算增值税4.4亿元。进行了个体税收和个人收入调节税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9700万元。
四、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1992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的规定,在支出预算安排上确保了个人部分增加支出的需要,主要用于提高工龄津贴、行政事业单位增发奖金、提高粮食销价补贴、发放肉蛋菜煤价格补贴、部分人员的调资以及工龄自然增长增资等,总额达12多亿元。同时,对生产性专款和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幅度。促进了经济和事业的发展。1992年基本建设、挖潜改造支出分别比1991年增长22.8%和43.1%;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比1991年增长23.2%,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24.6%,高于财政支出和正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确保上述支出的同时,加强和改善了支出管理,控制行政经费的过快增长。
(一)强化预算包干管理。为有效地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过快增长,河南省实行了严格的经费开支定额化管理办法,通过及时掌握单位当年的开支定额,科学、合理地核定单位的预算,实行按预算包干管理。对同类单位的同类支出项目,实行统一的支出定额,以防止单位虚报支出预算,盲目要钱和乱花钱。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抓住重点,强化管理工作。对导致支出过快增长的几项主要因素、如编制、机构、车辆购置、会议、邮电、差旅费等,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核定,切实加强管理。对行政单位超编人员,只核拨50%的人员经费,不拨给任何公用经费。二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本着既考虑财力可能又考虑事业发展和行政工作的合理需要,既注重社会效益又考虑经济效益,既保证重点又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科学规范支出范围和支出项目。三是加强对支出的审核、监督和检查工作。把强化支出管理同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单位预算的编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对单位预算执行中的经济活动和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对预算执行结果加强检查,基本上使单位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置于财政的监督之下。
(二)严格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对省级会议费支出继续实行包干管理办法,建立会议费开支通报制度。针对会议费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对待: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省级一类的会议,实行每人每天限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对其他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实行“包干使用,专款管理”的办法,按单位编制人数和定额标准,于年初将会议费指标一次核定包干到单位,由单位统筹安排,财政专项审批,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同时,严把会议申报审批关,省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需将会议内容、规模、时间等列报会议申请表,报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领取“会议通知单”,财政据此核拨会议费。为使领导及时了解掌握会议费开支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控制会议开支,建立了会议费开支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地将整个面上会议的情况以及各单位会议的开支情况进行通报。据统计,全年省级会议费开支比1991年下降10.4%。
(三)加强对医疗费等各项事业费的管理,核定事业收入计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对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通过大力推进公费医疗改革,河南省的公费医疗费年人均开支连续几年都在全国人均开支水平之下,为此,1992年受到财政部和卫生部的表扬。二是深化财务改革,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收入,逐步增强经费自给能力。对省级事业单位核定财务收支计划,实行事业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支出大于收入部分,由财政定额拨款补助的管理办法。对差额补助单位,实行单位正常经费支出从收入中解决,专项开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专项补助的办法。同时,从政策上鼓励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收入,实现“两个过渡”,即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对纳入单位预算内管理的各项收入,视同财政拨款。财政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对完成收入任务的,不减少当年拨款;完不成收入任务的,不增拨经费。与此同时,还注意加强对单位组织收入的指导和管理,强调树立正确的组织收入观念,坚持在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增加经济效益,坚决制止乱收费。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乱支滥用,保证收入的大部分用于事业的发展。
五、解放思想,深化财政改革
1992年,全省财政系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动了工作的不断发展。一是前面已经讲到的建立了补贴县扭补的激励机制。二是完善了烟叶生产县的财政体制。在核定基数时,对烟叶税占财政收入的30%以上、上缴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一些烟叶集中生产县,从1992年起到“八五”期末,省财政每年给予适当的补助,每年借给一部分周转金,帮助这些县发展工业生产,解决财源结构单一的问题,逐步优化财源结构。三是完善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县对乡镇明确划分收支范围,普遍实行“分灶吃饭、包干包死”的管理体制,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财政所都下放到乡镇管理。四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粮油价格改革。粮油实行购销同价后,及时给干部、职工发放了补贴,并推广商丘地区粮食仓储、多种经营、平价、议价“四分设”和三门峡市粮价放开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了粮油价格改革。五是改进财政管理办法,进一步发展财政信用。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积极融通和拆借资金,支持工业技术开发和乡镇企业发展。对省里确定的118户促进财政良性循环的企业和142户创税利大户企业的技改项目,优先予以安排。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两个公司共投放资金6.56亿元,扶持项目498个。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多方联系,开展融资业务,全年共拆借融通资金2.1亿元;同时办理了外资配套项目9个,配套人民币贷款1343万元。六是改变财政补贴办法。将肉、蛋、菜、煤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取消了经营环节的补贴,有助于理顺经济关系,减轻财政负担。七是加强住房资金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对各项住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住房专项资金、城市住房基金、国有企业住房基金和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等,按其来源渠道的不同,分别按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促进了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八是在控购工作上,除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专控商品从严控制,对补贴县、贫困县以及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县购买小汽车(报废更新除外)不予审批外,为适应加快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正确处理控制与发展的关系,从下半年起,将乡镇企业和城市街道企业购买小汽车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对中外合资企业购买专控商品免予审批,对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直接用于生产、出租、旅游的小汽车放宽审批等措施。
六、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992年河南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广大参检人员的积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422215户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全部进行了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34097户工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37.7%,超过了国家规定的30%的要求。截至1992年底,全省共检查出违纪金额3.3亿元,其中应入库金额2.1亿元,已入库2亿元,入库率达到93.04%。1992年河南省大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前布置,做好准备工作。首先从思想教育入手,提高对开展大检查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召开各市、地大检查办公室主任会议,学习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大检查的有关文件的精神,联系当前的经济形势,开展讨论,统一认识,奠定思想基础。其次,举办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培训班,聘请专家讲授有关知识及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参检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及时制定、印发文件及相关辅导材料。省大检查办公室制定了《河南省大检查舆论宣传方案》,并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完善了《河南省大检查工作程序》和《1992年税收财务大检查实施办法》。
(二)精心组织,保证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政府领导重视。省政府重新调整和充实了省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在原有组成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纪委、高级法院和新闻单位的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大检查的领导力量。省政府还专门从省直单位抽调几十名干部,并且邀请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组成工作组,由现职的厅(局)级干部带队,深入各市、地、县督促指导大检查工作。二是广泛进行宣传活动。实行省、地、县、乡宣传相结合,固定形式宣传与流动形式宣传相结合,声像宣传与图文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的“四结合”宣传方式,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大检查的舆论高潮。三是通过组织自查辅导小组、自查审定和自查补课等方式,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全省自查有违纪问题的单位183385户,违纪面占43.43%,自查自报各种违纪金额1.4亿多元,入库率达92.29%。四是全省共抽调24034名参检人员、组成5899个检查组,对34097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在重点检查中,采取调帐检查与进点检查相结合;在各检查组之间开展“四比活动”(一比检查进度,二比入库进度,三比检查质量,四比检查作风),做到正确掌握政策,宽严适度地处理违纪问题。
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一)搞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1992年全省共登记企业户数11107户,企业资产总额1008亿元,实有资本金361亿元,国有资产349亿元,国有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35%。
(二)积极参与股份制试点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河南省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参加各级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参与股份制各项办法的制定和试点企业的审批;针对股份制试点企业中出现的一些难点,及时召开研讨会,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推动了股份制改组进程,保护了国有资产。
(三)资产评估工作有了较大进展。首先加强了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评估工作的认识。其次,积极培训评估人员,1992年举办了4期评估培训班,培训人员508名。通过这些工作,使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全省共组织了218项评估项目,帐面净资产为32亿元,评估值为58亿元,平均升值81%。
(四)积极组建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存量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为推动存量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制定了《河南省产权交易试行方案》,建立了24个产权交易市场,共有干部职工300余人。全省共举办闲置资产调剂大会7次,公物拍卖54次,资产转让金额3.2亿元。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杨舟、刘溥、臧希昌、龚胜彬、贾宝同、李文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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