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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北京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199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709.09亿元,比1991年增长11.3%;农业总产值80.67亿元,增长6.33%;工业总产值1059.77亿元,增长15.5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30.01亿元,增长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5.9亿元,增长38.5%;进出口总额15.32亿美元,增长11.8%;零售物价总指数108.3。
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2年,北京市财政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的基础上,更新理财观念,努力使财政部门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参与宏观经济决策,制定和实施财政发展战略,研究和掌握财政分配政策,参与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上来。
(一)简政放权,转变财政管理职能,从五个方面下放权力。一是在保证实现企业资本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二是经市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开发区,企业缴纳税款比上年新增的部分,五年内全部由市财政返还(扣除按体制上...
1992年,北京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199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709.09亿元,比1991年增长11.3%;农业总产值80.67亿元,增长6.33%;工业总产值1059.77亿元,增长15.5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30.01亿元,增长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5.9亿元,增长38.5%;进出口总额15.32亿美元,增长11.8%;零售物价总指数108.3。
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2年,北京市财政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的基础上,更新理财观念,努力使财政部门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参与宏观经济决策,制定和实施财政发展战略,研究和掌握财政分配政策,参与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上来。
(一)简政放权,转变财政管理职能,从五个方面下放权力。一是在保证实现企业资本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二是经市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开发区,企业缴纳税款比上年新增的部分,五年内全部由市财政返还(扣除按体制上缴中央部分),作为“国家扶持基金”支持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三是企事业单位用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财政不再审批资金来源。四是对纳入财政预算的各项专项资金,市财政及早拨付,不再一报一批。五是进一步下放控购商品审批权限。
(二)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拓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域。为了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促进财政管理职能的转换,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推进股份制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建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开展闲置资产的调剂工作,进一步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不断拓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域。
(三)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1991年,北京市政府为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决定“建造”转换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八条船”即八种改革形式。截至1992年末,市属国有企业共有410户分5批“上船”,占全市预算内国有企业的94%,其中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242户,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93%。在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过程中,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有关政策,继续执行提取新产品开发基金,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建立国有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制度,对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免缴“两金”等项措施;并对实行税利分流的企业比照合资和高新技术试点企业降低其所得税率。以上各项措施使企业增加的自有财力比1991年多增9.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1992年,市属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增长6.7%,实现利税增长17.88%,上缴利税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8.08%。
二、促进“三资”企业发展,帮助国有企业扭亏增盈
(一)促进“三资”企业进一步发展。1992年北京市批准“三资”企业2280家,是前13年总和的1.4倍。为了促进“三资”企业的发展,市财政局根据几年来“三资”企业存在的问题,确定对“三资”企业的管理重点放在三个方面:前期,认真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1992年共参加大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论证会60余次,帮助企业制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经营期,认真作好调查研究,检查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合资企业中方财产转移情况。1992年共为90多户企业承办了价值2.86亿元的资产转移,保证了合资企业中方财产及时投入企业运营。后期,帮助企业作好财产评估、债权债务的清理及固定资产残值的处理。此外,还着重从测算企业的动态经济指标、偿还能力入手,制定了“三资”企业周转金审批、检查办法,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支持有发展潜力、能多创收多创汇的企业。通过上述措施,1992年北京市涉外财政收入完成16.04亿元,比1991年增长38.28%,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0%。为了加强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规定》,改变了只对合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而不对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计征的不合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对474户“三资”企业土地占用标准、面积进行了核定,认真执行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规定,避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二)帮助内资企业扭亏增盈。1992年,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对亏损企业逐户落实减亏目标,实行减亏目标责任制,亏损企业完成控亏或扭亏目标的,按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福利基金,并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补亏挂钩浮动的办法。对盈利企业,在资金上重点支持,帮助其提高经济效益。1992年对市属工业企业发放企业周转金借款9425万元,对区县工业企业发放1864万元,支持企业搞活。1992年,全市企业亏损面比1991年压缩3个百分点,亏损额比1991年压缩15%。
(三)外贸企业首次实现盈利。1992年,市财政局为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围绕促进企业建立“四自”机制开展工作。市财政局与市计委、劳动、税务等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外贸企业“上船”后的改革方案,主要是进一步下放企业权限,减少行政干预和指令性计划,以效益为前提,出口与效益并重。各企业在劳动、人事、核算管理、奖惩办法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市财政还在资金上给予外贸企业以充分支持,1992年共发放周转金1700万元,对外贸企业完成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2年,北京市外贸企业对外出口额达15.1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10.2%,实现利润1.1亿元,第一次实现全面扭亏为盈。
三、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1992年,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一)支持粮食基地建设,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一是安排好粮食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郊区300万亩粮食基地建设,共投入资金1900万元。二是对粮食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与用款单位签订粮食生产建设项目合同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92年北京市粮食总产量达28.19亿公斤,获得了丰收。
(二)增加农田水利投资,提高农业抗灾能力。1992年安排农田水利投资较1991年增长10%,在资金使用上实行项目管理,使水利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均好于往年。
(三)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市县财政共同出资。1992年共安排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资金140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644万元,县财政补助352万元,乡自筹406万元。二是实行项目管理。对项目进行认真选择,优先支持农口事业单位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项目。三是搞试点。在每个区县选择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个乡(镇)、三个村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
(四)支持副食品基地建设。1992年支持副食品基地建设项目15个,其中续建7个,新建8个,共投入资金2437万元,使全市菜、蛋、奶、肉、禽、鱼、果各项副食品生产全面增长。
(五)落实《北京市政府山区致富工程纲要规划》,尽快改变60个边远山区乡(镇)面貌,加快山区建设步伐。1992年安排扶贫致富资金4850万元,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60个乡1992年人均收入达到941元,比1991年增加87元。
(六)继续增加“科技兴农”的投入。1992年共安排科技试验示范资金268万元;安排科技人员培训费272.5万元;帮助建立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0个,投入资金400万元。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1992年北京市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367.07亿元,比1991年增长20.8%,农民人均纯收入1569元,比1991年增长10.3%。
四、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教育事业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1992年北京市用于教育发展的资金10.56亿元,比1991年增长12.1%,有力地支持了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一)发展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全年为市中小学购买电教设备8.4万件,购置图书510万册,购置其他教学教具、体育器材、教学仪器87.9万件。抢修中小学危房3.3万平方米,综合维修楼房41栋、8.2万平方米,更新取暖锅炉29台,翻建改建校舍20万平方米,新建平房2.7万平方米,新建楼房1万平方米,并做到了当年出现的危房当年全部抢修。
(二)根据《北京市政府山区致富工程纲要规划》,继续采取倾斜政策,安排专款900万元,支持10个远郊区县山区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山区学校布局,建立寄宿制学校,使北京市义务教育达标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拨专款支持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年安排2490.5万元,对巩固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还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1992年底,北京市已有14所职业高中被评为全国省级重点院校。
(四)支持校办企业发展。1992年安排周转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校办骨干企业、外向型企业和联合型企业,同时设立超额奖励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1992年全市中小学校办企业实现纯利润2.15亿元,补充教育经费1.01亿元,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保证教育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为使科技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2年北京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共计2.21亿元,比1991年增长4.2%。
(一)继续拨款建立科研中试基地。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光通讯、电子信息、电子电力、新材料、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节能等高技术领域择优建设、充实、完善10—15个中试基地的要求,截至1992年底,市财政局与市科委紧密配合,多方筹集资金6000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1800万元,经过认真调查论证,先后建立17个中试基地,已有8个投入试生产,创产值80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6718万元,实现利税700万元,促进了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二)为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倡导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北京市政府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潜力,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市财政拨款300万元,作为1992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用以资助有研究价值的基础研究。
(三)市财政拨款400万元,专款用于支持北京自动测试技术研究所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该工程是北京市“八五”微电子产品和国家“八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也是北京市高新技术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六、加强市政建设,改善城市环境,绿化美化首都
为了保护首都的环境,搞好市政建设,绿化美化城市,北京市1992年用于城市维护费的支出比1991年增长9.3%。
(一)绿化美化首都。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1992年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用于全市重点绿化美化建设,使北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1年的6.22平方米上升到6.31平方米。绿地覆盖率由30.09%上升到30.4%。城近郊区新植树木221万株,新铺草坪130万平方米,种花324万株,新建公园10个,并出色地完成了10条主要道路和14个公园绿化美化任务。1992年种树、种草、种花、扩大绿地面积都是历年最多的。
(二)改善城市环境。拨款700万元新建密闭式清洁站120座。拨款1114.6万元补助区县扩大环卫清扫、保洁面积。为提高全市环卫职工待遇,拨款900万元用于环卫职工工资改革。为缓解首都交通拥挤状况,减少交通事故,支持申办2000年奥运会,1992年完成了10处路口改造任务,改造面积10.88万平方米。为继续治理城市扬尘问题,实现黄土不露天的目标,完成铺装工程14万平方米。为配合二环路改造,拨款1000万元,新建五座人行过街天桥。为解决河流污染,对31处污水进行了截流,铺设污水支线15处共2000米。另外,市财政支持完成的比较大的专项工程还有:治理半壁店明渠和马连道污水工程等。
七、完善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县经济发展
1992年,根据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完善区县财政包干体制,进一步下放财权,提高区县财政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增加了区县财力。对于财政收入已达亿元的县,积极帮助其培植后续财源,力争“八五”期末实现收入翻番;对于财政补贴县,市与县签订了“八五”期末取消补贴并使财政收入达到亿元的扭转补贴承包协议,并将“八五”期间核减下来的5500万元的补贴资金,提前投入,全部用于发展生产。对这笔资金,市财政局进行跟踪、反馈,监督区县管好用好。与此同时,各区县财政部门下大力量狠抓了乡镇财政建设,调动乡镇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并对有困难的乡镇适当给予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1992年,北京市四个亿元县(昌平、通县、顺义、大兴)的财政收入比1991年增长6.4%,四个补贴县(怀柔、密云、平谷、延庆)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达16.6%,财政自给能力大大提高。全年区县级财政收入完成41.59亿元,比1991年增长11.32%,大大超过全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1.8%。
八、加强会计事务管理,深化会计改革
(一)参与制定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煤炭企业会计制度》、《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制度》、《北京市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办法》等会计核算规章制度,加强了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设。
(二)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市财政局组建了北京会计公司的北京财务咨询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提供查帐、验证、鉴定、评估、预测、分析、咨询、诊断、培训等服务。
(三)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992年,北京市报名参加《会计证》考试的人员共22088人,经考核合格20229人,为参考总人数的91.6%。为了做好《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会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四)做好会计职称系列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加强了区县中初级评审力量,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大胆提拔业绩突出、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截至1992年底,全市约有7.5万名财会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占全民所有制财会人员总数的55%左右。其中确定高级会计师资格的936人,会计师9800人,助理会计师2.97万人,会计员3.45万人。
(五)完成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1992年,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了北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3.4万人,分别在1900个考场进行考试,考场秩序井然,圆满地完成了会计资格甲种考试任务。
九、国债发行和兑付超额完成任务
1992年,北京市国债发行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共发行国库券43亿元,比中央分配的30亿元任务超额13亿元。1992年初,市财政局经过调查预测,向财政部申请增加第一期国库券的发行量,抓住有利时机,完成了23.65亿元的一期券发行任务,既基本上满足了群众需要,又为确保全年超额完成任务打下了基础。在第二期国库券发行处于低谷时,发行部门又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同时注意向华北、西北等农业省份推销,在北京市以外的市场扩大发行量。此外,在国债发行过程中,发行部门积极推行承购包销,把群众和承购机构推向市场,为健全国债发行市场打下了基础。
1992年,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完成了3.6亿元国库券的兑付工作,超额50%完成了任务。在国库券的兑付工作中,由于通过新闻媒介加强了兑付工作的宣传,同时又在银行和具有兑付条件的市证券公司设专柜开展兑付工作,所以没有出现兑付难的问题。
为促进国债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区县证券事务所还开展了国库券的转让业务,1992年转让国库券4.7亿元,比1991年增长一倍。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吴亦忻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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