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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在1991年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加速推进会计制度改革,会计人才评价、选拔制度改革和注册会计师制度改革,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继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强化会计人员培训,大力推广会计电算化,促进了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做好深化会计改革的部署和宣传
(一)对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作出部署。1992年2月29日,财政部在深圳召开全国会计工作座谈会,研究深化会计改革问题。会议提出,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会计工作应在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改革步伐。7月,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把研究深化会计改革问题作为重要内容。10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会计工作管理,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指出: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体系;当前会计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制定会计准则、改革会计制度,转变会计管理职能,加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大力加强会计人才培训...
1992年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在1991年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加速推进会计制度改革,会计人才评价、选拔制度改革和注册会计师制度改革,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继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强化会计人员培训,大力推广会计电算化,促进了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做好深化会计改革的部署和宣传
(一)对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作出部署。1992年2月29日,财政部在深圳召开全国会计工作座谈会,研究深化会计改革问题。会议提出,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会计工作应在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改革步伐。7月,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把研究深化会计改革问题作为重要内容。10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会计工作管理,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指出: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体系;当前会计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制定会计准则、改革会计制度,转变会计管理职能,加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大力加强会计人才培训,建立、健全会计人才的评价、选拔机制。
(二)加强深化会计改革的宣传。为了推动会计改革的深化,取得社会各界对会计改革的支持,保证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等同志分别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央电视台发表专题文章或专题讲话,宣传会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进一步搞好会计改革宣传,财政部于1992年7月7日发出《关于加强会计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会计改革宣传工作,并对宣传的基本原则、内容、形式等提出了要求。为了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会计改革宣传,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1992年3月,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财务与会计》编辑部、《会计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责任会计有奖征文活动;11月,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中国财经报社、中国财政杂志社联合举办了会计改革座谈会,邀请有关人士畅谈会计改革问题;12月,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与中国财经报社联合举办了“会计改革大家谈”活动。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于12月举行了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中央电视台举办了财务会计制度改革讲座。
二、改革会计制度
(一)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1992年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深化会计改革的首要任务。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财政部提出对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借鉴国际惯例,制定并实施我国的会计准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核算体系和会计制度体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制度是与当时的历史环境相适应的,其特征是:按所有制或部门制定,相互间口径不一,内容差别较大;制度内容体现的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要求,较少考虑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与国际惯例差别很大。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统一建立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会计准则,形成会计准则统驭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财政部提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一般业务准则和特殊行业准则,并首先进行基本准则的制定工作。
在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下,财政部组织力量,抓紧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会计准则组,专门从事会计准则的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1992年2月26日至28日,财政部在深圳主持召开了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亚瑟·怀特先生、秘书长大卫·凯尔恩斯先生以及其他中外会计专家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对制定实施中国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中国会计准则的基本结构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对会计准则初稿进行了讨论。5月25日至26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会计准则座谈会,再次就会计准则问题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7月23日至29日,会计准则草稿提交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讨论。经国务院批准,《企业会计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以财政部部长令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发布新的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制定会计制度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必须对与之相联系的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相应修订,以保证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为此,财政部在制定会计准则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并把它作为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这项工作从1992年6月底开始,到12月底,修订了13项行业会计制度,并相继予以发布。它们是:《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航)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这些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新的行业会计制度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打破了过去按所有制、按部门、分行业制定的界限,实行分行业管理;将过去40多个会计制度合并简化为13个;内容上趋于一致,增强了会计指标的可比性和统一性;核算目标上要求在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地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核算方法上努力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发布,将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搞活企业,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
(三)拟定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基本准则,只是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原则性的规定,要形成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还必须相应制定一般业务准则和特殊行业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问题作出规定。为此,财政部在草拟基本准则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各项具体性准则的研究和草拟工作,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按照内容划分,这些准则可分为一般性业务准则、特定业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和特殊行业准则四个方面的内容。一般性业务准则主要是对各行各业会计核算中共同的基本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会计、存货会计、成本会计、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会计等。特定业务准则是对某些特别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主要包括研究开发会计、无形资产会计、递延费用会计、租凭会计等。会计报表准则主要是就各种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列示方法和报表的格式等作出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等。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是分别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基本会计业务的核算作出规定,如银行会计准则、旅游行业会计准则、石油天然气开发会计准则、公用事业会计准则、农业会计准则等。为了广泛借鉴国外制定会计准则的经验,财政部在制定这些准则过程中聘请了一部分国外会计专家参与,并得到世界银行的经济援助。根据所定计划,这些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约有40个,预计在1993年至1995年陆续制定。
三、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国务院及人事部关于职称改革的精神,会计系列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这是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工作从1991年开始着手准备,大量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在1992年进行。1992年1月6日,财政部在昆明召开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座谈会,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对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档次的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的编写、考试的组织工作等进行了讨论。根据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精神,财政部会同人事部于1992年3月21日制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资格考试按会计专业职务设置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会计员考试设一种,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综合性考试;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参加甲种考试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乙种考试合格证书,乙种考试为财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规定档次的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相应档次的甲种考试。
4月16日,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任组长,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司长王雷保、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司长张德明为副组长。为了保证首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相继制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管理办法》、《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纪律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人员守则》等规定,对考试工作作了具体部署。6月4日,财政部、人事部在北海市联合召开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对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作出安排。5月和6月,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出版发行。为了及时了解各地考试工作的组织进展情况,财政部多次派专人到各地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措施。8月和9月,财政部组织会计专家、教授进行考试命题工作。11月20日,财政部与人事部联合召开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国电话会议,对考试前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最后部署。
11月29日,会计员资格考试举行,考试科目为《会计与会计法规基本知识》、《会计员实务》;12月6日,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举行,考试科目分别为《会计专业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助理会计师实务》和《会计专业及相关知识综合考试》、《会计师实务》。全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40万人,共设考场79476个,其中县级考场21436个,参加监考及考试服务人员25万人。考试结果是,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165.5万人,出考率为69%,合格人数为32.8万人,合格率为20%。其中,会计员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为18.2万人,合格率为26.5%;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为11.7万人,合格率为18.6%;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为2.9万人,合格率为8.5%。
在考试期间,财政部与人事部组织了28个巡视组到各地巡回视察,以督促各地做好考试工作;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副部长张佑才、金人庆,人事部副部长蒋冠庄等分赴北京、河北等考点巡视;安徽、陕西、山西、海南、内蒙古等地有省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省长(副主席)以及人大、政协的主要负责人亲临考点巡视。由于组织严密,准备充分,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比较顺利。
四、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一)制发《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股份制试点工作的开展,1992年5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对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核算一般要求、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查帐、终止与清算等会计问题作出了规定。为了适应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在香港上市的需要,财政部于11月2日制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我国企业股票在香港上市的外币处理、坏帐准备、存货计算、长期合同工程、长期投资、递延税项、借款费用资本化、股东权益、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1992年6月24日,财政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核算原则、记帐与帐簿、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其他负债、投资人权益、成本和费用、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清算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等会计问题作出了规定。上述两个会计制度是分别适应国务院关于规范股份制试点企业和新的外商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制定的,其内容是根据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拟定中的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并结合国际惯例制定的。
(二)对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管理作出规定。随着近年来集体经济组织的迅速发展,加强对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管理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为此,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于1992年6月6日制发了《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管理办法》。
(三)着手修订《会计法》。随着《会计法》实施7年来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行修订。根据国务院1992年的立法规划,财政部从1992年6月开始着手修订《会计法》。8月,财政部发出《关于进行修订<会计法>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同时,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和条法司于11月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修订《会计法》的总体思路是努力使《会计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五、加强会计人员培训
(一)搞好在职会计人员培训。1992年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主要是围绕办好在职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进行的。为了总结交流办学经验,研究确定今后的工作,财政部于1992年5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工作会议暨校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开展了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的研究和交流,制发了《省校工作考核标准》、《分校工作考核参考标准》、《函授站工作考核参考标准》;组织推广了江苏、西安两校“三段作业”教学法经验;在9月和10月,组织了建校以来规模最大的教学管理检查活动。截至1992年底,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已在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立了省级学校,在319个地(市、州、盟)建立了分校(辅导站),在2021个县(市、区、旗)建立了函授站;1992年全校录取全科班学生7.8万人,完成招生计划的126%,形成每年招生和毕业6—7万人,在校学生20万人左右的相对稳定的办学规模。
(二)组织会计人员岗位培训。1992年,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在抓好学历培训的同时,注重搞好会计岗位培训,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会计证考试培训、新会计制度培训等。据统计,1992年各地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达150万人;组织会计证考试培训达85万人;财政部举办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500多人;北京、天津、上海、吉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甘肃、新疆、云南、贵州、江苏、长春、深圳、西安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继举办了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会计制度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00万人(次)。在《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即将发布以及发布以后,各地财政部门立即投入力量,由主要领导人亲自挂帅,筹备新制度培训的准备工作,为新制度的贯彻实施打下基础。另外,各级财政部门在抓好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的同时,注意采取多种形式,活跃会计人员生活,引导会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和做好本职工作,培养会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如北京市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知识竞赛、表彰先进会计人员、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会计人员到外地疗养等活动;吉林、河北组织了工业会计岗位知识竞赛、珠算比赛;河南、安徽、湖南、新疆等地举行了以会计为内容的征文或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这些活动深受当地会计人员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推广会计电算化
(一)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为了推进我国会计核算软件市场的发育,加速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财政部于1992年3月组织了评审委员会,进行了第四批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共评审通过了“华仪H Y 200会计核算软件(1992年版)”、“拓普TOP3.0ver财务软件”、“金蜘蛛财会软件(1992年版)”、“天财通用会计网络软件(2.0版)”、“京粤会计核算软件(4.30版)”、“华兴通用财会电算化(C K—09)软件”、“用友网络帐务处理软件、通用财经报表管理软件(UFO 1992年版)”等7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同时,积极指导和推动地方财政部门软件评审工作的开展,北京、上海、吉林、河南、广东、甘肃、湖北、湖南、云南、贵州、山东、沈阳、广州、重庆等地也相继组织进行了会计软件的评审,共评审通过会计软件140个,使我国的会计软件市场初具规模,促进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二)扩大会计信息中心试点。在总结1991年在河北省平泉县、天津市、南京市、南通市进行的会计信息中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992年,财政部又在山东省莱芜市进行了扩大试点,取得了建立会计信息中心的第一手材料,为全面建立会计信息中心积累了经验。
(三)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培养会计电算化人才,是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主办、先锋集团公司协办的《会计电算化实用技术》电视讲座从1991年试播后,于1992年正式播出,共有1万多人参加了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上海、广东、安徽、湖北、新疆、贵州、沈阳、成都、广州等地也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培养会计电算化人才;广州市举办了会计电算化成果展览,以生动的事实宣传开展会计电算化的意义和作用。
七、加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
1992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得到较大发展的一年。截至1992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2600家,注册会计师10733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一)制定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规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转变,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普遍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大力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经财政部批准,1992年5月2日至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成都召开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精神,研究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规划和措施。6月23日和11月24日,国务院两次召开总理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问题。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财政部于9月21日制定了《会计咨询业发展方案》,提出了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的目标。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法规制度建设。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业务,经财政部批准,199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会计师教育要求和培训制度》、《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注册会计师管理建议书规划》、《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同时,根据国务院的立法规划,积极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三)参与规范证券市场。1992年,我国注册会计师在继续开展查帐验证和会计咨询业务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积极参与规范证券市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证券上市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因此,注册会计师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维护者。为了维护股份制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992年9月,财政部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同时,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根据规定,1992年已有4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了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
1、筹备1993年度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从1992年9月开始,财政部积极进行全国第二届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7日,财政部组织召开了注册会计师第二届全国考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有关考试工作,并制发了《注册会计师考核办法》。经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1993年度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定于1993年9月25日和26日进行,考试科目仍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经济法,报名条件是具有大专或者相当于大专学历并从事3年以上会计、审计工作的人员,或者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
2、进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情况检查。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管理,督促注册会计师努力搞好业务工作,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检查活动。检查活动以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检查,撤销了一批不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吊销了一批不称职的注册会计师,对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信誉和业务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开展对外交往。1992年8月2日至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并邀请台湾省会计师公会等在上海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和香港证券交易与管理研讨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派出代表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和学习;就中国会计市场问题赴瑞士参加了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该联合会问题进行了商谈。经财政部批准成立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5家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这是我国开放会计市场,引进先进会计、审计技术的重要尝试。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供稿,高一斌、穆国新、傅依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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